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痴心不改,别后重逢 >> 我爱城市猎人作者:馥梅 | 收藏本站
我爱城市猎人 序 作者:馥梅
    戏说馥梅郁樊

    由於某种原因,这次的序,就由我这天才帅哥来代打了?

    没人比我更了解馥梅了,趁著这次难得的机会,馥梅又不在旁边虎视眈眈的监视著,再加上很多读者都一直要求馥梅介绍一下自己,现在就由我来出卖出卖她吧!

    本名:加个姓氏念起来就一样了。(你问姓啥?自己猜吧!)

    性别:当然是母的。(没人以为是公的吧!)

    星座:天蝎座

    血型:A、AB、O。(这三种之外的那一种。)

    生日:十一月六日。(馥梅不过生日的,所以不用送礼。当然啦!若有人硬要送的话,也只好恭敬不如从命了啦!)

    兴趣:看小说、漫画、沉思(其实是发呆)、听古典音乐、钢琴演奏。

    嗜好:写小说、淋雨。(特别吧!)

    抱负:赚大钱、书迷满天下。(这两点好像有点关联?)

    梦想:开一家大型连锁小说漫画店。(这是馥梅高中时就存在的梦想,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可以看小说看个痛快。)

    个性:迷糊、健忘、少根筋、没大脑、爱哭、爱耍赖、爱撒娇、懒惰、没耐性、还是个大路疑……(自家隔壁条路叫啥名字都不知道,台北市跑了几百趟还是一样迷路,连东西南北都搞不清楚。)

    差不多出卖光了吧!啊!漏了一点。馥梅很喜欢各类诗词,古今中外,只要她看来意境觉得不错的,她都照单全收。最近她迷上了以「死亡」为主题的诗词。像这首ChristinaRosett所写的「歌」:

    当我死了,亲爱的,

    不要为我唱哀曲,

    也不必在墓前植玫瑰,

    亦无须柏树来荫覆;

    由草儿青青长在上头,

    承受著秋露和春雨。

    要是你愿意,就记得,

    要是你愿意,就忘去。

    我将感觉不到雨露,

    我将看不到荫影,

    我将听不见夜莺,

    唱著像是哀吟的歌声。

    在那幽冥中我入了梦,

    那薄光不明也不灭;

    也许,我还记得,

    也许,我忘去了一切。

    还有,前几天寄了一本张小娴的书给她,她看了其中一篇「比烟花永恒」后,竟然交代说,如果她死了,就用她的骨灰代替细沙,放在沙漏里,让它慢慢从一边流到另一边,永恒的流动吧!

    你说,这个女人是不是疯了?

    呵呵……这篇序最好是不要被她看到,要不然啊!等她回来我准吃不完兜著走。

    各位亲爱的读者朋友们,这种出卖程度若还不满意,没关系,下次我再继续努力。可预见的,下次还是我出现在这里!

    你问馥梅哪儿去了?哈!她啊!被我一脚踢到地球的另一端去了,你们要等她再出现在这里,就要有点耐心了!

    好了,翻开下一页,看书了,咱们下回聊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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