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逃婚,破案悬疑 >> 我才是好情人作者:舒婵 | 收藏本站
我才是好情人 第五章 作者:舒婵
    参加完朋友的生日宴会,麦晶琳没有接受大伙的邀约再去玩,不到十点就早早回到家。爱犬不见,她哪还有心情玩乐?

    更何况,连感情都乱得一塌糊涂!

    吩咐菲佣端来饮料,她拿起摇控器打开电视,漫无目的的按扭选台,电话却在此时突然响起。

    “小姐,是方先生找你。”

    原本对电话铃声没什么反应的她,在听见菲佣提到“方先生”三个字之后,立刻坐到沙发最右侧,从莉莉手中接过话筒。

    “喂?”

    “晶琳吗?”方明霆的声音里有掩不住的兴奋,“我找到米琪了!”

    “真的吗?!”她喜出望外。

    “当然是真的,所以我才马上通知你啊!”

    麦晶琳开心的从沙发上站起来。“你可以马上把它送回我家吗?”

    “反正你们一定会结婚,不会教我伤心、失望,气得我心脏病发真的死掉,那我就不会死不瞑目啦!”

    她说著又看向晶琳:

    “别再说延婚期的傻话了,干妈盼这一天已经盼了好久,别再让我等下去了,你也不想让干妈难过吧?”

    “呃……恩。”

    除了勉强微笑点头,此时此刻她还能说些什么?干妈说得没错,她的确舍不得让她伤心、难过,更没有勇气去赌她会不会被她气死。只不过说要延婚期都能把干妈吓得差点又心脏病发,更别说万一她想悔婚了!人命当前,看来已由不得她再三心二意。

    “这恐怕有点困难……这样吧,我把我所在的位置告诉你,你先过来看再说。”

    “嗯。”

    她拿来纸笔,抄下他所说的位置,管不了才喝了一半的可可便冲了出去。

    ***

    “好可爱!”

    搭著公车,按著指示找到了明霆,再看见了爱犬,麦晶琳的喜悦比接到电话时又暴增了好几倍。因为出现在她眼前的,还有一窝刚出生的小狗!

    “原来米琪是跟情人私奔了!”方明霆微笑告诉她,“不过那个不负责任的老公不晓得跑哪里去了?我到现在都还没看见它出现。”

    “别傻了,我可没听过狗会遵守一夫一妻制。”她肯定的说:“八成又跑去追其他母狗了!”

    麦晶琳蹲在刚生产完的米琪身边,静静看著,连伸手摸摸它都怕会惊扰到它而不敢妄动。

    “不过,它怎么会跑到这么远的地方?”她十分诧异,“我搭公车来这都要将近二十分钟,我怎么也想不到它会跑到这里来?”

    “所以我才说,找狗比找人还难,因为它走的路线根本毫无线索可循。”

    麦晶琳深有同感,这里是汽车修理厂旁用来堆积废轮胎、零件的空地,任她想破脑袋,也想不到米琪会跑到这边来。

    “你怎么找到它的?”她一脸佩服。

    “我不是跟你要了米琪的照片吗?我把照片扫进电脑里,印了一些寻狗启事四处张贴,还拜托我一些常在外头跑的朋友帮我留意,其中一个来这里修车,认出了米琪的颈圈,才叫我来确认。”

    “真像奇迹一样!”

    她看著还虚弱的窝著不动的米琪,再看向明霆!

    “接下来怎么办?现在可以搬动它们吗?”

    这可问倒他了!

    “我也不知道,我打电话给你的时候,它才刚生完最后一只小狗呢!”他苦笑著说:”我还以为你这个狗主人会知道,”

    她有些愧窘。“真惭愧,我连它怀孕了都不知道。

    对了,米琪是李姐家小狗的孩子,她一定知道该怎么办,我拨电话给她问问看好了。”

    麦晶琳说著便从皮包里要拿出手机,却突然掉下几颗豆大的水滴在她手背上。

    “糟糕,下雨了!”

    天一直都阴阴的,两人都没料到雨说下就下,而且一下就是倾盆大雨。

    “怎么办?”

    她把手机又塞回皮包,看来现在不是拨电话的好

    时机。

    “找看看有没有纸箱、铁箱之类的东西,先把狗全

    放进去再说,不然这场雨不把它们淋死、淹死,也会

    病死!”

    方明霆当机立断,两个人也顾不得已经淋成了落汤鸡,忙著找箱子把小狗一只只拎进去,再抱进他停在路旁的车子里。

    “它们会不会感冒?”

    抱著小狗坐在驾驶座旁,水滴不断从麦晶琳的发梢滴落,她却只担心著怀里的狗儿,“我倒比较担心你,”他边启动引擎边说:“这里离

    我家比较近,先去我家把湿衣服换下来吧。”

    “……嗯。”

    麦晶琳轻声应允,因为她相信他是真的关心她、担心她的身体。可是……去他家……如果她没记错,方伯伯好像刚好陪她爸爸北上找律师谈泄密案的事,两个人最快也得明天才有可能回来。

    那就是说……她会跟他单独相处喽?

    糟糕,她现在就开始紧张了!

    ***

    把车开到地下停车场停妥后,方明霆便抱著一箱小狗和晶琳一块儿搭电梯回到位于八楼的家,

    虽然不是透天厝,但约莫七十坪的房子也够宽敞、舒适了。

    “你家好大!”远超乎她想象,“我还以为只有你们父子俩,住的大概是三十坪以下的公寓,才方便你们两个单身汉整理呢。”

    “我爸说住家的视野得宽广些,这样住的人心胸才不会变狭隘,他还计划著退休以后要在乡下买块地作自耕农,每天跟鸡鸭牛羊为伍呢!”他把箱子往茶几上一搁:

    “先别聊了,浴室在走道左手边第三间,你去放热水,我去房里找看看有没有什么衣服先让你换上。”

    “我没关系,你先去洗吧,你淋得比我还湿呢!”

    “我的身体比你好!”

    他双手放在她肩上,将她翻转身面向走道。

    “快去吧!别跟我客套了!”他指指右手边的主卧室,“里头还有另一套卫浴设备,一人一间,不用争著殿后,”

    听他这么一说,麦晶琳才不再坚持,乖乖进浴室。

    “先穿我的睡袍吧!”方明霆隔了一会儿才捧著天蓝色的和服式系带睡抱出现,“我家有干衣机,待会儿把你的衣服洗好再烘干穿上。”

    “好。”

    麦晶琳完全没意见,他怎么说她就怎么做,反正她就是没来由的相信他。除了睡袍,他还给了她两条全新的毛巾,一一告诉她沐浴精和洗发精置放的位置后才退出浴室。接到电活出来的那一刻,她根本没料到事情会演变到如今这种状况。洗好澡,换上浴袍,站在镜子前,地下意识地伸出食指轻轻拂过双唇。答应过的,她欠明霆一个吻。镜中人儿的双颊渐渐染上红晕,她不知道明霆会不会真的向她索吻,但是光是用他的睡袍包裹住自己一丝不挂的身子,就已经有股莫名的亲呢感让她心慌意乱。走出浴室,她照先前明霆说过的路线由厨房走到后阳台,拿起大型洗衣网将衣服装好便丢进洗衣机。

    回到客厅,她发现装狗的箱子已经不在茶儿上,却依稀听得见狗儿微弱的声音,

    “放到哪里去了……”

    她纳闷地环顾四周,突然发现墙边好像多了一个她刚进门时并未瞧见的大纸箱。

    “原来在这!”

    走过去一看,箱底铺了层绿色格子花纹的毯子,原本身上湿淋淋的毛也几乎全干,看得出来是明霆替它们擦拭过后再一一放入。

    他真的是既细心、又温柔。麦晶琳几乎可以想见明霆浑身湿漉漉,还忙著找大纸箱,找毯子、毛巾,先帮这些小家伙换个舒适、干净、又温暖的窝休息,最后才边打著喷嚏去洗澡的忙碌模样。换成新华就不会了、他讨厌毛茸茸的东西——包括狗。

    所以米琪走失他根本不在意,对她把狗当朋友的说法还不以为然的笑笑,见她生气才买了只布丁狗来哄哄她,要她拿假狗当宠物。

    在认识明霆之后,她才开始审视自己与新华之间的感情……

    没有激情,一切像是理所当然,大家都羡慕她有个人才、家世都不错的男友,她也从来不曾觉得不满意。

    直到明霆突然闯入她生命,她开始懂得比较,也渐渐察觉自己对新华与其说是爱情,倒不如说是介于亲情与友情之间的感觉。

    对于明霆,她才是真的头一回对男人动心。但是……也只能止于心动,不能“行动”。

    “你在想什么?”

    “嗄?啊!”

    怔忡间的她闻声抬头,瞧见堆著一脸微笑弯身看她的明霆,突然吓了一跳,往后跌坐于地。

    方明霆笑了起来。“太夸张了,是你胆子真的这么小,还是我长得真有那么恐怖?”

    她嘟起小嘴:“谁教你忽然靠那么近,又突然出声嘛!”

    “呃……衣服……”

    他突然脸色微红,指指她身上的睡袍,麦晶琳纳闷地往下一看,原来她跌坐的时候两边的衣摆叉开,雪白的大腿几乎露出三分之二,只差一点就“露点”了。

    她连忙将衣摆扯拢,飞红著脸站起身。

    “呃,你先去沙发坐一下,我去拿饮料,你要果汁还是牛奶?”

    “牛奶。”

    “好。”

    麦晶琳知道他是故意找个话题来转移彼此之间的尴尬气氛,更感激他的体贴。

    “喏,你的牛奶。”

    就在她觉得他去拿饮料的时间有点久的时候,明霆拿著两个马克杯重回客厅。

    “温的?”她一碰触到杯体就发现。

    “我放进微波炉热了一下,”他在她身旁距离二十公分左右的位置坐下,“你刚淋过雨,最好别喝冰的。”

    “你真像个好妈妈。”

    “喂,我是男的耶!”

    “哈啾!”

    麦晶琳打丁个小喷嚏,差点把杯里的牛奶溢出来。她不当一回事的揉揉鼻子,继续喝她的热牛奶,倒是方明霆察觉丁一件事,把空杯往桌上一搁便起身回房。

    再出来,他手上多了个吹风机,麦晶琳看他将插头插上,朝她勾勾指头,她便傻傻的起身朝他走过去。

    “把头发吹干吧。”他自己的短发早用干毛巾擦干了。

    麦晶琳看看吹风机,半开玩笑的说:“好懒,不然你帮我吹吧!”

    方明霆微愣了一下,却在淡淡一笑之后,真的打开开关帮她吹起发来。

    这下换她手足无措了!

    “我是开玩笑的,你不用真的……”

    “别乱动!”他轻扣住她下巴,“我还是头一回帮女孩子吹头发,试试也无妨,算是特别服务吧!”

    “明霆……”

    “嘘——”他轻柔地拨弄著她的发,“放心,我还不至于会把你的头发吹焦。”

    她才不担心那个!是他轻拨她长发的温柔触感令她心慌,让她低下头,闭上眼,直在心底叫自己镇定一点。可是……真的好舒服……

    轻柔的指触让她有一种备受呵护的感觉,从进门到现在,她真的觉得他好会照顾人。

    回想起初次见面的尴尬镜头;彼此调侃、打赌的爆笑或气恼画面,一起吃饭、看电影、陪狗玩;第一次“意外”拥吻……许多相处的点滴一时之间全涌上心头。

    两人原本是一见而就斗气的,怎么会莫名其妙的就让情怀滋生了呢?

    吵人的吹风机声响在她发呆的时候停止,等她察觉而睁眼抬头,明霆手中的吹风机早已放在一旁的酒柜上,但视线在她身上,手也仍停驻在她发上,

    “还记得你的承诺吗?”方明霆凝视著她,柔声问了这么一句。

    她当然记得,想忘都忘不掉!她点点头,表示自己没忘记欠他一个吻。但是……吻分很多种。

    麦品琳踮起脚尖,飞快地在他右颊印上一吻,选择了最容易的方式,她微笑装轻松:“欠你一个吻嘛,我还喽!”

    “你明知道我要的不只如此……”他伸出手扣住她下巴,拇指指腹轻轻滑过她红嫩的双唇。

    就仅只如此,就足以令她屏气凝息,一颗心狂跳不止了。

    “算了。”他苦笑轻叹,“我不想逼你做你不愿意做的事。”

    他宽容的浅笑里藏著失望与怅然.麦晶琳心里突然胀满满满的愧疚与不舍。

    “我去看看衣服洗好了没。”

    “明霆——”她叫住因为不想让她觉得为难而想借故离开一会儿,冲淡彼此之间尴尬气氛的他。

    “对不起,我不该赖皮的……”双手扶上他双肩,她鼓起勇气踮起脚尖,将唇覆上了他的。只是四片唇瓣的轻贴,麦晶琳却有触电般的感觉,就像初吻当时一般,整个脑袋霎时被掏空。轻离他,凝望著他水漾的明眸,她心里想靠他更近,身体却害怕的想往后逃。

    “别躲我……”

    方明霆双手一束,将她纤柔的腰肢箍靠著自己强健的身体,低头见著她微启的双唇,再次吻上。

    “砰、砰”的心跳声敲击著她的耳膜,淡淡的肥皂香因为突升的体温而混杂著仍残留在彼此唇边的牛奶香,迷惑著她的嗅觉。不止一次在睡梦中梦见过这一幕,此刻,他正如梦中一样温柔的拥著她、吻著她,而她也如梦中一般为他神魂颠倒。微带著甜甜奶香的舌尖在她唇齿之间游移、轻挑,逗弄著她的丁香舌,甜蜜的诱惑她完全无法抗拒,只能沉沦……方明霆等这一刻已经等了好久拥著她曲线玲珑的娇躯,吻著她柔润的樱唇,他心里对她的渴望似火狂烧。隔著睡袍,他轻柔地顺著她浑圆、挺翘的臀部曲线抚揉,温厚的大掌将她紧贴著自己伟岸的身躯,感觉著她在他怀中微微发颤,像做梦一般……如果这是梦,他宁愿永远不醒,麦晶琳任他绵长拥吻,整颗心全为他迷醉。她明白自己已经爱上他,莫名其妙、毫无理由的,她就是喜欢他胜过认识了一辈子的男友。清楚这点却只让她的心更乱,更不知该如何是好?

    “我爱你。”

    克制住想剥光她、要了她的强烈欲望,方明霆硬逼著自己别将手移向她系衣的带子,凝视著她,鼓足所有勇气向她表白,望著他,麦晶琳完全怔住。

    “我是认真的!”他仍然紧搂著她,“我对你的爱绝对不比吴新华对你的少!”

    “……别说了……”

    她想逃开,却被他牢牢抱紧。

    “我要说!”他拗上了,“我知道你已经心有所属,可是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会去想你、爱你!我想知道,在你心底到底有没有我?哪怕只有一点点都好!”

    “我……”

    咬著唇,她不知该如何回答。

    “晶琳,你多少有一点喜欢我吧?”

    延续著方才的亲昵气氛,他亲吻著她的眉心、耳际,旋复吻回她温热的唇瓣,心思紊乱的她不想抗拒也无力抗拒,任随他。

    “如果你没有半点喜欢我,不可能任由我这么吻你……”就算她不说,他也不会傻到看不出来,“你并不如你想象中的那么爱吴新华,你心里已经有了我,你自己知道吗?”

    “别说了!求求你……别再说了……”

    她的心好乱,她比谁都清楚他说的是实话,一股背叛男友的罪恶感油然而生,

    “别哭,我不想惹你伤心……”

    望著突然潸然泪下的她,原木想一口气逼她承认刘他的感情,证实自己直觉无误的方明霆,怎么也舍不得再要求她立刻表态了。

    “好,我只再说最后几句。”他叹口气,吻去她脸颊上的泪滴,“我有自信,我的条件绝对不输吴新华,我喜欢你的程度更超越任何人。给我‘横刀夺爱’的机会,让我追求你,我想要作的不只是你的朋友,我也想独占你,想永远留你在身边,你明白吗?”

    “明霆……”

    “呼,终于把心里的话一口气全说出来,感觉舒畅多了!”

    他放开她,拭去她的泪,极其温柔又深情地对她一笑:

    “再不离开你一会儿,我怕自己就快忍不住从君子变饿狼了。我去看看衣服洗好了没,顺便去厨房弄点吃的,免的我饿得吃了你。”

    看著他走开,麦晶琳也走进浴室,将门锁上,一再掬起大把的清水冲洗自己臊热的脸庞。

    “我该怎么办?我该选择谁……”

    问著镜中的自己,没有答复,只有愈来愈深的迷惘。

    ***

    “干妈!”

    一接到干妈心脏病发的消息,麦晶琳也顾不得还有两堂课得上,立刻赶到了医院。

    “晶琳,你怎么来了?”吴母躺在病床上,问完后便看向守在一旁的儿子:“是你拨手机告诉她的吧?我又没什么……”

    吴新华抢著接话:“还说没什么?还好有小姑姑来串门子,在你发病的第一时间送你来医院,要不然后果就不堪设想了!”麦晶琳走到病床边坐下,关心地询问:“干妈,你是不是又没有按时吃药了?”

    吴母忙点头:“有啊,我都嘛有按时吃。”

    “医生说她可能是一时情绪过于亢奋了!”吴新华告诉晶琳。“而且她昨晚又打了通宵麻将,身体也太疲惫了。”

    麦晶琳闻言不悦地嘟起小嘴,看著新华说:

    “我教你,回头买副手铐,等干妈一出院就把她两只手拷起来,直到她戒了麻将才准打开。”

    “哇,那我不成犯人了?”吴母拉拉她的手:“我就打打麻将这点小兴趣而已,别对我要求这么严格嘛!”

    “我是为你好!”麦晶琳撒著娇,“何况我嘴里喊干妈,心里可是一直把你当亲妈看待,我只会疼你,不会害你,所以你得听话才行。”

    一番窝心话逗笑了吴母,“好、好,等你和新华婚后替我生一个孙子还是孙女,我马上听话戒掉麻将,一天到晚守在家里带小孩。”

    吴新华接口说:“晶琳,那我们可不能作生育计划了,结婚一年内我们就生个孩子来把妈绑住,叫她不能食言!”

    结婚……晶琳只要一听见这两个字就犯头疼。

    早在明霆吻她、向她告白的前几天,双方家长就已经谈妥在她毕业典礼结束后的第三个礼拜的星期二,就要让她和新华举行婚礼。

    这件事她还不敢告诉明霆。

    老实说,在嫁与不嫁之间,她也仍在犹豫不决。

    “关于婚期……”她怯怯地说:“干妈,可不可以再延个一年,别那么快举行?”

    “为什么?”吴母十分惊讶,“你是不是不想嫁给新华子?你们吵架了吗?一定是他错,我替你骂他,我”

    “干妈!”

    因为情绪太激动,吴母突然又皱起眉,痛捂著胸,吓得麦晶琳立刻慌了手脚。

    “我们没吵架,什么事也没有,我只是觉得一毕业没多久就要举行婚礼,时间上感觉太匆促了一些,而且我也想尝试一下工作……”麦晶琳绞尽脑汁随编随说些足以取信于人的话,这种状况下打死她都不敢吐露实情。

    吴新华略显不悦地皱皱眉:“你也真是的,医生才说过妈禁不起刺激,你就突然冒出要延婚期这种话。别说是妈了,连我都被你吓了一跳,还以为你突然反悔不嫁给我了呢!”

    “你就别说她了嘛,我又没怎样。”调匀呼吸,恢复正常后,吴母替晶琳说话。

    麦晶琳一脸愧疚:“干妈,对不起,我……”

    “傻孩子,你年纪还轻,也难怪你会这么想,干妈不会怪你的。”吴母轻轻拍拍她的手,又说:

    “可是新华年纪不小,我的身体又一天不如一天,就当是干妈自私,你就委屈点,早早嫁过来了了我一桩心愿,要是没见著你嫁给新华,我死都不瞑目……”

    “妈!”

    “干妈!”

    两人异口同声地阻止她说那么不吉利的话,

    “你们两个那么紧张的叫什么?”吴母弯唇一笑:

(快捷键:←)上一章  我才是好情人  下一章(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