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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爆金主卡 第三章 作者:有容
    这里就是她的住所?

    原以为像冯御春这种女王个性的女人,会是性喜奢华,一问房子装满得到处金光闪闪,再不也该是巴洛克华丽风格的爱好者才是。她的办公室是颠覆他这种印象的第一次,再来就是她这间空问不大的小公寓了。

    依他目测,只有不到十六、七坪大,一间卧室,一问浴室、餐厅兼厨房。

    「坐啊,我家没什么不该出现的东西,你不必一脸像走错了空问似的。」冯御春走到冰箱前打了开来,「有果汁、啤酒,还是你要热咖啡?〕她自己则打开一罐啤酒,喝了一大口。

    「啤酒。」

    随即凌空飞来一瓶,他顺手接住。

    她手上端了一盘下酒菜,走到于月对面的位子坐了下来。「我的房子有什么奇怪的吗?」

    果然是女王气势、尽管空问小小、她还是一副多不可一世的样子!

    「我以为妳会住在空问宽敞、装渍一流的高级公寓。」

    打开啤酒他也学冯御春就口喝,看了一下下酒菜,有凉拌梅汁雪藕、酒渍蛤蜊和明太子鱼卵,他举筷各吃了一口,然后颇惊艳的一口接一口,压根停不下来。

    「空间大,一个人住是浪费了。」她淡淡的说。

    只是一瞬间,于月捕捉到了她一闪即逝的落寞。原来这女人怕寂寞!以她的经济能力,她绝对买得起那种数千万,甚至上亿的高级公寓华厦,可她却喜欢这种小房子、所以她那句「一个人住是浪费了」,让他感觉到,她真正想说的是——一个人住太寂寞了。

    只是这样可怜的话,身为女王的她是不可能会说出口的。

    「妳的东西很少。」屋子里除了必要的东西外,就是一盆盆装饰甩的盆栽。

    「我很忙的,有时忙到甚至睡在公司,也住过客户家,我买一堆东西谁用?」

    「我以为妳是购物成性的女人,即使不工作,最大的嗜好也是买东西。」

    「拜托、探购是我的职业、我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近三百天在血拚,打个比方,提拉米苏再合胃口,叫你天天吃每天吃、我保证你以后远远的看到它,就开始掏心掏肺的吐了。」

    于月嘴角微扬。「那倒是。那么……妳不工作的时候,做什么休闲?」话一问出口,他自己却皱眉了。他问这个干什么?

    「到户外写生、踏青,或者为自己做一顿好吃的料理、小菜。」说到小菜,冯御春想到要夹一些下酒菜来吃时才发现―一你拌梅汁雪藕?没了!酒渍蛤蜊?只剩一个孤零零的独自留在玻璃小碗中。明太子鱼卵呢?也没了。然后,她在于月的碗里发现了一小截。

    于月异常尴尬,碗里头的那截鱼卵要还回去不是,不还回去也不是。

    「原来于大老板也会来阴的!抛个问题给我,趁我滔滔不绝的解释时,你就把东西吃光了!」

    [……]

    看到他那「羞愤欲死」的表情冯御春、心中大乐。算了,不整他了。「不过,感觉还不错,你的行为虽不可取,却以行动给了我这个大厨最大的赞美。」

    他不吝惜给予赞美,「妳的手艺很不错。」

    「那得归功于我有个厨艺了得的妈。」纯先天遗传而非后天学习,因为,她从来没有见过她。一想到母亲,她默默的把啤酒喝光。「来吧,该切入主题了。」

    「主题?」

    「是啊,我们不是要谈谈契约书吗?」将桌面稍作收拾后,她煮了两杯咖啡端来。

    于月把契约书摊在桌上,两人一项项讨论,气氛不再像方才那样轻松,不时互有争执。

    口气越来越僵,到后来几乎像快一触即发。

    「我自己的事业已经够我忙了,这遗产问题令我困扰!」对于契约第一条于月十分不满,他继不继承与这女人何干?!

    「你只要大方向的管理,于老的公司有很能干的专业经理人帮忙,你等于只是坐享其利,就真不知道要送钱给你,哪来那么多啰峻!」

    「那是他一生的心血。」

    「就因为是他的心血,他才给你!」于月是个深沉冷漠、不太有表情的男人,可此刻脸上却有着难得的任性倔强。「你只是闹别扭的不肯继承,因为你最亲爱、最渴望的父亲在你的成长岁月里缺席了一大半,努力的不靠他而打出自己的一片天是因为这样的别扭,不肯继承也是如此!」

    被一语命中与父亲之间的心结,于月的脸色绷得难看,他咬着牙警告她,「不要以为妳什么都懂。」

    得不到父亲的关注,应该是这男人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吧!她也一样,不过,他们的情况有很大的不同。

    「好,我什么都不懂。可正如你所说的?那些公司、那些资产都是于老一生的心血,你一旦放弃,最后可能是落入第二位继承,也就是你叔叔的手中,他是个贪婪而不学无术的人,你该知道吧?」

    于鸿扬只留了些公司股票和现金给其弟,他知道一日一公司落入他弟弟手中会有多惨。

    见于月不语,冯御春知道自己说服了他。「契约第一条没问题了,其它你还有什么意见?」

    她问了也是白问,光是他看着她的眼神她也知道,每一条他都有意见。

    「关于于老遗嘱里的心愿,我不可能更改。」明确的告诉他,他的专职采买她是当定了。

    「就算妳是我的专职采买,也没有必要同住一屋檐下,而且还长达一年。」

    「身为一个专职采买,我需要了解我的客户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什么又是适合他的。你觉得、我可能看了你几眼、相处了几个小时后就全盘了解了吗?」

    不过她真正想要的了解,和她刚刚所谓的了解可是两码子事,有件事情……她想确定。

    她的感情。

    他会不会爱上她是一回事,她对他的感情得先厘清,囚为没相处过,仅凭几张相片和老顽童的谈话,想象的情人难免会被美化。

    啧!比起网恋更危险。

    虽说这「有计划」的同居敌「明」我「暗」的,对于月而言是有些不公平,但她是女王,她说了算!

    再说、她抛出的诱饵也算美味了。

    [妳可以不必这么了解我。」光是想到有个人一天到晚像部x光机一样的透视他,他就浑身不自在。

    啧!怎么可以!「可我尊重自己的专业,一日一你成了我的雇主,你等于是我的作品,我可不希望因为一个失败的作品影响到我的专业。当然,除非……我是故意的。」

    哈哈哈,果然近朱者赤,近墨则黑,和罗之优那女人走得太近的结果就是!任何浑话都可以说得理所当然。

    只是为达目的的浑话,偶尔为之没关系吧?

    为什么她这句话让他很毛?

    「就算妳真的要了解什么样的打扮适不适合我,同处于一个屋檐下就够了,为什么我的任何应酬、娱乐妳都得一起出席?〕感觉上她成了他的专属女伴似的,又加上同进同出……在别人看来,她会不会就像他的……他的情妇?!

    父亲的情妇,父亲死后儿子接手?!这简直是丑闻!

    「还是以专业的角度来解释。」

    「这又有什么专业的问题了?」

    「你应该不是喜欢应酬的人吧?会去应酬当然是为了利益关系,面对什么样的客户该有什么样的穿著,甚至是投其所好给予最好的印象,成就利益,这也是门学问。

    「就我知道,有些人着重谈生意的手腕、口才,却不怎么在乎衣着。然而在我的客户中,他们可是很在乎对方给予自己的第一印象。先进国家的上流社会很重视衣着礼仪,也通常会把对方的穿衣哲学列入是否合作的评分标准,甚至有位著名的心理学家出版一系列由穿着看心理状态的书。」

    于月冷笑,「这么玄?光看穿着就能看对方的心理?」

    冯御春打量了他一眼。「你这么一提……」又看了他一下。「运用到你身上,那理论还真玄到很邪门。

    「你喜欢黑色,这颜色代表高贵、沉默、冷静、冷酷、内心有某部份残缺,以及些许的……变态,别人准不准我并不知道,可你的话……还真的很准吶!」

    内心有残缺,还是个变态?这女人跟里的他是这个样州〔冯御春,妳很自以为是。」

    「彼此彼此。」

    「彼此彼此?」

    「不是吗?」冯御春啜了口咖啡。「那么你来说说,在你眼里的我又是怎样的人?」

    「我不了解妳,又怎么能评论妳是个什么样的人?」

    「是啊,你不了解我,可我却咸觉得到你的敌意。」

    「妳可能不知道妳自己在外的风评有多糟吧?」

    也就是他不否认不了解她,却听了不少她的八卦?!「那么请问,外面那些人又了解我吗?他们是我的朋友、和我长期共事过,抑或是我有做了什么对不起对方的事?于月先生对一个人的了解,都是由旁人的话所拼凑出的吗?」

    「身为我父亲的情妇,妳觉得我有必要亲自去了解妳吗?」

    又是情妇!冯御春笑了,放肆的眸子瞇了一下。「于月,你很怕我呢!就算我是你父亲的情妇又怎么样?徐非你心里有鬼!」

    于月的心一跳,目光顿时凌厉了起来。「不是怕,只是觉得保持距离对彼此都好。」他一向不会去注意到和工作无关的女人,但她却一再骚动他心绪……她是个麻烦,绝对要从他生命中消失?绝对!

    像是突然意识到两人的处境,他蓦地醒悟过来。老天,他怎能像是卸下心仿一样和她边喝酒、边聊天?!

    他的心跳得好快,快到……像是快震出了什么他不愿意接受的答案……

    等等,他跟冯御春还能震出什么样的答案、怯!

    「可借,这契约一旦签定,伺住一个屋檐下、同进同出,能保持多少距离?」

    「我签了契约后,如果到时候是妳自己提前结束契约?那又如何?」

    冯御春露出自信一笑,「那碧海晴天就直接送你。」

    「空口无凭。」

    「可以找罗律师来把这一项也加进去。」呵……有趣!看来于月是想到什么让她「受不了」的方法了,好啊!她很期待的。

    事情若都照她的规矩来也太无趣了,人生不就要有些意外才精彩嘛。

    于月吶,希望别让她失望才好。

    同住一个屋檐下了。

    于月给了冯御春一张信用卡,方便她为他购物,对于她这边刷刷、那边刷刷的买了一堆东西,他也符合了契约上所订的!完全没有意见。

    但他是这么容易妥协的人吗?当然不!

    他对她刷卡买东西没意见,可不表示他得用。

    这天冯御春到于月的更衣室查看还有什么需要,这才发现她买的东西全部都还装在纸袋里,压根没动过。

    她有些错愕,蹲下身翻看着纸袋里的衣服、配件……她忍不住想起了在买这些东西时的心情——

    这件那位黑豹先生穿起来一定很好看……

    这领带夹很时尚又不花俏,于月一定会喜欢……

    啊!于月的肩宽,很适合这种硬挺材质的西服。唔,如果里头搭了浅灰丝质衬衫一定很帅。

    呵呵!这条领带很有型!脑海中出现于月系着这领带的模样……好看!买了!

    不同于买其它客户的衣服,只以专业判断选购,她在买于月的东西时,心情是十分愉快的,总是边挑边想象着于月穿戴起来时帅气的样子。

    她愉悦的模样,连熟识的店经理都忍不住问她——

    「冯小姐,帮男友挑衣服吗?」

    「呃?」那时她一时反应不过来,下一刻努力的平息倏地加速的、心跳,力求镇定的想否认。

    店经理比她更快接话,「八成是,妳从方才一直哼歌,Fallinginlove,我知道那首歌哦!」

    冯椰春的脸全红了。

    不过、那时候的好心情在现在看到于月根本没动她买的衣服时,一下子荡了下来。

    这几天她请辞其它客户的专职探买,在做一些收尾的动作,忙得不可开交,也因为这样她没有多加注意于月。

    再说,她早上八点起床,他早就上班去了、晚上她十一点就寝时,于月也还没回家。两人碰面的机会几乎等于零。

    要办到这点可不容易,于月不爱夜生活、是个生活规律的男人,为了避开她,他可辛苦了!

    哼!他以为她买的东西他不穿,同住一个屋檐下见不到面,久而久之她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就会主动求去吗?呵呵呵……头脑简单的家伙!她这人是九命怪猫,没那么容易被打垮的!既然有人敬酒不吃吃罚酒,那就来玩玩吧?

    隔天,冯御春起了个大早?七点不到就在楼下享用苏妈准备的早餐了。约莫十分钟后于月也下了楼,当他看见她悠哉的啃着香蒜面包时,朋显的怔了一下。

    她抬起跟凉凉的说:「早啊,于先生。怎么你一大早看见我,看起来像是受了很大的打击呢?!」

    于月不看她,径自入座。

    还不理人呢?这是消极的抵抗方式吗?冯御春有趣的一扬眉,她往意到了,他仍是一身黑?且身上没有任何她这几天为他买的配件?

    于月拿了块面包吃,倒了杯热咖啡,连跟她道声早都没有?无声的进食?

    冯御春好笑的有些朋白了?他是打算不见她,就算见了也不理她?不穿她采购的衣服?彻底的把她当透明人看就是了。他打算这样辛苦的过完一年吗?

    他不理人,但她可不是木头人。

    「我方才还在想,为了避免和我见面,你接下来是不是打算更早起床?最早可以多早?六点、五点,还是四点?

    「呵呵,我无所谓吶!不过我可得先提醒你,无论你多早起床,为了见你这位同居人,我绝对可以比你更早起来!反正,我现在是你的专属采购,时间多得呢!就算凌晨起来,等你出门后我还可以睡回笼觉,可大总裁,你怕命可没这么好了。如果你继续用这招来避不见面,容我不敬的说一句——真是蠢毙了!

    于月没有回应,可吃东西的速度明显变快,而且拉扯面包的动作也变大了。

    「啊,吃东西请细嚼慢咽,像你们这种大总裁,通常工作压力都挺大的,得胃溃疡的机率也高于常人,要是吃饭狼吞虎咽,那中奖机率就更高了。你不希望在你躺进医院奄奄一息郁卒的时候,和我相对看的时间变得更长吧?

    「干么这样看我?你都躺进医院了,身为同居人的我,没道理不去医院照顾你吧?」钦,额上的青筋暴凸……果然良药苦口,忠言逆耳。

    咕噜咕噜的把咖啡一饮而尽,以往他会在客厅边喝咖啡边看报纸,可今天……算了!他打算把报纸带上车看。

    看着于月拿着报纸往外走的那份有些倔强的滑稽样,冯御春忍不住失笑,原来黑豹先生也有这么幼稚的表情。

    「等一下!你最近每天都很晚回来,不会是去应酬吧?可为什么都没听你提起?可别忘了,无论你要参加什么样的应酬都是得带我同行的。你没忘了违约的下场吧?」应酬不带她前往可是视同违约了一次,结果对她来说是无所谓啦,但对他可就很严重了,因为违约一次同居时间就要延长一年。

    于月已经走到玄关了,听到她的话突然止步,凶神恶煞的旋过身,朝她走了过来。

    哎呀呀……生气了、生气了!

    距离她三步时,他从口袋里摸出小笔记本,生气的在上头写了几个字,拿到她面前要她看清楚——

    我在加班,没有应酬!这样满意了吗?!!!

    后头还加三个惊叹号表示他极度的不爽!奇怪了,签了约的是他,耍花招的也是他,干么还把自己气得额冒青筋?!

    她凉凉的开口,「你失声了吗?干哈用写的?人家人鱼公主是拿美妙的声音去换了两条腿,不知道你换到了什么?希望不是也是两条腿,四条腿不会让你变千里马,只会成怪物可驯」

    怒!火气更大工他拿笔又写——

    我只是不想和妳说话!

    他的火气是直冒冲天!然而,其实他生气的原因一部份是冯御春,大部份却是自己。

    说真的、这种把她当空气以达到逼退她的方法连他自己都觉得幼稚可笑,活似小孩见要不到糖吃,他一向是个直来直往、称得上强势的人,可遇到了这女人、他真的没辙!

    英雄气短吶!

    现在他都已经「不要脸」的卖力演出到这种地步了,冯御春还是老神在在、他真的、真的很无力!

    看到他根本不穿她买的衣服,同住一个屋檐下也避不见面,见了面还当她是空气,她难道一点也不难过、不受伤?!他可是演得很难过钦!

    她不是该哭着来泣诉她的委屈……呃,光是想象那画面、他的鸡皮疙瘩全竖起来了~~~好吧,她不是那种会用眼泪当武器的女人,可好歹她也该怒气冲冲的来质问他吧?

    没有、完全没有!

    很显然的,他卖命的演出却换得了极差的评价,只希望不会成为「票房毒药」的提前下檔。

    「嗯,好习惯,请保持,记得要保持喔!如果你在我面前能够一直保持这种安静无声的最高质量状态,那我就输了,以后你高兴装聋作哑,或成为美人鱼都随你高兴,要不然这样好了,哑满三个月,就免费得到这楝碧海睛天。」

    于月眼睛亮了起来,差一点开口破功,嘴巴才开就想到冯御春的话,忙用笔写下——

    妳是说真的?

    「当然。不过,你要是未满三个月就开口,就请你照规矩来,别给我游走法律边缘,要不然,契约咱们当没签过,反正名下多了楝别墅,对我而言,绝对没有坏处。」

    于月点了点头表示答应。

    目送着他离开,冯御春心里盘算。哼哼,要让一个人失控的出声有两种情况,一是狂喜,要不就是暴怒。若要对付于月,当然是后者比较容易制造啦!

    因为要看是谁招惹他的喽!

    女王一出招,他只能乖乖投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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