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古代,架空,架空 >> 重生穿越,欢喜冤家,夫妻情深 >> 钱袋主母(上)作者:寄秋 | 收藏本站
钱袋主母(上) page 6 作者:寄秋
    “老爷没说一句话吗?”怎么说也是自个儿的骨肉,真能无动于衷的漠视?那就太无情了。

    “老爷一听到大爷死讯便病倒了,这一病就养了个把月才好,老爷病一好,大爷早已以衣冠下葬,而小姐你就被送到庄子了。”他们的手法太粗暴了,简直不给人一条活路。

    “我那时就被送走了?”动作还真快呀!趁人还在丧夫的悲痛中全无防备,一举铲除多余的障碍。

    宫中的肮脏事见多了,她完全不用多想就能猜中所谓的盗匪是怎么回事,先把碍眼的人给解决了,余下的不难处理,女人、小孩而已,还能碍事吗?

    狠心一点的一把火便一了百了,全然不留痕迹。

    “小姐那时明明有快两个月的身孕,可太太请来的大夫偏说才刚怀上,硬生生地指称小姐不贞,大爷的棺木前脚才出大门,太太后脚就让人把咱们几个绑上马车,小少爷在后头追着哭,太太干脆一并将他丢上马车……”

    原本皇甫婉容有四个陪嫁丫头,两名应对里外的嬷嬷,事到临头,有几个倒戈了,求“心善”的主子放了她们。

    谢氏身边的婆子比土匪还狠,抢了卖身契就还给那几人,口出秽言地要车夫快点把他们送走。

    所以到庄子服侍的下人只有不离小姐左右的夜嬷嬷,以及冒傻气的浅草,这两年若非有她们两人的一路相护,皇甫婉容怕是早已魂归离恨天,连生产的那一关也过不了。

    “后来呢?”事情不会这么简单落幕。

    “后来小小姐出生了,老爷曾来看一眼,见小小姐的眉目与大爷十分相似,便给老奴二十两银子,叫老奴好好照顾小姐,而后一年多,那边的人再也没来庄子闹事。”大概是老爷压下去的,不让谢氏来闹。

    “直到小谢氏又再度上门。”她这位弟媳是有多不要脸,人都被他们逼到走投无路了,还来抢食这觉得好欺负的肉包子。

    “是的,老奴只在二少奶奶还在她当姑娘的时候见过,二爷娶亲时并未知会咱们,是过后才在城里听人提起。”

    怕他们长房闹场吗?真是太把自己当回事。

    “所以说大爷也有可能未死?”

    夜嬷嬷叹口气,她倒是希望大爷未死,可别说依当时凶险的情况是凶多吉少,就算真的没死,这都过了几年了都不见人回来,恐怕是早就死透了。

    而皇甫婉容却是心想还是让他死了吧!死得干干净净的好,她可不想平白多个丈夫。

    第三章忘了自己是谁(1)

    未见尸便有变数。

    不愧是当过女史的,料事如神,此时的赵逸尘的确活得活蹦乱跳,不仅身上的伤好了,还拜了一名酒鬼为师,学了一身好武艺,能飞檐走壁,踏雪无痕,一蹿蹿得半天高。

    只是,他失忆了,脑门靠近眉尾的地方有一道硬物撞击过的疤痕,似是在江河中飘流,被河里的浮木击中。

    “呆子头,你还没想起来吗?”

    一名头发稀疏的老头光着半颗脑壳,衣衫邋遢地穿着露趾的破草鞋,抽动着红通通的酒糟鼻,似躺似卧的以手拄头,斜卧在大石头上,一只酒葫芦斜着倒入嘴里,咂巴咂巴的嗝出嘴沫子。

    “师父,我不叫呆子头。”清眉朗目的男子坐得十分俊挺,一双深不见底的墨瞳宛若那水潭,冷得漠然。

    “我不是你师父,我只教了你几招庄稼把戏,赶赶羊还行,别拿来杀牛。”要不是他根骨奇佳,不练可惜,他才不浪费力气教他,教了两三年还是一根温不热的木头。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若非师父在江边垂钓,此时的自己已是一缕亡魂,救命之恩如再生父母。

    “少给老头子掉书袋子,升米恩,斗米仇比比皆是,哪天你用我教的招式反过来对付我,我一点也不意外。”这年头不讲师徒,即便亲如父子也有反目成仇的一天。

    就像他的第一个弟子,将他所教的武学用在弑父上头,杀了生父之后又想来杀他,怕他走漏风声,反被他一掌击毙。

    “不会。”恩将仇报的事他做不成。

    “哈!我从不相信从人嘴巴说出来的话,那跟放屁没两样。”他大口的喝着酒,酒液从他唇边滑下。

    “那是因为你酒喝多了。”酒从不离身,名副其实的酒鬼,哪里有酒就往哪里待,不把酒喝光绝不离开。

    “哈哈,是谁在说醉话了,你连你自个儿是谁都不清楚,还敢说我喝多了,至少我还知道自己是谁,我姓钱,人称钱老鬼是也。”他边大口喝酒,边仰头大笑,行为放浪,疯疯癫癫。

    钱老鬼乃医毒双圣,没人晓得他还会武功,轻功一绝,他以毒杀人,看不顺眼的就撒上一把毒粉,可他鲜少用医救人,因为看得顺眼的人实在太少太少了,眼前的清俊男子是少数的例外。

    “我只是忘了。”总有一天他会想起来。

    “忘一辈子。”他说得含诮带讥。

    “不会。”他隐隐约约有些残影在脑海中晃动。

    “你说不会就不会吗?都两年多了,也没见你的亲人寻来,八成是你这人的人缘太差,大伙儿巴不得你早死了,你还是认命点,娶了徐豹那闺女,说不定明年给你生个白胖儿子好为你送终。”起码留个种,逢年过节上炷香。

    伤天害理的事干多了通常活不久。

    钱老鬼爱饮酒,红肿的鼻头比狗鼻子还灵,鼻子轻轻一嗅,埋在地底的红泥封坛也闻得出来。

    “我应该有个儿子。”他手里轻握着一只泡过水的褪色荷包,里面有个小儿玩耍的玉器。

    不是小儿给他外出时的念想,便是他见了有趣,想买回去给家中稚儿把玩。

    换言之,他是成过亲的。

    他被救起时,除了一身被江水冲刷得破旧的衣衫外,别无长物,唯独手中死也不放手的绣了一根竹子的荷包。

    “应该?”他一顿,发出怪声的桀笑。

    “师父,我知道你有一种药,可以让我恢复记忆。”他不想再在夜深人静时,头痛欲裂的想着自己是谁。

    “呿!不给你。”老子辛辛苦苦炼了三年,为何要给这个老想在他身上占便宜的臭小子?

    “师父……”男子神色冷峻,清冷的眸子中透着一丝恳求,他总觉得他有很重要的事要去做。

    钱老鬼不快的一吼,“都说别叫我师父了,你是听不懂人话呀?!不过看在你给我送酒的分上,只要你想起自己的名字,我就把药送给你,你看,我也挺和善的。”

    “你不怕我骗你?”

    他“哼”了一声,“除非你想死得更快。”

    他的毒天下无双,无人能解。

    “你……”

    男子还想求药,但是不远处传来高唤的男声。

    “二当家,二当家的,你在哪里?出个声音吧!”

    “我在这里。”

    循声而来的是一名长得猴儿似的瘦小男子,背后背了两把磨得锋利的斧头,他拨开挡路的长藤,从长满利刺的树丛后头走出。

    “哎呀!二当家的你真让人一通好找,我小猴都快走断一双腿了。”胡阳大山很大,山峦叠着山峦,一峰连着一峰。

    “找我做什么?”他的声音一迳冷漠。

    “是大当家的找你……”话说到一半,小猴忽地仰鼻一嗅,“二当家一个人喝酒?”

    大石头上空无一人,只留下淡淡酒香。

    “你看到第二个人吗?”他轻瞟一眼,微动的树叶上残留一滴酒滴,如露珠一般在叶片上滚动。

    “嘿!嘿!一个人喝酒清静些,没人来打扰。”他奉承的搓着手,模样谄媚,不时贼眉贼眼的打量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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