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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装不是很在乎 第五章 作者:林淮玉
    回到范府,薛佛才坐下来喝了口茶,范拓芜竞从外头急匆匆地进门,劈头就问:“和你站在新笙画廊门口弄得你掉眼泪的家伙是谁?”

    “什么家伙,你怎么会知道?”虽然薛佛心胸坦荡荡,但对这样的兴师问罪仍不习惯。

    “刘长生看见你离开画廊后仍停留在画廊门口,有个男人靠近说了些话把你弄哭了。”他说。

    “方凯由渥太华回来了,那个事件的女主角李珠儿因病上吊自杀,我伤心是因为好友的死,这个解释不知范先生可满意否?”她不作保留,简单明了地解释,如果他想知道更多的细节,如果他问,她会告诉他。

    “回来做什么?”他双臂交握于胸前,口气不甚好地问。

    “希望我跟他回渥太华结婚。”她被他吃醋的模样弄得啼笑皆非。

    “你答应了?”

    “你说呢?”她卖了关子不作正面的回答。

    “不准答应。”他反应强势地说。

    “不准?你用‘不准’这两个字眼,我们是什么关系?我高兴嫁给谁就嫁给谁,干你何事?我们之间并没有许下承诺。”她故意激他,她想看看这个不痴心的男人如何给她不痴心的诺言。

    “你让我吻你,这就算是承诺。”他觉得他最近常常会说些像这样白痴的话。

    “我也让方凯吻我,算不算也给了他承诺?”她一步步逼近,想知道他的限度。

    “你让他吻你?你竟然让那个混蛋家伙吻你?”他好像看着怪物似的对着她咆哮。

    “你忘了吗?他曾是我的未婚夫。”

    “你……你……好吧,你说,我该怎么做?”他决定让步。

    “什么怎么做?”她故意装糊涂,反问他。

    “是啊,怎么做才是对的;怎么做你才不会糊里糊涂地嫁给那家伙。”他已快无计可施。

    “你的骑士风度又出现了吗?准备牺牲自由拯救我?呵!谢啦!我不要你的英雄主义。”薛佛已经不能再忍受没有爱情的错误关系了,她必须确定自己将要嫁的人会全心全意地爱着她。

    “什么意思?嫁给方凯比嫁给我好吗?”他受伤地说。

    “我不会嫁给方凯,所以你这一部分的担心可以省下来。我和方凯不再合适了。”这是实话,她没有必要把自己丢在像孩子的男人身边。

    “我呢?我,你也认为不适合吗?”

    向来只有他不愿结婚,从没有女人拒绝过他,这是生平第一次,他愿意放弃自由娶她,她竟然连考虑都不考虑。这让他的自尊大受折损。

    “如果你是那个唱《彩虹曲》的男人,我会不顾一切地嫁给你。”

    突然,他明白了她的意思,所以他冷冷地回答:“我就是那个唱《彩虹曲》的男人,也是那个十分肉欲一点也不痴心的人。”说完后,就像来时一般径自离去。

    ***

    “阿姨,有个男生打电话找你。”薇薇接的电话,递给了薛佛。

    正在一旁看报纸的范拓芜面无表情地继续埋首于财经快讯,但却拉长了耳朵仔细倾听薛佛和对方的对话。

    前后不到一分钟的光景,薛佛只是哼哼啊啊几句,即挂上了电话。

    “我出去一下,中午不在家吃饭。”今天是她的假期。

    “干脆连晚餐也甭回家吃了。”范拓芜嗤鼻地说。

    “如果我觉得意犹未尽的话,我会考虑。”薛佛知道他在讽刺她,不过她不在意,只当做他吃飞醋。

    等她换装下楼,经过他身边时,他淡淡地说:“别太晚回来,如果需要的话,CAll我,我开车去接你。”

    “谢谢,我的朋友也有车,他会送我回来。”她不领情。

    “我只是担心——”

    “是吗?前一刻还是我的典狱长,下一刻却成了我的顾问,你不觉得你的情绪变化太大了吗?”她这样说只是要他认清事实。

    薛佛走了,留下一脸愕然的范拓芜。

    “爹地,邦邦把蟾蜍放在我的口袋里。哇——好恶心。”薇薇整个人跳起来往父亲的身边躲。

    “你从哪弄来的蟾蜍?”范拓芜看着手里抓着一只肥蟾蜍的邦邦,后者正嘻笑着。

    “早上在花圃里捉到的。”邦邦回答。

    “快放回原来的花圃里去,你没有东西喂它吃,明天它就会死的。”范拓芜吓唬他。

    “好嘛!可是我还要再玩一下。”邦邦不甘愿地说。

    “到花园去玩。”

    邦邦于是捧着蟾蜍一溜烟地跑到花园去。

    “爹地。”薇薇扯着他的衣袖叫他。

    “呃?”他仍专注地看着报纸。

    “你什么时候和薛阿姨结婚啊?”

    这句话吸引了范拓芜的注意力。

    “你喜欢薛阿姨做你的新妈妈吗?”他放下手中的报纸问。

    薇薇一连点了好几次头,“不只我喜欢,连邦邦也喜欢,爹地你不喜欢吗?我觉得薛阿姨人又漂亮又会说故事、唱歌给我们听,还会剪小羊、小蝴蝶给我和邦邦玩。比上次你带回来的唐阿姨好一百倍。”

    “唐阿姨?哦——你还记得那个唐阿姨啊?”他从不知这样的小小孩脑子里通常都装了些什么东西。

    “记得啊,就是上次来我们家吃饭一直帮你夹菜的时髦阿姨嘛,对不对?”薇薇张着童稚的大眼看着他。

    范拓芜听到她所形容的又诗,不禁“扑哧”一笑。

    “爹地你笑什么?什么事那么好笑?”

    “爹地觉得你的记忆力真好呢,还记得唐阿姨一直帮我夹菜的事。”他捏了捏薇薇的小鼻梁,宠溺地看着她。

    “我还知道唐阿姨很想嫁给爹地,做我和邦邦的新妈妈对不对?”薇薇自作聪明地猜测。

    “唐阿姨已经有结婚对象了,她只是爹地的一个很好的朋友罢了,不会成为你和邦邦的新妈妈。”他不想向薇薇多作解释,小孩子的心灵还是单纯些比较好。

    “哦!那薛阿姨呢?她也只是你的好朋友吗?是不是你的好朋友都不可能成为新妈妈?”薇薇依照她自己的逻辑猜测。

    “爹地也很喜欢薛阿姨,可惜薛阿姨不想嫁给爹地。”他把问题推给别扭的薛佛。

    “喔!爹地,那你要加油点哕,薛阿姨好像有不少男朋友耶,不过爹地还是比较有希望的人,我和邦邦会努力地在薛阿姨面前拼命替你说好话,这样薛阿姨就会比较喜欢你了。”薇薇看着爹地朝她笑得好开心,她也朝爹地甜甜地笑。

    ***

    香陡餐厅

    “心情又不好啦?为了唐又诗是吗?”薛佛同情心大起。

    “不!我没有心情不好。看来我要检讨了,总是在心情不好时才会约你见面,所以让你直觉以为今天我的心情又不好了。”秦学平唇角挂了一抹微笑。

    “没有心情不好?那是有好消息要告诉我?”薛佛眼底尽是春风地看着他。

    “算是好消息吧。”他还不打算直接告诉她。

    “你要结婚了吗?”这是她第一个想到的可能性。

    他摇摇头。

    “不是要结婚,那是——接了一笔大生意啰。”

    他还是摇头,“接了大生意也不会让我这么快乐。”

    “那到底是什么好消息嘛?”她可急了。

    “我自由了。”他说。

    “自由了?你是说你和唐又诗摊牌了?”老天爷!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她一时不能置信。

    他点了点头咧嘴地笑了,牙自如编贝,“你那天在车里跟我说的那些话,我觉得很有道理。我回家后想了好久,觉得自己真的有被虐待的问题,又诗确实一直利用我这个弱点不断地鞭笞我的灵魂和爱情的尊严,我不能再让她糟蹋了。”他说话的语气里除了解脱之外还感觉到一股兴奋的热烈。

    “她竟然会同意得这么干脆,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你是用什么理由说服她的?”爱与不爱之间竟然都能如此轻易。

    “我告诉她我爱上了你。”他星眸明亮地看着她,像是看了一生一世。

    “什么?”她微蹙眉,一时没反应过来。

    “我告诉又诗我已不爱她了,因为我爱上了另一个女孩。”他意志高昂地说。

    “而她相信你的话?太奇怪了吧!”她狐疑着。

    “嗯!又诗说她十分了解这种感情,因为她对范拓芜的爱情也是这种深刻的爱。”

    他突然握住她的手。

    薛佛僵了一下,“你——我——我们——”她结结巴巴地无法接续。

    “你应该也有一点点爱我吧?”他不太有自信地问。

    “我爱你,就像爱一个哥哥一样。”她抽回了自己的手,仓皇失措。

    “难道你也爱上了范拓芜?”除了这个原因,他想不出其他原因。

    ***

    拓芜注意到自从那日薛佛与人有约归来之后,整个人即静默得可怕,满怀心事的脸充满了距离,伶牙俐齿的她也不再与他一往一来,只在薇薇和邦邦的身边时才露出笑容。几次他想一探究竟,却招来薛佛冷言的拒绝,她不是说要作画就是说想要回房休息。难道是方凯?正在冥想之际,李嫂尖锐惊慌的声音划破他的天马行空。

    “拓芜少爷,不得了了,拓芜少爷,不得了了,薇薇和邦邦在门口玩耍被车撞到了。”

    剩下来长长的一段时间,完全被自责、崩溃和泪水所交织,痛苦笼罩着范家的每一个灵魂。事情发生时,薛佛正好外出在春水画廊谈开个展的事,本以为是星期天,范拓芜、老李、李嫂都在家,她也正好利用这个难得的假日,办些自己的事情。

    但,就因为大人们的一时疏忽,两个纯真的生命就这样夭折了。

    小小的丧礼过后,薛佛整理了行李,如同来时的两大一小件。这里已经不再需要她了,最需要她的薇薇和邦邦已经……

    她敲了范拓芜的房门,自那日之后,他把自己深锁在房里,海之朝露、电视台的事一概不管,李嫂说他一天只吃一餐,快升天做神仙去了。

    她又敲了一会门,没有反应,转动门把,幸好没上锁。推门而入,一片暗黑,空气里所有飘浮的因子都是酒精的化身,不是常闻的雪莉登咖啡酒,而是最最浓烈的威士忌。她摸索着墙壁,寻找嵌灯开关,平日这个房间是她最少越雷池一步的地方。好不容易寻到了方向,点亮了位于床头上方右侧的排灯,运气好的是恰巧亮度适中。

    灯一闪亮,形容憔悴枯槁的他,嘴唇上方的胡髭生长了一个月有余,心碎的模样令观者鼻酸。那一头黑炭似的头发现在狂乱如罪恶的本身,脸庞的线条比以前更冷更严峻,因为久置黑暗中,还不是很能适应突如其来的光明。他抬起手掌,挡住侵袭眼波的光亮。

    好一会儿,她站着;他坐着,四目对视。

    他困难地张开双臂,似乎想要寻求安慰,她收到讯号后立刻飞奔而去,投入他的怀抱,没入他的胸膛,紧紧地拥揽住他的身躯,两人流着无声的泪水,心有灵犀一点通,此刻不需要任何言语的点缀。

    ***

    “薛小姐,你和拓芜少爷说了吗?”李嫂倚在门扇上,用衣角拭泪,最近真是个泪水泛滥的季节,她活了五十岁了还没在短短的一个月内流了这么多的眼泪。薇薇小小姐和邦邦小少爷才刚过世出了殡,薛佛小姐又要离开了,一下子这个家就少了三个人,连针掉下来可能都会有声音。

    薛佛苍白着一张脸,如行尸走肉般,“我刚在范先生的房里向他道别了,请他节哀顺变。他一天都没吃东西,也没休息休息,一会麻烦李嫂下碗面给范先生吃,人是铁,饭是钢,他再这样慢性自杀下去,会不堪设想的。”

    李嫂的泪水又决堤了,这个家将会像冰库一样。“薛小姐,你不要走好不好?”李嫂拉着薛佛,一手提着她的行李不让她离开。

    “李嫂,我不能不走,薇薇和邦邦已经不在了,我没有留下来的理由。我是受雇来照顾薇薇和邦邦的,不能赖在这不走,范先生也同意让我离开。”她从李嫂的手中拿回行李,往大门迈去,别了!我梦中的乌托邦。

    “拓芜少爷怎么可能答应让你离开?”李嫂站在大门前用身子挡着薛佛的去路。

    “他是真的答应让我离开。我告诉他时,他并没有留我,如果他要我留下来,他会开口要求。”她轻轻推开李嫂,开了门闩,挥别范府。

    拦了计程车,头也不回地离开。

    站在二楼的范拓芜,隔着窗棂拉起窗帘的一角,看着薛佛离开。好几次,他冲动地想求她留下来,但却又忍住那股强烈的渴望。他知道只要他开口,她一定会留下来的;但由她刚才拥抱他的方式,和她的眼里尽是同情与怜悯这两点证明,她柔软善良的心,已经为他打开。

    但他可还有心?每一个爱上他的人都会死。他已经极力控制自己的心性不再痴心不再狂情,绝对地保持距离,也绝对的冷漠,为什么?为什么?叶眉和薇薇、邦邦,都成了车下冤魂?他不要薛佛也是如此。惟一的办法就是不要让她爱上他,所以他眼睁睁地看着她离开。拉长的距离可以使生命得以延续。

    ***

    离开范府的薛佛,回到了以前租屋之处,房东说房子已经租出去了,只得去投靠恋恋。

    热情好心的单恋恋;见是薛佛高兴得跳了起来,这一个月来范家发生的事,她还没让恋恋知道,一来是不知如何说起,二来怕恋恋知道后告诉秦学平,她已经够低落了,可不想再为秦学平的事烦恼。

    但是现在,她算是无家可归,借住恋恋家,不同她说明,依薛佛对恋恋的了解,绝对不会轻易作罢的。

    她大致把来龙去脉交代了一下,不过省略了和范拓芜之间张力十足的爱恨情仇,只简单地说了和秦学平之间的紧张关系,和方凯、珠儿、薇薇、邦邦的事,虽只是简略地带过,恋恋可也认真地聆听,在关键处不时提问题。她知道像恋恋这么敏感的女孩,逻辑、推理一把罩的美丽脑袋,很容易只凭一些片断就能拼凑出事件大致的原貌,自然她要躲过恋恋的好奇心,先得预作一番准备。

    “你说学平和又诗解除婚约了?真是看不出来,这几天全没看到他有任何反常或情绪不稳的现象,对工作的投入比和又诗订婚期间好上几倍,连合作的厂商都这么认为。你确定他们分手了?”恋恋微皱眉,不解地看着这一全盘故事中的女主人翁。

    “我也没有证实过。他说分手后有一种解脱的快感,不再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说爱情真的不能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如鸡肋,他现在特别珍惜这得来不易的自由空气。今天又听你说他的工作狂热度胜于往昔,真是替他感到高兴,心灵的无负担,是用钱也买不到的。”她真的是深刻体会到这一点,至少不再把自己逼得好像随时会疯了进疗养院的模样。

    恋恋缩在被窝里,反思着今晚薛佛告诉她的故事。忽然想到什么似的说:“如果你继续留在范家会不会对你比较好?当然——你可别误会我小气不让你住我家,我只是觉得,你应该实行一个摘星计划,把范拓芜那颗恒星给摘下来,照亮你未来的人生。”

    “你怎么知道他是一颗恒星不是流星?万一摘下来之后发现只是一颗流星,而又投影在摘星人的心湖里了怎么办?”薛佛枕在枕头上的手闲适地交握着,为好友异想天开的想法轻声叹息。

    “肯定会是恒星的,若是流星的话早八百年前就滚进宇宙的黑洞里了。”恋恋困得想睡了,所以说起话来有一点语无伦次。

    相较于恋恋的好梦无数,反倒是薛佛装满心事的脑袋停不下思想的一夜无眠。最近,失眠好像成了她如影随行的朋友。

    ***

    梅雨旺盛的初春,雨丝成了薛佛作画时的良师益友,以雨为师、为友,初闻之时会给人一种突兀的感觉,不止如此,这春雨还成了薛佛画里的主角,她赋予了雨丝生命,不再只是地球生态中千万物景的陪衬。

    离画展只剩短短的半年,在这半年里,她准备再绘三幅画,平均两个月一幅,之于她而言只是小Case。

    离开范府后,她让自己尽可能地抽离对范拓芜的思念,她未曾试着与他有任何联系,因为他也并未和她联络,好像前尘往事只是一场幻梦罢了,没有留下任何可供后人茶余饭后闲聊的题材。

    她只是拼命地作画,无休止地作画。开个展前,她准备走一趟法国和西班牙,寻求更深层的灵感,提升自我的挥洒热情,她不愿一次的画展就让她有被掏空的感觉,然后站在春水画廊以贵客面前,自惭地宣布:“这些都是我毕生的心血之大成,以后再也没有东西可供欣赏的,各位大爷可怜可怜我,买一幅回家挂在厕所也不错。”

    哈哈哈!想到自己届时可能的蠢样,她就毛骨悚然;所以,她在面对众人的裁判之前,她必须充电,必须有不一样的精神展现。

    她小心谨慎地寄了邀请函给范拓芜,邀请李嫂夫妇共同来分享她个人的小小成就。这份邀请函,她提前在现在寄出,主要是怕半年后勇气皆无之时,想以此机会再见他一面的梦想都会成奢侈。

    他会来吗?

    ***

    半年后春水画廊

    她期盼的人迟迟没有出现,她天天盼望,几乎是望穿秋水,秋水之下还是不见范拓芜的踪影。他没收到邀请函吗?还是早已忘了她?他一定是把她给忘了,才会连捧场赏光也不屑。

    画展的最后一天,李嫂盛装而来,第一次看李嫂穿得这么正式,砖红色的老式洋装,适合她的年龄,老李大概太忙了,没陪李嫂一道来。

    “薛小姐,不好意思,最后一天了才来看画,我刚刚看了七八幅,虽是外行人,也感觉得出你画得真是好,一会我也想挑一幅画回去挂。”李嫂热心的劲还是没变。

    “喜欢哪一幅,我送你吧,甭花钱了。

    “那怎么好意思呢!拓芜少爷如果有来的话,一定会买好几幅回家收藏。”

    李嫂并不知道她提起范拓芜时会在薛佛的心里勾起浪潮,她的心整个被揪成一团。

    他为什么没来呢?面对李嫂,她也不好问起,怕李嫂起疑心,所以她只是闭着嘴不接话,希望李嫂能顺着方才的话题说些范拓芜的近况。

    果然,老天爷似乎听到了她的祈祷。

    “拓芜少爷自从薇薇和邦邦死了之后,整个人变得更冷僻了,除了原先的海之朝露之外又开了另一家分店,忙得连待在家的时间少之又少,更让人伤心的是居然把唐小姐接到家里来住了。以前我就不太喜欢那个唐小姐,若拓芜少爷要娶她进范家的话,我和老李都不想再待在范家做事了,想到要服侍那个唐小姐,我情愿告老还乡。”李嫂早先就已把对唐又诗的看法说过一遍了,只是现在似乎是燃眉之急了,所以李嫂更是放出风声,想看看范拓芜会不会三思而后行。

    他和唐又诗居然同居在一起。其实仔细分析起来也不令人意外,他和唐又诗分明早就是一对爱情鸟,现在不过是旧情复燃罢了,她不应该这么心痛的啊。他今天的没有出席不就是证明了他对你根本没放在心上的吗?只凭两次的深吻,就以为人家该把你视为美玉吗?只不过是众多花名册的一朵小花罢了。

    光是夜总会里任何一个小姐都比你更配做花魁,你还是被排拒在海之朝露外的平庸女人,忘了吗?只够替他在家哄哄小孩。她不知道接下来的庆功宴,她是怎么个行尸走肉法,爸爸妈妈为了她这次的个展特别回来替她打气,待了一个星期,隔天下午的飞机飞美国。她差一点冲动地答应爸妈一同到美国发展,离开这一片令人伤心的泥土;不过后来理智还是回头,只有留下来才能更接近他。

    她是一个纯爱的女子,不若他的肉欲,她可以等他,等他有一天会想起她,会记得她,在此之前她必须伪装自己的冷漠——对他,对世界的每一个人。

    个展之后,她搬离了恋恋的家,搬入春水画廊老板的别墅。

    春水画廊的老板——蒋暮槐,是她的伯乐,也是一个精明能干的画商,懂得如何包装一片未成名的画者,只要那人是一块未经琢磨的璞玉,他是十分有兴趣而且十分卖力的雕工,他不惜砸钱,不惜在刚开始时小小的蚀本,只要他认为那人值得。

    薛佛是最近被他相中想要栽培的画者,他给她十足的创作空间,不限制她的画风及作品一定要迎合现今的市场,他很清楚如何让她在任何的情况下享有自由,自由对一个热爱生命的画者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

    所以薛佛十分信任他的指引,也因为这样,她搬入了这幢占地三百多平米的别墅,他要她专心地作画,不用为杂事杂人所扰。

    但她却坚持使用者付费的观念,所以她每个月仍然照付他房租,她只卖画不卖身。

    蒋暮槐住在别墅的二楼,除非必要,他很少打扰她,对她的若即若离一直不甚了解,在他的眼里,薛佛如一般艺术狂热者一般对自己的理想抱持着崇高的追逐乐趣。

    而她也不像一般的女人。一般的女人在像他这样多金的男人砸了这么多钱,又让她住豪宅的情境下,通常早已意乱情迷,早已迎他为入幕之宾;但她却完全不同,她的心从未对他敞开,只除了谈她的画作、她的理想之外。

    她是个美丽的女人,不说话时沉静得像一缕幽魂,谈到对画的热爱时却又情怀炽热,她的眸子有时像水,有时像火,足以溺人,足以灼人。

    他怀疑她的心里早已住着一个人,除了给了那人爱以外还给了他生命。虽然她不说不谈,但由她的画里,隐约可以嗅出一丝端倪。

    三十七岁,单身、规矩、儒雅。他不知道在她的眼里,自己是个怎样的男人。

    她总是对他客客气气的,生怕一个不小心会踢伤他似的,但她却不怕他,他奇怪着,为何她会如此放心他。

    下午,他听见楼下的关门声——她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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