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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骄 第一章 作者:亦凝
    痛痛痛痛——痛!一般跳崖都会在崖底准备一泓深潭,让他这样的少年英雄好好洗个澡,然后神清气爽的爬起来说:「唉,原来跳个崖也就这样,真是无趣至极。」

    然后再顺手练上一套绝世神功。呃,这就不必了,反正他武功已经好得没几个对手。

    啊!难道是因为他太……太优秀了,所以不够格享受这种待遇吗?老天爷,我恨你!

    虽然稍稍有所倾斜的悬崖,让他藉力滚了几下,缓了下坠之势,但最后摔到地面时,还是痛得他以为全身都碎裂了。

    咳咳,鲜血在不受控制得溢出嘴角,他要死了吧……荷叶鸡,百花酿,他最爱的两样,居然没能在临死前吃上一口,实在是不甘心啊!

    意识渐渐飘出体外,直至什么都不记得,沉入一片漆黑。

    睁开眼……怎么还是一片漆黑?什么鬼地方,没灯至少月亮也该有一只吧。还该死的这么冷!

    习惯性的起身,一阵阵的无力袭上身。等等,他早就练成了青光眼,黑暗中视物应该是一种本能。一股不好的直觉浮上心头,很遗憾,偏偏他的直觉向来百发百中。

    摸索着走出房门,心中奇怪这房间这门都好奇怪啊!推门出去,立刻楞住了,而门外的人,也楞住了。

    对峙数秒,昊枫以外的人形动物们,齐齐发出整齐的恐怖尖叫声:「Ah!」「Ghost!」「God!」

    给震得差点耳聋的可怜人,吓得蹲在地上抱着身体瑟瑟发抖,含着眼泪问老天爷:「这是怎么回事啊?为什么我跳个崖就和别人这么不一样呢?」

    ***

    波土顿德克拉郎市立医院,今天——2000年3月1日——很不平静。

    脑外科的安德鲁·陈走在医院走廊上,就感觉到与平时不同的气氛。护士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窃窃私语,表情时而好奇,时而惊恐。

    难道是火星人登陆地球了?他冒出一个荒唐的想法。

    没给他太多猜测的时间,就被广播匆匆招了去。

    原来,今晨刚上班时,有个人从太平间中走出来,问题在于——这个人是前天横着被送进去的。

    眼前的少年,有着惊人的容姿,只是脖子上那道深深的血痕破坏了这唯美的画面。「死亡」记录上写着他是被人用铅丝勒至窒息,送医急救不治身亡。前两天警局的停尸间没空位,所以尸体一直停在医院,然后就发生了清晨骇人的一幕。

    其实死而复活这种事发生过很多回,都是因为患者呼吸心跳微弱到不可探知的程度,而被误诊为死亡,过后再次「复活」。但这种事不是每天都在上演,所以轰动整家医院实属正常。

    现在把他找来的原因是——这位谋杀案受害者似乎失忆了!失忆到连英语也忘了,顺便一提,这位名叫诸侗灵的男孩,今年十八岁,已从MIT领到了大学毕业证书,正在攻读博士学位,会说包括英语在内七国语育。至于更详细的情况,要等警方下午来了才清楚。

    他是这家医院中唯一的中国人,所以就将他找了来。

    「你好,我是AndrewChan,叫我陈韩卢就可以。我是这里的医生,你可以听懂我的话吗?」

    少年的翦水双眸猛地眨了眨,僵在病床上的身躯一震,露出像哭又像笑的表情:「听,听懂了一些。」

    少年的口音很奇怪,不过总算达成了交流。

    但之后的沟通过程,让陈韩卢满头黑线。诸侗灵虽然还有着受惊的表情,但已经和他放心交谈。可是他在问——医院是何物?谋杀?波士顿,此地邻近漠北吗?大雪(大学)?在下名唤诸侗灵?

    这个人,真的是失忆吗?

    尤其最后他还来了句:「今日多谢大夫出手相助,若他日有用得着在下的地方,请尽管开口。那就不远送了。」

    呵呵,呵呵,陈韩卢傻笑着退出病房,大夫呵……

    昊枫很郁闷,自出生以来都没这么郁闷过,心中朦朦胧胧有了些谱。缓缓爬下床,四处看了下,然后走进屋子连着的一间小房间。刚才那位大夫说过大小解都是到那里解决的。走进去发现墙上有片明晃晃的东西,好奇的探头看去。

    只看见墙上出现一个人,大吃一惊下猛退了一步。缓了一下,发现这人应该就是自己。这影像就像水中的倒影一般,看得还真清楚。

    镜中的脸,很美丽,而且与他生前有七分相似。呵呵,既然注定要移魂附体,那还是不要附到猪头瘪三身上比较好。毕竟当惯了俊男,让他一下子当个猪哥会很痛苦的。

    靠,脖子里这条勒痕还真是恐怖,谁下的辣手啊!这样的美人,还真舍得。

    正当他顾影自怜之际,耳边高分贝的女音将他吓了一大跳:「哥!听说你死了、又活了、又失忆了,是不是真的啊?」

    转首对上一个气喘吁吁的少女,少女艳若桃李,看得他心中一荡也没细琢磨刚才那番话,就脱口而出:「姑娘……」

    「姑你个头,你脑子摔坏掉啦!啊啊啊!难道你真的失忆!连自己妹妹都不记得!说!不会连欠我的一千块钱也忘了吧!」

    呵呵,千真万确,他是摔来的。唉,美女既然是这个身体主人的妹妹,看来是没啥搞头了,顿时意兴阑珊,又陷入他的自怨自艾中。

    诸姗灵在一旁确认事实,看来哥真的是失忆了,不然他早就跳起来指着她暴喊;「有没搞错!到底是谁欠谁的钱!」

    之后,美女的双亲也来了。他没爹没娘了十八年,这下可好,一下子把全家给他补全了。

    他,诸侗灵,虚度年华一十八,尚未婚配。自小聪颖过人,数年前独自离家来这美国(还真大言不惭,直接把「美」字当作国名)游学,会说七种方言。两天前,家人在中国接获他遇害的消息后(看来两个国家很近,消息传得这么快),立刻赶来认领尸体(……)谁料一到医院又得知人活了!

    「死小子,害我们白担心一场!」诸家妈妈温柔一点也不温柔地招呼了诸侗灵一记头皮。

    「母亲大人,儿子知错了。」然后意外地看见温柔一脸受惊的表情。

    「母亲大人,母亲大人……」温柔喃喃自语着,然后嘴一瘪,抱住诸侗灵哭了起来:「啊!我对不起你啊,儿子!早知道来这里会害你吃这么多苦,我怎么舍得啊!幸好命还在!就算你傻了,呆了,笨了,你还是我一辈子的好儿子啊!妈妈养你一辈子!呜呜呜!」

    从小没娘的孩子哪受得起这等温情攻势,诸侗灵也一把抱住温柔,哭将起来:「娘啊,爹啊,是孩儿不孝啊……」

    看这对莫名其妙开始抱头痛哭,大有水漫金山之势的母子,旁边一对父女石化了……

    「姗姗,我好感动,侗侗叫我爹……」诸沁肃「感动」的说起话来抖啊,抖啊的……

    「我,我也是哦!好感动!那个天才到让人恨不得剁成十七八块的老哥——终于傻了!上帝我爱你!」

    ***

    「我聪明绝顶天生丽质惊才绝艳死而复生但可惜丧失记忆的白痴哥哥,吃饭了。」诸姗灵左手拎着墨鱼汤和鸡汤,右手抱着蘑菇炖蛋和荠菜豆腐羹逛进了病房。

    利索的摆好了一桌子的汤汤水水,一边还念叨着:「我发誓不关我的事,老妈坚持你只能吃清补点的,所以你要求的大鱼大肉暂时无法满足了。拜托,以前你连一点荤腥都不肯沾,现在突然从羊变成狼啦?喂,干嘛?一副傻样给谁看!」

    「唉,妹子,这件事是不能告诉你的。」诸侗灵幽幽的开口,愁眉微蹙,杏眼含思。

    诸姗灵顿时一阵恶寒,忍不住的哆嗦漫过全身。吸口气,一把恶狠狠的揪起诸侗灵的衣领:「说吧,你又是拒绝了哪个花痴女人,虽然她落花有意,可叹你流水无情,但想到人家一片痴心,还是令你万分感激,为了不误了她今生的金玉良缘,你狠下心与她约定,若来生有缘再续前缘。他妈的都是屁话!你连英语都不会说了,还约个鬼啊!」

    「妹子,你到底是个大家闺秀,怎能用词如此无礼。若是娘亲晓得,会怎生伤心法。」

    「大哥,我投降,求求您闭嘴饶了我吧。」诸姗灵登时手软,欲哭无泪,向来只有给她气得跳脚的老哥,失忆后变的古古怪怪不说,居然把她吃得死死地。她要反省,一定是以前作恶太多。

    「唉,我还是告诉你吧,谁让你是我唯一的妹子呢。」

    ……我也不希望自己是你「唯一」的妹子啊……

    「是这样的,确实有人向我提亲,可是这个人……我实在难以启齿。」

    ……那就不要启齿啊……

    「还是应该告诉你的,你能帮我拿个主意。那个人就是一直很照顾我的陈大夫。」

    ……又一个不长眼的……等等,等等!什么?陈大夫?

    「他人很好,对我又关心,可怎么说我们都是男的,到底不合伦常,虽然他说……」

    「陈大夫?那个身高一米八五,年薪五十万,外貌媲美刘德华居然还未婚的陈韩卢大夫?」

    「呃,虽然你说的那些我不太懂,不过就是叫那个名字。我二十多天前刚醒时,就是他来照顾我的。他说那时就对我一见钟情,不过……妹子,妹子,你怎么了?」

    诸姗灵冲到卫生间,关门落锁,继而传出震破耳膜的凄厉高亢的尖叫声。然后,面无表情的出来,冲到诸侗灵跟前居高临下的扔下话:「你敢答应他,我们就断绝兄妹关系。」

    「你听我说完,我已经拒绝他了。我就告诉他,这种事我们家人怎么可能答应。好了,别气了,我知道你担心我。放心没事的,哥哥绝不会作出这等荒唐之事。来,陪我用餐吧。」

    诸姗灵看着他心情大好得高高兴兴吃着饭,感觉自己迟早要被逼疯。她的初恋就这样莫名其妙地结束在亲哥哥手中了。

    哈哈,难怪是未婚,原来未婚好男人都当CAY去了,怪不得她这等美女还滞销。

    ***

    又过两天,诸侗灵就出了院。第一次坐上汽车还真是把他吓到,害怕暴露真实身份,他只能强忍住脱口欲出的惊呼。可车开了没多久,他实在忍不住脱口而出的——

    呕吐。然后他知道,这叫晕车。

    在据说是他原来住的地方又待了一周,全家就合计着回去中国老家。

    一来呢,他现在也没法回去念书,索性先休学回家把病养好。

    二来呢,他之前是被谋杀的,可凶手是谁,有什么目的,一点也查不出。他失忆后对破案毫无帮助。如果凶手知道他还活着,难保不会来个杀人灭口,还是回家安全点。

    顺便一提,诸侗灵是倒在街上被人发现,然后拨了报警电话。警察来时,发现他颈部被人勒得血肉模糊,还剩一口气就送到了医院。他倒地的现场周围,有一截染有他血的粗铅丝,经鉴定就是凶器。但是附近没有找到嫌犯的指纹,没有试图强暴的痕迹(汗!不过发生在他身上可以理解),随身的钱物没有丢失,调查过后也没发现最近有任何可疑人物出现在他平时生活中。犯罪动机也就无法得知了。案发当时,估计是在凌晨四时,一直到凌晨六时他才被路过收集垃圾的清洁车发现。

    诸侗灵原想着要逮到凶手,算是帮这身体的主人报仇,可惜他语言不通。更要命的,是他一身武艺全没带来,内力、魔法尽失。光靠些招式技巧,实在没自信能保全家平安。

    「好,那我们启程吧!」想起要去一个到处听得懂别人说话的地方,诸侗灵兴奋莫名。

    数日后,在机场。带着成山的行李,告别了一直拉着他的手说什么「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陈韩卢陈大夫,诸侗灵意气风发的踏上归国之旅。

    之后——

    ……呕,呕呕,呕呕呕……

    「侗侗,你再忍忍马上就好了,还有三个小时就到了。」温柔在洗手间外心疼得安慰。她身后已经排起一长串急待如厕,怒目而视的人龙。

    ***

    「姗姗啊!快来帮我换下一集!」诸侗灵扯开嗓子在那鬼叫。半晌没动静,「妹子啊!」

    「来了!来了!」诸姗灵一脸不情不愿出现在诸侗灵的卧室中。

    自从她傻掉的老哥休养了半年、在上个月学会认字以后,就开始迷上了看打字幕的外国原版片。前两天她借了套「Friends」回来,不幸被他发现,结果今天星期六,他已经连看了七个小时,过分的是每看完一张碟,就骚扰她这高考应考生来帮他换片子。

    「你个笨蛋、笨蛋、大笨蛋,我不是教过你N遍怎么换碟了吗?为什么还要叫我!我后天要模拟考啊!」

    「可是我不想下床啊。」诸侗灵无辜得眨眨眼,慵懒且风情万种得翻个身,然后抓过一把薯片大嚼起来。

    诸姗灵浑身抖得像风中落叶,一把抓过片子就想扔到那张得意洋洋的脸上。只听见一句淡的不像威胁的陈述句「你下个月的零用钱」,她只能恨恨地住手。

    她老妈,完全相信她这个因为失忆且智力退化得「纯洁如白纸」的儿子,是不可能栽赃陷害任何人的。这个任何人当然包括了诸家二小姐。所以,一向称王称霸惯了的诸姗灵,只能苦命地任人欺压,有冤申不得。

    「姗姗,我有点心事想和你商量……」诸侗灵叫住忙不迭离开的小妹。「你说我现在这样是不是就像别人说的那种、那种米虫?」

    诸姗灵一愣,继而笑不可抑:「哈哈哈,我不得不承认老哥您是天才!因为你好歹发现了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

    诸侗灵一点不生气,越说越起劲:「我想找份工作,开始赚钱,然后成家立业,娶一房如花美眷。」

    为了这伟大的目标,他经过艰苦的调查研究后发现,在这个年代,光是长得帅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有「银子」!

    正是发现了这重要的事实,所以他开始盘算着要想法财源广进。但是!让他失望的是——

    「可是我发现,现在我什么都不会,就算去当服务员可我连盘子也不会洗,而且这种活没啥钱。我看了半天只有一种职业适合我!」

    「什么职业啊?」还在不住笑的诸姗灵接口。

    「打手!」

    PING!有人受惊滑到地面。颤巍巍开口:「为……为什么?我……我没教过你这个,你不准到老妈面前冤枉我!」

    「当然是我自己想出来的。」诸侗灵语带骄傲的回她。「你看,混黑社会的,钱又多,工作又轻松。而且我拳脚工夫没话说,三五年一定能混出个大名堂。上次那个周润发,实在太帅了!最后还娶了那么漂亮的老婆。」

    「哥,那是电影。你不会真的想当流氓吧?」谁来杀了她吧!

    「流氓?我又不会去调戏良家妇女,怎么是流氓?我以后娶了老婆只会对她一个人好的。」

    不行,她要赶快阻止老哥,就算是他自己冒出的念头,难保老娘不会找个烂理由赖到她头上。

    「哥,我说打手这职业不好。」

    「怎么不好?」

    「呃……」好像听他分析过后,确实觉得有点道理。诸姗灵赶紧甩甩头,把他灌输的荒唐理论甩出去。啊,有了,可以抓住他好色的本性:「哥,现实生活中,女孩子都不喜欢当打手的男人。你想想,你在外面结了仇家,要是报复到她头上,那人家还不吓死啊!你要是入了这行,娶个漂亮的老婆可就难喽。啧啧,可惜了!」

    「是啊!行走江湖的大多孤苦一生,能得享天伦,终老于寝的少之又少。」不禁感慨起自己曾经的那段岁月。

    一看他动摇了,诸姗灵立刻再添一把火:「哥你真傻,你明明有一个大好前程摆在眼前,只是你自己没想到而已。」

    「真的?快说!快说!」诸侗灵一听精神又来了。

    「哦呵呵呵!当然是——出卖色相啊!」妖女祭出了绝招。

    「你说什么?」背后阴恻恻的声音传来。

    僵硬的转过身,惨惨的开口:「妈……您什么时候回来的?」

    「幸好来得及听到你那句狼心狗肺不顾兄妹情谊的话!」温柔化身为母老虎:「你哥哥脑子不好了,你就乘机每天教他这些东西!你还是人吗!」

    瞅了一眼在旁阴笑的罪魁祸首,诸姗灵知道此时只能自力救济:「妈,请听女儿一言!我不是说让哥去当DUCK。我的意思是,既然哥哥遗传到您国色天香的一小小部分,就该善加利用!他要是愿意出山入娱乐圈,那些偶像明星全部要靠边站!您说是不是?」

    「当然!我的儿子还用说嘛!」温柔顿时一脸的春风,骄傲得看着心肝儿子:「要是人家知道我家儿子这么帅,不知道多羡慕我呢?哦呵呵呵!」已经用翘起小指的右手遮住樱唇开始仰头狂笑。

    当晚,诸家就传来两个女人窃窃的密谋声:「姗姗,不是我灭自家威风,你哥的长相是没话说,但人家当明星的都是从小开始培养才艺,不是长得好就行了。你想想看,你哥的歌声……」

    想到此节,两人同时一阵恶寒。诸侗灵从小就是天才中的天才——除了在音乐方面。用五音不全来形容他绝对是恭维,魔音穿脑也只能反映他歌声恐怖性的一半。偏偏,此人自小沉迷于音乐的海洋!

    如果只是纯欣赏,那对世界和平也没什么影响。可诸侗灵此生从懂事以来唯一的愿望就是——用歌声征服世界。是的,所有认识他的人,都相信他绝对可以用歌声征服世界,如果破坏完的世界还算世界的话。

    但诸侗灵本人毫无所觉,外部的阻力被他认为是天才前进之路上小小的挫折。所以在他十四岁时,快要精神崩溃的诸家人在接到MIT的录取通知后,以最快的速度将他打包送走。

    在得知诸侗灵失忆后,一家人很没良心得松了口气,但自觉羞愧都不方便明说。

    不过,他们很有默契地绝不在诸侗灵面前提起任何关于音乐、唱歌之类的词汇。还冒着万一哪天他记忆恢复提刀追杀他们的风险,把他公寓里所有的乐器啊、乐谱啊、CD啊统统送到了二手商店。

    愁云惨淡了一会,诸姗炅又自信满满的开口了:「妈,这你就不懂了。现在很多年轻的偶像明星,都是没什么演艺背景的。最重要的是长得够看,能吸引年轻人的注意,就算他演得再烂,唱得……呵呵,还是不要提这个字了……只要能聚集人气就能红。

    「而且您想,哥他不仅长得算有点人样,还毕竟是曾经的天才少年,经历如此辉煌。人生中又多了『失忆』一这么浪漫、刺激的遭遇。你说能不迷死人吗?」

    温柔听得不住点头同意。诸姗灵恨恨地加了句:「而且我保证哥的演技绝对能让他大红大紫!」

    任谁被他以双面神功整治了半年后,都会同意她的由衷心声。

    「好,那我就要准备准备怎么当星妈了,哦呵呵呵!」温柔的笑声再次回荡在诸家。飘到客厅正在看电视的诸家父子耳中,顿时让两人担心倒霉的会不会是自己。正如各位所知,这次倒霉的是诸侗灵,他的下半辈子就这样被下了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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