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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不是好惹的 第5章(1) 作者:乔轩
    周五的傍晚,台北市的交通如常的拥塞,经过自由广场附近,车子更是堵得不能动弹。

    虽然不赶时间,但堵车的感觉总是令人不快。

    贝一苇看了一下表,他被堵在这里,已经有七分钟了。

    “陈叔,今天是什么日子,路上怎么这么塞?”坐在后座的贝一苇问道。

    “听说是有个很有名的舞团来台公演,这阵子新闻报的很大。”为贝家开了二十年车的司机老陈,指了指路旁的宣传旗子道:“喏,就是那个。”

    贝一苇顺着老陈所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见成排的宣传旗帜。

    旗上印着一个容貌清丽,身材高挑而瘦长的俄罗斯男子,他一身黑衣,更显得银丝雪亮,双眸如银。

    “罗曼、诺夫斯基。”贝一苇忽然笑了。

    “少爷,你在笑什么?”

    “他是瑟林舞蹈系的教授,脾气非常爆裂,因为他的名气太大了,我刚进瑟林时,曾经慕名跑去旁听他的‘表演艺术’,还被他以‘不开放外系生旁听’的理由给轰出教室,我到现在还记得他咆哮怒吼的样子,真是非常吓人。”贝一苇看着诺夫斯基由鼻翼两侧至嘴角那两道有如刀斧的法令纹,以及那双紧闭的双唇,眼中笑意更浓,“经过三年,他的脾气好像更坏了。”

    看见罗曼、诺夫斯基,就仿佛见到了故人一般,令贝一苇想起了许多往事。

    在那些与瑟林有关的回忆里,总是有一个身段纤细、造型前卫的女孩出现。她就像颗流星,在他的生命里划过,留下许多美好的惊叹号之后,又攸的消失不见……

    她是他心底最深的想念,也是最大的遗憾。

    在父亲因轻微的心肌梗塞而紧急入院后,他临危受命,接下来贝里建设集团代理董事长的位置。

    虽说大学四年的寒暑假,他都会回到台湾,在“贝里”接受磨练,然而当他意识到自己所做的每一项决策都直接关系着“贝里”员工的未来时,他更加不敢掉以轻心,告诉自己必须全力以赴。

    他给自己订下极严格的标准,在接下代理董事长最初的三个月,他几乎是每晚夜宿在公司里,又过了三个月,他才终于能在午夜两点之前熄灯入睡。

    这半年间,他甚至不敢轻言休假,连重感冒也抱病进公司加班。

    半年后,他才总算挪出三天的假期飞往美国。

    可是,那是乐睇已经从瑟林毕业,他彻底地与她失去联络。

    又过了半年,父亲正是返回公司,他才终于能够卸下代理董事长的职位,改任副总一职到现在。

    回首过去三年,真的发生了好多事情……

    “陈叔,我想在这里下车。”贝一苇忽然说。

    “啊?”

    “麻烦你替我跟家里人说一声,就说我不回去吃饭了,请他们不用等我。”

    他一面说着,一面打开车门下车,穿越重重车阵,走向国家戏剧院。

    黄瓦飞檐、红柱彩拱的国家戏剧院,造型仿北京故宫之太和殿建成,巍然而典雅,尤其当大厅天花板的三十八盏巨型水晶宫灯全部点亮时,更是灯火辉煌、耀眼夺目。

    这是罗曼、诺夫斯基的舞团登台的前一晚,因为是首次在台湾演出,诺夫斯基本人特别同意接受媒体拍照与采访,有许多热情的现代舞粉丝也前来朝圣,“瞻仰”这位当代现代舞大师,现场挤得水泄不通,镁光灯闪个不停。

    贝一苇安静的站在角落,带着微笑看着诺夫斯基接受采访。

    “诺夫斯基先生,可否谈谈这次带来的新编舞作‘爱’?”

    “这次的舞剧由一男三女为主,分为三种颜色来演绎三种感情的向度,白色是纯真稚爱,红色是官能与激情之爱,蓝色是成熟与理性兼具的均衡之爱。”

    虽说是接受采访,但诺夫斯基看起来却有些不耐烦,他的回答也非常的简要。

    “这台舞作最初是怎么构想出来的?”记者又问。

    “是一个学生给了我灵感,而我加以延伸。”

    “媒体说您是继玛莎?葛兰姆之后最伟大的现代舞舞蹈家,您的感觉如何?”

    诺夫斯基听了眉峰一皱,“这是溢美之词。”

    “第一次来到台湾,您对台湾的印象如何?”

    “台湾人很热情。”

    一名女记者将麦克风推上前,问道:“你知道台湾小吃非常闻名吗?像是小笼包、珍珠奶茶等等,这趟到台湾来,是否有计划品尝特色小吃?”

    贝一苇发现这名记者竟用访问偶像明星的方式访问这位元国际级舞蹈大师,不由挑了下眉,低笑道:“不妙!老师要被惹火了。”

    果不其然,诺夫斯基听完,立刻浓眉一轩,一副很想骂人的样子,旁边的经纪人见状,立刻很机警的插上来。

    “抱歉,明早诺夫斯基老师还要做最后彩排,所以访问就到此为止,谢谢大家!”

    记者全傻眼了。

    “什么?怎么搞的?”

    “结束了?不是说好可以采访十五分钟吗?”

    “访问太短,这样的内容不够发稿啊!”女记者抱怨着。

    “抱歉、抱歉……”经纪人陪着笑,不停道歉着。

    诺夫斯基才不管那团混乱,超性格的迳自扭头就走,与站在角落里的一名戴着绅士帽、正在讲手机的年轻女子会合,然后快速走向剧院的另一头。

    在看见那女子的瞬间,贝一苇的心仿佛漏跳了一拍,无法呼吸。

    虽然只有短短几秒钟,虽然那名女子戴着帽子,压低的帽檐几乎遮住了她的眉眼,但是她的脸型、她下巴的轮廓与她的唇形是如此熟悉,还有她的身形与独特的穿衣风格……一切的一切都像极了裴乐睇!

    可能吗?

    会是她吗?

    “对不起,借过一下!”贝一苇猛然挤上前,奋力分开那群粉丝团。

    诺夫斯基的经纪人与随行人员,正为了安抚大批媒体的情绪而忙得焦头烂额,正好给了贝一苇乘虚而入的机会。

    等到工作人员发现时,贝一苇已经追进剧院里了。

    “先生!先生!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

    但贝一苇置若罔闻。

    此刻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亲眼证实走在诺夫斯基身旁的年轻女子道是谁!

    贝一苇不顾一切的在剧院的通道里飞奔,厚厚的红色绒毯吸收了他急促的脚步声,但却吸收不了胸腔里狂乱的心跳声。

    终于,他追上了走在前头的诺夫斯基与那名女子。

    “乐睇!”

    他的喊声使前方的两人不约而同的回过头来。

    心跳,震耳欲聋。

    贝一苇终于对上了她的视线,那一瞬间,全世界仿佛都静止了——

    老天!是她,真的是她!

    “乐睇。”这一次,说出口的不再是臆度,而是确认。

    乍见贝一苇,裴乐睇心中震惊,但她很快的将之压下,她对电话的彼端说了些什么,然后收了线,对贝一苇露出一个云淡风情的浅笑。

    “哈罗!好久不见。”

    诺夫斯基低下头问:“乐睇,你认识他?”

    “嗯,他也曾是瑟林的学生。”乐睇淡淡带过两人的关系。

    诺夫斯基却朝贝一苇投去一个饶富深意的眼神。

    这时两名工作人员也追了上来,一左一右的架住贝一苇。

    “这位先生,您不能进来这里!”

    “麻烦您跟我们出去好吗?”

    “这位先生,如果您不肯配合,我们只好叫警卫了……”

    不管他们说了什么、怎么拉扯他,贝一苇全都不为所动,一双眸子只管牢牢地盯住乐睇,不肯离开的坚决态度清楚地写在脸上。

    乐睇见状,忙出声道:“没关系,就让他进来吧!这位先生是我的朋友。”

    听见乐睇这么说,工作人员才放开贝一苇。

    这时,旁观一切的诺夫斯基忽然拍了拍乐睇的肩,低声道:“明天上午要做最后的彩排,不要太晚回饭店休息。”

    乐睇先是一愣,接着便意会过来,她知道诺夫斯基这么做,是有意留给她和贝一苇独处的时间,不由对他露出一抹感激的笑。

    “好的,老师。”

    诺夫斯基离开后,乐睇走向贝一苇。

    两人面对面而立,点点滴滴的往事,在两人目光的交会间流过。

    有好半响,他们都没有开口说一句话。

    最后,是乐睇打破了沉默。

    “我们的重逢,还真是轰轰烈烈啊!”说完,她的唇角露出一丝顽皮的笑意。

    这抹笑意,奇异的冰释了两人之间的僵持。

    “是啊!”贝一苇的声音,不知为何多了一丝暗哑。

    “我是有好多年没有回台湾了,这附近有什么地方可以坐下来吃点东西吗?我还没吃晚餐。”

    听她这么说,贝一苇不禁笑了。

    “当然有。”

    ***

    贝一苇带乐睇到了一间以中华料理闻名的餐厅——汇芳园。

    这间餐馆是开了五十年的老字型大小,外观仿造江南名园建成,门口还种了一棵柳树。这里的中华料理并不昂贵,但是绝对地道,不知道有多少人一试成主顾。

    当第一道招牌黄金蟹肉炒饭端上桌时,乐睇发出了有如孩子看见糖果屋般的赞叹。

    “噢,天啊!闻起来超香,看起来好好吃喔~~米饭裹上一层黄澄澄的蛋液,炒得粒粒分明,我在美国连做梦都会想到它!”

    “那就多吃点。”贝一苇舀了好几勺到她的碗里。

    “别把炒饭全让给我了,你也吃啊!”

    “好。”他笑应着,但动作却不曾停过。

    随后送上的红糟肉、金华火腿焖高丽菜、豆腐粉丝煲、绍兴酒佐酱烤龙鳕与椒香花缪炖鸡汤,又引发她一阵欢呼,邻近几桌客人闻声不由好奇的转过来,带他们看见乐睇时,好奇的目光顿时转为惊艳。

    事实上,打从乐睇一走出国家戏剧院,注目的视线就不曾少过。

    因为常年练舞,使乐睇的身段显得格外纤细,而且她似乎比他记忆中高了一些,站姿与走姿自然透着舞者的优雅。

    当然,她的衣着也功不可没。

    她内穿一件简单的庞克风格长版白T,外罩烟灰色剑领短板西装外套,袖子随行的卷起,露出手腕上BligBlig的手环,食指上硕大的拜占庭风格戒指,与松松系于腰间的皮带扣相辉映。

    她的下身则穿着所有女人不惜力行减肥也要塞进去的超细身黑色Skinny牛仔裤,极窄的裤管延伸了她原本就修长的小腿线条,最后在黑色漆皮踝靴中完美收束,肩背一只磨损的半旧、镶有铆钉的软质大挎包,一头乌瀑般的长发则用黑色皮绳信手扎起,随意的垂在肩侧,在斜戴一顶黑色绅士帽。

    非常时尚,超级有型。

    若不是知道她是一名现代舞舞者,贝一苇肯定会以为她是误将台北街道当伸展台的模特儿。

    三年的时光有如魔法一般,让一个青春少女,蜕变成一个个性与自信兼具的女子。

    意识到贝一苇的目光,乐睇不由笑问:“有什么不对吗?为什么这样看着我?”

    贝一苇摇摇头,笑道:“你变漂亮了。”

    “谢谢,”她以茶代酒,笑着朝他举杯,“你也很帅!”

    经过了三年职场的历练,贝一苇已经完全退去当年的书生气,变成一个成熟稳重的男人。

    昔日那个戴着黑框眼镜,老是穿着连帽T恤与牛仔裤的男孩,已被眼前这个穿着合身西服的男人所取代。

    如今的他,一望而知的是个事业有成的男人,唯一不变的,是他依旧温暖的眼神。

    乐睇曾经想像过,若是两人再见面,会是怎样的一番情景。

    她想过自己可能会失控落泪,或是像那些愚蠢的肥皂剧一样,愤怒的质问他当年为什么不告而别?

    可是当两人再度聚首,乐睇才发现,痛苦过、生气过、埋怨过、消沉过,但最后沉淀下来的,只余那些美好的记忆——

    原来,贝一苇从没有自她的生命中消失,他一直存在于她的心底。

    “看起来你混得不错啊!穿得西装笔挺的。”乐睇笑道。

    贝一苇看了自己一眼,有些好笑的问:“穿西装就代表混得很好吗?”

    “嗯……该怎么说呢?”乐睇努力地搜寻脑中的中文字眼,“感觉有种专业人士特有的那种从容不迫的气质。”

    “在我父亲底下做事,被磨出来的。”贝一苇并不想多谈自己,“你呢?这些年你过得好不好?”

    “从瑟林毕业后,我考进诺夫斯基老师的舞团,接着就是一连串的魔鬼训练,每天就是重复着练舞、挨骂、练舞、挨骂……”

    贝一苇听得笑出来。

    “这么惨啊?”

    “超惨的好不好!”

    她做了一个几乎虚脱的表情。

    “你也知道,诺夫斯基老师的脾气,和一头没睡饱的熊差不多,他又是个超级完美主义者,在他的舞团接受训练比在瑟林时严格多了,我几乎没有一天不被骂的,不过也幸亏这样的‘魔鬼训练’,我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站上舞台,想到过去三年我竟然能够咬着牙苦撑过来,真想颁一座‘最佳勇气奖’给自己!”

    “那是因为你喜欢舞蹈吧?”

    贝一苇永远记得,在“Movement”,乐睇所跳的舞作“魔琴”,是多么震撼人心。

    “是,”她坦白的说:“如果没有了舞蹈,我就一无所有了,它是我生命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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