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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落夫家 第一章 作者:关静
    相中

    千形万象竟还空,

    硬水藏山片复重。

    无限旱苗枯欲尽,

    悠悠闲处作奇峰。————来鵠《云》

    「苗苗小姐,我们真的要这么做吗?」房思苗的贴身丫头一边收拾细软,还一边回头望著主子,心里盼著的是主子能打退堂鼓,别动离家出走的念头。

    要知道外头的世界是粉恐怖又粉危险的耶!要是她们主仆俩一个不小心,再来个一失足成千古恨,届时,她们主仆俩还能回云霄洞吗?

    「小姐——」

    「你别多话!要是你再多说一句,我就把你留在云霄洞,不让你跟了。」房思苗开口恐吓小丫头。

    但她不知的是小丫头青青心中有多想举双手表示赞成啊!但是,照顾苗苗小姐是她的责任,如果苗苗小姐出了云霄洞,而她没有跟著,这事後若是让阁主知道了,那她还有活命的机会吗?

    唉!她真是苦命哪!

    青青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而後便认命又认分地收拾行囊;而苗苗小姐则是欢天喜地的想著这一趟出走,她能见识到什么、玩到什么……

    唔——说玩也许不恰当,因为,她这一次离家出走可不是图个人利益,而是为了帮她那博学多闻又很能干的姊姊——青苗。

    她可是很祟拜她的青苗姊姊哟!因为,青苗姊姊跟她一点都不像,青苗姊姊好能干,虽然身为一个山寇,但姊姊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不只如此,她还长得如花似玉,就像古时候人说的那句,叫什么鱼什么鸟的——

    咦?那句话到底是叫什么来著?

    思苗搔搔头颅,想不出那句古语,於是她头一侧,不耻下问的询问青青,「青青,那个形容人很美丽的那句话叫什么来著?」

    「吓!苗苗小姐,阁主老叫你读书,你就是不读书,这下好了吧?就连美若天仙都不会!」这很简单耶!

    青青完全不避嫌的露出「你死了、你完了!大小姐教你的,你全都忘了」的惨哉表情给思苗看。

    思苗翻了个白眼,说了句「拜托」。「我说的不是美若天仙好不好,美若天仙这么简单的辞语我当然会,我说的是那一句什么鱼……」

    「年年有余!」思苗都还没说完呢!青青便急著插嘴,表示她好强、她好棒。

    思苗这会儿只想把青青给打死,「你有没有搞错啊?年年有余跟美丽有什么关系?我现在又不是在拜年,跟长辈讨红包,我说年年有余做啥?」她气得脸红脖子粗的。

    她要的成语是有关美丽、美丽的,青青她是耳背,听不懂啊?

    「是有关美丽的呀……」青青一下子气弱、心虚了,因为——嘿嘿!她好像也不知道耶!

    果然,她们云霄洞阁里没一个长知识的——除了她的青苗姊姊之外。

    唉!不管了,反正,她的青苗姊姊就是好厉害又好能干就是了啦!

    不像她,大字不识一个,而且长得圆滚滚的,一点都不符合美女的条件——虽然青苗姊姊老是说她这样很可爱,但她知道,「可爱」这两个字永远与「美丽」画不上等号。

    而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孩儿,谁不想美丽?但这些都不是今天的重点,今天的重点在於她那个天人也似的姊姊竟然嫁给一个粗鲁不文的莽夫!

    在她眼里,她那个姊夫简直就跟她一样,徒长力气不长脑袋哟!

    哇咧!这岂不是跟一株鲜花插在牛粪上有相等的意义吗?

    幸好她与姊姊青苗——唔——不!该说是她们整个云霄洞里所有的人们全是壮族儿女,而壮族有很多规矩是跟寻常人家不太一样的地方,其中与外头世界最大的差异在於,他们壮族是个母系社会,换言之,在壮族里,男人是狗屎,女人才是最大的啦!

    基於这个原因,所以,他们壮族还有个「不落夫家」的习俗。

    所谓「不落大家」,意思就是姑娘成亲之後,是男方嫁入女家,而不是女方嫁入男家;再者,新婚期间一过三天的新婚期,男方就得回家吃自己,而嫁人的女孩子则是继续留在家里当大小姐。

    「小姐——」青青唤著思苗。

    思苗不耐烦的瞪了青青一眼,说了句,「干嘛?」

    「你真的觉得这样好吗?」

    「哪样好啊?说话没头没尾的,教我怎么听得懂?」

    「奴婢是说……大小姐好像、似乎不怎么嫌弃大姑爷耶!」青青壮著胆子,勇敢的说出她心里所想的。

    思苗却又横了青青一眼,露出「你懂什么」的表情。

    「我姊她是心地善良,不好意思露出嫌弃的表情来嫌弃我姊夫,你懂不懂呀?」思苗大力的啐了一声。

    青青大胆地摇头说不懂,「依奴婢看来,大姑爷对大小姐挺好的……」

    「他能娶像我姊这样的姑娘家,当然得把我姊当成天人一样看待。」思苗理所当然的说。

    「可大小姐好像也挺属意大姑爷的,思苗小姐,你别忘了,当初大姑爷还是咱们大小姐用抢的,才把大姑爷给抢回来当作良人的耶!」青青试著提醒思苗这铁一般的事实。

    「那是我姊那时被我姊夫的长相给迷晕了头,看不清楚他们两个一个是天、一个是地,极不相称。」

    说句老实话,她那个姊夫别的长处没有,就是一副皮相长得好看,但皮相能当饭吃吗?能当精神食粮吗?

    要她来说的话,她当然认为人还是内涵最重要,而像她姊姊那样的奇女子,当然是得找个与她能相称的人来匹配,而她姊夫——

    她横看竖看,就是觉得他不适合。

    「可是……」青青还有话说,思苗却懒得听了。

    她横了青青一眼。「你再多说一句,信不信我缝了你的嘴巴?」

    「啊!」

    思苗的威胁生效,青青难得的紧闭双唇,不敢再多说一句有的没有的来惹思苗心烦。

    总之,思苗要做的事,谁也挡不住,而她现在则是要离家出走,到外头去抢一个郎君回来给她姊姊当夫婿——

    这就是他们壮族另一个习俗叫作「抢郎配」。

    他们壮族女孩儿只要嫁人满三年、五载,却没生出一男半女来的,便能光明正大的乱爬墙,而她现在要做的正是这等伟大又令人觉得兴奋的事。

    她要趁她姊夫不在的日子,去帮她姊姊抢一个赏心悦目又能配得上她姊姊的男人回来,等到她姊夫再上她家门时,嘿嘿!到那时候就是她姊姊跟她姊夫一刀两断的时候了。

    嘻嘻!思苗光是用想的就已经很兴奋了。

    OOOOOOOOOO

    唉哟!我的妈呀!这就是她家小姐准备要抢回来给大小姐当相公的人选吗?青青有点不忍卒睹地闭上眼睛。

    「小姐,那个人哪里好啊?」青青忍不住举手发问。

    「他横看竖看,哪里都很好啊!」思苗却给青青一个很不负责任的说法。

    哇咧!这是什么答案啊?什么叫做横看竖看都很好?「那个人一身是血的躺在草丛里耶!依奴婢看来,他铁定是个孬种。」

    孬、孬种?!

    思苗英气的眉毛顿时扭曲成两条毛毛虫状。哇咧!青青连这么难听的字眼都说得出口!「那你倒是说说看,他怎么孬种来著?」

    思苗蹲在那男子身旁,歪著脸、侧著脸地瞧他。

    但她怎么瞧、怎么看,都觉得那男子是个眉目清秀、英姿飒爽的好儿郎,瞧!他晕过去的样子好像是个睡著的孩子,那睡觉的感觉香香的、甜甜的,看得她都想睡了呢!

    思苗不济事地顺口打了个呵欠。

    「他混身是血,那铁定是遭仇家追杀。」

    「说的有理。」思苗也同意青青这种说法,忙不迭的点头,要青青继续说下去,而她会洗耳恭听。

    「而他浑身带血,铁定是武功不济。」

    「呃——好像是有那么点道理。」她完全找不出反驳的话语。

    「而且,他还躲到草丛里,足以见得他技不如人。」

    「唔……」这下子思苗不得不承认青青的推测的确是心思缜密,似乎是有那么点道理存在。

    「或许他还是连一点武功都不会的呢!」青青继续加油添醋,总之,她就是彻头彻尾,压根不赞成苗苗小姐出来帮大小姐找男人。

    「可是……可是,他长得很好看耶!」思苗还在做最後的挣扎。

    「小姐,你此次出来,为的是什么?」青青忍不住指出重点。

    「给我阿姊找个良人相公呀!」

    「标准呢?」

    「足以匹配我阿姊的男人就可以了。」

    「可是,这个男的浑身带血地躺在这里,足以见得他比咱们大姑爷都还不如,这样的男人,小姐怎么会认为他配得上咱们家的大小姐呢?」青青质问思苗。

    啊咧?一时不知该如何回嘴的思苗怔住了。

    「而且,小姐,你不是说过表相没啥用处吗?你当初不就是嫌弃大姑爷只有皮相长得还可以,说什么以色侍人终究不会得到幸福的吗?而现在你倒好,又替大小姐找了一个只有脸蛋、没有脑子的男人回去,这样一来,他跟大姑爷又有什么两样?

    「不!更正,大姑爷似乎还比他好一点,因为,至少人家大姑爷他武功盖世……」

    但青青的话立刻被截断,「他哪有武功盖世啊?」对於这一点,思苗始终不肯承认。

    「小姐,人家姑爷都把你打得落花流水了,人家还不算是武功盖世啊?」青青糗她,而思苗最讨厌别人提起这件事了。

    说起她那个姊夫,就是这一点不得人缘,明明知道她极爱面子,与她过招比武,却又不懂得礼让她几分,居然真枪实弹的跟她过招,打得她差点喘不过气来,害她成了云霄洞里众人茶余饭後的笑柄。

    基於这一点,她房思苗与燕九霄就这么结下不解的梁子,那燕九宵这辈子都别想得到她的好感,哼!怎样?她就是这么小人啦!

    想起前仇旧恨,思苗小家子气得嘟起丰润的嘴,一副气嘟嘟的模样,俨然还是一副小孩子样。

    倒是那个还躺在血泊中的男人,他皱著眉,极不愿意睁开眼来瞧这两个蹲在他身侧,猛对他评头论足的姑娘家。

    她们两个还真当他是死人是不是?

    当著他的面对他评头论足不说,另一个还极尽能事的诋毁他,一会儿说他没用,一会儿又说他技不如人、不济事,说什么他比另一个男人还不如!

    奇怪了哩!他有事没事做啥跟另一个男人比较?而且,他济不济事,关她们两个什么屁事?要她们两个来多管闲事!

    于稟庆真想把她们两个给轰走,无奈的是他伤重在身,连动都动不了了,更遑论出手赶人,是以,他只能无奈的躺在地上,静静的听那主仆俩继续商议要不要把他救回家。

    要他自己选择,他宁可死在这里,也不让她们两个救——

    原因嘛!其一,两人之中地位似乎比较卑微的那一个,好像不怎么看得起他,而他乃堂堂一方霸主,竟让一个黄毛丫头给看得那么轻,到最後还要她伸出援手救他,这事要是传出去,岂不是要落人笑柄?

    再者,他还得回城里去,要不,他的地位便立即会有人取而代之,是以,现在他只求她们两个不要再聒噪下去,只要能让他安安静静的在这里躲过一劫,届时,天下还会是他的。

    但等等——

    那是什么声音?

    「噤声!」于稟庆用尽所有的力气命令思苗两主仆,刚刚,他似乎听到远处有纷沓而来的马蹄声,他怕是南朝的鹰犬们要来取他的性命。

    可恶!南朝那些小人们净使些卑劣手段,今儿个要不是他以一敌百,他也不会落入这等险境,最後还让两个有眼不识泰山的小姑娘把他给看轻了,说他手无缚鸡之力,又说他武功技不如人……

    在她俩的言谈之间,简直就是把他于稟庆跟「无能」两字画上了等号。

    「哇——他睁开眼睛了耶!」思苗惊呼著。

    而他则恨恨的瞪了她一眼,他明明要她噤声的不是吗?那她还喳呼个什么劲?

    「他的眼睛好漂亮喔!」虽然被瞪了,但思苗还是忍不住小声的赞叹著。她与青青交头接耳地说道:「我决定了,就是他了。」她要把他掳回家,给她阿姊当丈夫。

    「小姐,这怎么成?」青青有意见。

    「为什么不成?」

    「他看起来很凶耶!」瞧,他明明人还虚著,可瞧他刚刚瞪苗苗小姐那一眼,其威力可是挺凶狠的呢!

    「而且,他看起来不识字。」青青又说,她知道她家大小姐最在乎这件事了,苗苗小姐总认为能与大小姐匹配的合该是个温文儒雅的书生,而这男人——

    很显然的,他不是。

    他的目光太凌厉,一点也不像是个文弱书生。「小姐,他铁定跟大姑爷一样,是个武夫。」

    武夫!

    她们现在是在说他吗?

    于稟庆显然有些惊讶,打从他出生以来,便是权贵加身,他一直以为自己有那种浑然天成的王侯尊相,没想到今日竟让个小姑娘把他看成一个粗鲁不文的山野莽夫了!

    于稟庆听了差点要吐血,而思苗则是侧著脸看他,与他四目相对。

    她有一双明亮清澄的眼睛,那是她全身上下仅有的优点,也是唯一称得上是「美丽」的地方。

    她的眼睛像是两潭温泉水,柔得可以,也媚得可以。于稟庆有一瞬间的失神——为了她眼底的神釆。

    思苗倏地一笑,是那种极没心机的笑,刹那间,思苗的整张小脸因那笑而整个亮了起来;而于稟庆竟让她这一笑给笑丢了魂魄,他的心震荡於她的笑容之间,久久无法回神。

    就在这个时候,达达的马蹄声接近,听起来相当的急促!

    「小姐,有生人接近!」青青警戒的说。

    出门在外,苗苗小姐的安危便是她的责任。青青莲足一蹬,以卓绝的轻功轻易的跃上树末顶棺。

    「铁骑二十余名,做军装打扮!」探得消息,青青立即回报。

    军装打扮!

    是朝廷人马!

    「你得罪官家了?」思苗马上做出推测。

    他的眼目光如炬,像是完全不惧怕那些前来追捕他的人,反倒是以轻慢的口吻问她,「你怕了?」

    「怕官家?」思苗轻哼了一声,摆明是不把那些人看在眼里。她房思苗长到这么大,还从没怕过哪个人呢!

    「青青。」

    「奴才在。」青青翻身下地,而她才正在回话,登时,整个官道便让官府的人给团团围住。

    思苗本来是想抗敌的,但是……

    哇咧!怎么来了这么多人啊?

    「青青,你不是说只有二十余人吗?」

    「对啊!一边人马二十余人,四边的人马加起来,就快一百了呀!」青青苦著脸回答。

    她早说过没事别多管闲事吧!这下可好,近百余人的敌手,而且,各个都是一副练家子的模样,这下子她们主仆俩纵有万夫莫敌的气概,也双拳难敌众手呀!

    「小姐,这下咱们怎么办?」青青正在考虑著要不要溜。

    溜?!

    这个字思苗压根没想过,她想到的是另一个法子。「青青。」

    「奴婢在。」

    「由你断後。」思苗直接下令。

    「什么?!」由她断後?青青愣了愣,这才鸡猫子鬼叫地抗议道:「小姐,这不行啦!」

    「不行也得行,总之,这人我是救定了。」思苗什么都不想的迳自将气虚的于稟庆驼在她的背上。

    她想背他!

    于稟庆正要笑她是在痴人说梦,但他没想到的却在後头——

    因为房思苗已背起他,双足轻轻一蹬,像是踩在平地上似的,轻易的越过敌手的头颅。

    才转眼间,她便将那群人远远的抛在身後。

    DDDDDDDDDDD

    这——有没有搞错啊!

    事到如今,于稟庆还是不愿意相信眼前的事实!他是当真让一名小姑娘给救了,而且她还驼著他,一招半式也没施展地便将他难缠的敌人给远远的抛开!

    「你中箭了!」思苗将于稟庆带离危险的所在之後,便在昨儿个晚上的落脚处——一间山庙上等青青同他们会合。

    而这会儿她闲来无事,倒是仔仔细细的端详起她的准姊夫来了。

    她这一看,马上发现代志大条了!他的肩胛上有一片暗黑色的污渍,显然是中了仇敌的暗算。

    思苗想都不想的就撕了于稟庆的袍子。

    「你这是在做什么?」于稟庆骇然、吃惊地瞪著她,不明白她明明就是个姑娘家,怎么行为处世却如此的惊世骇俗?

    她大刺刺的撕了他的长袍不说,这时她还想帮他吸毒呢!可如此的肌肤相亲,要他赤裸著身子与她袒裎相见,这……

    于稟庆的眉头都皱拧了,思苗却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你别皱著一张脸,我没要对你怎样。只是你身中毒箭,我不把你身上的毒吸出来,等毒的血液行走於你的五脏六腑之中,届时,纵使是大罗神仙来,也救不了你的命,所以我这才会撕了你的衣服,想帮你吸毒。」

    话还没说完,思苗已低下头来要吸他的伤处。

    于稟庆费力的提起手,手掌定在她的额头上,不让她乱来。

    她一个女孩子家,不懂什么叫做「男女授受不亲」吗?像她这样随随便便地帮一个男人吸毒,也不怕毁了自己的清誉吗?

    「不劳你费心。」他吃力的阻断她鲁莽的行为,事实上,他早就自封穴道,阻断毒血横行。

    「这不用花什么力气的,所以,你别跟我客气。」更何况,以後他们两个还会是一家人呢!日後,她还要请他多多指教。

    思苗笑得彷如桃花初绽,可于稟庆却不领她的好意,硬是拿他的冷屁股去贴她的热脸。

    「谁跟你客气了!」他白了她一眼。

    他只是不想领受她的这份情,依她这等鬼灵精怪的模样,他是怕他日後要还这份人情时将会十分艰难,为了明哲保身,他宁可现在多受一些皮肉之苦,也不想跟这位小姑娘沾上一点关系。

    「你若是真想帮我,我倒想麻烦你一件事。」

    「什么事?」听到准姊夫开口要她帮忙,思苗兴奋的连眼睛都亮了起来。

    于稟庆身受皮肉之苦,痛得不断闭上双眼,但就在他的双眼阖上前,倒是瞧见了思苗发亮的双眼。

    他不明白她有什么好开心的,但现在他只在乎一件事。「你可不可以闭上你的嘴?」真的好吵!

    「啊?!」这是什么要求?思苗不太懂耶!

    「我想好好的静一静。」他不想再听见她唠叨个不停,总之,他就是希望她能把他当成死人就对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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