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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蒂蕾拉的情书 第10章(2) 作者:明石
    “初晓!”正轩急切的声音在她的身后响起。

    心里怦然一动,初晓定定地站在原地。

    刚才从窗子看到她,正轩就急忙追出来,还好赶在她离开之前叫住她。

    看着她瘦小的肩膀在微微地颤抖,想起了她回家前的告白,正轩不禁暗暗叹息。

    初晓深呼吸,然后微笑着转过身来,深深地看着她多年来深爱着的男人,“总经理……”

    看着她故作轻松的笑容,正轩一时间竟然不知说什么才好。两个人就这么默默对对视着,气氛变得有些暧昧。

    “好久不见了……”试着打开尴尬的局面,正轩用低沉的声音缓缓地说道,“你,还好吗?”

    “嗯!”初晓一下一下地点头,一抹微红爬上她的脸——她记起了上次的那个吻。突然这样见到他,她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

    “呃……上来坐吧。”正轩的声音有一点的不确定,他被自己这种惶恐的情绪吓了一跳,自己竟然是如此,如此害怕她就这么消失不再出现。

    初晓侧着头看他,眼睛亮晶晶的,“对不起,总经理。在你最困难的时候我都没有来帮你,我真的很抱歉……”

    “不用抱歉。”心里涩涩的,正轩勉强地扬一下唇角,“我知道你一直在透过世洋关心我的事,谢谢你的用心——一直以来,都亏有你,单机的时空如果没有你的坚持根本就不会存在,我现在还能有扳回一城的机会,全都是拜你所赐。”

    初晓的嘴唇动了动,终于一颗泪溢出她的眼角。正轩伸手,轻轻地为她拭掉泪水,“初晓,你一定不会知道我有多么感谢你。对我来说,你就像是我生命里的奇迹,你是比任何一个人都要珍贵的。”

    “珍贵,是吗?”抬起头对上他的眼睛,初晓浅浅地笑,“也就仅只于此了,是吗?你的意思就是说,作为秘书的白初晓对你来说是很重要的,可是她不应该对你有感情上奢求;你不喜欢她,更不会爱上她……”

    心里像有一千把刀子在割,可是她的脸上却是满满的笑容,“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不是的!”看着她这种脆弱的样子,正轩突然觉得十分心痛,“不是……”不是她说的这样,可是,终究是什么意思连他自己也不清楚,“我对你……”

    如果初晓和虫虫不是同一个人的话,那虫虫要怎么办?正轩猛地收住口,把下面的话全部咽了回去。

    初晓眨眨眼睛,了解地点头,“我明白了。”然后仍旧淡雅地笑,“我还有事,先走了。再见。”

    望着她转身走掉的身影,正轩心里有无法言喻的痛楚。她说明白了,她明白什么了?连他自己都不明白的事情,她怎么可能会明白?

    还有她最后的那个笑容,又是什么意思?

    看吧,爱情这东西果然还是不适合自己的!

    正轩敲敲痛得要爆炸的脑袋,悻悻地转身走回办公大楼。

    信箱里静静地躺着一封邮件,来自千肢虫。

    正轩呆呆地瞪着屏幕,一时之间竟忘了打开来看——多久了,虫子终于回复他的信了。在她销声匿迹几个月之后,她终于又有信来了!

    颤抖着用鼠标点开邮件,那是一封简短的回信。

    “现在有点困难是吗?我相信,你只要坚持下去,一定能成功的。”

    这种淡然的语气,仿佛之前的告白是根本不存在的一样,正轩恨恨地刚要把信关掉,却一眼瞄到信里还带着一个附件,是声音文件。

    打开那个声音文件,说明上写着:虫虫唱给箭的歌,希望箭能喜欢,祝愿你早日成功。

    虫虫唱的歌,正轩缓慢地点击了一下播放。心里模糊地想着,虫虫怎么会知道自己有困难呢?如果她只是通过邮件跟他联系的话,应该不会知道目前他的境况才对——

    就在他恍然的那一刹那,悠扬的乐声溢满整个房间。是虫虫最喜欢的一首英文歌:IfINeverKnewYou。

    正轩在音乐声中舒服地伸展双手,然后他听到了婉转、轻柔、深情、忧郁,略带点低哑的声音——虫虫的声音。

    或者说……初晓的声音。

    IfIneverknewyou

    IfIneverfeltthislove

    Iwouldhavenoinklingof

    howpreciouslifecanbe

    AndifIneverknewyou

    Iwouldneverhaveablue

    HowatlastI'dfindinyou

    Themissingpartofme

    Inthisworldsofulloffear

    Fullofrageandlies

    Icanseethetruthsoclear

    Inyoureyes

    Sodryyoureyes

    ……

    是吗,这就是虫子想对他说的话吗?

    如果我从不曾与你相会,就不会了解爱情的美味。

    如果我从不曾爱上你,就不会知道什么最值得珍惜。

    ……

    她从没有后悔爱上自己,她是用她的歌声这样向自己宣布。

    正轩猛地捂住自己的双眼,一股温热的液体,迅速地溢满了眼眶。他向后倾倒在椅子的靠背上,使劲地闭上了眼睛。

    想一想吧,自己几乎错过了什么?自己怎么就没有早一点发觉到?

    为什么会觉得初晓给自己一种熟悉感?为什么当初晓露出可爱的笑容时,自己会下意识地回避?为什么虫虫有时候会流露出深沉的思想?为什么虫虫和初晓在自己的脑海中会重叠?

    六年了,自己竟然从未想过,虫虫就在身边。真是迟钝得该打!

    正轩在虫虫的歌声中,缓缓绽开了一个微笑。

    她给他的这首歌,是不是说明,她仍旧愿意再给迟钝的自己一个机会呢?

    他点击回复,给虫虫或者说初晓写一封回复的信。

    “该叫你什么呢?我的虫子?我很感激你的歌声,让我终于拨云见日了。虫虫,你愿意对我表露自己的身份了吗?

    “如果真的是这样,我希望你能出席我的新游戏的发布会,我在那里等着你,在我的身边,我会给你留出位置。

    “所以,无论如何,你一定要来。我等着你。正轩。”

    发出信以后,正轩站起来,伸伸连日来忙碌得近乎麻木的身体。笑容在他的脸上慢慢地溢开来——原来老天并没有放弃他,他的虫虫并没有放弃他,他的初晓也没有放弃他。

    幸福,原来近在咫尺。

    初晓看着正轩的来信,无言地笑了。

    看样子,他已经知道了。

    本来自己给他这封信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就是要告诉他自己的身份。其实正轩一早已经怀疑她了,不然就不会一再地试探她了。

    好吧,终于要面对他了,终于要面对自己深埋了六年的感情了。

    初晓轻轻咬着手指,为什么要自己出席发布会呢?

    以什么身份呢?秘书吗?还是朋友呢?

    轻轻地笑,自己想得太多了。难怪人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最容易患得患失了!初晓抚摸着自己略显冰冷的面颊,如此平凡的自己,在没有了网络这个魔法的掩饰之下,终于要跟王子见面了吗?

    那么王子准备用什么样的水晶鞋来检验灰姑娘的真伪呢?

    说实话,她竟然开始有那么一点期待了。

    正轩是从来不曾令她失望的,她知道他一定能把这次公司的危机化解,所以,他既然要她出席发布会,那就是有他的深意。

    他知道她愿意配合他,他知道她愿意为他做任何事。

    这是不是说明他们的心意,是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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