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恶魔岛 >> 死缠烂打 >> 恶魔鬼刹作者:丁苓 | 收藏本站
恶魔鬼刹 第一章 作者:丁苓
    在太平洋中,除了亚洲边缘的海岛及澳洲、纽西兰外,尚有许多大小岛,星罗棋布,这些岛屿称为大洋洲,它是由三大岛所组合而成,名称各是美拉尼西亚、玻里尼西亚和密克罗尼西亚。

    就以玻里尼西亚而言,指的是经度一百八十度以东的大小岛屿,分属十三岛,其中以夏威夷岛、萨摩亚岛和社会岛及中途岛最为重要。

    而这些岛屿,大部分是珊瑚礁岛,地势低平,面积狭小,如社会岛的首府大溪地,就是珊瑚礁岛。其余小部分则是火山岛,如夏威夷岛的八个主要岛屿,全由海底火山爆发所形成。此区海域广阔,岛屿众多,故玻里尼西亚即是“多岛”之意。

    提起这块弥足珍贵,尚未被污染的人间乐土——大溪地,几乎可以说是各国观光客的最爱。在那所见的不单只有美丽的风景、自然的环境而已,更是繁华都会人士享受自然、回复宁静心情的绝佳去处。

    社会岛,就是由这样无数个面积大小不一,仿佛是遗世独立的海岛所组合成的。只不过“恶魔岛”却是个例外。它位于社会岛最北方,同大溪地一样,是隶属于法国的海外属地,但为私人产业,产权属于日本鬼冢家族。除了该家族成员与原先就居住于此的岛屿外,严禁外人登陆。

    “恶魔岛”虽为法国属地,但却拥有自治权,不被法国所管辖、干涉。俨然是个只挂着法国属地招牌的独立小国。

    它和大溪地一样,既为海岛,自然少不了迎风招展,成行成林的椰子树,更少不了碧海蓝天的自然美景。海水是既清澈又透明,透明到可以直视海底的礁岩,清楚的看见来回遨游嬉戏的一大群各类各色的热带鱼。至于天空,更是晴朗、清澄得只见耀眼的宝蓝,和干净得像无一丝尘垢的白云。

    照理说这样令人赞叹不已的风光,祥和得仿佛是座世外桃源,怎会取名为让人听之就怯步的“恶魔岛”?是故意恫吓外来人才这么做的?还是鬼冢家族特意标新立异,才取名为“恶魔岛”?还是岛上真住有恐怖的恶魔?

    据当地原住民的透露,“恶魔岛”原先是鬼冢家族入住后,为了吓阻外来人的侵犯,以及符合鬼冢家条的行事作风才特意取的。七年前老岛主终于找到为了女人被赶出家族,却横死于台湾街头的儿子鬼冢洋介之子——鬼冢鬼刹。

    鬼刹有着比撒旦更邪恶俊美的面孔,以及一副充满魅力的高大壮硕身材,只可惜幼小心灵受到伤害,造成他性情随着年龄的增长,愈来愈乖戾孤僻,行事阴狠到六亲不认,至于手段更不用讲了,残酷凶暴得令人不寒而栗。也因此,岛屿上的原住民,才会唤他为“恶魔”!称这座被鬼冢家族所拥有的私人岛屿为“恶魔岛”!

    从此,如帝王般主宰“恶魔岛”上所有一切的鬼刹,冷血无情的作风就像燎原的熊熊大火,其声名广传在社会岛的每一个角落,震撼着诸岛屿的原住的人心。

    就在三年前,一群不怕死而不将他警告的话当一回事的十个波拉波拉马的土着,结伴私闯“恶魔岛”,抢滩上岛不到一刻钟,全被五马分尸,死状凄惨的以小叶舟送回波拉波拉岛。

    据“恶魔岛”的土著描述,他们看见一个犹如自上天降来的神呆悍将,在炽热的艳阳下,他壮硕宽大的背后散发着璀璨耀眼的银光,以傲睨万物之姿高举着锐利的日本武士刀,大开杀戒的手刀侵略者。

    自此,他“冷血恶魔”之名不胫而走。社会岛的土著一听到“鬼刹”这两个字,便闻风丧胆、毛骨悚然,一致认同的称呼他为“恶魔”,他所居住之岛屿也唤为“恶魔岛”。

    他们虽封他为冷血、可怕、恐怖的恶魔,却也将他当成是万能的上帝、或是可呼风唤雨的天神一样膜拜。不知从何时开始流传,土著们一听到“鬼刹”这两个字,虽会心生畏惧,但更会不由自主的肃然起敬,当他是统御者般尊敬他、服从他。

    “老爹,鬼剃真有这么恐怖吗?”听完温臣不知是自己瞎说,还是根据流传在社会岛的传言,像说故事般描绘给她听,温欢兴致缺缺的趴在栏杆上望着清澈见底的碧绿大海,频频忍住晕船想呕吐的冲动。

    飞抵至大溪地,再从巴比堤市的机场,搭机至波拉波拉岛的冢斗机场,再转搭乘轮船前来“恶魔岛”。这二十多个小时候的折磨,真的让她头昏目眩,胃痉孪来得快哭了。

    温臣拿着望远镜,不停调整焦距观察“恶魔岛”,注意力全集中在该如何上岛而不会被发现,完全没瞧见她脸色发白,也不晓得她身体不舒适。

    “岂止是恐怖,他可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冷血恶魔!服侍他的仆人说,在那里每个人都是战战兢兢的谨慎做事,就生怕稍加不小心惹怒他,而被他给杀了。”温臣可没有夸大其辞,所说的全是有根据的事实。

    “这么危险,那我们还上岛去做什么?”老爹疯了啊,竟要白白去送死?整个人提不起劲的温欢,一听岛上住个杀人魔,刹那间像是被电击到般,突然弹跳起来的转身瞪着一脸兴奋异常的温臣。

    思绪完全被价值连城的古董、宝物所占据的温臣,根本没注意到女儿畏惧的惊呼声和害怕的眼神,只是情绪高昂的反复计划着该如何上岛,又如何潜入恶魔堡偷回画,再如何全身而退。

    “小欢,你忘了我们冒险前来‘恶魔岛’的目的了?”文际勘察得差不多了,温臣放下望远镜,只瞥了她一眼,拿出腰际口袋中的地图,开始研究该从何处上岸才不会被发现。

    “没有。”老爹根本不用刻意的提醒她,这么重大的事情,身为温家一分子的她,岂敢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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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兴阑珊的远眺出现在水平线彼方,一座姿容壮丽的巨大海岛。在这晴空万里之际,岛与山连接所构成的天际线,壮伟得直教人崇拜又赞叹!

    她错愕得怔住了!这就是传说中可怕的“恶魔岛”?老爹骗人!一点都不可怕,瞧它山势雄伟壮丽,风景绝美得仿佛像座飘浮在海上的梦幻之岛,根本不如想像中那么恐怖,也不似那些土著所描述的,像座死亡之岛般有阴森的感受。

    “没有忘最好。记住!我们是来要回我们温家那张齐白石的‘黛玉葬花’图。”温臣是温家第三十三代传人,理所当然得由他负责找回失窃的画,毕竟画可是在他手上弄丢的,若找不回来,他可无脸去见在地下的列祖列宗。

    不过,这只不过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原因,真正的原因是他想洗刷耻辱。

    想他温臣虽不是鼎鼎有名的神偷,在偷窃界中也没有几个人知道他这一号人物的存在。他自认他的偷技虽不怎么高超厉害,但也还不至于瞥脚到被同行戏谑称为“瘟神”。这可真是个毕生的奇耻大辱!

    虽然行窃十次有九次失败,一次是靠运气侥幸成功,但失败的九次中,他失手可从未被逮捕过,而那唯一成功到手的宝物,明明就是价值连城、人人抢着要的罕有稀世珍宝,就因为宝物主人是国际知名的富豪商人,也结识了不少黑道中重量级的大人物,又与政警界的关系非比寻常,害得他从偷到手至今十一年,宝物仍销赃不出去,非但那些收藏家和捐客不敢买,他自己还差点因此惹祸上身。

    至今,他仍是黑道追杀的对象,警方更是急着想破案,只可惜没有人知道那件轰动国际、震惊偷界的窃案,其实是他这个没啥名气的小偷干的。

    想来他就觉得好笑。的确,凭他尚可搬上台面秀一下的偷技,是不可能会有人怀疑那件案子是他干的,就算他开诚布公承认,恐怕打死也没有人会相信。

    同行的人虽然知道他手上有件价值不菲,却又不知道是什么珍贵宝物,但就因为他十偷九败的纪录,便开始以讹传讹说他是偷窃界“瘟神”的投胎转世,恶劣的将此消息散布给那些收藏家和捐客,造成人人不敢买他的货,即使他将货免费倒贴送给他们,他们都未必肯收。

    他们一致认定他是人如其名的“瘟神”,与他打交道只会徒惹一身霉气,若收购他的东西,就算天价的古董、宝物,价码也会莫名的赔钱才能售卖出去,甚至最可怕的会落到没有任何的行情,被鉴定出是伪造得天衣无缝的膺品。

    自此,他“瘟神”这不光荣的称呼便在一夕之间响亮起来。

    所以这次无论说什么,他都一定要将自家的画偷到手,而且还要顺手带几件价值连城的宝物出来,先向世上宣告他可不是十偷九败的瞥脚老偷者,再洗刷他无法销赃的“瘟神”耻辱臭名。

    “老爹,是偷吧!”温欢在一旁说道。要跟偷可是有天壤之别的。

    死丫头!竟敢更正他的话!“偷跟要有什么差别?是他们先偷我温家的画,我这会儿再偷回来,是很公平的事。”以偷窃为职业已有二十年的温臣,在他的观念里,其实要与偷跟拿一样,没有什么差别。

    “老爹,画是别人偷的,是偷盗者转卖给鬼冢家,而不是鬼冢家去偷咱们温家那幅‘黛玉葬花’图。”她觉得老爹没查清楚事实,就乱冤枉人是件要不得的事。温欢挺身出来为鬼冢家仗义执言。

    温臣圆睁双眼,惊愕得差点掉落下巴。这丫头!也不想想看她到底是姓温,还是姓鬼冢,竟然胳臂往外弯的帮外人说话,甚至还纠正他的错误,实在太不给他面子了!

    “既然明知是赃画还敢买,鬼冢家更是不对了!”老脸快挂不住的他,更是理直气壮的大声指责对方的不是,“不管怎样,画我是一定要拿回来的!否则你教我如何回去面对温家的列祖列宗。”

    “没这么严重吧!老爹。”狐疑的扬扬眉,温欢唇角噙着一抹诡异的笑容,像是在向他暗示,她已经知道他为何肯冒生命危险来“恶魔岛”的用意。

    “你……”仿佛心思已被看穿,温臣面红耳赤的以食指戳着她额头,将好奇的欺到他面前,像发现宝藏般认真研究他别扭表情的温欢推开,“你……你这小鬼懂什么!”

    “我当然懂啊!”犹如得知一则八卦消息,温欢嗳昧的咧嘴嘻笑着,“根据我的观察,那幅画可是老爹你准备拿来打动‘蕃薯’姨芳心的,唉哟!好疼耶!老爹!”

    “没大没小的!什么‘蕃薯’姨不‘蕃薯’姨的,是潘淑仪阿姨!”敲了下她一记响头,温臣掩饰尴尬的板起脸孔训斥她的不是。

    老爹害羞了!呵呵,被她说中了吧!“老爹,你脸好红哦!是不是喜欢‘蕃薯’姨呀?”她谄媚笑着黏上去缠住他,“快告诉我嘛!老爹,别忸忸怩怩了,坦白的承认喜欢,我又不会反对,也不会取笑你年到三十二才在思春发情。

    这丫头真是愈来愈没大没小,竟将他比喻成动物!真该好好打她一顿屁股。“你……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啊!小鬼。”温臣抵死不承认,不过通红的脸色和尴尬的表情,已将他欲隐瞒的心事全泄漏了出来。

    “我十二岁,不小了!老爹,别再叫我小鬼了。”一道恶心发臭的热流自胃部直往上窜,温欢连忙掏出口袋中的酸梅,塞了一粒进嘴里。

    “是啊!一眨眼已经过了七年,你已快是亭亭玉立的少女了,可怎么……看起来反倒像个八、九岁,营养不良的小女孩。”他自认给她吃好、住好、穿好,让她无忧无虑的跟着他度过了七个年头,但怎么把她愈养愈回去,让她瘦成这个样子呢?

    他实在想不通。是她太挑食吃不多吗?可她餐餐都吃得比他还多,食量大得惊人,外加三不五时还来几道高能量的甜点美食,照她的吃法,没道理还会这样瘦巴巴的,一点肉也没有。

    难道是她天生吃不胖的体质?嗯,温臣点了点头,认为这个可能性非常大。回台湾后,他得记得至中药铺抓几副补品给她好好进补一下,否则以她这样骨瘦如柴的身体,往后恐怕是很难找到婆家的。

    “老爹!回神啊!老爹!”温欢招魂似的伸手在他面前摇来晃去,见他仍神游太虚回不来,索性没大没小的轻拍他的脸颊,试图唤回他的三魂七魄,“老爹啊!你在想什么,想得这么出神?那个广东阿伯咿咿唔唔在叫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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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法属玻里尼西亚约有十八万人口,其中土著原住民约占八成,以法国人为首的欧洲人也占了一成,剩下的几乎是中国人。老移民占绝大多数,极少数是十几年前才从台湾过去的新族民。因此,在大溪地及在其他各小岛碰到同胞,或看见写着中文字的商店餐厅,也不必多么的惊讶。

    一般说来,他们说的是大溪地土语,但在正式场合,上流社会、知识分子之间,主要还是使用官方语言,也就是法语。至于观光地区的旅馆、餐厅、商店,都可用英语沟通。而华人所使用的语言则为客家话,会讲普通话国语的人并不算多。

    这个原先不管开多高价码,仍不敢开船送他们来“恶魔岛”的阿伯,所说的语言就是客家话,只不过他是从广东移民来的,因此完全听不懂他在叽咕什么的温欢,才会称呼他为广东阿伯。

    “老爹,我们要在这岛上待几天?”虽然这座岛是个风光明媚的好地方,但不知怎么的,她内心充满不安,根本没有心思欣赏这片美丽的景色。

    “三天。”温臣回道。他所准备的粮食只足够让他们捱三天。

    “那……那个广东阿伯,二天后还会再来接我们吗?”站在洁净无瑕的白色沙滩上,她望着海上渐行渐远的小轮船,有点害怕那个阿伯会不遵守诺言。

    “放心,小欢。老爹我跟他已经谈好价钱和条件了,天后他会来的。”有钱能使鬼推磨,即使他们相当畏惧如恶魔般恐怖的鬼刹,但他们更禁不起金钱的诱惑,何况,他出的可是一笔天价,没有人抵挡得住金钱的魅力而不心动的。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她转身向后望过去,是一大片迎风摇摆的椰子树,再过去则是雄伟壮丽的高山,根本看不见大溪地土著所描述的那座仿欧洲城堡的庄严建筑物。

    “这里是岩石区,很隐密,是藏匿的好地方,你就暂时待在这,老爹我先去探路,等会儿再回来带你。”温臣递给温欢一根削尖的竹子防身后,他背起工具袋,再拿出一瓶矿泉水,其余的食物袋和睡袋则全留下让她看着。

    “老爹,你小心点。”心里的不祥预兆愈来愈强烈,温欢总觉得来这趟“恶魔岛”是项错误的决定。

    “我会的。”他背对着她,要她安心的摆了下手后,温臣照着地图的指示,身影很快的便消失在椰子树林里。

    温欢知道老爹一去探路,没有两、三个小时是不会回来的。她枯坐得很无聊,反正这附近也没发现到可疑的人物,于是便也大胆的现身走到一排椰子树下,捡了几颗成熟得掉落下来的椰子回到藏匿处,以长刀劈开后便边喝着清凉退火的椰子汁,边四处走动欣赏起能令人心旷神怡的美丽风景。

    完全忘记老爹耳提面命要她静静待在藏匿处、不准乱走的警告,温欢整个思绪全被这大自然的景象给占据,她放松心情的尽情在白色沙滩上跳跃着,显然已不记得前来“恶魔岛”是要偷东西,而不是来放假游玩的。

    “啊!”她面朝蔚蓝的海水连续大喊了数声,发泄出萦绕在心中久久散不去的忐忑不安后,觉得有点闷热,便渐渐往排列整齐的椰子树林退去。

    赫!突然看见一个人不动的躺在地上,她被吓着的惊叫了声,本能的连退好几步,与不知是生是死的他保持着安全的距离。

    “喂……”她控制不住颤抖的声音,提高戒备小心翼翼朝他走了过去。

    他该不会是死了吧?要不然怎么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倘若他只是睡着,那么她那一声高分贝的尖叫声,也应该吵碍醒他才对。难道……他昏倒了?

    “喂……”温欢莫名的感到一股不安和害怕,她怯怯的再唤了声,而他仍一点反应也没有。不知他是挂掉了,还是陷入昏迷之中,她不敢松懈戒心,手握着削尖的锐利竹子,慢慢的走近他,最后停在他身旁。

    一看清楚他的装扮,她讶异得睁大眼,不敢相信在这大热天中,还有人发疯的穿着长袖的黑色衬衫,皮质的黑色长裤。全身从头黑到脚,他不中暑才奇怪!

    将自己到处飘移的视线,最后停留在他面孔,她错愕得怔住了。这张混含霸道、狂傲、阴邪的俊美脸孔,仿佛不似人间物般,即使他一脸沉睡样,也令人忍不住的深深为之着迷被吸引。

    他的身材非常的高大壮硕,少说也有一百八十五公分,肤色则有如土著般的古铜色,但又比较淡一些,一头黑得发亮的垂肩长发,杂乱的分散在他俊美的面孔旁,让看起来有点阴邪的他,更显得桀骛不驯。

    一股窒息的压迫感,让她禁受不住的下意识后退了几步。总觉得他身上好像无形之中,散发出一股危险的森冷气息,令她感到莫名的恐惧。

    “你……你没死吧?”温欢虽然害怕得双脚都快站不憾了,但她仍蹲了下来,伸手探了下他是否还有鼻息,“咧!死了?”

    难怪他一动也不动,就连反应也没有,原来……他早已断气了!可惜!亏他长得如此阴邪俊美,还拥有一副肌肉结实的高大身材,没想到年纪轻轻就蒙主宠召。她就说嘛!人,最好不要长得太过于俊美,也不必具备太多的能力才华,免得遭受到鬼神的嫉妒,让你提早离开人世。而他,这个宛若撒旦降临人界般,有着一张阴邪俊美面孔的男人,或许就是最好的例子。

    不忍心让他曝尸于荒野外,她很好心的捡了两大片掉落下来的枯黄椰子叶,随意的覆盖在他身上后,见天色已渐渐的转为昏暗,知道自己乱跑又滞留在这,怕老爹提早回来找不到她的人,她立刻起身想赶回去藏匿之处。

    “啊!”走没几步,也不知道是绊到什么东西,还是有什么东西勾到她的脚,她一时重心不稳,整个人顿时往前倾,以五体投地的姿势亲吻着大他。

    “呸!呸呸……呸……”吐了吐吃满嘴的泥沙,她坐跪起身,抹了抹脸上的沙土,狐疑的转头找寻害她跌倒的东西,结果除了一具尸体外,什么也没有。

    这可真是奇怪了!地上既没有藤蔓,也没有椰子树叶的枯枝,更没有半粒石头,那么她是如何跌倒的?温欢困惑的盯着他那一双脚瞧,她以为是他变成死尸,恶作剧的戏弄她,否则没道理她会莫名其妙的跌倒。但死尸?这又太不符合常理。

    “奇怪了!”恐惧已被疑问所替换的她,困惑的提起他的脚,东瞧瞧、西看看,结果也没发现到什么异样,“算了。”

    突然松手放开他被她抬高至半空中的左脚,让其如自由落体般的垂落下去后,她拍了拍弄脏的双手,再望了眼那个薄命男,没有一丝不舍或是留恋的再度转身欲离去,却被不知何时出现,欺近至她面前的大花豹吓了一大跳。

    “嘿……”凭良心讲,她长得一点都不漂亮,也不聪明,更没有任何的才能,没道理她会这么薄命呀!她又不是红颜!如果不是意识到快被这头豹攻击了,老实说,她真的有点讶异花豹也有棕红色的,而且它的毛看起来似乎很光滑柔顺,差点就禁不住诱惑的想抚摸它一下。

    面对双眼迸射出凌厉光芒的花豹步步逼近,温欢受制于它的威胁,本能的节节往后退,直至背抵住一双脚,她才冷静的想站起身跑给它追时,却再度被惊吓到怔愣住了。

    瞠目结舌的微噘小嘴,她想尖叫,声音却卡在喉咙发不出来。鬼……是鬼啊!她在大白天撞见鬼了!哦,不,是僵尸才对,他变成僵尸坐起身来了。天……天啊!前有凶残花豹,后有吸血死尸,她没生路了,必死无疑了。

    可是……不对!僵尸会眯起如鹰隼般犀利的黑眸,嘴角上扬的诡异邪笑着吗?不可能。更何况,这世界上是有没腐烂的僵硬尸体,可是不可能会有吸血的僵尸,那么结论只有一个!他装死!可恶!她被骗了!被他当成猴子般戏弄给耍了!

    “你是东区哪户人家的女儿?”任由突显他狂妄的黑发披垂在肩上,他曲起单膝依然坐在地上问着她。但尽管只是坐着,却难减他身上所散发出的那般强烈的王者气势,和某种具有侵略性的危险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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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恶魔岛”上,除了当地的土著和日本人外,尚住着一群少数的华人,只不过据他所知,那群华人的母语为客家话,并没有人会讲国话。

    东区?哪户人家的女儿?他误将她当成是住在岛上的华人?来“恶魔岛”之前,老爹曾说过,仿欧式建筑的恶魔堡创建在岛中央,以此为界限画分东西两区。西区为当地土著的生活所在地,东区则为当初追随鬼冢家族前来“恶魔岛”的下人们所居住的地方。如此说来,他尚未怀疑她是偷偷潜行上岛的私闯者?

    “是谁教你国语的?”得知她会说国语,他很讶异,敛去形于外的残酷戾气,露出蛊惑人心的温柔表情,欲使她自动供出。

    他在问哪一国话?哪一个土生土长的台湾人不会说国语?就算患得失忆症也会讲国语,何况是正常的她。“是……是老爹。”温欢震慑于他如帝王般的威严气势,微怔了下,面对他突然倾身靠近所带来的压迫,他既然要答案她就随意说了个人物给他。

    反正她又没有骗他!不是父亲教她说话,就是母亲教她说话,到底哪一个教她说话根本不重要,她会讲、会听、会写、会读就行了,而且待她如亲生女儿的温臣老爹,真的跟亲生父亲一样的好。所以在她的认知上,父亲就等于是老爹,只是称呼不一样罢了。

    “你的姓名?”他冷酷紧抿的嘴角总喜欢在大开杀戒时,勾起一抹似笑非笑的诡异邪笑,虽带着几分轻狂的桀骜不驯,却难掩噬血的凶残。

    温欢眨了眨困惑的双眼,虽不知道这男人到底是谁,但由他习惯性的命令式语气,和霸气十足的威严狂态,再加上他那一双凌厉炯亮的黑眸,又给人某种不容轻视的刚猛危险气息,由此,她可断定他绝非通用泛泛之辈,来历定是不凡。既然无法从他莫测高深的表情中找出任何的蛛丝马迹,又怕曝光身分会招惹到岛上重要的人物,她聪明的选择不语。

    “住哪?”他追问着。

    略显凌乱的黑发虽冲淡不少他冷酷的外型,却多添一股蛊惑人心的魅力,只可惜对俊男有免疫力的她,并未被他故意彰显出的诱惑所吸引。

    一阵阵的轻风自海边吹拂过来,让他狂妄不羁的黑发随风起舞,飘扬出属于他独特魅力的波浪,同时也透露着隐藏的危险征兆。

    她有所戒备的防着他,知道他已起了疑心。

    “知道我是谁吗?”他的表情是耐人寻味的诡异,嘴角则是由温和的邪笑转为森冷的嘲讽。

    她一愣,知道他在试探她的反应,如果她回答不出,就代表她不是岛上的居民,而是擅自私闯“恶魔岛”的偷渡客。

    如此明显的表示出他非凡的身分,已是在告诉她,他是鬼冢家族的成员之一,而非是一般岛上的普通老百姓。但即使是知道他是鬼冢家族的成员,她又怎知这他在鬼冢家族有何举足轻重的地位。她又不是神仙,也没有通天的本领,哪能一眼就看出他是何等的厉害人物。

    黑色,在“恶魔岛”是项禁忌,更是被视为一种无比崇高权利的象征。

    没有人也不可能会有人敢以黑色装扮示人,除了黑色布料在这高温地带易吸热,没有人会头壳坏掉的穿着外,最重要的是,黑色是“恶魔岛”上恶魔王鬼刹所拥有的专利。无人胆敢与被奉为神只的他抢色彩,那会被视为不尊敬,当地土著更是认为倘若真这么做,铁定会降临厄运和大难的。

    然而,她却不知道他就是“恶魔岛”上,赫赫有名的恶魔王一一鬼刹。光是这一点,他就知道她并非是岛上的居民,再加上她掩饰不了的戒备,和不晓得该如何回答,索性缄口不语保持沉默的态度,让他更确定一件事,她是私闯“恶魔岛”的外来者。

    没有他的命令许可,敢擅自私闯者,其下场只有死路一条。但她可以是个例外,并非她是个往后可暖床的女人。女人无论是环肥燕瘦型、妖娆妩媚型,还是清秀可怜型,在恶魔堡岛多得是,并不差她这只具几分姿色,身材瘦得像是被人凌虐般的小孩子,何况,他没有恋童癖,不会那么没天理的去摧残她这根仿佛弱不禁风的小幼苗。

    只因她会说国语,在私闯“恶魔岛”这么多外人中是绝无仅有的,所以他很惊讶,惊讶到可以破例的饶她一命,甚至还有愿意等她长大,收她为妾的可笑企图。

    “你几岁了?”她看起来是如此的青涩娇小,不像是正在发育十二、三岁的小女孩,羸弱得几乎让人怀疑她是不是亚洲最可怜的难民。嘴角依旧挂着邪笑,他露出足以令女人倾心失神的放荡不羁的一面欺近她。

    不可否认,他除了得天独厚拥有一张迷死人的撒旦面孔外,本身还具备有一般普通男人所没有的特殊蛊惑的魔力,即使带着点冷漠的疏离,更让人觉得他高傲、性情得有个性,而不会把他和恐怖的恶魔联想在一起。

    虽然美丽的东西常会散发出一股诱惑力,吸引每个人的注意,她也承认她一度被其所惑,但她是属于理智型的,还没疯狂到陷入不可自拔的漩涡中,整个人三魂七魄全被他邪魅的桃花眼给勾引走。

    他表面上就像是一道温柔和煦的暖风,虽使人捉摸不定,看似无害,但却也是最可怕、最危险的,因为没有人知道他卸下天使面具后,是不是在背后隐藏着一张恐怖的恶魔脸孔。明白这道理,温欢知道他是个她所招惹不起的危险人物,她想在未酿成大祸之前抽身而退,只可惜危机意识来得太迟,他并不打算放过她。

    “真的这么怕我?”鬼刹半敞开的丝质黑衬衫,慵懒服贴于他刚硬的肌肉上,桀骜不驯中虽散发着危险的气息,但颓废的神态又透露出他个人专有的独特魅力。

    他是典型让女人又爱又恨的坏男人,却也邪恶得让她又惊又怕。

    “别……别过来。”深知嘴角总挂着一抹玩世不恭浅笑的他,绝非现在她所看到的无害形象。直觉告诉她,他绝对是只随时蓄势待发、攻击性强烈的凶残豺狼,潜藏在虚假面具下的爆发力无人可挡。所以她要尽快的逃离他,但面对精明狡猾的他,她不能太过于冲动莽撞,得小心翼翼的找寻适当时机才逃得掉。

    “你从哪来?”鬼刹被冷酷、凶残的暴虐行事风格掩饰住的缺陷心,虽由孤独、寂寞啃噬所造成,但却也由于她的出现,而慢慢有痊愈的迹象。

    呵!她可不是白痴,会笨得去承认她来自台湾。

    温欢在确定那个蓄势待发欲攻击她的花豹是他所豢养的,没有他的命令它是不可能会扑杀她时,她下了个大胆赌注,赌他不会让她受到伤害。就在他看穿她企图,倾身想捉她时,她拾起两把沙子,一把先撒向动怒的他,一把在转身欲跑开之际再撒向有所动作的花豹。

    由于脱逃战略成功,再加上把握住时机,温欢轻易的逃离人们畏惧的恶魔王鬼刹,殊不知,是无意捕捉猎物的他,有意放她走的。

    反正她是逃不出他的手掌心,既冒着生命危险私闯“恶魔岛”,理应有所企图。他没必要大费周章逮捕她回来,她就会自投罗网。

    凡是他鬼刹所看中的猎物,就犹如被蜘蛛丝所缠绕住的猎物般,只有等着被吞噬的命运。而这个初次见面,就让他胸口萦绕着一股奇怪熟悉感受的她,就是那只逃脱不了,等着被他吞噬的可怜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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