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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 第4章(1) 作者:楼雨晴
    苦思了一晚,连个蛋都没想出来。

    天亮时,孙旖旎顶着两颗黑眼圈,气息奄奄地晃出来觅食,迎面便撞见香艳养眼的镜头。

    瞄了眼隔壁门口吻得难分难舍的爱情鸟,领衔演出的女主角正是女主人叶容华,男主角却不是俊秀冷然的湛寒,而是面容黝黑、形象迥异的粗犷肌肉男。

    啧,大清早就吃这么重口味啊?

    这种事大家早就见怪不怪了——当然不是说叶容华偷人偷到见怪不怪,肌肉男正是湛寒本尊。

    之前明明被某人的仿容行径给气到快升天,现在反而心血来潮就玩玩“变脸”游戏,上回是水电工,这回——

    眼角余光瞄了瞄门口那桶瓦斯,喔,是送瓦斯工人啊!

    这也算是另类的闺房情趣吧?总比那些兔女郎、护士装的有创意多了,不过……白痴啊!谁会在清晨六点送瓦斯?真是够了!

    视若无睹地绕过65号门牌,走了几步,突然一阵灵光乍现——对呀!当初叶容华不想看见湛寒,湛寒就仿容去见她,同理可证,凤遥不理她,她就不会仿成他愿意理会的人吗?

    虽然这种行为有点蠢,可是……谁教凤遥全世界都理,独独就是不理她咩!

    算了,山不转路转,能屈能伸大丈夫……

    给足了自己心理建设,她拎着刚买来的早餐,决定先做个小测试,按下凤遥家的门铃。

    大清早送早餐,与大清早送瓦斯,应该还是有蠢度上的差异吧?嗯,对。她自我说服,自己还是有比湛寒少蠢一点点的。

    等了三分钟,没人理会。于是她又按了第二次。

    又等三分钟,依然静悄悄。就在她打算再按第三次时,凤遥睡意浓厚的脸庞出现在眼前。

    看得出来上衣是随意套上的,胸前春光若隐若现,好撩人遐思啊!她暗暗吞了下口水,幸好门外的人是她,不然就亏大了。

    “你——”

    不知道是不是没睡醒,他一脸困惑的表情看起来更加呆愣。“上班顺路经过这里,来给你送个早餐。”她高举手中的餐点,仿佛那就是通行令。“我可以进去坐坐吗?”

    清晨六点半把人从好梦方酣的被窝里挖起来吃早餐?

    凤遥实在不知该对此举报以何种回应,也或许神智一半还在和周公厮杀中,愣愣地侧过身便让她进屋了。

    呜呜!好感动,她终于可以光明正大走进他家门了。

    果然真的任何人都可以,就她没这个殊荣,为此,要她仿一百个人的容她都认了。

    凤遥目光自始至终没离开过她身上,由头到脚将她打量了一遍。“我哪里不对劲吗?”她紧张地拉了拉套装窄裙,穿这种衣服绑手绑脚的,好不习惯。

    他摇摇头,仍是盯着她。

    “那——你为什么皱眉?”向唯欢是这样没错吧?不是她在自夸,她的仿容术可比湛寒高明多了,而且神情、动作、还有微微扬起的矜持笑容都有到位,应该不至于逊到一眼就被看穿。

    “……”他移开目光,缓缓吐声。“没事。”

    “那……早餐?”

    她神情有着不容错认的热切,他怀疑他若是摇个头,就会让花颜上愉悦的笑容瞬间凋零。“我去拿餐具。”

    孙旖旎雀跃得简直想就地起舞。

    这是这几年以来,他对她最和颜悦色的一次,她已经好久、好久没和他一起用餐了……

    一同吃完早餐,他在等她说明来意,或者是起身告辞让他去睡个回笼觉,昨天有点失眠,睡晚了……

    可她似乎一点离去的打算都没有,漫无边际地与他东聊西扯,一下子聊庭园前他刚栽种的花草,一下谈今天的天气,不太有重点,仿佛只是想诱他开口多说几句话,为此耗去一上午的美好时光也无所谓。

    “你——上班会来不及。”他看了看墙上的钟,快九点了。“喔,没关系,我今天休假。”

    那刚刚是谁说上班顺路经过的?

    凤遥张了张口,没戳破她。

    “还是——有其他重要的事该处理?”

    “没有啊,我一点事都没有。”任何事都不会比他更重要啦。

    “或者——”

    漾在唇畔的笑意敛了敛,终于听出他话中的逐客意味。“还是,你比较希望我去处理那些‘重要的事’?”

    她赖在这里不走,让他反感了吗?要是向唯欢,应该不会那么厚脸皮

    “我的意思是,如果没有,要不要一起出去走走?刚刚不是讨论过,今天天气应该会不错。”笑意完全自她脸上褪去前,他没深想便脱口而出。

    咦?“好啊好啊!”她的头点得过分热切。

    “嗯,那你稍等,我换个衣服就出门。”连他都不曾留意,总是紧抿的唇畔,如今正几不可察的浅浅扬起。

    因为是临时起意,也没特别规划什么行程,不过就四处走走逛逛,看见感兴趣的事物便停下脚步,这样的行程其实无趣得紧,但她从头到尾都笑得好愉悦。

    她其实——很容易满足,只要他一点小小的示好,笑容就会灿亮得连星星都为之失色。

    中午时候,他们在捷运地下街解决午餐,等待餐点之际,他低头低在凝思什么,低声交代了句:“你在这里等,我去一下就回来。”

    她等了五分钟,回来时,他手中拎着一双平底鞋,蹲在她跟前替她更换。“逛街不适合穿那么高的鞋子。”

    他——看出来了?

    其实不只逛街,她根本从来没穿过高跟鞋,其实很不适应,但是那可以让她留在他身边不被驱离……别说高跟鞋,高跷她都愿意踩。

    留意到他停下动作,出神凝思的目光落在她脚蹂,她不自在地缩了缩脚。

    “这脚炼……好像在哪里看过。”莫名眼熟。

    “女孩子的饰品嘛,就算挂上限量的噱头,还是会发现一群人都和自己戴一样的东西。”

    “是吗?它有没有名称?”

    “愿。它叫愿。”有个人,是这么说的。

    只不过后来,愿,成了怨。

    银色丝线串起一道星芒,再缀以珍珠、铃档、紫水晶、小巧的古铜钱,古典而雅致,流光灿然,仿佛整条银河便在她足间流转。

    愿?谁的愿?

    “你对女孩子的饰品感兴趣?”不然干么一直研究她的脚炼?“没什么。”他淡淡带过。

    后半日,他们走马看花地逛了些名胜古迹,一向敬神礼佛的凤遥,行经庙宇总会双手合十,虔诚地拜上一拜。

    不求什么,只是一分敬意。

    但也有那么一、两回,会被她挡下来。“不用拜。”

    “为什么?”

    他受不起。

    小小土地公怎受得起这一拜?会让他晕个昏天暗地的。

    稍晚,他们在半山腰品尝美食边看夜景。

    凤遥不重口腹之欲,她却是标准的美食主义者。刚带他离开家的半年,他们同住一处,她每天总会带他到处去品尝不同的美食,想把他养壮些,偏偏他只抽长身高,身形却永远是这副清逸俊秀的模样。

    这些年没在他身边照看着,他怕是更随意打发了。他这个人,永远只看见别人的需求,亏待自己都无所谓,难得有机会,当然要好好替他进补。

    一口食物才刚吞下,她连忙又挟了山苏煎蛋过去,整晚忙着布菜,从不让他的碗有机会空下来。

    “够了够了,我吃不完。”光顾着他,她根本吃没几口。

    “还有这锅汤,可是用乌骨鸡和多种食材炖煮,一定得喝上一碗。”

    凤遥定定凝视她,没多说什么,依言捧起碗喝了口热汤暖胃。这一餐吃下来,就花了将近三个小时。

    她挑选的位置不错,看得见城市里万家灯火的美景。

    “好像快下雨了。”他眺看远方,一整日的好天气,大概要终结在这里了。

    对,她嗅到湿气了。

    她趁他不注意时,悄悄跟风伯、雨师打商量——

    拜托、拜托,稍稍移动尊驾可好?我家主子身子骨不佳,受不得风吹雨淋。

    风伯、雨师都是好商量的人,笑笑地向她挥挥手,表示没问题。她满意地点点头,愉悦地告诉他。“不会下,你放心。”

    “你怎么知道?”

    “喔,那个啊……我看过气象报告了。”至少有你在的地方不会下。

    “是吗?”他仰眸瞥了眼头项那一大片的乌云,正缓缓、缓缓地飘散。

    果然,直到他进了家门,一滴雨都没下。

    回程途中,他禁不住倦意,闭目小憩了会儿。

    他眼下有淡淡的暗影,她其实知道他前一晚并未睡好,但他还是什么也没说,陪着她玩了一整天,他就是这样的人,心太软,不忍旁人失望。悄悄地,她伸手,五指缠握住他,掌纹贴着掌纹,再将他的手指一根根弯曲,假装他也正缠绵万般地回握。

    这么好的他,让她强烈想拥有,明明他对她己经那么好、万般怜宠了还是不知足,想独占,才会盲了心,犯下难以挽回的大错,也害惨了他……

    要是……他想起了一切,该怎么办?

    怕是会震怒怨忿,从此与她决绝,万世不相见吧?

    就像这一回,他一走,就避了她千年之久,要不是她打昏文判官偷看生死簿,至今还找不着他。他一旦铁了心要避,她根本找不到……

    “凤遥,对不起。可不可以,不要躲我……”不要——恨我?

    ***

    “向唯欢”开始光明正大出入凤遥家门。

    有时来约他出去走走,有时天南地北地闲聊,有时怕他工作起来就忘了时间,提醒他吃饭,有时根本什么都没做,他忙他的,她也会自己打发时间。

    她处在属于他的空间里,极其自在。

    她照顾他的生活起居,而他,也不自觉地接纳,一点一滴、蚕食鲸吞般,逐渐让她进入他的生活。

    与公司那头对谈到一个段落,他关闭MSN视窗。这款游戏软体上市后,反应相当热烈,公司方面希望再推出第二版,增加几个支线使游戏内容更丰富,他这几天都在思考该如何更新程式。

    留意到周遭过久的静默,他偏转过头,在靠墙的沙发上找到她的身影。

    她睡着了。蜷卧在长沙发里的睡容,看起来纯净又无辜。

    他轻巧地在沙发旁席地而坐,长指掠过颊容,将散落的黑色长发勾向耳后,安安静静守护深眠中的女子。

    他们几乎天天见面。

    今天她是突发奇想,说要替他炖补,认认真真抄了食谱、拎了一袋食材,预备按表操课。

    但——你知道的,说得一口好菜的人,不见得能做出一手好菜。旁观了十来分钟,在她频频的惨叫声下,不忍卒睹的他终于决定接下掌厨大任。

    住在育幼院时,他偶尔会进厨房帮忙,简单的料理还难不倒他。如今,这锅汤正在炉子上文火慢熬,晚餐时就可以上桌了。然后是昨天,她来时,他正好在院子里种花,于是她便自然而然地凑过来帮他浇水除草。

    他种了几株常绿盆栽摆在窗台,也在庭园前拓了一方园地,用来种些花花草草。

    前几日,撒下的种子——抽长嫩芽,有一回便无意间听她蹲在那儿,对着小花苗喃喃说道:“你们真幸运,能被他亲手照料,他是个很好、很好的主子喔,你们要好好珍惜……”

    是吗?他算是个好主子?

    他停下手边的动作,偏头瞧她,指腹不经意让铲子边缘划了一下,他下意识缩回手,便见她迅速抓过他的手,含入口中。

    他微讶,连忙要抽离。“别……我手脏……”

    她才不管什么手脏不脏,做出这样的直觉动作也不是学什么八点档剧情的缠绵心思,而是——

    马的!千万别来第二回!

    五滴精血造就了一个孙旖旎,她可不想来第二株花花草草与她抢。虽然他现在是凡人之躯,但谁保证会不会有啥后遗症?凤遥是她一个人的,每一根头发、每一滴鲜血都是,谁都沾不得。

    凤遥抽不开手,任由她含住指腹,柔软而温暖的唇腔包覆,令他没来由地略略红了耳根。

    明明不是什么太火热的举动,从未与女子如此亲密的他,仍是为这隐隐流窜的旖旎氛围而乱了心律。

    如此亲密行径,她做来理所当然,毫不别扭,仿佛,他们天生便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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