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古代,白云山庄,苏州 >> 青梅竹马,江湖恩怨,久别重逢 >> 痞子大侠作者:董妮 | 收藏本站
痞子大侠 第二章 作者:董妮
    曲笛自拜进丁还门下,就没有一天不问候一遍丁还的祖宗十八代。

    当然啦,丁还的后代——丁叮大小姐他可是喜欢得紧,别说骂她了,平常她说一,他绝对不敢说二。

    只是喜欢丁叮是一回事,丁还混帐却是不假,想他曲笛天纵英才,在苏州府的帮派群里也是小有名气;他肯认丁还做师父,那是丁还烧了八辈子的好香。

    可恨丁还不知珍惜也就罢了,只扔给他一本天星步,吩咐他一个月内练好。

    丁还不知,苏州府的好汉都去学拳脚功夫了,没人读书的。

    曲笛扯不下脸皮让人知道他目不识丁,只能拎着那本武林秘笈,日日夜夜咬牙切齿。

    那羊皮簿子也不厚,三页而已,数数上头不过二百余字,加上十幅图像,想来应该不难练,奈何他看不懂啊!

    他反复思考了半个月,认定了丁还在为难他,硬着头皮不向丁还示弱。

    于是,他将练习目标专注在那些图像上。

    这天星步其实就是丁还师门的入门武学,文字是内功心法,至于图像则是参照天上星辰变化得来的高明轻身术。

    丁还师从玲珑门,也是一个古怪的门派,从来不向外招收门徒,讲求一切随缘。

    行走江湖若遇着顺眼的人,能收便收入门下,否则也不强求,待自个儿百年后,寻个山洞将一身所学封存,留待有缘。

    所以江湖上玲珑门徒说多也算多,偶尔几个人同时找到老祖先的埋身洞穴,一起练功,一同出师,从而轰动武林也是有的。但一、两百年间,无一有缘人得进玲珑门下,更是经常发生的事。

    像近百年,唯一公开承认自己是玲珑门徒的就丁还一人……现在可能要再加上曲笛了。

    这玲珑门也是妙极的门派,学武不先习高深武艺,而以轻身功夫入门。按照几百年前老祖先的说法就是:哪怕是头猪,让他在江湖上历练个三、五十年,也是可以成为一个二流高手的,但先决条件得是,他能活那么久才行。

    江湖舔血的生活不好过啊!比起练习一流的指、掌、剑、刀去跟人家拚死拚活,不如先学逃跑的招数,反正保得有用身;君子报仇,三十年也不晚嘛!

    其实丁还如果直接解释天星步的由来,曲笛定然将他崇拜上了天。他在苏州做混混时,最爱的就是朝人背后打闷棍,最不屑的就是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酸秀才。

    曲笛看不懂书上的文字,只能按图练习;但天星步参考的是天上星辰,何其深奥,他这样胡练,难免天天跌得鼻青脸肿。

    这一日,他刚学到第四幅图像,左脚踏上右脚,腰一扭,两手缠得像麻花似,整个人倒栽葱地滚了下去,直到与道旁一棵大树来上一回亲亲密密的接触,才停了下来。

    「唉哟!我操你的辣块妈妈不开花……」他疼得眼泪都飙出来了。「臭老不死,该杀千刀的丁老头,这什么鬼天星步,肯定是骗小爷的,他娘的,哪有这等折腾人的功夫?」

    「师弟,是你在那里吗?」一个温婉如清风的声音传来,原来是听闻呼痛声前来寻人的丁叮。

    「不在不在。」曲笛赶紧爬起来,拍拍身上的泥上,他也知道自己的武功烂,因此每次练习都避着丁叮,不让她瞧见自己的狼狈相。他好歹是个男人,很要面子的。

    「哎呀!」奈何丁叮听音辨位,一下子就找到了他。「师弟,你怎么满头血,告诉师姊是谁欺负你,我去找他算帐。」

    丁叮掏出怀里的手绢,轻柔拭去曲笛额上的血迹,眼里的怜惜满到都快溢出来了。

    曲笛感到一股温暖从胸口升起。

    「疼不疼啊?师弟,瞧你流了这么多血,待会儿我去溪里捉条鱼,晚上帮你炖碗鱼汤补补身子。现在你先跟我回去上药,然后再告诉我,到底是谁欺负你,让你……唉呀!」丁叮不检查他的身体不要紧,这一看,整张俏脸都刷白了。「哪弄的这么多伤?太可恶了,谁敢伤我师弟,师姊跟他拚命!」

    「呜,师姊……」想他曲笛几时被人这样看重过,就只有丁叮会毫无条件地对他这般好;果然他眼光好啊!一眼就看中了如此容颜绝世、性格温婉的好娘子。

    「师弟,你怎么尽是哭,也不说话,难道是怕仇人武功太高,师姊对付不来?没关系,师姊不行,我可以请爹爹出手,放眼天下,能当得爹爹敌手的人还没出生呢!」丁叮是气得理智尽消了,否则她定下心仔细一想,这深山密林中平日连樵夫都难得见上一个,又有谁会那么无聊,特地上山来就为了揍曲笛这么一个小孩子?

    「师姊,我没事,我只是感动,妳对我真好。」他发誓一定要讨她做老婆;乘机又在她怀里蹭上几下,啊!这师姊老婆的身子真香,比苏州第一楼的叫化鸡还香……呸呸呸,怎么把老婆比作菜了呢?他真是的……

    「你是我唯一的师弟,我不对你好要对谁好?现在你把仇人告诉我,我们先想个法子帮你报仇。」哼,她丁叮的师弟可是不容人欺负的。

    「师姊啊,那个……」饶是曲笛脸皮厚如城墙,要他自承天资太差,三页天星步练了大半个月也练不好,反而摔得全身伤;这样丢脸的事他是万万说不出口的。

    「怎么了?莫非你有难言之隐?嗯,爹爹告诉我,不要随便探人隐私,既然你不想说,师姊也不逼你,反正你只须记住一件事,谁敢让你受委屈,尽管来找师姊,师姊一定为你作主。」她是第一次做人姊姊,尽管曲笛年龄比她大了四岁,但看曲笛那瘦瘦小小的身体,也够她同情心泛滥,一味地护短到底了。

    「师姊恩情山高海深,曲笛定谨记终生,永不相忘。」说着,他就跪下去,抱住丁叮的大腿。嗯,真香,这有便宜不占枉为人啊!

    丁叮打出生还没在花花世界里混过,不知男女之防,也不知世上有如此无耻之徒,嘴里说得天花乱坠,其实旨在吃遍她的香豆腐。

    「师弟,师姊照顾你是应该的啊!哪里谈得上什么山高海深?来来来……」她把腰一弯,蹲在曲笛面前。「你既不要师姊帮你复仇,那师姊就背你回去疗伤。」

    这若换成一般男子,基于面子第一,哪里肯让个女人背?

    但曲笛不是君子啊!他是混混、无赖,又早认定了丁叮是他未来的老婆,那么有豆腐吃的时候为何不吃?

    他手脚俐落地爬上丁叮的背,脑袋埋在她如云发瀑里。香,真是香,他如饮老酒,整个人都快醉倒了。

    ***凤鸣轩独家制作***bbs.fmx.cn***

    一个月期限转眼即到,曲笛练全天星步的十幅图,整个人又瘦了一大圈,清秀的脸庞上更是紫紫青青,不见半寸完好肌肤。

    丁叮看他的模样心疼不已,奈何曲笛性子倔,不肯开口讨教,就这么闷着头练功,甚至不让丁叮知道他那一身伤原来是练功得来的,就怕丁叮误以为自己资质低,因此看不起自己。

    其实是他多虑了,丁叮怜他是真心真意,不会因他聪明与否就变了心肠。

    不过也难怪曲笛心眼多,他从小尝尽人间冷暖,虽对丁叮一见倾心,却也不敢完全开放心扉让她走进,就怕哪天她突然变心,自己要肝肠寸断。

    他的狼狈样连丁还看了都吓一大跳,这天星步是玲珑门最初步的入门功夫,一般只要有点脑子的人,很快就能学会。玲珑门开宗立派数百年,还不曾有人练天星步练到如此凄惨不堪。

    丁还不免心疑,难道他看错了,原来曲笛不是聪明过人,而是蠢笨入了心?

    「曲笛,一个月到了,你也该把天星步演练一遍给师父瞧了。」若曲笛奇蠢如猪,他可不收这徒弟。只是他不想收,曲笛也不会乖乖走人,依照曲笛的无赖性,只怕他是赖定白云庄了。

    「知道了。」在丁叮面前,曲笛虽然不敢对丁还大小声,却也没啥儿好脸色。他本来就看丁还不顺眼嘛,若在私底下,他早就开口骂了。

    曲笛按着记忆,步步踏起那秘笈上的轻身步伐,摇摇晃晃、踉踉跄跄,虽然没有天星步的变化莫测,却也有三分相像。

    只不过丁还原先对他冀望太高,如今见他表现,脸上不免现出失望之色。

    倒是丁叮看着曲笛好几回手脚交错,险些跌个四脚朝天,心底隐隐明了这些日子曲笛身上的伤是打哪儿来的了。

    她疑惑,怎么曲笛踏起天星步,翻转腾跃间处处踬碍,不见灵敏,倒似困难重重?

    这不应该啊!只要按照秘笈里的练气心法运转,心到手到,这天星步便信手拈来,根本一点都不难。

    尤其玲珑门武功博大精深,拳脚及步伐都得配合练气心法,动武练拳间,内功运转不绝,等于练拳就是练功,成效比一般专修外家或内家功夫的武林人士都要快上数倍。

    曲笛再怎么样也不该专习步伐,弃内力而不用。他难道不明白,练拳不练功,到老一场空?

    好不容易,曲笛踏完一遍天星步。

    丁还已不忍再看,还是丁叮快一步捉紧又差点跌倒的曲笛,轻手轻脚帮他拂去满身的尘上。「师弟,你踏天星步的时候,怎么不运转心法?」

    「心法?」曲笛一脸迷惑。

    「就是那段练气口诀啊!难道……」丁叮面色不善地看向丁还。「爹爹,你只教师弟步伐,没教他内功心法吗?」

    「冤枉啊!我可是整本秘笈都给他了,不信妳自个儿问他。」丁还好无辜。

    「我没看到有什么心法啊!」曲笛从怀里掏出那本秘笈,恨恨瞪着丁还。

    「胡说。」丁还抢过秘笈,指着上头的文字。「喏,内功心法,一字不漏,全在里头了。叮儿,我可没有冤枉他,是他自己不练的。」

    「师弟,这天星步是要配合心法一起练的,你怎么光练步伐,不练心法呢?」

    「我……」曲笛面色一时青紫黑白交错,精采无比。他哪里好意思说自己根本目不识丁,教他如何练那心法?

    「师弟,你是不是不明白心法里写的意思?也对啦!那心法写得古古怪怪,什么天地原始,阴阳初分……没接触过武学的人确实很难看懂,这样吧!日后你就跟着我练,我逐字逐句地给你解释,这样你练起来就比较轻松了。」丁叮心肠软,看曲笛受窘,忙不迭出面替他缓颊。

    曲笛直感动得眼泪都要飙出来了,全天下就丁叮对他最好了。

    「师姊。」当下他一声低嚎就冲进了丁叮怀里,把她搂得死紧,心头暗暗发誓口,丁叮为他解释内功心法,她她说一句、他就记一句,哪怕废寝忘食,也要把那些字都背全了,刻入脑海里。

    这样子不出几个月,他也能识个成百上千字,就能自己读书了。

    他就不信以自己的聪明才智,会学不通丁还的破武功。

    混混脾气再度发作,他坚持非在丁叮面前挣回面子不可;否则以他天生的痞痞个性,就算丁还认真教导,他还不一定肯用功学习呢!

    「走,师姊教你练内功。」说着,丁叮就牵起曲笛的手往后山跑去。

    难得丁还这一次没有阻止曲笛吃丁叮的嫩豆腐。

    他其实也被曲笛吓着了,这完全没练内功心法也能学成天星步?自玲珑门创派以来还没听说过,这曲笛到底是蠢笨透顶,还是聪明绝世?他竟也看不透了。

    自丁叮开始教曲笛练武,曲笛就再也不认丁还作师父了。

    反正丁还又没有教他什么,顶多是秘笈一本接一本地扔,然后让丁叮逐字逐句地解释给他听。

    曲笛看过丁叮演练的天星步,玄异莫测、轻灵如仙,相比于自己的笨拙,真是天与地的差别。

    他一时间驴脾气发作,咽不下这口气,男子汉大丈夫,将来是要保护妻子儿女的,岂能无力?于是他发愤图强,不过三个月便把玲珑门十八项心法、招式熟记于心,识字也已过千。

    只是他一直不敢告诉人他不识字的事,所以虽看得懂书上文字,却从没实际拿笔写过,顶多拿树枝在泥地上照着文字的笔划描写,以致当他头一回拿起毛笔,那写出来的字真是……惨不忍睹。

    丁还至此才了解,为何曲笛第一次演练天星步会表现得那么差,他根本看不懂那些内功心法嘛!

    但因为曲笛一直狠瞪着他,所以他也识相地不揭穿曲笛的鬼把戏。

    只有丁叮天真地相信曲笛那番:「我不习惯用毛笔,如果有炭笔我可以写得很漂亮。」的鬼话。

    而曲笛就爱丁叮这样毫无怀疑地信任着自己,疼宠着自己。

    如今,曲笛上山三个月,吃得好了,身体也逐渐健康起来,身高像抽竹子似地猛往上长。

    丁叮现在最主要的工作,已经不再是帮曲笛解释那些武功秘笈,而变成帮他缝制衣裳了。

    看着丁叮手拿针线,一针针缝着那件短外褂,虽然只是一件普通的青色衣裳,布料也是粗货,但有了丁叮温柔的心意,那外褂可比苏州府里最有名的珍品了。

    「师姊,我去提水了。」曲笛嘻嘻笑着跑到丁叮身前,脑袋往她面前一凑。

    曲笛进白云庄时,因为自幼困苦,虽年长于丁叮,但身材体型却远逊于她,被丁叮误认为六、七岁的小童,对他万般怜惜,时不时地摸摸他的头、抱抱他的肩。

    后来误会虽解开,丁叮这个做师姊的还是对他百般爱护,听凭他在山上作威作福,万事都有她担待着。

    渐渐地,曲笛就养成了习惯,做什么事都要先向师姊撒个娇,她的关怀,是他努力学习的最大动力。

    而丁叮也是爱心泛滥的大好人一个,这么可爱的师弟对她撒娇,她能禁受得住吗?

    「好师弟,你真乖。」说着,她摸摸曲笛的头,还在他额上亲了一下。这可是曲笛费尽心思争取来的,说什么他从小没了娘亲,从未尝过亲情温暖,若丁叮能不时亲亲抱抱他,那才像真正的亲姊弟嘛!

    丁叮打出生就没下过山,不懂得这些人性奸诈面,自然是他说什么,她就做什么喽!

    曲笛晕陶陶地摸着额头,果然美人香唇滋味非凡,每天给她亲上一下,浑身上下都有了力气。

    他欢快地跳起来,拎着水桶就往山下冲。「一刻钟,我便把水提上来。」

    「唔!」丁叮刚点半个头,突然想起要从山下的溪涧将水提进庄,以爹亲的修为都要两刻钟,曲笛怎么可能在一刻钟内办到,莫非……

    「师弟——」她扔下缝到一半的衣裳,追着曲笛的脚步而去。

    曲笛虽年长于她,但武功修为毕竟没有丁叮高深,不一会儿便被追上。

    「师弟,你怎么可以在这里提水?」丁叮看他居然只是挠到庄后,就近从后山的水潭里提起两桶水,便要往回赶。

    她苦笑着把那两桶水又倒回潭里。「爹爹不是跟你说过,提水要到山下的溪涧里提吗?」

    「为什么这样麻烦?明明庄后就有水潭,还要下山提水,没道理嘛!」曲笛一直将丁还的话当屁话。

    瞧瞧外头那些武馆教徒弟,谁不是先学蹲马步,然后对着木头桩子练拳头。哪里还要砍柴挑水?

    要让曲笛说嘛!丁还若真有高深修为,干脆点替他打通筋脉,顺道输个二、三十年的功力给他,直接助他成为武林高手就是。

    如今让他天天提水砍柴、坐在床上练习吐纳之术,摆明了是在整他。

    他可不蠢,明知丁还不安好心,还乖乖上当。

    丁叮摇摇头,温柔地说:「乖师弟,这提水嘛,师姊以前也是做过的。让你去山下提水,不是因为庄里缺水,主要是锻炼你的身体,磨练你的精神。待你能拎着五十斤重的铁桶在曲折的山林里行走自如,这轻身之术就水到渠成了。」

    「铁桶?!」曲笛轻咋一下舌。「还要五十斤重?师姊……妳……」她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真能提得动吗?

    丁叮也不说话,只把曲笛手里的木桶放进水潭里,装满了水,拎着水桶轻轻一跃,人立在尺高的树枝上,迎风飘摇,看似随时会从树上滚下来,偏偏她却随风荡漾,身姿轻盈可比万花丛中一粉蝶。

    曲笛看得呆了,这功夫好厉害,比他偷看武馆教的那些武术都玄妙得多。

    丁叮轻喝一声,跃下树枝。「现在你相信了吧?」她又把水倒回潭里。「咱们玲珑门的功夫别出蹊径,就从日常生活中着手,你运心法,脚踏步伐,日日山上、山下提水砍柴,不出两年,也能有这样的成就。」

    「只要砍柴挑水,不必蹲马步、练拳招?」

    「蹲什么马步?你马步立得再稳,打得倒敌人吗?再说招式是死的,人是活的,再厉害的招式,用久了也会被看出破绽。不如我们玲珑门的拳招、剑法、刀式,样样只具其意,不重其形,将来对敌如何应变,但看个人资质。我们不搞蹲马步、踏梅花桩那一套,死板板的,再练上个一百年也不过是个二流高手,登不了大雅之堂。」

    曲笛第一次听到这种武学理论,不禁脑袋发晕。

    「可是我听说书说的都不是这样啊,那……玲珑门练武就只需要做这些杂事,没其他的了?」

    「生活处处是学问,何必特意去学,能够感悟到,那境界自然到达,否则你再打多久的拳也是没用的。对了,说书是什么?」丁叮不懂。

    「说书,嗯……以后再跟师姊解释。我说的其他是指,玲珑门里有没有那种灵丹妙药,比如少林派的大还丹,一吃下去就拥有一甲子功力,或者请师父给我灌顶,帮我疏通经脉,助我早日武学大成?」

    「呵呵呵……」丁叮掩嘴轻笑。「大还丹嘛!庄里有一葫芦呢!不过那东西治疗内伤是很有效,至于增加功力,我倒是没听过。而且,功力要怎么以岁月论?有人练了七、八十年,还是三流高手一名,想爹爹二十岁出道,已然打遍天下无敌手,难道爹爹的二十年就是别人的一甲子吗?再说到疏通经脉,凡人经脉骨骼都是天生的,除非自己苦练,否则靠外力疏通不仅痛苦难当,时日一久还会自行闭塞,根本毫无用处。」

    曲笛张大了嘴,照她的说法,他要想成为一代武林宗师,除了苦练,就没有别的办法喽!

    该死,他是拜进了什么变态门派里?

    别人练武都有捷径可寻,就玲珑门没有,尤其练功的方法还那么诡异,要人砍柴挑水的,救命啊!他不要这么无聊的人生~~

(快捷键:←)上一章  痞子大侠  下一章(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