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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鞋儿 刹那芳华 作者:亦舒
    天气还是那么糟。

    在这个城市居住,首号敌人是天气。空气的污染已达惊人地步,下了班洗一把脸,水是灰色的,敖多少次面膜都不管用。

    不是激辣辣大太阳,就是下大雨,春夏交接(有春天吗)间又潮湿万分,街道肮脏泥泞,十字路上全是熟食小贩,下计程车挣扎到公司门口,已似打完一场仗,决非女住家可以想象。她们当然说我们夸张。我们也认为她们夸张。每当我听到资色平庸的中年主妇振振有词诉说她们如何劳苦功高,以致她们的丈夫下一辈子也要再娶她们的时候,便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

    今天天气坏。

    粉红色的鞋子上泥渍斑斑。

    为什么还要在这种天气下穿粉红色的鞋子?

    我不知道,也许是为着不想被环境支配我的意愿,我是这么想:世上不如意,身不由己的事太多了,收入不理想,工作沉闷,都无法改善,但是至少我可以再下雨天穿粉红色的鞋子吧。

    一种赌气、任性、挑战、无奈、悲哀。你没想到可以在一双鞋子内看到这么多吧。那日中午我们居然还约齐了人吃饭,都疯了,全身披挂,十分端正,嘻哈谈笑,一点不顾天气。

    真不容易。都这么漂亮,敖了时多年,也没有怎么变样子,都有孩子,有些已经早早在外留学。一天要做都少事,应付多少人,一面不圆便召非议,担子那么重,然而都不埋怨,因为没得空。

    甄说到她在家拆冷气来洗,因为佣人不肯做,所有粗重的功夫落在她头上:漂衣服、抹玻璃、油漆生锈的水管……但凡你想得出的功夫,她都能做。

    换插扑她尤其能手,我去过她家,她有一整套工具箱,什么用具都有,光是螺丝起子就有十来种尺码,了不起。

    说到抽水马桶漏水,她马上教你怎么修理,水喉不通,她又介绍好几种通渠药。十项全能,而且样子长得似电影明星,身穿华伦天奴套装,年薪三十万。

    毫无疑问,女人越来越难做,我们一边做一边怀疑,可是没法子,只得也做下去,心身不忿,但是还是得做下去。

    汪说从前我们在宿舍换电灯泡,只要把男同学召来便可。

    当然,那时是二十岁,现在已是二十九岁。我们也不打算再长年龄,年年二十九岁算了,哈哈哈哈。

    说到灯泡,轮到我发表理论,我有经验。日光灯是不形的,开着似屋屯风味,即使新发明的那种米色光管也不理想,扳键之后要几秒钟才会亮,可笑之至。

    长寿省电灯泡不错,样子可爱,不用灯罩……如果要买水晶灯,不如买拉利克,贵是贵一点,然而设计高雅华贵。

    叶问可不可以改变话题,譬如说:讨论男人。

    我马上说:男人没有什么好讲。

    大家笑,点起饭后烟。

    从前母亲老是恐吓我,说是圣经上引喻,当男人像女人,女人像男人的时候,末日就要到了。是以每当母亲看到妖异的男歌手在电视上出现的时候,总是吓得半死,成为我们的笑话。她所不知道的是,外表打扮如何,并不重要,她没有注意的是,在这些年终,她的女儿已渐渐同男人没有分别:同工同酬、同等责任、同样辛劳。

    下班时雨纷纷,回到家,裙子湿了半截。

    女儿在阅报,看到我的狼狈相,很不满意,七岁的她并不崇拜她母亲,她的偶像全是社会上的名女人,吃得好,穿得好的那一群,星光(火习)(火习),名艳照人。在她那种年纪,很难看到月亮背面的故事,也无必要。

    有一次她问我月入若干。我据实,并带着自豪说给她听,她嫌少,因为人家一部戏赚五十万,人家一个演唱会又三百万等等……我并没有板起面孔教训她,我无法做个一本正经的母亲,我只得唯唯诺诺。

    她外婆怪我不给她一顿板子,但我不是那样的母亲。

    她是个好学生,光是这点便是我的福气,听见其它父母忙着找补习老师,或是痛骂孩子不用功,担心他们前途,便觉奇怪。

    孩子在读书时期光读书都不能把书读好,一脚把他踢出去算了。

    女儿自三岁读幼儿园就没给过我麻烦。

    我们吃西菜,我做了面包白脱布甸。

    吃完饭看电视,她问我,父亲几时回来。

    我说我不知道。

    他仍住在这里,到本市仍会把脏衣服拿回来洗,但这一年内他出差次数之多,使我觉得根本不是已婚之女。

    结婚那么久,也不在乎了。感情仍旧在,看到他瘦也会关心,但真的不需要天天见面。

    女儿不满,她颇有点科学头脑,小小年纪,一直想要个小弟弟,她也懂得夫妻不在一起,生不出婴儿,是以一直问她父亲归期。

    她喜欢小婴儿,已有一段日子,在只有三岁的时候,就已经会得走近去看人家手抱的小宝宝,不嫌其详的问问题,又爱伸手去摸婴孩的小手小足,面孔身体。

    人家的父母感动,我却为她的热情烦恼。

    之后她就希望家里有婴儿。她在四岁的时候,就知道婴儿从什么地方来,多了不起,一早接受性知识。

    她每隔一阵子来听我的肚皮,一直失望,弟弟并没有出现。

    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我们这一群女人提起生养都怕。不是因为辛苦。而是人实在难做。

    那么可爱的婴儿,粉红色的一团肉,将来还是难免生老病死,多么没有意思。

    女儿再小,将来还是要便老太婆,有没有看过养老院中那些婆婆?皱纹都是刀刻过似的深,一条一条坑,都是小女孩变的呀。

    不久将来,我会变那个样子,女儿也会变那个样子。

    我看过一篇小说,题名叫《朝花夕拾》。小说不怎么样,题名却令人惊心,朝晨开的花,黄昏就落在地下,要拾起来。

    生命多么短促。

    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想到这里,心都实了,搂着女儿,没有话说。

    我喜欢瞪着她的脸看,那么美的轮廓,那么光滑的皮肤,透明的唇,明亮的眼睛。世界若没有孩子的话,真会沉伦。

    请看看我脸上的雀斑、细纹、黑点,真不相信自己也年轻过。

    后来我们看一会儿电视,便睡着了。

    午夜梦回,听见雾夜中汽笛长鸣,很有点感慨,起床找杯水喝,看看钟,才十点正,越来越早睡,如乡下人。

    我下床去看女儿,她睡在那里,箱一只小动物,呼吸起伏,有些微的音响。

    我爱她,我坐在她床沿很久很久,不明白怎么可以这么爱另外一个人,如果有枪弹射过来,我会毫不考虑的挡再她前面。

    我在深夜里感动了自己,觉得生命真的奇妙,而活着还是好的。

    第二天,天气转得很凉很凉,比早一日低了十度,简直要我的命。

    照照镜子,很是感慨,有些人是不会老的,但我就不是。

    我认识个理智聪明的太太,她的职业是导演,美得不象话,已经够令人羡慕了,满以为她三十八九,谁知道一日她丈夫告诉我,她已经四十八。

    我张大了嘴,合不拢。近五十岁!

    我简直不相信,近代有很多人都长得比实际年龄年轻,可是得天独厚到那种地步,未免太过。我就不行了。

    有时也不能想太多,于是披上衣服上班。

    以前是潇洒,或是故作潇洒状,现在可随和了,这一套衣裳穿了三天没换过,我也不关心。漂亮有什么用,整洁已得。办事能力才要紧。

    可是在马路上碰见杰的时候,话又不一样了。我后悔没把华伦天奴穿出来。

    他仍是那么英俊,真要命。

    一直听见别人说,在马路上碰到旧情人,如陌路人一般,他们多数已经变得又老又丑又胖,弄不好还秃头,一点味道也没有。

    我这位就不同,他跟以前一模一样,也许只有更好更成熟。

    他先看到我,立刻同我打招呼。

    我抬头看见他,发呆,心酸,失措。

    他把我拉在一角,问我可好。

    我明明没有什么不好,却禁不起他十全十美的一问,顿时低下头。

    他并没有即离去的意思,在我手中接过重叠叠的公式包,坚持要送我一程。

    只有他还有这种风度,替女人穿外套,拉椅子,开车门,只有他。

    他一路上也没有说什么,我却说了很多,假装一个愉快的声音。

    与他分手有多年了,听说他还没有结婚。

    当初是为那位女士才分手的,如今他们大概也分了手。为了什么?我不敢问。

    他送我到写字楼门口才走。

    很多女同事看到他,都来问我,他是谁?

    我没有回答。

    孩子都那么大了,还回答做什么。想起来真是顶温馨的,曾经恋爱过总胜过没有这种感觉。那日很沉默,有什么做什么,心中有种充实的感觉,真是难得的,过后还能做朋友,还能有一声招呼,很多恋人,事后就反目成仇,成为陌路人。

    我很幸运。

    人家不会这么想,人家觉得我神经,前度难友抛弃我,我还不介意,一点血性也没有。

    但我不是激烈的人,曾经有生意长来往的同行再电话上骂我,我可以唯唯诺诺四十五分钟之久,身旁的同事都替我不值,根本我可以摔掉电话不理,但我仍然在那里承认过错,我就是那么没血性。

    我并不觉得委屈,生气的是对方,不是我,不管他为什么生气,我如果能过令他平静下来,一定是好事。看,多成熟多可爱的态度,结果自己胃气痛。

    过几日,丈夫回来了。

    风尘朴朴,一脸劳累,看到他还是好的,我连忙服待他,放了一缸颇为烫热的水,又撒了浴盐。

    他累得话多不想说,吻我一下,跳进浴缸,几乎没在水中睡着,是我叫他起来,他浸得连手指皮都皱了,擦干身子,换上运动衣,也不说什么,立刻倒头大睡。

    这一觉起码十个小时。

    我为他掩上了门。

    他带回来的衣箱需要清理,我把它们打开来,全部都是脏衣服。

    因为他成日出门,渐渐买了好几打衬衫与内衣裤,于是我把脏的取出,交女佣洗烫,把干净的放进去,又检查他牙膏香皂可有短少,还有剃须水这些。袜子放在一只布袋中,方便他找,还有新出的书籍,共他在旅馆消遣。

    他在旅途喜欢怎么样的消遣,我也不甚了了,我莞尔。

    这次回来,也不知他什么时候又要出去,还是把一切准备妥当的好。

    女儿很不高兴,她埋怨父亲每次回来便倒头大睡。

    小孩子不懂得累的可怕。人一疲倦,意旨力完全崩溃,什么都不想,门口有钞票都不要去拾,只想睡。

    人真是无用。

    我知道疲倦的滋味,有一次熬完夜,我痛哭失声,哭完之后喝一杯水,睡倒傍晚,起来再喝一杯水,然后再继续睡。

    女儿寂寞的进房来数次偷窥我醒了没有,好同我说几句,我知道她在我身边,也觉得歉意,但无论如何睁不开眼睛,说不出话,连转身的力气都没有。

    女儿是寂寞的小孩。

    现在的小孩都寂寞,父母实在太忙,不是为钱,而是赚钱不容易,老板一声令下,万里关山也要赶了去,为生活,不做固然不行,不做全套异不行。

    今女儿巡来巡去,想与父亲说话,但她父亲没得空。

    我拉住她,同她讲故事。

    她们现在可不要听玻璃鞋,快乐王子,人鱼公主这种故事,女儿认为无聊,坏的人太坏,好的人太好,她不相信,她爱听的故事是卫斯理的科幻故事。

    又听又怕,特别爱比较简单些的,于太空人结触这些。即使在很不开心的时候,只要我肯读故事给她听,她就高兴起来。

    一杯热牛奶,一碟饼干,一小时的故事,我们母女俩的感情便加深又加深。

    她认识的中文字比较少,还不足以自己读这些故事,但她会努力。

    我叫她坐在我旁边,把《蓝血人》第一章读给她听。

    听完后她有点累,我便叫她去睡。

    丈夫仍然没有醒,但也得准备食物。我都不知道他要吃什么才好。煮了粥,他嫌水汪汪。做小菜,他嫌干。一个人精神不足,脾气便不好。

    我伤透脑筋。

    不过看见他还是好的。

    我在听音乐的时候,他醒了。

    只问要一碗汤。

    幸亏有下火的猪肉萝卜汤,盛一碗给他。

    好在也有饭菜,连忙待候他。这个时候佣人已经睡下,我只得自己动手。

    女人不好做,我没说错吧。

    饭后他抽一只烟,说声谢谢。烦恼的事仿佛很多,他像是不愿多说,我也不去问他。

    我们所做的行业不同,我帮不了他,唯一可做的是精神支持他。

    他问有无水果。

    我立即捧出果盘,他选了只桃子。

    随即叫我到房去把公事包取出了,我交给他,他便拿出一只礼盒,打开来,是一条养珠链条。

    我很诧异,上次他已买过同样的给我,怎么搅的,工作太紧张,忘记了?一时也不知怎么说,先戴上再说。

    然后他说累,又上床。

    只剩我一个人,仍然把唱片放来听。

    丈夫是自己拣的,一切经过刻意安排,故意避开热恋,加入理智的成分,互相尊重,爱护,照顾,是一种非常理想的关系,明澄愉快。

    但每听到缠绵的爱情故事,一些人如何为了虚无飘渺的感情大牺牲大悲痛,我便怅惘,恍然若失,并且有那么一丝羡慕。

    我微笑,有时丈夫的鼻鼾也是很大的安慰。

    我早起,他比我更早起,桌子上放着支票,是这个月的家用,他要回公司报到。

    我也要回公司,女儿则已上学。

    今日黄昏回来,总可以一家欢聚了吧。

    谁知在写字楼接他的电话,叫我去做头发,他们那边的老板要请客。

    我很犹疑。女儿又见不到他,再下去父女见面便如末路人。将来长大成为名人,记者问她幼年最需要什么,她会说:我父亲的爱。

    太糟糕了。

    我不跟去更不行,他会报怨,人家会笑话他妻子是个隐形女。

    我左右为难,在任何危急的情况下,包括战争,儿童总是牺牲品。

    于是女儿被排出局。

    我与她通一个长电话,所谓长,也不过十五分钟,我尽量安慰她,并答应她早些回家,还有,复活节一定与她在一起。

    女儿很懂事,有时环境会逼得一个人成长。

    她的声音有点冷,也不允许她不答应,于是就这样成为一个早熟的孩子。

    我早些下班去做头发,赶回家洗浴,换衣服如同打冲锋,接着化装,一层一层油漆般扫上面孔。两夫妻各忙各的,也不讲话,接着开抽屉找饰物,他找呔针,乱成一片。

    女儿坐在旁注意我们,也不说话。

    我穿戴整齐,去找鞋子,一只脚踏在裙角,拌住,立刻跌一跤,丈夫一手没把我捞住,我结结棍棍跌在地上。

    跌倒自然马上爬起,但暗自觉得脚踝已经扭伤,因为赶时间,也不便说什么。丈夫还埋怨我手足不灵。

    我觉得非常感慨,脾气真是太好了,什么样的暗亏都肯吃。

    我抓起披肩跟丈夫敢出去。

    站在酒会中,脚越来越痛,我笑得身不由主,巴不得回家把脚浸在热水中。

    那夜直如受难一般,散会在车子提起裙子一看脚,连他都失声,哎呀,肿成这样!又青又紫,害得我一夜没睡好,跑到女儿房去坐着,咱们三口子越来越妙,各有睡觉的时间,闲时只能看别人睡相,要说话得留字条。

    这是什么样的关系嘛,唉。

    第二天还是去看了医生,因为穿得比较好,同时又楚楚可怜,很希望再能再路上碰见旧情人。

    但没有。

    碰见旧情人时,我永远蓬头垢面,旧情人永远光鲜英俊。

    丈夫又要出门了。他很怨,很不愿意动身,也同公司交涉过,无奈老板硬是不肯收回成命,只肯加薪水。

    在大门口女儿与他紧紧拥抱,又提到关于弟弟的事。

    弟弟。她认为只有的弟弟可靠的,因不会走路,不会离开她。

    看见女儿就像看见自己的影子。

    我已经有两年没出门旅行,为也是为着陪她。

    下午与她去吃饭,看到临座的小宝宝,她又去研究人家。

    以前听见女人说,多生一个,为了陪大的,甚觉荒谬,现在觉得是对的。

    我一只渴望有个姐姐,当然没有实现的可能,于是又希望有妹妹,后来看到姐妹不和至大打出手,才停止那不实际的想法。

    晚上尽可能推却所有的应酬,夜是罪恶的,一出去便不想回来,所以不去。

    又怕人引诱我:丈夫去那么久,不想、不怨、不气?

    所以太阳一下山,我便匆匆忙忙赶回家。

    女儿在等我,科幻小说也在等我。

    丈夫与这间公司的合同尚有一年,他说合同一满起码要休息六个月,否则真会垮下来。曾经有一个男人,不停的打电话来,叫我出去。

    我拒绝一次又一次,到后来已成习惯,倒不觉困难,人家当然也不再来缠牢我,干麽,又不是天自第一号,于是便静下来。

    或者有别人好过我丈夫,但我们是有感情的,经过风和浪,尽在不言中。

    还有女儿。

    有时在灯下,我也觉得自己像小说家笔下的寂寞闺中少妇,永恒地在等丈夫回来。在极小的时候,我看过一套电影,叫做<没有月亮的晚上>,男主角是永不回家陪妻子的年轻大律师,他的妻子耐不住寂寞,与一个拆白党发生关系,结果被坏人抓住证据勒索,她开枪插杀死拆白党。

    到这时候,她丈夫反而为她辩护,替她洗脱罪名,女方以为可以有一个新的开始,谁知道丈夫故态复萌,仍然夜夜笙歌,不肯回家,女主角觉得真正的绝望,用同一把枪,朝胸膛自杀。

    这个主题给我的振荡感强烈莫名,难以形容,在极小的心灵中留下烙痕,至今难忘。

    寂寞原来是那么可怕的一件事。一钻进牛角尖便难以自拔。

    现代人幸亏有工作,忙忙忙,做做做,总得与人结触,日久生情,多多少少,有点理解,可以说几句散散心,不比从前,女人有冤无路诉。

    下班跟一大堆女同事出去买春装。衣服是必须品,人靠衣装,不穿是不行的。

    我比较喜欢式样古典的衣服,肩脯是肩脯,袖子是袖子,腰是腰,看不懂的衣服我不买,也不会穿,尤其是几个日本设计师的设计,不适合一般职业妇女。

    我甚至不喜欢衣服有任何款式,我不想有人注意我。

    假如有人要记得我,我希望那是因为我的工作成绩,不是我特别会穿、特别骚,特别耀眼,特别温柔。

    不像香港人吧。

    我喜欢白色,一整个夏天都是白衣白裙白裤,女儿也是,有时小裙子上有蓝色小点点,就是那样。很多人说我们像是市政厅里检查卫生的职员。

    白色,什么都是白色,单纯的白色,丈夫与我的兴致并不见得一样,但轮到室内装修,异口同声:白。

    也许因为白色永不出错。

    于是我挑了三四条白色的衣物。

    有条桃色的裙子,我拧在手中很久,还是不敢买,等丈夫回来之后再说吧。叫他来看看这只颜色可适合我。

    又去帮女儿选裙子,高得快,没办法。我的品味直接影想她,我断不肯给她穿灯笼裤,炮炮袖,花边、蝴蝶结。

    也算是满载而归。

    女儿看到新衣服很高兴,但仍然怅惘没有弟弟。

    这是我下决心的时刻。

    两年来我都没有在丈夫身上加压力,但此刻他的合同要满,我怕他会以为我不在乎,糊里糊涂的又签下一纸合同。

    我写信给他。式微式微胡不归。

    我从来没有写过那么长的信,许多中文字已经忘记,一个个字去查出来。

    然后把它电报传真送出去。

    信不信由你,有时候夫妻也不方便说话,不得不下此策。

    三天之后,丈夫的电话来了。

    他的声音很清晰,他说:“我已经向公司表态,决不续约,这次回来,不再出门,你同女儿说一声。”

    我并不见得很兴奋,但有一丝高兴,这个晚上,不会没有月亮吧。

    看样子我的信感动了他,原来我是一个写信的好手。我微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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