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日久生情,患得患失,波折重重 >> 野厨变当家作者:白暮霖 | 收藏本站
野厨变当家 page 4 作者:白暮霖
    “今天的成绩差一些,但刚开始试水温,也不适合猎太多。”实在不明白这肉贩的规模,万一猎多,把价钱都打乱,岂不可惜?

    物以稀为贵!

    “这些是你猎的?”

    “不然呢?天上掉下来?”对于季娃的瞠目结舌,宇文决觉得有趣,只是寻常的牲畜罢了!若是她知道他还曾猎过野猪,恐怕会用崇拜的目光,早晚烧炙着他吧!

    “我……我可以留一只肥兔吗?”她语带困窘的询问,毕竟这是他忙了一晚的成绩。

    “当然,这些全是送你的。我昨天说了,会猎些牲畜跟你交换那些脆饼。只是你要留一只野兔,你会料理野味?”不能怪宇文决抱持着存疑的态度,季娃才十三岁,客栈里也没有人会做,就算要偷师也没有对象,除非是从她娘身上学来的。但她娘过世时,她才十一岁啊!

    “我小时候常看我娘做,我娘在休沐时,也会拉着我的手去接触各种食材。”季娃一直想重现娘曾煮过的菜色,尤其是酱烧,不管沾饼或配饭,都有浓郁的滋味,回忆越来越淡,她好害怕有一天会忘记那股属于娘的滋味。

    第2章(2)

    “那你想做什么料理?”这点才是宇文决最关心的问题。

    “酱……酱烧。”

    “酱烧?!”呃,在这么穷困的处境里,把食材浪费掉似乎……会遭天打雷劈,但听她讲得这么激昂,执着的口吻,对她而言,酱烧应该不只是酱烧吧!

    “就这么决定!你需要什么调味料,就一并买回来吧!”

    “不用调味料,我有我娘的独家配方。”季娃朝气蓬勃,“今天我会早点回来,你就等着品尝吧!”

    真的能吃吗?宇文决看着她把獐子和野兔装进竹篓里,背着离开,直到看不见身影,他才开始思索今儿个要做什么打发时间。

    不然砍些柴,做桌椅吧!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食物要好吃,也得环境舒适。

    烧,大抵分为干烧、白烧、酱烧,大多数的人受限于佐料取得,除了拥有高级厨师执照的大型酒楼正店进进行口味独特的酱烧外,一般酒楼或客栈多经营以干烧为主的菜肴。

    在宇文决的印象中,曾经在桂花一品楼尝到令人惊艳的酱烧肘子,尤其利用糖渍裹上的焦色,再用文火仔细烘烤定色,连外观都能一一考究,并且完全的呈现,让他口里尝着美味,眼睛也能获得大大的满足。不过后来他再次拜访时,一样的酱烧肘子却少了一股淡淡的桂香味,连火候也拿捏得不同。

    虽然王明德大厨还从厨房出来,特地介绍做法,但他就是觉得哪里不对劲,好吃是确定的,可是做法似乎跟第一次吃的不同,尤其是过油高温造成的外皮酥脆,内层软嫩,应该是采用不同温度的两只油锅才能达到这种效果,王明德却说他从头到尾都只使用同一只油锅炸这肘子。

    尤其他的舌尖还记得第一次的惊艳口感,深具画龙点睛效果的桂花香味,缓和了酱烧带来的腻,添加余韵,也丰富了口感层次。

    所以当季娃说要制作这种功夫菜时,着实让他感觉不可思议,先不提她工作的地方,明明只是小小食坊客栈,连野味都无法处理,更别提这种功夫菜的做法。

    依季娃的家境,怎么可能吃过酱烧?除非她娘曾经在大型酒楼当过厨娘,所以尝过这道菜也不无可能。

    早早,季娃就回到家,除了把贩卖獐子、野兔所得的银子宝夕的数了好几次,才塞进瓦罐里,还展现灿烂笑颜,告诉他,要煮顿好吃的,祭祭两人的五脏庙。

    就几两银子,也值得她这么眉开眼笑?这是单纯的环境造就出天真的个性吧!

    “好香。”宇文决在空气中嗅闻着。这是什么味道?

    他循着香气来到户外,是季娃,她正生着熊熊火焰,从奇怪的泥堆里冒出白烟。她不是要准备酱烧?越靠近,香气越浓。

    “这是……山胡桃木。”不会错的!独特的香气。

    “对呀!我在山里检到的,是枯枝。”季娃生着火,白烟袅袅。“我已经先把肉处理干净,也腌渍一晚的独门酱料,只要放进土窑里,烧汤的石块高温会把兔肉焖熟。等七分熟后,就可以拿出来混合酱汁,放在烓上收干汤汁,就是美味。”

    “你从哪里学到这种做法?”宇文决吃遍大江南北,从没有听过这种料理方式。

    “记忆中,我娘曾经这么做过。虽然印象模糊,但我想应该差不了太多。”

    “好香。”

    “山胡桃木经过火焰焚烧,有特殊的油烈香气,经过高温,会沾附在肉上,等一下焖熟的兔肉就是这么香喔!”

    宇文决咽着口水,迫不及待的想要尝尝滋味,怎么会这么香啊!馋虫在腹中翻滚,让他的胃都空得发痛。“要我帮忙吗?”

    “不用,这做法需要精准的掌握火候。如果你有空,可以帮忙挑水,把水缸注满。”

    “早就注满了。我真是不明白,你这么小丁点,怎么用了三个水缸?水放太久好吗?”

    “两天就用完,不会太久。”

    “两天?你用在哪?”溪水距离这里可不近,来回一趟也要两刻钟的路程。

    “要梳洗、要漱口。”

    “就像昨天的洗手?”宇文决总算发现不对劲的地方,她似乎太常做清洁工作,连明明曾经是畜圈的屋子都可以一尘不染。

    他钜细靡遗的打量季娃,对于自己的观察力向来自豪,当然也察觉到她的指缝非常干净,没有任何黑渍,这表示她非常重视清洁。

    “当然,虽然我只是小小厨工,没什么机会握着菜铲,但是经手的洗盘、切菜都有,若是连自己都打理得不爽俐,让客人吃得闹肚子疼,不是很糟糕?”

    “这也是你娘教的?”

    “小时候,我娘不管再怎么忙碌,或者荷包再怎么羞涩,也会坚持每年做件衣服给我。她认为衣服可以旧、可以补,但就是看起来要干净,这样才不容易生病。”贫穷的人怎么有本钱生病?所以季娃的娘非常重视细节。

    可能是因为工作和食物有关,总是吃进肚子里。虽然太平盛世,歌舞升平,但有些穷人连肚子都填不饱,挖树根或吃馊食,偶有所闻,寻常人家对于洁净也不会太讲究。除了大宅深院的富裕人家,其中又以三代积富的才懂吃,规矩讲究,自然家里的家生子教得也不含糊,但这些家生子通常是买断的,一辈子就在深宅里,耳濡目染了主家的习惯也是正常。

    但季娃的行为有些粗鲁,不像大户出身,所以是她的娘啰!

    “你今天不去做陷阱?”

    “不能每天猎,这野味一多,价钱就差了。”

    “为什么?”娘还在世时,她也只有逢年过节才有几片肉可以涮下牙缝,当时还舍不得咽下,总要一嚼再嚼,把那股香味都先吞进肚子里,连空气都不可以同她抢。

    兔肉、獐子肉,多美味。

    “物以稀为贵啊!”

    “喔!就像咱们这儿的海鲜一样,尤其到了冬季,雪封了河川,就连海鲜也变得昂贵。”

    宇文决挑了挑眉头,没想到这女娃听得懂俗谚,难不成……

    “你识字?”

    “我娘有教,只是识得不多,有些看不懂的字,比较艰涩,我会找机会询问来投宿的客人。”

    驿站的客人层次不高,应该能教的有限。他又问:“你喜欢识字?”

    “小时候不爱,后来隔壁的阿文知道我懂得一些皮毛,曾经请托我写家书回他老家,虽然我一直拒绝,毕竟认得的字不多,但又拗不过他,报好只是几个大字,简单的,看着他收到家人的回信时那种喜悦,让我发现识字很好。”

(快捷键:←)上一章  野厨变当家  下一章(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