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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神与忧(下) page 38 作者:决明
    他正想开口多问,却见勾陈已扬袖而去,身后红瀑腾舞,丝缕淬光,沐浴朝阳之下,赤艳色泽更加绯红。

    飞红一时呆了呆,丧失了喊住勾陈的先机。

    勾陈向来弃雄崽如弃敝屣,拈拈衣扬走人的速度,教雄崽望尘莫及。

    而让飞红呆住的原因,是勾陈脑后飞扬的红发……

    怎么与当年他带小光头找着孤坟,掘了衣冠冢,她由里头取出的发丝,那般相像。

    不可能不可能,小光头和勾陈大人?如何想都不可能,听说无情抛勾陈的那畜生何等可恶,践踏勾陈一片痴心,碎尸万段、挫骨扬灰都还便宜她了。

    小光头哪是那种人。

    飞红自行否决了这离谱念头。

    认识小光头算算将近六十年,看她由孩子模样变成老尼姑,她在庵寺里吃的苦,他瞧了都爪子痒,想替她教训教训那些嘴里念经、心里却毫无宽恕的尼姑们,但她却阻止他,笑说着,她并不在意,除她心中的那个「他」,谁的喜恶、谁的歧视,她都无妨。

    这般的小光头,到了这一世岁数将尽,都还能绽放无惧笑颜,说着来世再见……绝不会是坏东西。

    飞红按着胸口,藏在那儿的细嫩发丝,就贴挠着赤裸胸膛,仿着最后一次见小光头,他、金兔儿与她,两妖一人,同桌喝酒,破戒的她,醉后直笑,笑带哽咽,喃念着一一

    此世不见,来世见。

    来世见我一面,可好……

    「来世,见我一面可好,巧巧……」

    巧巧  妙善篇

    遇见一只狐妖,是我从未曾想过的事。

    虽然我自小便能看见许多古怪的东西,多数皆是孤魂野鬼。

    据说妖与鬼,不算是同一层级的,我见过死去的动物灵,可活生生的妖物,他是头一只。

    妖,似乎比鬼魅强悍一些。

    当他靠近我,总是围绕在我周身,等待时机要我帮助的鬼魅们,统统自动退散,谁也不敢近身,我觉得好新奇,耳畔少掉那些阴森鬼语,变得无比清宁。

    以往每回河边浣衣,河里水鬼最爱缠我,有时我装无视无闻,他们还会故意捣蛋,将刚洗好的衣物顺流冲走,就只为获得我注意,好向我哭诉冤屈或不甘,要我为他们完成遗憾。

    狐妖往河的对畔一坐,水鬼半只不存,我落得轻松,不由得对狐妖露出甜笑,并将芳名告知他。

    每日,同一时辰,河畔浣衣的短短时刻,是一整日间,我最开心的时候。

    为无鬼干扰的清静,也为狐妖陪我闲聊、一点也不畏惧于我,那样的快意自在。

    可快意自在的日子,为时不长,当李府派人送来聘礼,我便知道,一切都结束了。

    我与李仲阳,因彼此娘亲几句戏言,指腹为婚,他年长我五岁,要说儿时有何青梅竹马情,确实有些牵强,况且,李仲阳讨厌我,货真价实的那种讨厌。

    因为我能在不经意碰触他时,听见他心底,满满的唾弃。

    他唾弃我爱说谎,唾我总指着树后,说着那儿站了人,唾我偶尔会凭空与谁对话、跟着谁玩。

    此次的下聘,我也,不觉得他出自心甘情愿,我又何尝是?

    但拒绝的理由,没有,自小我便清楚,我只能是李家人。

    成亲的前一日,我与狐妖提了,明日便要远嫁之事。

    不知怎地,我在心里希望,他会是生气的、会是不乐见的……我开口之前,胡思乱想了许多许多可能,但没有想像过,他只是咧嘴笑。

    笑得就像……这种小事,他满不在乎。

    他的不在乎,让我的在乎,变得羞耻可笑,坐进花轿那时,我才放任自己眼泪落下。

    许是哭得太尽兴,反倒面对着李仲阳的那出退婚大戏,我已无泪能哭,我也不会为个无心于我的人哭,这是第一次,我没碰触到他,他丑陋肮脏的心思,却清晰传入我耳内。

    我坐着原轿回去,轿顶上,听见狐妖轻轻哼歌,我猜他是看了出有趣的剧,因而心情不错,比起李仲阳的心声,那轻哼,何等悦耳动听。

    之后迫干家族压力,被退婚的理由拂尽颜面,我只能在悬梁自尽与甘愿出家之间择一。

    我不要舍弃生命,我才十五岁,人生还那般漫长,活着,便是希望。

    当狐妖得知我欲剃度出家,他微微挑眉,面上仍是笑,不知是不懂,抑或无谓。

    我喉间那句「你带我走,好吗?」如鲠在喉。

    不敢说,不能说,怕说了,会得到他的拒绝。

    削去长发,脖颈变得轻松凉快,此后再无须为长发而扰,应该是我对出家唯一满意之处。

    方在忐忑,不知他见我无发模样,是否会取笑,他却带着一身腥红而来。

    他说:「我杀了那个男人,我将他像块破布,撕裂得拼凑不回去!」

    我掴他一巴掌,不为李仲阳,而是为他,杀生之罪何其沉重,犯下后的业,一世相随呀!

    他未听我解释,争执之后,怒极地拂袖而去,许是觉得我不知好歹,他为我出气,我却拿他出气。

    我知他性情,他正在气头上,什么话也听不进去,待他气消,再同他好好说,他会明白的,明白我并非气他杀害李仲阳,而是妖类犯过杀戒,极损自身修为。

    这期间,我为李仲阳诵经回向,求他别怪狐妖,一切因我而起,这业,本该归我所有。

    结果他一气,气了二十年。

    他大概以为,人类的二十年,与他的二十天相去不远,所以二十年中,杳无音讯,凭我有千言万语,也无从说起,最终,徒存叹息。

    他回来了。

    我很欣喜,真的很欣喜,不知如何表达,这些年的心如止水,为他,涟漪再生。

    他却眉宇冷淡,喊了我一声老秃驴,喊得我失意。

    是呀,他仍如初见模样,犹在昨日。

    而我,迈过二十年,不再是年轻的鱼巧巧。

    原来,他与我,早于交会之际,步向了分歧,我会老会死,速度远较他更快,如何相伴?

    不过是我幻想的黄梁一梦。

    一日,庵里来的一名老高僧,见我的第一句话,便是一—「你身旁,伴了一只狐妖,对你对他,皆非好事,你天赋异禀,是修仙之缘,它则为妖物……有朝一日,它会为你而死。」

    为我而死?

    不,我不要他这样做,我要他自由自在,纵情干山野,无拘无束,我要他好好的。

    于是,我借修行之名,随老高僧远游历练,让自己离他更远,远到不与他牵绊更深。

    这一次,离开二十年的人,换成了我。

    我本以为,此生两不相见,岂料,命运仍旧弄人。

    多希望他不曾看见,五十五岁的我、更吻合他口中「老秃驴」的我、众妖口中,没血无情的我。

    我并不憎妖,是它们贪图我修行的血肉,以为食之,便能精进修为,我才出手收服,却变成我滥伤无辜,甚至不惜为除掉我,群起攻入庵寺。

    妖物侵扰佛门净地,是天所不容的重罪,非我能力能阻止。

    天雷将至,在场所有的妖物,皆将灰飞烟灭。

    他却在最后一刻,出现了。

    我脑子里一片空白。

    不可以过来!不可以!

    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耳畔已听闻闷闷雷鸣的凌乱之际,我取出了朱砂葫芦,抢在雷光轰落,他难以置信的面庞,化为红烟一阵,窜入葫芦,天雷落,只来得及轰向将葫芦抱进怀里的我——

    我呕出鲜血,背一片灼烫。

    老高僧曾言:「你若企图扭转天命,是会付出代价的。」

    天雷轰碎我一魂两魄,代价便是魂体重损、数十年修行尽毁。

    等同于我将成废人,死后,再没有完整的魂魄,去拥有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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