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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女的探戈 序 作者:檀月(沐风)
    【从『小甜甜』谈起】

    檀月常常觉得,自己会跑来写言情小说,也真是怪事一桩。

    记得小时候家族聚会时,表姐妹们谈论的话题,总是热烈的围绕着「小甜甜」、「安东尼」、「陶斯」等等陌生的名字。

    当时的小檀月一脸茫然,完全插不上嘴。

    好不容易抓到个空隙,鼓起勇气开口:「妳们觉不觉得那个铁船长──」(P.S当年小檀月和哥哥一起看「太空突击队」)

    姐妹们回头,看了小檀月一眼,然后又回去谈论听起来更加陌生的「曼菲士」和「依兹密王子」,留下满肚子疑惑、又不敢发问的小檀月。

    如果,不是误打误撞的写起言情小说,超级钝感的檀月,可能到现在还不能解开当年心中的疑惑。

    事情是这样开始的:

    某天,檀月正在写某部作品,因剧情需要,随口问了一句:「那个小甜甜的男主角是安东尼,对不对?」

    「喔!拜托喔!」一旁正在读科学论文的檀公,头也不回的说道:「那家伙才演没几集就翘辫子了。」

    「我知道啊!」檀月一副知之甚详的口吻说道:「安东尼是骑马摔死的嘛!」犹记得当年姐妹们提起这一幕时,伤心欲绝。

    接着再试探的问道:「那男主角是陶斯,对不对?」

    「才不是咧!」檀公毫不犹豫的一口否定。

    檀月偷瞄了老公一眼,接着自信满满说道:「我知道,陶斯是个演员嘛!」还记得姐妹们对他如痴如醉,老嚷着「陶斯好帅!」

    又再试探的问道:「那后来小甜甜是和陶斯在一起的,对吧?」

    檀公听了转过头,以很不屑的眼光睨了身为女性的檀月一眼:「妳到底有没有看过小甜甜啊!」

    檀月心虚的吶言道:「我……我……这个……」

    当天马上跑去去漫画店,挖出很老旧的漫画版「小甜甜」,带回家埋幕苦读,一直读到三更半夜,灯仍未熄。

    房里不时可以听到:「啊!」、「原来如此」等感叹声。

    于是,以二十八岁的高龄,檀月终于明白「小甜甜」到底情归何处了!

    求知永远不嫌晚,不是吗?

    而最近,又终于明白「曼菲士」与「依兹密王子」到底是何方神圣。

    某日,楼下租书店的老板娘挖出了一大箱的旧书,说:「最近不少顾客又回头来看老漫画了,喏,像这套!」

    檀月顺着老板娘的手指看过去,映入眼帘的正是「尼罗河女儿」。

    说实话,这部经典钜作的大概剧情檀月是知道的,只不过由于册数太多,从来没耐性去借来看。

    只记得表姐A和表妹B分别是「曼菲士」和「依兹密王子」的拥护者,每次见面都为此吵得面红耳赤。

    然而毫无疑问的,这部漫画的主角是那个埃及的黑发帅哥「曼菲士」,这点常识我还有。

    而当日,又经过一夜的苦读,檀月终于有点头绪了。

    这整个故事,就是一堆男的在抢一个女孩子,而她的名字就叫「尼罗河女儿」,对吧!

    至于那个叫曼菲士的男主角──

    檀月搔搔头。对喔!我好象没写过那种对女主角死缠烂打、摇着她大吼:「我爱妳!我爱妳!所以妳也一定要爱我,要不然我就──」的男主角。

    光想到就觉得头晕(被男主角摇的),哈!(大笑)……好了,不开玩笑了。

    所以,和诸多优秀的作者同侪们一起出套书,檀月一直是感到很心虚的。

    毕竟,以檀月对爱情故事如此粗浅的理解力,加上水准「尚可」的文笔,实在不敢期待自己会有什么大作出现。能让诸者们开开心心的看完这部作品,就很满足了。

    对了,有人可以告诉我,尼罗河女儿最后到底是跟谁在一起吗?

    菊花签,促成红狮与银豹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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