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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儿姑娘 第一章 作者:林淮玉
    明成祖年间苏州城

    赤日当空,树荫浓密之下,偶有轻风吹拂。

    蔷薇丛围著一座小院子,走进院子里四处可闻一阵阵金钤子的清脆响声。

    屋里窗明几净,十分清雅,门上挂著一长形匾额,上头写著「蔷薇小筑」。

    蔷薇小筑的主人叶绯儿教训人的声音从屋内传出,「你到底像不像个男人?好手好脚却好吃懒做,生了一堆孩子却只生不养,你为什么不乾脆去死算了?」

    「叶姑娘,你说话别这么毒,我……」

    不让赵荔有辩解的机会,她打断他的话,持续怒骂道:「你还有脸来借钱,我若是你,已经跳河自尽了。」

    「小狗子生病了,我不能眼睁睁的看著他死去,叶姑娘,我知道你心地好:心肠软,你不救救小狗子,小狗子一定会没命的。」

    小狗子是赵荔的长子,乖巧懂事,平日亦甚得叶绯儿的赞扬,说真的,小狗子还真是命苦,生在赵荔的家里,三餐要图温饱难如登天,下头又有三个妹妹、一个弟弟,娘亲又死於难产,除了可怜之外,她找不到其他形容词来形容小狗子的际遇。

    对了!还有「惨」这个字,惨、惨、惨!

    「是啊!万一小狗子死了,你就再也没人可以替你乞讨挣一口饭吃了。」

    「叶姑娘,你别再骂我了,我知道我错了!真的,我一定会改过的,请你给我一次机会,救救小狗子,我是个废人,坏心的父亲,可小狗子是个孝顺的孩子,他不能死,该死的人是我。」

    赵荔一个大男人哭得像小孩似的,她於心不忍,为了小狗子,她不得不妥协。

    「你想借钱,我不会借你。」她怕他左手进,右手交给赌场。

    「叶姑娘……」

    「我会替小狗子请大夫治病,你回去等著,不过,我不是白白答应救小狗子的,小狗子病一好,你得去找份工作,不能再游手好闲了。」

    赵荔抹了抹脸上的泪水,感激地道:「谢谢!」

    「别高兴得太早,你若是没办法做到你今日的承诺,你很清楚我会如何修理你。」她认真的警告。

    整个苏州城谁不知道蔷薇小筑的叶绯儿侠义心肠,可脾气火爆,善良好客,可嫉恶如仇。

    「我会改过的,请你相信我。」

    赵荔为何找上叶绯儿?实在是因为他白白活了三十年,竟然连一个朋友都没有,儿子生病,他想破了头也想不到任何可能提供协助的亲朋好友。

    小狗子口中常常提及的绯儿阿姨,成了他唯一的希望。想来真是惭愧,妻子在世时,他靠妻子维持生计,妻子亡故後,他靠儿子乞食混一口饭吃。

    没有任何时刻像这一刻让他体会这么深刻。

    美丽的叶绯儿,芙蓉为面,杨柳为腰,轻盈袅娜,好似月里的嫦娥仙子,从云中下凡间。

    而她的脾气却和她的美颜一样出名。

    「喂!老兄,你把马车停在大街中央这样对吗?你以为这条大街是你家开的吗?」

    就像现下,见了不平之事,她便擦腰如夜叉般的大骂,不管对方是贩夫走卒也好,皇亲贵胄也罢,只要让她遇上,她就开骂,毫不留情。

    车夫愣了下,好像怀疑自己怎会遇上如此阵仗。

    「姑娘,你是不是太闲了?」

    「太闲?哈!你大概不知道我叶绯儿的眼里只有正义,没有「太闲」这两个字。」

    「不知在下哪里得罪了姑娘?」车夫不知所以地问。

    「你的马车得罪了这条街上行走的老百姓,请你让让。」

    叶绯儿瞪了一眼七彩马车,看马车外观的派头,她知道马车的主人大概来头不小。

    不过她不怕,她又不是被吓大的。

    「我家主人正在访友,很快就会出来,何况我实在找不到这附近有什么地方可以停得下这辆马车。」车夫老实说。

    「你家主人没有脚吗?明明知道驾车外出可能无处停放,为何不以足代车?」

    「我家主人尊贵至极……」

    她抢白道:「因为尊贵,所以脚不方便著地?」

    「话不能这样讲,再说这条大街确实是我家主人所开,马车暂停於此,应该也是合情合理的吧!」

    「哈!此路是你家主人开的?真是荒谬,我长这么大也没听过这样的事,你最好快点把马车栘开,挡了人家的路就是不对。」

    车夫有一种有理说不清的感觉,正当他急得不知如何是好时,他那玉树临风、器宇不凡、高贵出身的主子终於出来了。

    叶绯儿朝车夫注视的方向看去。

    没错,这个人浑身贵族装扮,他那张男人味十足的英俊脸孔在见到车夫求助的目光时微皱了下层。

    「姑娘有什么指教吗?」他问眼前的女子。

    「你的马车挡到大家的路了。」她不拐弯抹角地道。

    「是挡到大家的路或是你的路?」他口气亦不善。

    她的火气旋即被挑起,「别自以为了不起,有钱的公子哥儿我见多了,更是破口大骂过几个财大气粗的,你最好别让我再逮到你有什么其他嚣张的行径,不然可有你受的。」

    他兴味十足地瞅著她生气的小脸,「有什么可以让我受的,不如现在就使出来。」

    「本姑娘现下有要事在身,没空同你耗,总之,你自己好自为之,别以为自己有几个臭钱就了不起,世上不吃你这套的人远比你想像中的多。」

    「姑娘要去哪?在下可以载你一程。」他被她挑起了好奇心,想瞧瞧她是个怎样的人。

    她看了一眼他的马车,冷哼了声,「我看免了吧!我们这种小人物还是用脚走路畅快些,免得闪到腰没人同情!」

    他哈哈大笑,「有趣,真有趣!」

    「你笑什么?」欲走的叶绋儿转过身问道。

    「怎么?没见过有钱人笑吗?」他调侃道。

    「是啊,从没见过有钱人丑陋的笑容,今天算是开了眼界。」她朝他扮了个鬼脸,一溜烟地跑开。

    站在原地,心情不恶的沈竟霆下令道:「替我查查这女子的底细,越快越好,今天晚上我就要知道结果。」

    「遵命。」

    「还有,张任,别太招摇,低调些。」

    张任跟了主子许多年,多少知道主子的心性,他想打听一名女子的底细,自然是因为他对她产生了兴趣。

    「卑职明白。」

    十三岁起便自食其力的叶绯儿以制作模型为生,她现在替程亲王制造的迷楼模型,已到完工阶段。

    小小的迷楼,仿隋炀帝的迷楼,她寻了许多古籍资料才决定制造的方向。

    巧夺天工的亭园建筑,造得十分精巧,屋上的瓦是琉璃做的,柱子是用玻璃做的,她还在四面八方的墙壁上嵌著小小的水晶镜子,在光线照射下闪闪发光。

    尤其是迷楼里放著的象牙床,雕工之细,天下少有。

    她这一身本事承袭於爹娘,主要的是她自己对这项技艺也很有兴趣。

    天赋加上努力,自然将她的才华和令人印象深刻的本领传扬开来。

    「绯儿姐姐,又在挣钱了?」

    她看了一眼走进门的朱芷珊,「是啊,没人养我当然得自力更生罗!」

    「是你自己不屑让男人养好不好!」朱芷珊坐在桌旁的木头板凳上托腮回答。

    「我这身倔脾气哪个男人肯养我啊?别傻了!」她自我解嘲。

    「说的也是,对了!听说你替赵荔请大夫医好了小狗子的病,你真是善良。」

    「我是同情小狗子,不是同情赵荔,那样的男人不值得人同情。」

    「赵荔有工作了!」朱芷珊微笑道。

    叶绯儿闻言愣了下,「真的假的?我不过随随便便教训他一番,他真的被我感化了?」

    不抱任何希望的事,有的时候真的有意外收获呢!

    「你这么凶悍,没人敢不听你的话。」

    叶绯儿横了朱芷珊一眼,「少灌迷汤了,我没那么伟大,好管闲事罢了。」

    她可不敢得意,碰巧成功罢了!

    「这模型是替谁做的?」

    「程亲王为了要讨好他的如夫人,出高价请我做个特别的玩意儿,我想来想去,不知道该做什么才算是特别的玩意儿,这座迷楼是我灵机一动之下的产物。」这小小的迷楼,著实花了她不少心思。

    「纯粹以欣赏美丽事物的角度来看,你的功夫实在没得挑剔,绯儿,说真的,你应该进宫的。」

    「进宫干嘛?」

    「谋个一官半职啊,宫内不是都会养些女官专司各种精巧的女工吗?」

    「我的脾气一人宫,只怕不出三天就会被丢出来喂狼了,你别害我。」

    她有自知之明,很多时候她也为自己的爆烈脾气所苦,可每每就是忍不住,一见不舒服的事就要插手管上,而且是得理不饶人。

    「有件事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管?」朱芷珊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标准想吊人胃口。

    「谁的事?」

    「白可云。」

    「白可云?她不是个戏子吗?在咱们这里唱个十天半个月的,能惹上什么麻烦?」

    「跟沈家的人有关。」

    「沈家?哪一个沈家?」

    朱芷珊慢条斯理地道:「大米商沈家。」

    「白可云得罪沈家什么了?」

    「白可云在咱们这里唱完第一天就被人用马车接走了,第二天才让人送回戏班里。」

    「接走她的人是沈家的人?」她理所当然的猜测。

    「不错!沈家人一向可恶,仗著自己财大气粗老是欺负人,白可云吃了亏本来不想张扬的,可她清清白白的身子被姓沈的玷污了,她的未婚夫因为她已非完璧,所以提出退婚的要求。」

    「现在呢?」始乱终弃是她最痛恨之事。

    「本来半个月的戏一唱完她就会跟著戏班子离开苏州的,坏就坏在她发现自己怀了沈家的孩子。」

    「嗄?这么惨?」

    「是很惨,所以想请你帮忙,替白可云出一口气。」

    「沈家?到底是沈家的哪一号人物?」

    「你认识沈家的人吗?」

    她摇摇头,「认识有钱人可是件麻烦事,你是知道我这个人的,好打抱不平,偏偏有钱人特别多不平之事。」

    大米商「沈记」在苏州可是一等一的字号,全苏州人食的米饭几乎全由沈家供应,当然除了自给自足者例外。

    「全苏州的庄稼汉都和沈记做生意,他们把稻米留自家食用和缴抵粮税之外,其余全卖给沈记。」

    「为何全卖给沈记?没有其他米商了吗?」她对生意上的买卖完全是个门外汉。

    「因为沈记出的价钱最好。」

    「沈记为何可以出比其他米商更好的价钱?」

    朱芷珊一板一眼的道:「因为他们家大业大,有财有势自然容易独占市场。」

    「沈家人也出了败类不是吗?白可云实在太惨了,我非替她讨回公道不可,戏子也是人,不该受这种侮辱。」

    自古以来戏子最是可怜,有人捧时至多做个偏房,没人捧时晚景凄凉。

    「沈家威,沈家二公子,专喜欢捧戏子,成天往戏班子跑,哪里来了别省的戏班子就往哪里钻,遇上梢具姿色的就占为已有,玩弄了人家後就把人家给甩了,下懂怜香惜玉也就算了,还糟蹋人家闺女的身子。」

    「可恶!分明是个恶霸!」叶绯儿已经听不下去了。

    「那白可云现在暂住慈云庵,由比丘尼照顾著。」

    「沈家威这种坏胚子,不收拾掉不知道会有多少良家妇女受害。」

    「沈家人不好惹,连官府里的差大爷也拿他们没办法,吃了亏的只有自认倒楣。」

    现实生活就是这样,谁有财有势,谁的嗓门就大,形势比人强,弱者更弱,无力回天。

    她叶绯儿发过重誓,不论有多么困难,替穷者、弱者出头是她的使命。

    「再难惹也要惹,太过分了!沈家人又怎么样?还不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我就不信这世间没有公平正义。」

    不信邪,是的,她就是不信邪,愈是高难度的险阻她愈爱挑战。

    「绯儿,我替白可云谢谢你。」

    「芷珊,你请白姑娘好好休养待产,我会让沈家人给她一个满意的交代。」

    「他们最多给一笔钱打发人。」

    「那也好,沈家人想给钱了事也不是件坏事,我会让他们掏钱掏得心滴血。」

    也许钱对白可云而言比人更重要,那沈家威再好也不会好过钱。

    在沈家的主宅内,赤裸的沈竟霆和侍妾吴月娘躺在床上。

    他是清醒的,非常清醒。

    吴月娘是他的侍妾,粗俗一点的说法是,吴月娘是他的泄欲对象。

    女人对他来说只有美丽、动人的,不美丽、不动人的;想带她翻云覆雨的、不想带她翻云覆雨的。

    他知道吴月娘很爱他,一直以来想得到他的心。

    但他不只一次清楚明白的告诉她,那只是她自己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他并无此打算。

    他推开尚在他怀中的吴月娘,起身穿好衣物。

    「竟霆,你要上哪儿去?人家还想在你臂弯里躺一会儿。」

    吴月娘是个极聪明、极精明的女人,不会不知道他的心思,只是不死心罢了。

    女人就是这样,永远不知道男人对你只有爱与不爱之分,再无其他。

    「回你房里去,记得吃药。」他指的药,自然是避胎药。他不想太快做爹,自然不允许女人怀上他的子嗣。

    「又来了,我可不可以不再吃药?」她娇声说道,试图博取同情。

    「不可以。」他斩钉截铁地道。

    「为什么不可以?」

    「我讨厌女人问为什么,你再问一句,就立刻给我滚出沈园。」他无情地道。

    她立即噤声,不再自讨没趣,她不想做出任何会令自己後悔的事,任何足以导致她离开沈园的事都是蠢事。

    「走!」他厉声道。

    她穿回衣裳,含怨带愁的走出主屋。

    随後,沈竟霆走进书房看今年前三个月的帐册,张任敲门得到允许後进入。

    「何事?」

    「日前爷要我调查的姑娘,卑职已查出来了。」

    「有这么困难吗?要查个三天三夜?」他早已等得不耐烦了。

    太久没有追逐女子的乐趣了,如果她是个梢具难度的对手,他会考虑将她列入追逐名单之中。

    「叶绯儿是她的名字,今年芳龄十七,独居蔷薇小筑,不知爹娘为何方人士,孑然一身来到苏州,她的过去没人清楚,只知道她有一双巧夺天工的手。」

    「哦?怎么说?」

    「她擅长制作各式建筑模型,现在手上有座小迷楼是程亲王所委托制作的。」

    「你说她一个人住?」有意思,看来她颇独立的,至少不像一般女子胆小怕事,依附在男人身上。

    「是的,因为居家四周植满蔷薇,所以唤为蔷薇小筑。」

    「词意高雅的名字。」

    他喜欢伶俐的女子,最好具文学素养,如果她心性文雅贞静,就是上上之选了。

    可惜她似乎聒噪得很。

    「街坊都说此女脾气火爆,遇事冲动,个性倔得像石头,好打抱不平,欣赏她的人对她喜欢得不得了,讨厌她的人亦不在少数。」张任将打听到的消息,一五一十地告知。

    「让她修理过的人自然不可能喜欢她,对了,她可有心上人?」

    「仰慕者好像不少,不过她好像不太给人机会,总是拒人於千里之外。」

    「哦?」他兴味的应了声,抱持的心态昭然若揭。

    「爷时意思……」

    「我要得到她。」他直截了当地道。

    张任一点也不意外,这完全是他主子的作风,想要的东西没有得不到手的,何况是女人。

    只要见过沈竟霆一眼,旋即被迷得神魂颠倒的女人如过江之鲫。

    主子在女人堆里吃得开,又有生意头脑,他这个跟在身边的奴才也觉得有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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