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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树上的女人 三 除夕之歌 作者:张小娴
    林方文出道一年,第一次拿到属于他的版权费,是一笔可观的数目。

    「你喜欢什么礼物?」他问我。

    「不用送礼物给我。」我有点违心,我当然希望收到情人的礼物。

    他凝视着我,象看穿我的心事:「你喜欢什么礼物,说吧。」

    「你喜欢送什么礼物都好。」我诚恳地对他说。

    我一直热切期待那份礼物,并且越来越相信,会是一枚指环。可是,我收到的,却不是指环,而是一把小提琴。

    「你为什么送小提琴给我?」我很奇怪。

    「你拉小提琴的样子会很好看。」他说。

    「但我不会拉小提琴。」

    那是一把昂贵的小提琴,他送给我,却不理我管不管用,那是他送给我的第一份礼物,我舍不得浪费它。

    「你认识教人拉小提琴的老师吗?」我问迪之。

    「你想学小提琴?」她很惊讶。

    「是的。」

    她在电话那边笑了很久:「你学小提琴?你忘了你五音不全的吗?你唱歌也走音。你知不知道小提琴是最容易走音的?」

    我对着一面镜子,把小提琴搭在肩上,把弓放在琴弦上,象所有蜚声国际的小提琴家那样,拉得非常投入。

    我拉小提琴的样子,真的好看?

    迪之很快便替我找到一位小提琴老师。他有二十年教学经验,曾经教出一位年仅八岁的小提琴神童,很多人都慕名拜师。

    小提琴老师姓杨,名韵乐。名字倒转来念,是「乐韵扬」,跟他的职业很配合。他长得比一个大提琴略为高一些,那也许是他只能拉小提琴的原因。虽然在自己家里上课,他仍然穿着整齐西装,举止优雅。他可能是一位美男子--二十年前。我敢肯定他戴了假发,我看不到他有明显的发线。他收取那么昂贵的学费,也不去造一个质素高一些的假发,太吝啬了。墙上挂满他与学生的合照,他的学生都是小孩子,我肯定是最老的一个。虽然在迪之面前充满自信,其实我一点信心都没有,我天生五音不全,以为自己一生跟音乐绝缘,却想不到竟然会为了一个男人,学起音乐来。

    等待的时候,杨韵乐的另一位学生来到,原来我不是最老的一个,那个男人接近三十岁,他戴着一副镜片很厚的眼镜,眼睛小得象两颗蚕豆,他最少有二千度近视。我们闲聊起来,我问他为什么来学小提琴,他说他跟朋友打赌,要在一年内学会一种乐器。

    「在小提琴和二胡之间,我选择了学小提琴。」近视眼跟我说。我认为他作了明智的选择。他那个样子,如果还拉起二胡来,会象失明人士。

    「那你为什么学小提琴?」他问我。

    「为了爱情。」我甜蜜地告诉一个陌生人。

    第一节小提琴课正式开始,杨韵乐很仔细地审视我的小提琴。

    「初学者用不着这么好的琴。」他非常惋惜,好象我会糟蹋这个琴。

    「就是因为这个琴,我才来上课。」我说。

    「好!现在我们开始第一课。我要先告诉你,我很严格,所谓严师出高徒。」

    「我什么时候才可以学会拉一首歌?」那是我最关心的问题。

    他脸色一沉:「我这个不是速成班。」

    「你应该--」他说。

    我把小提琴搭在肩上,准备跟着他的说话去做:「我应该怎样?」

    「你应该先交学费。」

    是的,我忘了交学费。杨韵乐倒是一个十分市侩的音乐家。

    「第一节课,我只教你拉空弦。你试试随便拉一下。」

    我把弓放在琴弦上拉了一下,十分刺耳,我自己也给自己吓了一跳,杨韵乐却若无其事。他已经见惯这种场面。

    「杨老师,我得先告诉你,我是五音不全的。」我跟他事先声明。

    「二十年来,我教过无数学生,神童也教出几个,没有人难倒我。」他高傲地说。

    第一节课,我学拉小提琴的基本动作。杨家课室的一面墙全镶上镜子,我看着自己拉小提琴的样子,想象有一天,我会和林方文来一个小提琴与口琴的情侣大合奏。

    「你为什么来学小提琴?」他问我。

    「为了爱情。」我说。

    「好,这个动力非常好。如果没有被抛弃的话,你一定学会。」他说。

    「现在年轻人真幸福!」杨韵乐叹息,「可以为爱情学一件东西。那时,我为生活而学小提琴。」

    「那好。生活是更好的动力。」我说,「如果没有死掉的话。」

    我没有把学小提琴的事告诉林方文,我想给他一个意外惊喜。

    第二节课,我开始学拉一首歌,是小学一年级时唱的「TwinkleTwinkleLittleStar」。我依然走音得很厉害,令人毛骨悚然。

    我天天躲在家里学习。

    「你……你到底是否听到自己拉的每一个音符?」迪之问我。

    「听不到。」我说,「我是音盲嘛!我只是牢记着手法,有点象操作一部机器。」

    「你不应该叫程韵,在你的细胞里,根本没有韵律。」光蕙说。

    「你的牙医怎样?」我问光蕙。

    「他很好,只是太缠,天天都要跟我见面。我考试温书,他也要坐在我旁边。」

    「他爱你爱得紧要嘛。」我说。

    「你跟他有没有做那件事?」迪之问她。

    「没有!」光蕙郑重地说。

    「你呢?」

    「没有!」我说。

    「你两个真是圣女贞德。」迪之说。

    「你是色欲狂徒。」我们说。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我交上新男朋友。」迪之说,「他做飞车特技的。」

    「是电影里那种浪子?」我骇然。

    「是的。」她笑靥如花,「他随时会死。第一次见他,是在排戏现场。他从熊熊烈火中走出来,那个场面真是壮丽。」

    「好象拍电影。」光蕙说。

    「是啊。事后说起,原来我们在那一刻同时都有感觉。我觉得他好象出生入死来见我一面。」

    「开始了多久?」我问她。

    「一个星期多一天。昨天刚好是我们相识一星期。」

    「今次别冲动,看清楚对方才好。」我忠告她。害怕她又吃男人亏。

    「我知道,你放心好了。别以为他做特技人便很粗鲁,他很细心的,这叫做铁汉柔情。」她抱着我的枕头陶醉得很淫荡。

    「陶醉归陶醉,不要把唾液留在我的枕头上。」我提醒她。

    「他叫什么名字?」光蕙问她。

    「卫安。」

    「听起来好象护卫员。」我说。

    「他的驾驶技术十分好,他曾经在电影里飞越十八辆车。他告诉我,他最大的梦想是有一天能到中国去,飞越长城。」

    「天方夜谭。」我说。

    「也不一定没有可能的。」她为他辩护。

    「你有没有想过,他的工作很危险,跟消防员、警察和杀手同列头号危险职业?」光蕙问她。

    「最怕没有死掉,却残废了,要你照顾他。你知道吗?你绝对不是那种肯照顾残废的丈夫一生一世,无尤无怨的女人。你才没有那么情深义重。」我说。

    「我就是喜欢他不能给我安全感,他随时会死掉,因此我们相处的每一刻都充满刺激,都害怕下一刻会成为永诀。每次他离开我身边,我觉得他又回到熊熊烈火里。我从来没有如此断肠地牵挂一个人。我喜欢那种随时会守寡的感觉。」

    对于迪之的想法,我并不感到奇怪。她是那种走进游乐场,便第一时间查询:「哪种机动游戏最危险?」然后立即跑去玩那种游戏的人。

    爱上邓初发,因为他是水上英雄,林正平更不用说,他是天皇巨星。只有那个录音室技师是一个例外。那段日子,她太苦闷。

    迪之的优点是义无反顾,缺点是经常失手。

    「什么时候让我一睹你那位赛车英雄的风采呢?」我问迪之。

    「立即可以,我叫他来接我,我们一起吃饭。」

    卫安驾着他的黑色日本跑车准时来到。他给我的感觉是新区流氓去了尖沙咀。他象个发迹了的新区少年,穿了在尖沙咀区买的衣服,如此而已。

    他似乎迫不及待一显身手,汽车以时速一百八十公里行驶,我和光蕙紧紧抓着门柄,不敢说话,只有迪之还可以轻轻松松不停跟我说话。

    「下个月一号便是金曲颁奖礼,《明天》已经肯定可以成为十大金曲。林放很有机会拿到最佳歌词奖呢,他有没有请你陪他出席颁奖礼?」

    「没有听他提过。」

    「你是他的女朋友,没理由不找你陪他呀!」迪之说。

    终于到了目的地,我和光蕙松了一口气。

    「我可不愿意跟你们一起殉情啊。」我对迪之说。

    林方文的确没有跟我提过颁奖礼的事,他不会不打算和我一起出席吧?

    那一年,我们三个好朋友同是光明正大谈恋爱,决定一起度除夕,地点我自私地选在卡萨布兰卡,我希望以后每一年的除夕,我和林方文都会在那里度过。

    我提醒林方文:「这一次,你别再忘记。假使你忘了,送歌给我,我也不原谅你。」

    他乖乖的没有忘记。迪之和卫安都穿了黑色皮夹克,十分相衬。光蕙和孙维栋同来,孙维栋穿西装,光蕙穿了一条隆重的长裙,把头发盘在脑后,看来很成熟。我和林方文便显得平凡了,不够新潮也不够隆重。

    三个男人因为三个女人的缘故走在一起,他们其实并没有共同的话题。卫安不断说车,他准备参加澳门格兰披治大赛。孙维栋纠正我们刷牙的方法。他的生活里,原来只有两件东西--牙齿和光蕙。林方文比较沉默,他的沉默在他们之间显得特别可爱。

    还有十秒便是一九八八年,台上的歌星倒数十下。

    「新年快乐!」我们六个人举杯祝愿。

    「爱情永固。」迪之高呼。

    「女人万岁!」卫安喊着。

    「现在是新年,关女人什么事?」迪之笑着骂他。迪之总是爱上智商比她低的男人。

    歌台上,一个肥胖的菲律宾女人在唱黑人怨曲,我和林方文在舞池中相拥,我却有难解的心事,还有十多个小时,便是金曲颁奖礼,他仍然没有邀请我一同出席,他也许不想在那个地方,公开承认我是他的女朋友。

    「明年除夕,我们还会在一起吗?」我问他。

    「为什么不会?」他说。

    我常常觉得两个人没有可能永远在一起,结合是例外,分开才是必然的。我们都是为终会分开而热烈相爱。

    肥胖女人离开了舞台,一个小提琴手上台表演,琴音凄怨,并不适合那个晚上。

    「这是《爱情万岁》。」林方文告诉我。

    那一刻,我真想立即告诉他我正在偷偷地学小提琴,而且无数次想过放弃,我好想抱怨他送了一把小提琴给我,累我受了许多苦,然而,台上的人在拉奏《爱情万岁》,当爱情万岁,还有什么应该抱怨呢?

    离开卡萨布兰卡,迪之提议去的士高,看见我和光蕙都没有表示出多大兴趣,她才机灵地说:「现在应该是二人世界的时候了,我们分道扬镳。林方文,明天要拿奖呀!我会来捧场!」迪之对林方文说。

    我们坐在海边,等待一九八八年的日出,伴着我们的不是《明天》,而是沉默。

    是我首先忍不住开口:「要不要我陪你去?」

    他从口袋里拿出那部随身听,把耳筒挂在我的头上,是一首新歌。

    「如果情意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

    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

    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

    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

    「每年今日,我都会送一首歌给你。」他说。

    我凝望着他,眼泪夺眶而出:「我真恨你。」

    「为什么?」

    「因为我再离不开你了。」

    「女人真是奇怪。」他说。

    「如果每年有一首歌,我的一生里,最多只可以得到六十首歌。」我说。

    「也许是八十首。」他说。

    我摇头:「没有可能的,我没有可能活到一百零一岁。」

    原来穷我一生,顶多只能从他手上得到六十首歌,或许更少。那个数目,不过是五张雷射唱碟的容量。我们的爱情,只有五张雷射碟,太轻了。

    「不。以后你写的歌,都要送给我。」

    「贪婪!」他取笑我。

    「今天晚上真的不用我陪你去?」我问他。

    「我不想你和我一起面对失败。」

    「我没想过你是个害怕失败的人。」我说。

    「我是害怕失败,所以才努力的人。」

    「你会赢的,我在家里等你。」

    整件事情,本来是很好的,偏偏在下午,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告诉我,她有颁奖礼的门票。

    「你要不要来?」

    「不。我答应了在家等他。」

    「怎及得在现场亲眼看着他领奖好呢?」

    「他不想我去。」

    「你不要让他看见便行。如果他赢了,你立即就可以给他一个意外惊喜。七时正,我和卫安来接你。」

    我不知道是否应该去,如果我在现场,可以与他分享胜利,也可以替他分忧,我还是去了。

    我和迪之、卫安坐在场馆内第三十行。为了不让林方文看到我,我是在节目开始后才进场的。我在场内搜索林方文的背影,他坐在第六行,与几个填词人坐在一起。我们的距离是二十四行。

    最佳歌词奖没有落在他手上,而是落在他身旁那位填词人手上。我没想到,他在跟那个人握手道贺时,会突然回头,而刚好与我四目交投。那一刹他很愕然,随即回转头,没有再望我。那二十四行的距离,突然好象拉得很远很远,把我们分开。他一定恨我看着他落败。

    颁奖礼结束,他跟大伙儿离开,没有理我。

    我觉得后悔,但于事无补。我在宿舍等他。他天亮之后才回来。

    「对不起,我不该在那里出现。」我说。

    「我们分手吧。」他低着头说。

    「为什么?就因为昨晚的事?」我有些激动。

    「不。」他说,「我没有介意你在那里出现。这件事不重要。」

    「那是什么原因?」

    「你需要大量爱情,而我也许无法提供。」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跟你恋爱是一件很吃力的事。」

    「吃力?」

    我无法接受那个理由,我觉得很可笑,如果我们分手的原因是供不应求。

    那一刻,我很想扑在他怀里,求他收回他的说话,然而,我做不到,我不可能连最后一点自尊也失去。我突然很恨他。有生以来,我第一次尝到被抛弃和拒绝的滋味。原来多少往日的温柔也无法弥补一次的伤害。

    我坐在他的床上,嚎啕大哭,我想坚强一点,但办不到。

    「不要这样。」他安慰我,他有点手足无措。

    「除夕之歌的承诺,不会再实践了,是吗?」我问他。

    他默然。

    「我送你回家。」他说。

    「不用,我自己会走。」我倔强地离开他的房间,也许从此不再回去。除夕之歌不过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那天晚上,是迪之和光蕙陪着我。

    「幸而你还没有跟他上床,即使分开,也没有什么损失。」迪之说。

    「不,我后悔没有跟他上床,如果这段情就这样结束,而我们从未有过那种关系,是一种遗憾。」

    「我也这样想。」光蕙说,「好象当年我想和老文康在离别前发生关系一样。我们都是完美主义者。」

    「如果在他的生命里,我是一个没有跟他上过床的女人,我害怕他不会怀念我。」我说。

    「男人不一定怀念跟他上过床的女人。」迪之说:「难道林正平会怀念我吗?你们别那么天真。」

    「我不了解他。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些什么。」我说。

    「谁叫你爱上才子,才子都是很难触摸的呀。」迪之说。「不用这样悲观。也许过两天,他会找你。很少人可以一次分手成功的。」

    有好几天,我没有上课,刻意避开他,愿望他会牵挂我,但已经五天了,他没有找我。

    林方文也在回避我。分手后第十四天的黄昏,我们终于在校园遇上。

    「你好吗?」他关切地问我。

    我望着他,心头一酸,泪都涌出来。

    他连忙安慰我:「别这样。」

    「你是不是爱上别人?」我问他。

    他摇头。

    「可不可以不分手。」我哀求他。

    他默然不语。

    我行使被抛弃的女孩的权利,使劲地将手上的书本、钱包、所有东西掷到地上。

    他俯身要替我执拾地上的东西。

    「你走!」我叱喝他。

    「你走!」我再说一遍。

    他走了。我蹲下来,收拾地上的东西。我的生命已经失去所有希望。

    那天晚上,我继续到杨韵乐那儿学小提琴。本来是为了林方文才学小提琴,如今被抛弃了,应该放弃才对,可是,我舍不得放下他送给我的小提琴,它是我们之间仅余的一点联系。如果我们之间是一首歌。它便是余韵,是最凄怨的部分。

    在杨韵乐那儿,我碰到近视眼。

    「你学得怎样?」他问我。

    「很差劲。」

    「我也是。」他说,「你不是为了爱情而学的吗?」

    我苦笑。我想起杨韵乐第一天跟我说的话,他说,爱情是很好的动力,如果没有被抛弃的话。

    杨韵乐教我拉一首小夜曲,我一向走音,那天心情又差劲,走音更厉害。

    杨韵乐忍无可忍说:「你拉得很难听。」

    我没有理会他,使劲地拉,发出非常刺耳的声音,杨韵乐瞠目结舌,近视眼用双手掩着耳朵。

    我要虐待他们!我要向男人报复。

    林方文在除夕送给我的歌《片段》已经流行起来,我常常在电台听到,歌说:

    「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

    扔到海中,

    那么,我愿意,

    从此就在海底沉默--」

    歌在空气中荡漾,我们却从此沉默。

    他常常缺课,我不敢缺课,我望着课室门口,痴痴地希望他会出现。当他出现,我们却无话可说。我们已经分手四个星期,我体会到什么叫做度日如年。我继续学小提琴,用走音来虐待自己和杨韵乐,谁叫他是男人?他收了我的钱,给我虐待也很应该。

    一天晚上,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在电话里哭得很厉害,我立即赶去看她。

    迪之一个人在酒吧喝酒。

    「什么事?」我问她。

    「我要和卫安分手。」

    我有些意外,却又无耻地有些开心,以后我不会再孤单,有迪之陪我。

    「原来他有女朋友。而且是青梅竹马的女朋友,他们同居。」迪之说。

    「你怎么知道?」

    「我认识那个女人。她是公司里的同事。」

    「这么巧合?卫安真斗胆!」

    「她是公关部的,我跟她不熟络,今天偶然一起吃午饭,她打开钱包拿钱,我无意中在她钱包里看到卫安的照片。她告诉我,她的男朋友是特技人。刚才,我质问卫安,他承认了。」

    「你打算怎样?」

    「我不会放手的。」

    「你刚刚不是说是跟他分手吗?」

    「我不甘心。」

    「我爱卫安,卫安也爱我。他跟那个女人已经没有感情,不过是责任罢了。」

    「他说的?」

    「嗯。」

    「你跟他一起只有三个月,他女朋友跟他青梅竹马。」

    「爱情不能用时间衡量。」

    「你总是喜欢向难度挑战。」

    她倔强一笑:

    「你跟林方文有机会复合吗?」

    「不知道。」

    「他是个怪人,爱上那个千年女妖也真够怪,对他来说,你也许太正常。」

    我正常?我应该是正常的。想不到当一个人被抛弃,正常也是一种罪过。

    迪之对卫安比以前更好,她想赢那场战争。做第三者和做寡妇都很凄美,她喜欢。那天跟他们喝下午茶,迪之看见一个很可爱的小女孩,便嚷着要跟卫安生一个。

    「好呀,只要你喜欢。」卫安说。

    「你说我跟卫安生一个女孩子叫什么名字好呢?」她问我。

    「卫生巾。」我说。我巴不得捏死他俩。

    跟他们分手后,我到杨韵乐那里学小提琴。我没有想过要虐待他,我用心拉,想为我消逝的爱情尽最后的努力。但,我做不到,我根本不是那种材料。

    杨韵乐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我宣布投降。我教学二十年,从未遇过象你这种无可救药的学生,你不正常。」

    他说我不正常?迪之说我太正常。

    我突然感到莫名的愤怒,我无法再勉强自己,也无力为爱情做些什么。我抱着小提琴,跑回港大,冲入林方文的房间,他刚好躺在床上,我把小提琴使劲地扔向墙上:

    「还给你!」

    林方文很愕然。我意犹未尽,拿起小提琴,在他面前拉了很多下。

    「是不是很难听?」

    我拉奏杨韵乐教我的《友谊万岁》,是最浅的一首曲,有三分之二的地方,我是走音的。

    「《友谊万岁》?」他问我。

    「真本事,就凭三分之一,你便听出这首歌。」我凄然苦笑,「为什么送一把小提琴给我?我学不成。」

    「这只是一份礼物。」他说。

    「是的。是我自作多情。」我把小提琴掷在地上,冲出他的房间。

    我突然明白,他为什么说爱我是一件很吃力的事,我对他的要求太多。他并不是责怪我在颁奖礼出现,而是再一次明白,我不会给他自由。

    把小提琴还给林方文的第二天,我接到韦丽丽的死讯。她在师范学院的运动会上,给一个掷铁饼女运动员掷出的一个强而有力的铁饼,击中后脑,当场脑溢血,送到医院,经过一小时的抢救,终告不治。

    除了叶青荷和刘欣平在外地不能回来以外,排球队的队员都来了。宋小绵实习的那间医院,正是丽丽被送进去的一间。她死了,也是小绵裹尸的。小绵说,丽丽后脑整块凹下去。

    丽丽的母亲坐在灵堂上,神情木然,反而那个掷出铁饼误杀丽丽的女洪金宝哭得死去活来。

    我没有想过在我们那种年纪已有人死。在我们追逐美好青春的时候,已经有人退出。她可以生病,可以发生交通意外,为什么竟会是一个铁饼那么荒谬?听说她被击中之前,刚刚在颁奖台上拿了女子四百米个人冠军,离开颁奖台不久便遇害,死得那么突然,她死时的表情一定还是很高兴。

    丽丽的遗体下葬在华人永远坟场,丽丽母亲选了丽丽一直保留着的保中女排的球衣和一个排球陪葬,我们在排球上签名。我看着躺着丽丽尸体的棺木埋在黄土里,第一次觉得与死亡如此接近。丽丽唯一的亲人是她的母亲,我没有见过她父亲,我想起她家里连一点属于男人的东西也没有,也许她从未见过生父,却已经回到尘土里。

    我和迪之、光蕙在一起,我们都很害怕。一个曾经和我们很接近的人突然死了,那种感觉很可怕。

    「我不敢回家。」迪之说。

    「我想起那个染血的铁饼便会发噩梦。」光蕙说。

    「生命很脆弱的。」我说,「人那么聪明,却敌不过一块铁。」

    「所以要爱便尽情去爱。」迪之说。

    「是的,即使错了又何妨?」光蕙说。

    丽丽的死,在我们心里造成了一个很大的震撼,整个晚上,我们便只说过几句话。生命无常,迪之赶去见卫安,光蕙要找孙维栋陪她,我突然很想见林方文,很想很想留在最喜欢的人身旁,寻求一点安慰。有一天,死亡会将我们分开。

    我穿过宿舍长廊,轻轻敲他的房门。

    林方文来开门,我望着他,不知怎样开口,他望着我,目光温柔,我扑倒在他的怀中,紧紧地拥着他。有一天,死亡会将我们分开。

    「韦丽丽死了。」我呜咽,「她在运动会上给一个铁饼打中后脑。」

    「我从报纸上知道。」他说。

    「我很害怕。」

    他把我抱得紧紧,给我温暖,我突然觉得,他又回到我身边了。

    「我很挂念你!」我对他说。

    「我也是。」他说。

    我喜出望外,在他怀里痛哭。

    「别哭。」他把我抱得更紧。

    「你不是已经不爱我了吗?」我问他。

    「我从来没有这样说过。」

    「你也从来没有说过爱我。」我说。

    他吻我,我抱着他的头,不肯让他的舌头离开我的口腔。他把我拉到床上,我一直闭着眼,不敢睁开眼睛看他。他脱去我的衣服,我后悔没有穿上新的胸罩,而且胸罩的款式和内裤并不配衬。如果预知那个场面,我会穿得好一点。

    那一刻正是晚上十一时五十五分,电台刚好播放林方文在一九八六年除夕送给我的《明天》:

    「因为你,我甘愿冒这一次险,即使没有明天……」

    第一次经历很蹩脚,并没有成功。迪之说她跟邓初发试了很多次才成功。我和林方文看来都是失败者,我们终于忍不住在床上大笑起来。

    我想起那个小提琴,那天,我把它掷在地上。

    「小提琴呢?」

    「烂了。」他说。

    「能修补吗?」

    「形状都变了,无法修补。」

    「烂了也还给我。」

    「不能拉的小提琴有什么用?」

    「纪念。纪念一次分手。」我说。

    「我已经把它丢了。」

    我很懊悔,我喜欢那一把小提琴。

    我把我和林方文复合的事告诉迪之。

    「唉!」她叹气,「你有被同一个人抛弃多一次的危险。」

    「才不是呢!我是特意跟他重修旧好,然后再由我向他提出分手。」

    「真的?」

    「我真的有这样想过。我想,我无论如何要跟他和好,然后主动提出分手。首先提出分手的那一个人,一定会比较好受。」我说。

    「当然啦!我向邓初发提出分手的时候,心里只是难过了一阵子。被人抛弃的话,即使不太爱他,还是会很伤心的。所以,我以后要做首先宣布退出的那一个。」迪之说。

    吃过午饭后,我跟迪之去逛公司。我想起昨天所穿的胸罩令我有点尴尬,决定要买一批新的。

    「我想买胸罩。」我说。

    迪之不怀好意地望着我。

    「干吗这样望着我?」

    「你是不是跟林方文上了床?」

    「还没有成功。」我说。

    「猜中了!」她淫笑:「女人不会无端端买胸罩的,一定是想穿给男朋友看。」

    「没有男朋友也要用胸罩呀。」

    「没有男朋友的话,只穿给自己看,不会那么讲究的。」她随手拿起一个透视胸罩给我:「这个很性感,一定迷死人。」

    「太暴露。」

    「不暴露有什么意思?」她又拿起一个白色喱士胸罩,「这个吧!纯情中带点性感。」

    「这个扣子在前面。」我说。

    「扣子在前面最好。」她又淫笑:「他要在前面解开扣子,肯定令他心跳加速,卫安最喜欢。」

    「既然卫安喜欢,你买吧!」我跟迪之说,「我喜欢款式简单的。」

    「女人的内衣本来就是穿给男人看的。」迪之说。

    我们在试身室一起试胸罩。

    「你打算继续做第三者吗?」我问她。

    「当然不是,他会跟她分手的,他要我给他时间,你以为我喜欢做第三者吗?每次和我上床之后,他都要回到那个女人身边,我觉得很痛苦,我曾经想死。」

    「你别做傻事。」

    「我想想罢了,我可没有这种勇气。我现在想到更积极的方法。」

    「什么方法?」

    「我要他每天和我上床,把他弄得筋疲力尽,他回到那个女人身边,已经什么都不能做了。」

    我们背对背,笑得蹲在地上。

    我穿了一个白色X型的胸罩站起来。

    「这个好看吗?」我问她。

    她用手指在我乳房上按了几下,说:「很有弹力,不错,不错。」

    「我是说我的胸罩,不是胸部。」我也用手指在她的乳房上大力按了几下,「不错,不错,弹性很好。」

    我仔细端详镜子里的迪之,她的乳房丰满,尺码是34C,腰肢纤细,臀部浑圆,双腿修长,果然迷人,我也看得有点心动。

    「你的身材很迷人。」我说。

    她突然有些伤感:「这是男人喜欢我的原因吗?」

    我怜惜地望着她:「不,你是一个好女孩。」

    「是吗?连我自己都怀疑,我已经跟四个男人上过床。」

    「所有为爱而做的事,都不是坏事。」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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