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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向前冲 page 14 作者:佚名
    “那个……粉底的事还是不知道是谁在里头放药剂?”

    程尧桀摇摇头。

    “会不会被人掉包了?”

    “我的东西都有签名,不会被调包的。”

    “签名?”

    他从纸袋中拿出借她的玛莉珍鞋,解开带扣,拉开鞋子内侧,调整角度,藉助上方的日光灯光源,果然可以看到银色的签字笔痕迹。

    “只要是我的东西一定有签名。”

    “噗。”朱兆洁忍不住噗哧一笑。“笑什么?”她是在取笑他?“没事。”

    “笑我跟个孩子一样在自己的物品上头签名?”没差,反正她也不是第一个这样笑他的。

    “没有没有,真的没有!”她连忙否认,却怎么也压抑不下嘴角的上扬。“这是好习惯。”

    他一点也不觉得自己这样做有啥问题,“至少不会有人错拿走我的东西。”

    “对,”她再也不能同意的点头,“被拿走还可以找得回来。”

    发现自己还是忍不住想笑,她只好捣嘴假装咳嗽。

    看出她捣嘴目的的他横她一眼,低头看了下表。

    “两点半了。”

    他是觉得她该走了,所以下逐客令了?

    差点忘了她可是一点也不受欢迎的,他上回替她化妆做造型是为了表达歉意,可不带其他任何心思。

    “时间过得真快。”她有些尴尬的也抬手假装看表,却在看到空空的手腕时才发现自己一向依赖手机的。

    她在做什么蠢事啊!

    真想挖个洞把自己埋进去。

    “那、那我先走了。”她不自在的僵着嘴角。

    “这个时间可以去喝个下午茶。”他提出邀约,“还是你等等有事?”

    他邀她喝下午茶?

    真的假的?

    他竟然愿意跟她喝下午茶,莫非他已经不讨厌她了?

    喜悦的心情笔墨难以形容。

    她倏忽想到麻烦了人家,都还未跟人家道谢呢。

    “我等一下没事,我可以请你喝下午茶。”她热情的说。

    “就别计较这个了。”他笑道,“等我一下。”

    他进了厕所,约莫五分钟后走出来,完全变了个人。

    他戴了顶假发,微鬈,乱而有型,特别修整过的长度,戴在他头上,像是自他头皮生长出来的,一点都看不出是顶假发。

    略长的浏海遮住一双好看的浓眉,也略略遮掩了黑而晶亮的阵,他还在下巴处点了颗痣,看起来完全是不同人。

    要不是她很清楚刚刚进入厕所的人的确就是程尧桀,她真要以为是某个不认识的型男了。

    第6章(2)

    “造型师的变装术果然不会只是鸭舌帽跟墨镜。”她充满赞叹的望着他身上的装扮。

    “我若在路上看到有人戴着鸭舌帽跟墨镜,一定会先猜测他是不是艺人。”

    “对啊,我也这么觉得。”她很开心两人有同样的想法。“文希说,艺人戴鸭舌帽跟墨镜出门,根本不是想遮掩艺人的身分,而是昭告天下,我就是艺人,快来猜猜我是谁。”

    “那个文希该不会就是小白吧?”

    “小白?”怎么听起来好像在叫宠物?

    “签书会时,陪着你的那个女生。”

    “对啊,她叫文希,谢文希。你怎么会叫她小白?”

    “因为她很爱翻白眼,若是想到她时,我就会想‘那个很爱翻白眼的女生’,”他扳着指头数了数,“一共十个字,太长,简称小白。”

    “哈。”听他这样叙述还真是好笑。“文希是个奇葩,她从不掩饰真实情绪,说话一向很机车。”

    “但她是你的好朋友。”

    “对啊,我喜欢她的机车。”虽然有时被气到,还是会忍不住踹她一下。“优缺点都包容才是真正的好朋友。”

    “我也这么想。”两人又一次有共识!

    “我们走吧。”他从抽屉里拿出钥匙,关上工作室后,两人一起离开大楼,走往捷运站。

    朱兆洁想,文希都被取了绰号,那不知道她有没有呢?“那我……”她觉得有些难以启齿。

    “你怎么?”

    “我有绰号吗?”她鼓起勇气问。

    “绰号?”

    “像文希,你就叫她小白。”

    “喔,你啊……”程尧桀有些不自在的看着另一边的马路,“我没有想到什么绰号。”

    总不能老实承认说,她的绰号可多了,什么“跟踪狂”、“勾勾缠”、“猫女”、“妄想症患者”等等的一大堆,就没一个是好听的。谢文希的“小白”至少听起来还算可爱,她的若老实说出来,恐怕人家当场翻脸就走了,或是哭给他看,就难以收拾了。

    “喔,这样啊。”朱兆洁觉得有些落寞。

    必定是因为毫无特色的关系,人家才在她身上想不出什么绰号来吧。

    她不像谢文希那样有特点容易被印象深刻,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她暗暗叹口气,同时讪笑竟然偷偷吃起好友的醋来了。

    她想到在电视剧的设定中,好像这样有特色的女生才是跟男主角红线绑在一块儿的,没特色的都是好友角色,要不就是暗恋到地老天荒,人都入棺材了还不为人知。

    或许,她就是太平淡无奇,所以人家记不得她,牛奶更是被带衰,怎么提醒都不存在对方记忆中。

    见她似乎很是失落,程尧桀不知怎地觉得歉意满怀,好像不帮她取个绰号,对不起人家似的。

    “不然,我再帮你想一个。”

    “真的吗?”水眸发出晶亮光芒,“你要帮我想一个吗?”

    这样就开心了?

    他想她也未免太好取悦。

    “等我想好,再跟你说。”他会想个好听、可爱一点的。“好!”朱兆洁用力点头,“谢谢。”

    他这样说的意思,是不是就代表她还能跟他继续联络?

    她实在太开心了,没什么能跟自己的偶像保持联系更让人开怀了。

    她一定要把这一天写在日历上,订下一个纪念日名称,到死也要记得这一天!

    “谢什么?”他哑然失笑。

    他记得她大他两岁,已经是三字头的女人了,但那模样神色,却像个孩子般的天真。

    她还是一样的素颜,不过唇上涂了亮亮的唇蜜——她曾说过,她唯一不会画歪的就是口红,因为嘴巴就一个模子在那,连幼儿园小朋友都做得来。

    虽然他是彩妆师,但或许是见惯了浓妆艳抹的明星跟模特儿,她清秀干净的模样分外清新甜美,像清晨花朵上的朝露,晶莹剔透,加上她肤质好,保养得当,看起来不过二十来岁,就算跑进大学校园冒充学生,应该也不会有人怀疑吧。“没、没啊,就谢谢。”她有些扭捏难为情的绞着小手。

    看她害羞腼腆的样子,程尧桀竟升起了想逗她一下的念头。“既然你好友叫小白,你就叫小黄吧。”

    “小、小黄?”那更像小狗的名字了。“你要不要干脆叫我来旺还来福好了。”

    “这个好!”他对她的提议大表赞同,“以后我就叫你来福。”

    天啊,他不是说真的吧?

    “你当真的?”拜托,否认一下。“当然。”

    他的表情看起来一点都不像在开玩笑,难道他真的要叫她来福?“那个……我觉得应该还有其他更适合的吧?”

    拜托,谁会认为叫来福是在唤人啊,她不要被叫狗的名字啦!

    呜呜……她根本是自己挖洞跳吧!

    “我觉得来福挺不错的。”他拍了她肩,指着前方,“来福,到了!”

    前方是一家仿砖造白墙屋,屋内的家?均为木造,墙上则贴英式风味的壁纸,盆栽绿意在各个小角落点缀,就连窗台都有着老板的巧思,温馨舒适而迷人。

    他们选了靠近壁炉的位子坐下——时值夏天,故未生火,仅放几根木柴装饰——朱兆洁像个好奇宝宝的左顾右盼,惊喜的说:“我第一次来这家店,以前都不晓得这里还有这样的一家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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