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古代,银鸢城 >> 破镜重圆,欢喜冤家 >> 野浪小迎春作者:决明 | 收藏本站
野浪小迎春 序 作者:决明
    书名不重要决小明

    这是道德良心的劝说。

    如果你(你)是因为本书的书名,认为在书里可以看到香艳的十八禁场景,那么希望你(你)放下这本书——这本书不是为了写床戏而生的,也不是我想练习写激情的学生作业,只是我对书名有莫名的喜爱,内容是清纯走向,为了怕特意想看某些剧情的读者失望,所以先写在最前头,让大家有个心理准备(笑)。

    也谢谢看到书名还有勇气买(或租)回家的宝贝们,在这里给你们一个爱的鼓励噢!(希望大家没有被书店小姐或租书店小姐的目光给羞辱到)

    作者尊严决小明

    这次登场的是抄袭者的故事(笑)。

    算算写小说也有好几年了,这中间听见过不少真实世界里发生的抄袭事件,不过这本书绝对没有针对任何人的意思,只是我正好想写,可恰巧近来抄袭事件频传,朋友担心我被人误会在指桑骂槐——我绝对没有这个意思,只是在原先设定好的「幽魂淫艳乐无穷」里,有作者、画者、有出版商、有出租店、有盗印者、有抄袭者,这是我所认知的出版环境里最熟悉的角色(呜,我忘了写万恶编辑了……),我不想因为一些现实层面的问题就扼杀自己想写的题材,也许故事里会挟带着我主观的想法,但那是纯属作者任性,不一定要得到所有人的认同(所以,请大家将它当成一个故事来看吧,笑)。

    至于我对抄袭的看法,当然也认为抄袭是不可取的坏事,我无法去约束别人,但最起码我可以约束自己,写不出好东西是作者无能,怪天怪地不如去怪自己没有天分或是不够努力,但是抄袭就算抄出好东西也不值得骄傲(更别提什么抄出来的东西比原作还要好……之类的脱罪话),这是我自己的想法,我情愿被骂自己的书写得很差,毕竟那是我自己的东西,属于我自己的,各人造业各人担嘛(笑)。

    这也是我序文标题「作者尊严」的一点点有感。

    所以我没有太着墨于「抄袭」这件事上头,毕竟我自己无法喜欢这样的行为,当自己的角色套进这个情况时,我没办法替一个抄袭者找到好藉口,就算身上背负着多重的经济压力也不可以(唉唉,真讨厌讲这种沉重的事情),说来说去还是要强调——抄袭是不对的行径噢(大喊)。

    终于说完严肃的话题了,呼(拍胸口),来说点轻松的吧。

    下一本登场的书,没有意外的话应该又是国际书展相见的啦(笑)。不过想想也觉得真巧合,去年的书展出的是BL,这次为什么又刚刚好排到了BL呢(搔头)?我没有很刻意,只是按照行程写(虽然这中途被许多杂事给干扰),写着写着又变成这样,我也很吃惊哩,哈哈,尤其是去年就在写「幽魂淫艳乐无穷」,写到今年还是在写「幽魂淫艳乐无穷」(爆汗),这一整年的时间,我竟然全困在这一个系列里,到底是它舍不得太快放弃凌虐我,还是我的写书速度放慢得太惬意呢(可是我还是觉得每天都忙呀Orz)……

    但,幸好,下一本就要和「幽魂淫艳乐无穷」说再见了。会舍不得吗?我也不知道,能写完对我来说就是一件很高兴的事了,我一直很担心系列的断头,不单单是读者觉得讨厌,连我自己都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卡在喉咙,要上不上,要下不下的。

    下一回工商广告——「幽魂淫艳乐无穷」番外篇,要告诉大家二十年前无戒与凉嗓主子的感情纠葛(呀呀,好没有吸引力的广告词呀……),在此先补充呐喊一下:

    「那本是BL本(男男恋)呀!不看BL的人,请一定一定一定一定要注意哦!千万不要再失手买错罗!」(买错来跟我哭也没有用啦!我最多只能寄一张面纸安慰安慰啦,乖。)

    那么,我们就书展见啦!

    [email protected](电子信箱)

    10570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五段234号11楼之3禾马文化决明收(手写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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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最后还是打一下同人志的小广告啦,嘻,甘陆同人志谢谢大家的支持预购哦,更谢谢愿意等待个把月的亲亲读者们,大家都收到书了吧?有任何问题可以上临时网页留言或来信呐,有付款却没收到书的宝贝,请一定要主动联络我们噢,我们手边还有几笔不明汇款——那么,撒小花退场!

    祝大家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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