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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作之合 楔子 作者:千水
    今天是个大日子。

    从南部远征到北部,好不容易修完大学课程,完全符合她老爹所说:"绝不能丢他的脸"的最高原则,以最优异的成绩从学校毕业。

    人家大学是玩四年,她是用功四年,这般苦命是为什么呢?

    没有别的,就为了达成和老爸的交换条件:自由。

    只要成绩能够达到老爸的标准,那她大学一毕业,就可以自由地选择她想工作的地点,就算是一个人留在台北也可以。

    领着毕业证书回老家,她那对女儿保护欲过剩的老爸一看见那张薄薄的纸,当下情绪激动得差点"痛哭流涕"——别误会,那绝对不是因为老爸太感动,而是因为她决定:不、回、家、乡、工、作。

    柯爸是多幺地痛心呀!一手疼大、护大的女儿就这幺没良心的决定留在台北那个花花世界,不回来陪他,这怎幺教他不伤心呢?

    但是伤心也没用,套句她那理智型妈妈所说的话,"孩子长大了,就是要放他们去飞。"

    有她老妈撑腰,老爸再怎幺不情愿,也只好忍痛答应了。

    所以,她当下决定搬离原本在学校附近租赁的"小宿舍",找一个象样一点的居处。

    大学一毕业,她顺利找到第一份工作,然后利用下班及休假时间,上网、实地查看,几乎把台北市及台北县给跑遍。努力了一个月之后,她总算有中意的居处,决定搬家了。

    巧的是这座大厦的同一楼层,也有人和她一样在这天搬家,而且……一个就在隔壁,另一个则是隔壁的隔壁。邻居耶!

    虽然台北人流行"谁家住隔壁,不知道;楼上的人姓什幺,不知道;楼下有没有人养狗,不知道"之类的"三不"哲学,但是秉持着从家里带出来的优良传统,她决定去隔壁兼隔壁的隔壁"敦亲睦邻"一番。

    最有默契的是,在她指挥搬家公司的人将自己的东西搬进新家,而她打发走搬家公司的人时,其它两户的主人也正好和她一样,站在门口送走搬家公司的人,然后准备进门整理一屋子的大箱子、小箱子。

    三个人的步伐同时顿住,互相看彼此一眼。

    她决定先自我介绍了。

    "嗨,妳们好,我叫柯小曼,令天刚搬来。"

    隔壁那个有着波浪长发、身形修长、五官娇艳的女子侧首想了下。"我是杜鹃,妳们好。"

    "杨祎祎。"隔壁的隔壁那个娇小纤细,五官却极美的小女人含蓄地朝她们笑了笑。

    "妳们都是一个人住吗?"美人耶!相形之下,自认长相仅算得上清秀雅致的柯小曼突然觉得,自己的存在好破坏画面喔。

    听着她的话,另两个人不约而同的点点头。

    "那……我们晚上一起吃饭好不好?晚上七点,我煮东西请妳们吃,庆祝我们独立兼搬家?"柯小曼兴致勃勃地提议。

    那个大美女想了下,点点头。

    "我带红酒,妳们喝不喝?"

    另外两人连忙点点头,然后娇小的美女蹙着眉。

    "妳们一个煮饭、一个带酒,那我要怎么办呢?"她自言自语。教她吃白食,她可没那个脸呢!啊,对了。"妳们喜欢水果还是蛋糕当饭后甜点?"

    "都可以。"柯小曼和杜鹃异口同声。

    "我懂了。"杨祎祎点点头。"都可以"的意思,就是"都带"。

    约定好,三人各自进门去整理自己的家,一整个下午都没再踏出来。晚上七点,杜鹃和杨祎祎准时带着该带的东西到柯小曼家报到。

    吃一顿晚餐的后遗症可不少。

    首先,她们三个人居然同龄!同时大学毕业,独居,没有男朋友,除了杨祎祎进研究所就读外,另外两人都准备工作。

    再来,她们都是租屋者,屋主同一个;因为不愿再与人同住,想拥有自己的空间,于是坚持在外"独立"。

    最后,这一天起,这三个人因为是邻居、因为种种相近的共通点,成为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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