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D市 >> 斗气冤家,青春校园,近水楼台,日久生情 >> 冤家宜结不宜解(上)作者:陆观澜 | 收藏本站
冤家宜结不宜解(上) page 2 作者:陆观澜
    电话那头仿佛很满意一般,“嗯,星期天我带你上街,带你去买你想了很久的苹果I-POD。”

    陆潇潇又惊又喜。老妈降尊纾贵陪她去买MP3?天知道要想让从珊女士上一趟街比杀了她都难。

    有问题。很有问题。大大的有问题。

    因为,家里一向有在陆家服务了十多年的刘阿姨在打理里里外外的所有家务,从来都不让从珊女士操半点心。想当初,潇潇尚年幼,从珊女士笔耕不辍无暇他顾,家务活只得交由保姆打理,但是,作家的脾性和要求非一般人等可以揣摩,所以,从珊女士曾经一度效仿田教授走马灯般换了二十八个保姆,创下那个小小介绍所的历史最高纪录,而且据说迄今仍然无人能破。只不过,最后还是在这个看似慈眉善目的刘阿姨面前心悦诚服地败下阵来。

    从此,无儿无女亦无牵挂的刘阿姨一举定乾坤,十五六年来,牢牢占据了陆家的第一把交椅。就连陆潇潇,也觉得跟刘阿姨更亲一些。因为,她不仅如举世称赞的菲佣般烧得一手好菜,举凡打扫卫生,小修小理,出门购物,谈心聊天等等等等,均是一等一的能手级干将。而且,她胜过菲佣的地方在于,语言相通交流无碍,使得从珊女士从一开始就不必以年近三十的高龄之姿去恶补外语。

    她实实在在是陆家当之无愧的精神领袖。

    因此,电话那端的从珊女士吃准女儿心思,不惜加重砝码,“刘阿姨说,周末回来,给你做你最最喜欢吃的人参乌骨鸡汤。”

    吃令智昏,陆潇潇小鸡啄米般点头。

    方才心头的一丝疑虑很快抛之脑外。

    2狭路相逢(1)

    宋聿懒洋洋地走在学校的小路上。

    又是一个周末,然而,他十分不想回家。不想回去对着那些空旷的房间,空旷的墙壁,冷冰冰的毫无人气。昨天,司机老王打电话来问他用不用接,他一口回绝。他知道,老爸已经去纽约出差。还不是谈那些永远谈不完的生意。他冷哼一声,钱,果然是挣不完的,对那个人来说,亲情算什么,三个月半年看不见儿子,又算什么,只要每个月往银行卡上打一笔钱,他就觉得足够了。

    这样的老爸,他早已麻木。

    校园小道上,间或有小女生走过,盯着他看看,然后彼此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宋聿耶,宋聿耶……”一副十分仰慕的纯纯少女的样子。宋聿挑挑眉,啼笑皆非,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变得这么有名了?

    应该是从前一阵子班主任陷害他去参加那个无聊的校园十大歌手比赛开始。在那次比赛上,十分不情愿上场的他,在班主任的软硬兼施下,最终一边歌一边弹吉他,以一曲MEMORY技惊四座,毫无异议地一举夺魁。

    MEMORY一向是他最爱的歌,也许是因为……

    他蹙眉,不愿再想下去了,无视过往的小女生们不断瞟向他的眼光,不动声色地径自向前走。方才,姚远他们打电话让他一起出去玩,去HAPPY,但是,现在的他,没那份心情。也许,可以去校门口那家小小的咖啡吧消磨一下时光。

    蓝山咖啡,他一向喜欢。

    刚刚快走到咖啡馆门口时,突然,拐角处一个人影飞快地冲了出来。一下子撞到他身上。然后,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的粘乎乎的东西就直接粘到了他的衬衫上。

    他第一反应是闭眼。

    他们宿舍的小男生们从不知道,宋聿身上看似不起眼的衬衫,最少也要上千。明明是看上去有些皱巴巴的料子,法国进口,立刻身价倍增。

    在置装方面,他老爸从来不需要他省钱。人靠衣装佛靠金装,生意场上的定律,这一点,精明的宋致山一向谨记。于是,他也就老实不客气地从来不省口。如今,一件上千的衬衫,就这么无辜地阵亡了。

    等他再次睁开眼的时候,看到的是一张极其极其平静且看不出一丝丝歉意的脸。

    而且,似曾相识。

    他在记忆的丛林中搜索了半天,没办法,认识的女生太多,经常结伴出去玩的也不在少数,想着想着,终于灵光一闪,记起来了。

    是那座冰山。叫什么陆小小,陆笑笑,还是什么该死的陆潇潇的冰山。他记得当初他无意识地说那句话被她听到时,她跟看到一只下水道里的臭老鼠般的眼神。一脸的气定神闲,还带有些微轻视地打量了他一眼。果然是定力非常,明明撞到了人,还一副极其极其无辜的样子。

    于是,他抱起手臂,口气十分阴冷地说,“你后面到底有狼还是有豹,走路不会看人啊?”

    凭着过人的辨识力,陆潇潇一早就认出来了,是那个一把将她直接甩到高龄女士之列的小男生。

    长得还挺高高大大人模人样的,只可惜,一开口就破功。身为知名专栏作家的女儿,她的鉴赏力一向惊人的挑剔。只是这会儿,她暂时还没心情计较。因为,就在方才,她后面的的确确有东西在追,但是,既非狼也非豹,只是一条小小的丑兮兮的土狗而已。

    但她就是怕。小时候被狗咬过一次,打了足足两个星期的针,算是给从小视打针为毒蛇猛兽的她开了先河。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现在,她对狗的惧怕程度仅次于武疯子。

    她心里在低低哀叹。她的要求高吗?不高吧。只不过想在回家前,吃着最爱的龟苓膏,逛着最爱的小书店,然后买到了最爱的《源式物语》,再回去喝刘阿姨炖的最爱的乌骨鸡汤,今天一天的人生眼看就要功德圆满。只可惜,因为一条小小的土狗,毁于一旦。

    但是,绝不能让这个小男生看出来。

    对敌人,要想办法知己知彼,但是,敌人对自己,千万不可知彼。

    于是,她十分冷静地说:“我赔你干洗费。你先垫着,回头拿发票来,我付钱。”还没跟他算她报销的一大块龟苓膏的账,算他占便宜。只可惜,对面的小男生继续冷哼:“干、洗、费?你知不知道我身上这件衬衫,是你身上这条裙子的十倍价格都不止!”

    一条廉价的棉布长裙而已。他罔顾其实她穿得还挺好看的事实。

    陆潇潇愣了一下,有这么贵吗?她的裙子,还是艾格的啊,浅米色,式样简洁大方,虽然是打折买下来的,但穿得明显比那个小男生身上那件皱巴巴的衬衫好得多啊。接着,她堪堪反应过来,他瞧、不、起、她——她有些微诧异和恼怒,这种意外状况,素来生活规律有条不紊的陆潇潇甚少遇见,但是,这么多年的冰山生涯自然不是虚度的,于是,她继续冷静地以静制动,“那,请问,你、想、怎、样?”

    宋聿从她的眼神中,明显看出一丝丝嘲弄,一丝丝不屑,还有,一丝丝看好戏的态度。他一怔,看起来,这个冰山显然并非体积虚大腹中空的那种,怪不得能当李莫愁。于是,他也收起轻视的态度,提起精神小心应战,“我这件衬衫,从法国进口,折合人民币一千八百三十块整,有发票为证。”他有些嫌恶地掏出袋中的餐巾纸,擦擦那不知是什么的黑糊糊的东东,眼看衣服上留下了一块不小的污迹,然后,面带一丝冷笑地,“你说怎样?”

    不知为什么,他很想看看这座冰山失控的样子。

    一定很有趣,非常有趣。他心里不无恶意地想。

    可是,他失望了。

    乍一听到他的那句话,陆潇潇心里早就尖叫过百转千回,这个年头,实在是世风日下,无商不奸,这么丑看上去又这么老土的衬衫,上千,骗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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