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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会大了 序 作者:连亚丽
    爱情最怕误会连亚丽

    很多年前,黄大炜的专辑中就有一首歌叫“爱情最怕误会”,但是我总想著误会是可以解开的嘛……其实也不用那害怕,除非两个人都逞强,谁也不去找答案,那爱情的失败自己就得负大部分责任啰!

    或许刚开始喜欢上一个人只是因为他的形象或是几句话刚好正中你心,那种遇见知己的可能性就相对增加,但是每个人毕竟都是不同的个体,我们不可能找到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人,再怎么相似都还是会有一些观念上和想法上的差异。

    一开始就误会对方可能会是最适合自己的人,后来发现误会大了!对方根本就不是你想的那样,他或许很帅,但是他晚上睡觉会打呼!他可能很高,但是运动神经却非常不足!他或许很孝顺,会送礼物给父母亲,但是可能那天刚好是母亲节或父亲节!他或许很善解人意,知道你需要一束玫瑰,不过也有可能只限情人节那天他才送出。

    遇上那些差异的时候,不管你是选择继续留守或是离开,我觉得有些事情是该跟大家说清楚的……就是不要伤害自己!

    其实只有自己才是陪你最久的人。说真的,时代已经不一样了,这年头没有那种第一次谈恋爱就一帆风顺到最后,但是多的是未成年先怀孕,奉子结婚然后在那边闹离婚的。

    虽然写小说是很梦幻的行业,多的是有著浪漫情怀的人们在看,但是在找寻真爱的过程当中我们每个人都会受挫,你有一辈子的时间可以去找爱你的人。老实说……一见钟情搞不好只花你几秒钟而已;再不然半个月也好,半个月你也可以谈个轰轰烈烈的恋爱。但是为了一段感情毁掉自己的下半生,我真的觉得那很白痴。

    有回我们一群朋友要到某位友人家聊天,所以我就跟另一个朋友先到附近的便利商店去买些吃的。当时已经很晚了,大概是过十二点,前头排了几个穿著很妖娆的少女,我很确定她们不到二十岁,因为她们脸上全写著稚气,但是声音却出奇的沙哑,而且声音很哑了还是不时和同伴打闹,互相“用脏话表示热络”。(哈哈,我只能这么想,现在的确有很多人以讲脏话来表示热情和友好,这算是种不含恶意成分的脏话。)

    她们每个人都踩著恨天高,梳著高高的新娘头,上面还有洒亮粉,当时是夏天,所以个个穿著薄纱细肩带小可爱,而且颜色配得很怪,因为那种小可爱根本遮不住里头穿的东西,黑色的薄纱里就配浅蓝色内衣,很怪异。

    我跟朋友互看了一眼,不敢一直看著她们,因为现在的不良少年都很喜欢逞凶斗狠,而我……手边的稿子还没写完,满想继续活下去的。

    和朋友很有默契的把目光放在柜台上,但是我瞥见了让我终生难忘的东西,那几个妖娆少女在付帐的时候肥肉手臂横过柜台,然而我看见了--烟疤!

    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那种东西,人在手臂上用香烟留下了烫痕!那真的丑到不行,而且还有好几个就在她的手臂上,伤已经好了,但是长出来的肉却纠结在一块,很丑很丑很丑!我当时真的有种想吐的冲动,因为没有看过那么可怕的东西,而且不能理解为什么她们要在手上留下那种印记?

    那真是个大震撼,整晚我都在跟朋友聊这个话题,大家都觉得很糟!或许她也不是因为感情事件而做这种事,但是为什么要在自己身上做那种事情呢?那影响的会是你的一生,那丑陋凹痕将会跟著你一辈子!

    前阵子有个国中传出里头也有学生集体自残的新闻,那种同侪效应会变成有一个人做,其他人若不做就会被视为没种,所以大家一起来割腕!表示我们是同一伙人。

    那真的很不对!我们的身形、外貌或许是出生的时候老天就注定的,但是经过伤害和破坏的,却不只是你的身体而已,而是你往后给人的印象。

    也许有人要说,用那点外貌缺陷去评断他人是不对的!我当然知道用这样的东西去评价别人不对,但是你真要把“过去”永远带在身上吗?这过去可能会让你在“未来”永远翻不了身,除非你遇得上真正看得见你的心、看得见你的好的人们。

    再说,有什么严重的过去需要你做出这样的事来伤害自己?很多事在多年后回想,你就会知道当时是自己硬要把事情“严重化”,世界上有更多比你悲惨的人存在,真的不要任意伤害自己!如果连你自己都不珍惜自己,又有什么权利要别人珍惜你?我们要发泄情绪有很多方式可以做,伤害自己做为警惕这招,在这年头已经不流行了,真正的伤会留在心底,但是外表的伤尤其是那一类的,只会让你一辈子倒地不起。

    你以为身上有烟疤或是割腕的痕迹会引起大家的崇拜,称赞你有种敢死吗?人家顶多只是跟你说:“是不是想当和尚或尼姑所以点戒疤点错地方?”要不然就是跟你说:“还没死,是不是刀不够利?”

    没有人会拿那种事情沾沾自喜、得意洋洋,大家真的要爱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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