朱纳雍在书房里看书。
身为王爷,他什么书都看,经、史、子、集、诗问、杂剧、小说……等,只要书肆里买得到的书他都看。他没兴趣钻研学问,毕竟他不可能成为一代大儒,看书只是一种方便又安全的消遣,不会太无聊,而且不招人诟病。
久而久之,每天看书已经变成他的生活习惯,新书要等他看完之后才归类至书架,因此,当朱纳雍发现桌旁放着一叠高耸的新书时,心中微感讶异。
“哪来这么多的书?”他翻了翻书,瞧见纸镇下压着的笺纸,上面写明是这几天陆续购进的书单。
这几天王爷虽然没进书房,但书童仍是尽职的做好本分应做之事。
朱纳雍坐下,随手拿起一本书,弹了弹书册封面。“对了,我以前每天都来书房的,而且一待就很久,最近为什么少来了?”
因为府中多了个江太夜,那个来自不见山庄的有趣女娃儿。
小小女娃居然不知好歹的在比箭中赢了他这位尊贵的王爷。
“哈,原来我的箭术还差了些。”他掩卷而笑。
原来这种心里有些刺刺的感觉,就是看见真实的感受。难道人人都说忠言逆耳,佞言顺耳。他现在终于了解身居高位者嘉纳谏言的当下感受,她用行动用言语表示这些真实的面相。
“很新鲜,感觉还不坏。以后应该和小娃儿多亲近亲近,免得太常听阿谀之词,就不习惯听忠贞之言了。“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本王该改、该改。”
多少王侯的本性不坏,但是日日在顺意媚词的环境下长大,不知己身之过、不知行为之错、不知能力之限,时间一久,终究变成暴虐酷厉之人。他还记得被封为代王的皇兄小时候曾经把掉下的雏鸟小心翼翼地捧回鸟巢里放好,为此皇兄还擦伤了手,衣袍被树枝划破了也没注意到:当时他还陪着皇史一起守在树底下,等大鸟回巢,瞧见雏鸟呀呀的吃了食物,这才安心离去。
曾几何时,皇兄变了,变得贪心,变得多欲;然后皇兄被封为代王,过几年被新帝所废,皇上登基后又恢复其王位,最后因其恶行连连,终究被皇上贬为庶人。
“每朝每代总是有几位皇亲国戚不是寿终正寝的,本王要多多检视自己的行为是否逾矩……明天再去亲近亲近小娃儿,跟她在一起,舒服,不用猜她的话中是否暗藏玄机;不用猜她的话是真是假;不用猜她的话是对着一个王爷讲,还是对着我讲。看腻了以前那些美如牡丹却心如蛇蝎的女人,难得遇见一位表里如一的女人,本王定要好好把握。对了,要培养感情,嗯……得想个好法子把她搂入怀中,轻怜蜜意一番,才能好好的培养感情……”
朱纳雍思索着良策。
接连数日,朱纳雍和江太夜早上都在骑马,饭前饭后谈的多是马经,从相马的技巧、驯马的过程,育马该注意的事项,以及指导她的骑术,还巨细靡遗的述说自己当年和昂星认识的经过。
瞧见她崇拜的眼神,朱纳雍扬唇一笑。很好,他们有共同的话题了。
他的骑术明显的比她精湛,毕竟骑马并不是单纯的坐在马上就行了。不过,他发现了个怪现象……今早,众人出发去城郊的王府别院,他骑昂星,江太夜骑的是那匹棕黄毛色的马儿,名为骁将。
照理说,昂星的脚程略胜骁将一筹,为什么他总觉得两匹马儿跑起来的速度差不多呢?
昂星多日来心情愉快,吃好睡好活动好,看到那个草原般的姑娘它心情更好,连马夫为它上鞍时,它非但没踢人没磨蹄,还兴高采烈的准备一展身手。
黄马骁将的脾气称不上好,但有那匹霸气的昂星在,两相比对之下,它可以说是一匹乖马了。
今早,江太夜对着骁将望了望,然后伸手温柔的抚了抚,它将被抚摸得筋骨舒服,整匹马只差没化成一团软绵绵的棉花向她蹭去。没多久,骁将就满心欢喜的载着她跑呀跑。
“这真是一匹好马。”江太夜低喃,轻拍了拍马颈。
骁将受到鼓励,跑得更快了。
“太夜!”朱纳雍骑着昂星和她并驾齐驱。
“怎么?”由于迎着风,因此她的声音必须大些才能让他听见。
“休息了!”朱纳雍指向一棵大树,示意她到那边去。
今天换在京城郊外骑马,因此脚程最快的昂星当然不能给她骑,免得她突然不想在王府作客,就这般骑着快马离开了。
晚上他们要留宿在王府别院。
“好。”
一干侍卫、随从仍落后他们许多。
不过当他们抵达大树下时,已经有人铺好席子、备好酒菜,等待主人前来歇息用膳。
他们下马之后,自然有人牵去照料。
“好马儿,辛苦你了。等一下还要跑一段路呢。”江太夜亲热的摸摸马头,手掌蹭了蹭骁将的脸,才让马夫把它牵去喂食。
“太夜。”
朱纳雍有些不解的看着她对马儿的亲热动作,过了一会儿,她恍然大悟。
“再等等。”江太夜换去摸昂星,摸摸拍拍了一会儿才离开。
“请小姐净手。”翠袖捧着小水盆,杏袖拿着白巾上前。
“刚才唤我何事?”江太夜边洗手擦脸边问。
“本王明白今日不是昂星跑慢,而是骁将跑快了。”朱纳雍摇头失笑。脚力最健的昂星照理说应该要一马当先的跑在最前面,但实际上,有好几次他必须用到马鞭轻催,昂星才不致落后骁将。
闻言,江太夜有些诧异。“昂星看起来很正常,它没哪边不舒服呀。它哪儿跑慢了?”
“昂星跑的速度和骁将一样,你注意到了吗?”
江太夜点头。
“但是在昨天之前,我俩在府中跑马时,我骑着骁将,总是落后你一些。”
“我知道。因为我骑昂星,昂星跑得比较快。”
“但是今日它们跑得一样快。”
“江太夜偏了偏头,想了下。“这很正常呀。”
“何出此言?”
“第一,你比我胖。就算是相同的距离、相同的马儿,只要路途够远,十之八九,我会比你先到,因为马儿载我比较不累,所以比较有力气跑。”
咳,本王哪儿胖了。“姑娘言之有理。”朱纳雍笑笑,暗地里望了下自己挺拔如松的标准身材。他根本就不胖!
“第二,我不用马鞭的。阴险王爷,你有用马鞭打昂星唷!
我看到了。你打它虽然一时能加快速度,但是长驰之后,反倒会变得更慢。马儿的天性就爱在大地奔跑,哪怕是被养在王府马厩,喝着麦芽水、吃着上好豆饼和草料,马儿还是喜欢在天地里驰骋。
要让马儿发挥所长,就该用对待天地万物的方式一样,平等的对待马儿,让它用自己擅长且习惯的速度跑。绥阳昂星和骁将不会口出人言,但若你用心去听,还是能感觉到他们在说些什么。”江太夜双眼明亮,直言她的骑马秘诀。
闻言,朱纳雍一愣。原来昂星会喜欢她、骁将会跑得快,就是因为她和马儿心灵相通的缘故。
他忽然忆起年少时,太傅曾教过的以德御下、以礼御下、以权御下、以霸御下的不同;身为上位者要明白各种御下手段,依不同人才使用不同的手段。而她这种以心御下的手段,是他从未学过,甚至是他无法施用的手段。
蓦地,他端整衣裳,对她一揖。“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本王受教了。”
众人从后边骑马赶来,正巧看见王爷对她作揖的画面。
江太夜从小在山林和不见山庄长大,不知道当朝王爷得她作揖是多么惊人的大礼,当然不懂得要伸手虚扶一下王爷,让他未竟全礼;也不懂得要避开几步,表示不受此礼。
江太夜只是站在原地,然后听见几声抽气声,原本站在周围的人像是踩到狗粪似的,突然弹离她四周。
她不解的搔了搔脸颊。唔,该不会是踩到狗粪的人是她,只是翠袖她们不好意思明说?
朱纳雍已经直起身,不理一旁目瞪口呆的众人,直接隔袖牵起她的手腕,准备和她一起享用解乏的酒水和点心。
江太夜有些别别扭扭的走着。
“怎么了?”
“那个?我可以说吗?”
“你直言无妨。”朱纳雍含笑点头。他喜欢听她说话,越是听她说话,他觉得自己越接近真实;卸下虚伪的矫饰,让他觉得轻松,渐渐能够体会生命里不同的面象。
“阴险王爷,不……王爷,我觉得、觉得我好像踩到了什么,不知道是不是狗粪……能不能让我清理一下鞋子再吃东西呀?”
朱纳雍眨了眨眼,长长的睫毛扬了扬,表情有些呆楞。“狗粪?”那是什么?
“既然要吃点心,那就先把这臭烘烘的东西弄出鞋底吧……”
“臭?”朱纳雍嗅了嗅。他只闻到食物的香气,哪来的狗粪味……其实,他好像也没闻过这东西的味道吧?
“翠袖?”朱纳雍招手。
翠袖和杏袖连忙同时上前。
“帮小姐清理一下。”
“是。”
立即有人拿来另一张席子,江太夜就坐在席子上,脱下鞋子,再换上另一双鞋。只能说王府管事和丫鬟们细心且周到,除了热食、茶水、点心、蜜饯……等食物之外。衣服、鞋子、巾帕、枕席……等什物皆备全,以防不时之需。
“咦?我的鞋底只有土呀,没踩到什么奇怪东西。”江太夜瞧见翠袖拿着鞋子,递给一旁的小丫鬟拿去将鞋底的尘土刷干净。
朱纳雍靠了过来。“怎么了?”
“既然我没踩到狗粪,大家原本是站在我旁边,好好的,为什么要突然弹远了好几步?”江太夜疑惑的问问翠袖。
朱纳雍一听,就知道事情的缘由了。他并不打算向她解释他作揖的对象屈指可数,其中身份最低的是当朝太傅,官居二品。
他潇洒一笑。“别理她们。也许是她们眼花了,以为哪边有虫子跑出来,才吓得往后退咧。”
江太夜迅速往四周的地上扫视一圈。“有虫子?是蜈蚣吗?
这种天候也该出来了。你们看到别怕,叫我一声,我敢抓蜈蚣的。”
她对翠袖等人笑笑。
“休息了。吃些东西吧。”朱纳雍站在她身后,无声地瞪了众人一眼。
翠袖等人连连配合的点头。“奴婢若是瞧见蜈蚣的话,肯定会叫小姐来为奴婢抓虫的。请王爷和小姐先用些点心。”
朱纳雍隔袖握住她的手腕,边走边聊:“太夜,别院也养了几匹马儿,看你要不要试试。附近有许多地方可以游历,住个三五天再回王府?”
朱纳雍原先只打算在别院住个三五天就回京里,岂知他们过得实在太惬意了,竟一连住了十来日都还没腻。没想到,他只是远离了皇城几十里,心情就变得这般舒坦。
唔,不过,他在别院要等的人没等到,倒是洛总管转来了一张请帖。
国舅的母亲下个月作六十大寿,她是当今皇后的母亲,被封为一品诰命夫人,因此这个寿宴不能推辞,看来是要亲自去一趟了,反正还有一个多月,时间该够了。
两人在别院同进同出十几日,侍卫佣仆里可能存在的暗桩、探子,也把该回传给真正主子的讯息各自循不同管道递出了。
朱纳雍虽然还没回京师,但八王爷瞧中一名平民女子,两人感情金针一日千里的消息,却已在某些势力里传得沸沸扬扬。
别院,书房。
“太夜,字帖临摹好了吗?我要检查了。”朱纳雍凉凉的问。江姑娘的称呼是上一个感情阶段用语,如今他已经换亲昵些的称呼了。
“还差一些些。”江太夜握着毛笔,双眼专注,屏息练字。
朱纳雍能过得这般惬意的原因之一,就是有美相伴,就算是日日下棋喝酒,照样趣味盎然呀。啊,她不会下棋,而且到现在还是找不到机会哄她喝酒。
不急,一步一步来,他挺有耐心的,而且现在教她写字,他觉得挺有趣的。
小娃儿字丑,艳羡他的字美,这几日正学得热火朝天呢!
嘿,终于找着了一项赢过她的事情,真愉快!他变得容易快乐了。
“呼,写完了。”江太夜欢天喜地的摸了摸奋斗许久的成果,高兴地展现给他看。“怎样?比上一张漂亮吧?”
朱纳雍走过去细瞧,同时拿起一支朱笔。“嗯,有进步有进步。”
瞧见那些勉强称得上是字的临摹,他笑得眼眸弯弯,仿佛一只狡诈的狐狸,顺理成章的站在她身后,小娃儿就这样站在他胸前半寸远的地方。
朱笔一圈。“这三点水,轻灵神蕴,仿佛天降甘霖,好!”只是江字旁边的工字稍显歪扭。
朱笔再圈。“这一勾,有金戈铁马之势,力道雄浑,好!”只是笔势之末把纸戳破一个小洞。
朱笔又圈。“这个人字,好啊!就像人掌万物一般,大器四方!”
是呀,一个大大的人字,是整张临摹里最容易辨认出来的字。
随着他的朱笔圈呀圈,她惊叹连连的看着自己的佳作,觉得自己一次比一次进步,越来越有练字的信心和兴趣了。
等到朱纳雍评点结束之后,纸张墨汁淋漓的同时,朱批也随处可见。
“王爷,接下来呢?哪些地方要再改改?”江太夜声音好甜好甜的问着。
这几日她已经学字学得乐不思蜀了。反正委托物不见帖都给他了,她没有回去缴令,不见山庄自然会另外派人来寻她。
现在,她上午改成学字,下午才去骑马,晚上有空时再学一轮字。
“本王瞧瞧。”
朱纳雍换了一支竹管兼毫笔,吸饱墨汁。他注意到越轻的笔身,她字写得越差,因此他不拿平日惯用的玉管笔,改挑最轻的竹管,反正他拿什么笔写出来的字都一样。
江太夜快速把新纸铺整。
“咳咳。”
“来了。”江太夜把小手往他的手掌里一递,小手一握。
她握着笔,朱纳雍握着她的手,两人同握一支笔,开始王爷式的培养感情书法教学了。
“这个大字的第一笔,不用按得那么重,笔尖轻轻一暗,往旁横拉。瞧,就像本王这样。”朱纳雍轻轻嗅着她身上传来的淡淡馨香,心情愉悦的教她练字。
江太夜抿着唇,连呼吸都屏住了三分,右手随着他的带领,往旁边轻挪。
“别紧张。”朱纳雍空着的左手毫不客气地捏一捏她的脸颊。
“呀呀呀……我的字……”江太夜一边的脸颊被捏住,哇哇的瞪着毛笔的走势,不敢松懈。
“写毛笔要专注、要用劲,但是要讲究一个巧。拿笔和拿刀拿剑非常不同的,别憋着呼吸,力气小些,柔一些就行了。”朱纳雍的左手很自动滴捏捏富有弹性的脸颊,但他越是这样“热心帮助”她放,她的写字成果不但未有改善,反而唯恐这一笔写歪了。不过,这时朱纳雍的手正在笔上,想写歪是颇有困难度的。
“好,你自己写一次。”师傅示范完毕,换学生练习一次。
江太夜不自觉地又收细了呼吸,小心谨慎的写着。
“要巧,别紧张,像平常那样。”大掌帮忙放的又去捏她的脸颊。
结果,江太夜写的那个大字,当然歪歪扭扭的。
“我们再练一次。”
“好。”
大掌包住小手,一同握住笔管,写字。朱纳雍空着的左手,照样光明正大的捏捏揉揉她的脸颊,而字体依然写得端正流畅。这种王爷式的培养感情手段,品位高又风雅,他满意极了。
“王爷,您真厉害!”江太夜崇拜的用上敬词了。
“持之以恒的练习,你的字有朝一日也能写得跟本王一样。”
朱纳雍宽慰她几句,得意之情全藏在心里。
只能说,多年积习下来,朱纳雍的算计已经刻在骨子里,要改,很难了。
朱纳雍再次带着她临摹苏轼的《赤壁怀古》。“这阙词的气势澎湃雄浑,意境壮阔。大江东去,浪滔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你写的时候,要随着词中文字,遥想当年三国的赤壁之战,那些英雄人物的兴旺盛衰,是如何的风流潇洒、豪气万千……”他边写边陶醉,状似沉浸在那些千古风流人物的世界历。
江太夜无声的赞叹着。她写字写得像在作功课,王爷写字写得像在吟诗作画,难道她的字丑,他的丰美,原来差别就在意境啊!
“字要有形,更要有骨;字有了骨之后,才会有神。字有形则美,字有骨则得韵,字有神则出精髓。”
“好棒……”江太夜惊叹地看着那跃然纸上的优美字迹。“王爷沾一次墨就能写上八九个字,我沾一次墨,却只能写上两三个字,您的笔功真是高深呀!真是高人啊!”
“毛笔书写得好是笔的中锋、偏锋皆会使用,力透纸背但墨汁不用透纸备。你惯用笔的中锋写字,而墨汁晕散,当然耗墨多。沾墨的次数太多,容易让运笔的气势泄掉,要注意。”
“是……”
朱纳雍热心但不显过分殷勤的对她提点诸多练字要诀,使得江太夜对他改观了许多。
阴险王爷其实没有她想象的那么阴险,他性情满平易近人。
她从以前就觉得字写得美的人厉害,像不见山庄庄主的字就美得像画一般,白长老的也是。江太夜生平最服气的两个人就是庄主和白长老,他们的话在她心中,可比皇帝老爷的圣旨还要重要!
殊不知,对于有练字天分的人而言,朱纳雍的一席话有如醍醐灌顶,能让练字过程事半功倍;但对于没练字天分的人而言,听太多高深道理,反倒分散了注意力,好高骛远了些。实实在在的先练好字,这一阶段,一层一层笔功的积累,才是精进之道。
朱纳雍身为龙子皇孙,武从大内高手,文从当世大儒,他当然看得出来她的学武天分极佳,小小年纪武功就只略逊他半筹;不过,江太夜的练字天分平平,她是外行,只看得懂热闹嘛。为此,他这个内行当然要把握机会,因材施教一番。
他真是心机深呀。
又轮到江太夜临摹,她刚写了几个字。
忽然,一道凄厉的破空声响起。
“谁?”两人几乎是同时间察觉不对劲。
朱纳雍拿起桌上的和阗美玉纸镇,朝声音来源处掷出。
玉质纸镇破窗而出。
江太夜一个箭步追出书房外。
“太夜,别追!”
闻言,江太夜顿住脚步。
在书房附近守卫的带刀侍卫瞬间分作三部分:一部分飞身追捕黑衣人,一部分警惕的护卫在王爷周围,一部分加强周遭巡视,以防还有贼人藏匿。
朱纳雍走到书房外,微皱眉头说道:“能潜到近处的都是高手,你的历练尚浅追去太危险。”
听到那句历练尚浅,江太夜怒瞪了他一眼。“不给我事情做,我怎么增加历练!历练这种事情又不是做梦就能有的!”原本停住脚步的她立即朝黑衣人去的方向追去。
朱纳雍弹了个响指。“跟上,保护小姐,同时确保小姐一定会回来。”
在周遭加强巡视的侍卫立即分出一半人手,尾随江太夜迅如流星的身影之后追去。
朱纳雍可不希望小娃儿出事,或是趁机离开他的眼皮子底下。
追了没多久,江太夜就瞧见前一批追捕黑衣人的王府侍卫。
哼,实姐姐和王爷都说她欠缺历练,偏偏遇到危险事又不准她去做,这样她怎么可能变厉害!不让她试试,怎么知道她不会成功?就算失败了,也是一种经验学习,日后她才能改进呀!
江太夜顺手拿走一名侍卫的弓箭,在疾速奔驰中,熟练的弯弓射箭。
黑夜并不影响她的视力,连续四箭便封住往林子的方向,避免让那个轻功绝佳的黑衣人往林中跑,以致更难搜捕。
犀利箭枝阻挡了黑衣人的去向,那蒙面的黑衣人只有一双锐眼显露在外,他往后一看,月光如泉,仿佛在他那双映着月色的眼睛里泛出幽蓝光芒。
瞧见那双有如涂着剧毒匕首般的眼神,江太夜心头一惊,认出对方来自何处。这种眼睛,她曾见过一次,而且庄主曾经告诫过不见山庄的众人,离开山庄之后,有几种人一定要避开——尤其是莫回头的杀手。
书房外。
齐远拔下深插在柱子上的羽箭,这箭是那个蒙面黑衣人所射。
检查了下,确定箭枝和绑着的那张枝条无毒,再把箭枝呈给自家主子。
“王爷您瞧。”
“飞箭传信吗?哈,又不是什么害臊的大姑娘,把信绑在箭枝上射来。只要拿给王府的门房,自然会有人递进来,何必引起这么大的骚动……”当朱纳雍瞧见夹在白纸里的那张琉璃蓝笺纸,调侃的话愕然停止。
黄泉笺!
他的脸色微沉了沉,随即恢复成平常的模样。
把白纸和黄泉笺捏在掌心,藏入袖中。他笑了笑。“送碗菊花茶和消夜进来。小姐回来之后,如果没有什么大碍,该帮她净手更衣的功夫别省,以免在本王面前失仪。”
“是!”齐远齐砚同声应道。一人去吩咐厨房弄妥茶水消夜,一人去找丫鬟备妥梳洗物品,务必让小姐抓刺客归来之后,照样能在王爷面前呈现美丽的一面。
短暂支开贴身侍从之后,朱纳雍保持步履平稳的踏入书房,如常的坐在他书桌前的梨花目椅上,然后拿起一本书,唇角含笑的悠然翻页读着。
那张被他夹入书中的黄泉笺,不是普通的黄泉买命笺,而是黄泉小鬼笺。
买命笺通常是外人花黄金请莫回头的杀手去杀人时,所使用的一种笺纸,文字内容跟不见山庄的不见帖内容类似,都是制式格式,上面写明欲杀何人、期限为何。小鬼笺则是莫回头派给杀手用的笺纸,同样是特殊的琉璃蓝笺纸,上面则写明付给小鬼的报酬是多少黄金或人命一条,欲杀人名、期限为何。
朱纳雍笑容定住,震惊地瞪着那张琉璃蓝笺纸。原来,当年买前太子朱纳言一命的人,居然是他的亲生母亲:德妃!
当年德妃花了三万两黄金和一条人命的代价,才使动莫回头毒杀前太子。
那一条人命是德妃需无条件为莫回头杀一个人。那张琉璃蓝笺纸上写明当年德妃委托莫回头的事情经过,以及德妃未偿的人命代价。莫回头找上她的儿子,当年八王爷,来要债了。
“难怪,曾听说有县官曾是莫回头的杀手,一个官员怎么会和杀手碰上边,当官的要杀百姓有太多不沾血的方式,看来那个县官也是用这种以命抵命的……”朱纳雍的声音极低,低得连他自己都听不清。
“只要杀掉一人,这债就一笔勾销永不再提,这倒也安全。”朱纳雍看着笺纸上的三个人名,细细盘算着。他只要选了其中一人,对方就会将此事的相关档案销毁。
掀开防风灯罩,朱纳雍把琉璃蓝笺纸靠近烛火,看着火舌缠上笺纸,红红蓝蓝的烧起。
“国舅,对不起了。皇上从以前就瞧你不顺眼,只是没明说罢了。而你不知残害了哪位忠良,还是欺压了哪些百姓,有人找上莫回头,莫回头找上本王,本王只好请你去地狱悔过了。”
奇异的火光在朱纳雍俊脸上跃动,他半低着眼睫,思索着该如何布局得天衣无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