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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女人 第一章 作者:沈亚
    我是周雅格。

    夜里,俊朗向我求婚。

    其实,我并不觉得意外,只是奇怪自己心里居然没有一点高兴的感觉。事实上,我与俊朗谈了三年的恋爱,周遭的亲朋好友大都料想得到,我与他将会理所当然的结婚、理所当然生孩子,然后理所当然泡在柴米油盐酱醋茶中一起老去。

    对一个二十九岁的女子来说,那也不算是太差的选择。

    俊朗在电脑公司当财务主管,年薪百万,长相也在中上,三十三岁的年纪,脾气不好不坏,真的叫我找,我也找不出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缺点出来。

    俊朗的家里有一个母亲与一个姊姊。他的母亲是个虽然有点啰嗦,但还算是上得了台面的女人。我与她三年来见过无数次面,感情说不上好不好,彼此客客气气,互相尊重,从来没谈过涉及隐私的问题。可以看得出来就算将来有婆媳问题也不至于太严重。

    俊朗的姊姊美秀是个出奇乐观开朗的女子,快四十多岁的女人了,除了棒球之外找不到其它的嗜好;整日的棒球经,连穿的衣服都是球队的厂商制造,忠心程度可见一班。美秀没有结婚的打算,她与母亲的感情很好,私底下常对我说、如果我不喜欢与长辈同住,将来她会与母亲为件,我与俊朗不必担心这个问题。

    真的,我想来想去,想不出用什么理由拒绝俊朗的求婚。

    但是既然想到了拒绝,自然是不会同意了;尽管我找不出理由,但是婚姻的事情,没打算同意便是反对,其中并没有灰色地带。

    夜里,风雨在度假小木屋外面吹打着,滴滴答答的雨滴打在树叶上面十分好听。两个人捧着热咖啡在暖暖的木屋里欣赏外面的景色,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的时候,他却拿出钻戒。

    我看着那小小的四角台座上所镶的钻石,心里连一点点高兴的感觉也挤不出来。也许这样浪漫的夜是很适合提出求婚的时刻,这是许多女子求也求不来的幸运;可惜我却只是叹息,遗憾这样一个美丽的夜晚有了缺陷。

    三年前认识俊朗。我是设计公司的业务,他是电脑公司的财务,我为他们公司处理设计案件,双方合作愉快,只是在请款的时候有了摩擦,我只好找上财务主管,就这样认识了温俊朗。

    他有一点点幽默、些许靦腆,明朗的笑容人如其名。我们很快的谈恋爱,没多久便顺理成章的同居。过了两年,房东临时决定收回房子,两个人一时之间找不到合适的同居地点,我便搬去与两名好友同住,而他搬回家里,就这样一年过去。

    原本距离所造成的美感,不知道为什么,就在这样的夜晚全然破坏了。

    如果俊朗不是在这样的夜晚向我求婚,如果他只是在吃饭的时候淡淡问一句:我们结婚好吗?或许我会同意吧。

    我也是个喜欢浪漫的女子,为什么他选了一个最合适的时间、地点向我求婚,我却埋怨他破坏了美丽的夜晚?

    也许在我身体里浪漫的因子并不如我所想像的那么多吧。

    这样的问题,令我思考许久。

    我向来不是个聪明的女子,口才也只是中上而已。当了五年的业务,对我的人际关系帮助并不大,甚至对我的口才与智商也没有多大的帮助。我想有些事情是天生的,一点也没有办法强求。

    俊朗拿着戒指,停在那里许久,脸上的笑容渐渐僵硬。我沉默的低下头,脑子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时间好像一条塞滞的河流,慢慢地定住了。

    突然外面一阵闪电,小木屋里的灯光蓦地熄了几秒钟,我被突如其来的闪电震了震,手上的咖啡洒了出来。俊朗的手被洒出来的热咖啡烫到,吓了他一大跳,戒指顺着他甩手的动作飞了出去。我听到他一声“哎呀”的惨呼,来不及问什么事,灯光便恢复了。

    突然熄灭的灯光,像是命运之神一个莫测高深的玩笑;到底是救了我的下半生?还是毁了我的下半生?我到现在还搞不清楚。

    “戒指!戒指掉了!”他很着急,顾不得手上的烫伤,慌慌张张的低下身子找那枚小小的戒指。

    我也蹲下来找,两个人背对着背,我可以感受到从他身上发出来的体温。眼睛一抬,戒指就在我的面前的地上,很无辜的躺在那里。可是只要拿起来,我便要面对我不愿意面对的问题,于是我将它收进口袋里,假装找不到。

    “找到了吗?”

    “没有。”

    “怎么会不见?一定就在这间屋子里。”俊朗焦急的四下找寻,那枚戒指对他来说意义重大;如果找不到,那么今天的求婚便不了了之了。

    “别找了,也许明天它就会出现了。”

    “不可以,明天我们就要走了,要是找不到怎么办?”

    “但是你现在找不到它。

    “我当然会找到它,只是在这附近而己。”

    我叹口气,那戒指的确是在这附近,但除非他到我的口袋里寻找,要不然永远也找不到。“我累了。”

    “你先去睡吧。”他不肯放弃的说道,带着金丝边眼镜的斯文面孔上充满了认真的表情。

    认真的男人真的最英俊吗?我不知道,只是看着这样的俊朗,我心里五味杂陈,说不出的遗憾在心底翻搅,后来才知道原来那便是曼君口中的: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曼君是我的同居人之一,也是口才一流的售屋小姐。

    在曼君的眼中房子漏水叫做“水来发”、房子老旧会有“新气象”、房子坪数缩水叫“小巧玲珑”、房子远在深山叫做“气质优雅”、房子摇摇欲坠自然叫做“物美价廉”;就算房子里有鬼,她都能说得天花乱坠,让买房子的人心甘情愿的掏腰包出来付钱。

    当然,曼君是个很美丽的售屋小姐,一头乌黑亮丽的鬈发和甜美可人的笑容先天上已经占了许多便宜。她知道自己美,而且美得人人喜欢才是最重要的,她也不吝于展示自己的美貌,更懂得善加使用。那双水汪汪、天真烂漫的眼睛眨动两下,什么阴谋诡计也瞧不出来,自然在待人接物上无往不利。

    曼君是我的高中同学,当初的志愿是当中国小姐,可惜曼君本人比上电视要好看许多。上了电视之后的曼君胖了一大圈,摄影师说她还得减肥五到八公斤,透过镜头才可能像她本人一样好看,而曼君只努力了一天便宣告放弃,她满不在乎的说:“本人好看打了九十分,上电视好看不过打一百分;但是上了电视一百分,本人却只剩下六十分,傻瓜也知道这种算盘不能打。”

    之后的曼君从事过许多工作,每份工作都能得心应手,而她选了其中投资报酬率最高的房地产业。我们现在住的房子便是曼君买下来的,分期付款全数付清,她还在付另外一栋房子。每次数分期付款到期日就是她最高兴的日子,因为她又快可以买下一栋房子了。

    “人家广告不是说了吗?女人啊,光靠粉可是不行的,事实上女人唯一能靠只有自己;纵使你有倾国倾城的美貌,除非你是特洛依城的海伦小姐,要不然全都不管用。这年头想靠男人养?呵!靠山山倒、靠人人跑,自然是靠自己最好喽;美貌会老、身材会走样,但是房子可不会跑路。说起来俗气得很,不过千真万确是事实,女人没钱啊,呵!万、万、不、能!”

    曼君当然也谈恋爱,从这个男人的怀里流浪到另一个男人的怀里,日子过得不亦乐乎。

    曼君懂得享受恋爱所带来的快乐,却从来不愿意去承担恋爱所带来的后果,只要苗头不对,立刻闪人,比大多数男人更加潇洒。曼君打算买了三栋房子之后再考虑结婚的问题,而她要求的对象经济基础却不重要,其实在这方面曼君是个很可爱的女人;她认为男人有没有钱不重要,稳不稳定却很重要,只要对方工作稳定,就算一个月只赚三万元她都能接受。

    “当然啦,到哪里去找又会赚钱、又英俊潇洒、又爱家、又爱你的男人?真的让我找到我还不一定顺眼,条件开那么高,岂不是一辈子没希望?”

    我认为曼君非常有智慧,我也羡慕她的这种善于处世的智慧,只可惜这也是强求不来的,毕竟我不是张曼君,我也永远学不会这种智慧。

    “说不定布莱德‧彼得会爱上你,也说不定刘德华看上你美丽的鬈发啊,所以条件定得那么低,将来说不定会后悔哟!”瑞美那张圆圆的脸和圆圆的眼晴里依旧闪耀着少女的梦幻神采。

    “是啊,真的爱上那种人,寿命立刻减少十年。要那么帅的男人做什么?让自已每天提心吊胆过日子吗?”

    曼君也真的对自己的原则奉行不渝,她现任的男友严或拓长得像个大孩子,除了一双大圆眼睛,其它的乏善可陈,可是曼君却很快乐——她根本不管严或拓已经结婚了。

    瑞美是我另一个同居人,刚开始只有我和曼君,三十坪大的房子住两个人算得上宽敞舒适,不过如果可以多一个人负担房租,我的压力会减轻,而曼君的钱包便可以再满一些,于是我们决定再找一个同居人,瑞美便是千挑万选出来的人选。

    选上瑞美的时候,曼君窃笑着说:“可以收房租还可以有免费的保镖,这等便宜的事情哪里去找?”因为瑞美是个警察。

    严格说起来瑞美在女警中算是娇小型的,一百六十多公分的身高配上六十五公斤的微壮身材一直是她最大的苦恼,但是长期练习跆拳的结果便是如此,再怎么减肥也从身上减不出肥肉来。那张有点圆润的脸看上去还是有那么点大,每次与曼君站在镜子前她便要哀号;其实很可爱的瑞美此生最大的梦想便是变得与曼君一般的匀称美丽。

    瑞美的性格很有些傻大姊气质,不拘小节、有些傻气的瑞美一直是屋子里的开心果。每次听她说起她值勤时的糗事,我和曼君都要笑得人仰马翻;瑞美很有正义感,可是也常常因为少条筋的正义感而闹出不少的笑话。

    我很欣赏瑞美的勇气,不管发生什么事,她总是很快能够站起来。瑞美是乡下来的孩子,在北部没有任何的人脉,长得不算好看、处事也不够圆滑,偏又满腔的正义热血;这样的瑞美在警界待了五、六年,升迁、加薪、福利都还是与最基本的警员没两样,最惨的是一点也没有升迁的迹象。

    警界里的同事劝瑞美要多打关系、少得罪人,但是瑞美还是一样傻呼呼的,全然不懂为自己的前程铺路。

    “我学不来要怎么做,也不想学。”瑞美很理直气壮的摇头回答:“只要做好我自己的工作,我不相信我永远都这么惨。”

    “你要是一直都不学、一直都没有机会,你真的会一辈子都这么惨。”曼君有时气不过便威胁她。

    “那有什么关系?起码我对得起我自己。”瑞美仰起头,带着几分傻气的骄傲如此回答。

    瑞美这种不气馁、不妥协的勇气与执着非常值得我学习。

    我同样学不会逢迎拍马、学不会找寻机会,但是我没有瑞美的勇气,也没有瑞美那分理直气壮,我私心里还是觉得忿忿不平,觉得自己受到了委屈;但是我没有勇气,我甚至不敢在老板面前大声说话。

    我很怯懦,说不出“不”,也说不出“我要”。

    这辈子我说过最多的字是“请”、“谢谢”。

    其实我并不很清楚我自己要的是什么,最糟糕的是:就算我知道,我想我也没有勇气去争取。

    “这样的设计,王先生那边没有办法接受,他们希望是比较正常一点的DM。”

    他闷着头瞪着电脑,对我的话恍若未闻。

    已经到了下班的时间,我很努力的耐住性子,心想如果现在不走,等一下铁定塞在路中央一个小时以上;但是设计师不说话,不表示意见,我便不能离开,因为这稿件明天早上要给客户看。他今天不做,明天难看的是我。

    “方药,你这样我很难做事。”

    “你很难做事?哈!”

    他霍地甩下电脑笔,转过头来,严峻的脸上没有半点同情,只有不满,好像一切都是我的错。

    “我拜托你好不好?这份稿件已经沟通过几次了?你听不懂我说的意思吗?正常一点是什么?你那个是什么客户?做得千辛万苦的稿件他一句话说不要就不要。你知不知道AE是干什么的?AE是卖稿件的,你该负责把我做出来的稿件卖出去,而不是把稿件拿回来叫我修改!”

    AE是干什么的?我当然知道AE是干什么的。AE是一份两面不讨好的工作、AE是让客户把稿件丢到你的脸上,而你再让设计师把稿件同样扔在你的脸上。

    做AE做了五年,每次遇到同样的情况我都想辞职,都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待在这种地方被人“强奸”——是的,强奸!这些大牌设计师,只要有客户退稿件,他们总爱说自己被客户强奸;小牌设计师一天得被强奸无数次,大牌的仍然免不了同样的情况。

    AE呢?事实上AE才是被强奸得最惨的人。

    “方药,王先生他们是老牌子的公司,行事作风原本就比较保守,你应该很了解。你给他们一张白纸,上面写了几个黑字,你认为他们能接受吗?王先生说看起来像是讣文。”

    明知道这只会让火爆的方药更生气,但是我还是说了。方药比我幸运,因为他还能发火,我下午在王先生的公司里,听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甚至还得笑着一张脸,假装只是听到一句笑话。

    方药果然更火大了。“我X!他到底懂不懂什么叫设计?上次我在画面上加了一条红线,他问我说那条红线是干什么的?哪有干什么的?我操!这就叫做设计!人家花几十万请我画两条线,现在他才花不到五万元,我替他做一份广告稿,他还想怎么样?他妈的!有没有一点水准?”

    五点五十七分。

    我觉得已经到了我忍耐的极限。不光是时间,而是一个下午都在挨骂。要挨客户的骂、要挨设计师的骂,还得被老板狠刮——我为什么要这么下贱?当AE的不是人吗?为了一个月几万元的薪水,我还得忍受多久?

    突然觉得答应俊朗的求婚也不是那么糟糕的一件事,起码不必再被这些人强奸。

    我深吸一口气,咬住牙,但是我知道我的眼睛里已经冒出火花了。“方药,你到底愿不愿意改?我只要求你把他们的产品放上去,用不着两条几十万的线,只要产品放上去,写清楚价钱就可以了,这样够清楚吗?”

    “这种事情用不着我做,你去找一家打字行,随便打打字也就搞定了。”

    “好。”我将稿件往他的桌上一扔,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居然甩头就走。

    “雅格?”方药愣了一下。

    我只觉得心灰意冷,真的什么话也不想再说了。浪费我的时间、浪费我的精力,我真的没那些气力再去与这些人争辩。

    走出办公室,发现原本停在人行道上的摩托车不翼而飞,地上用粉笔写了几个号码。我怔征地站在那里,真是连想哭也掉不出眼泪。当然了,那几个号码我可眼熟得很,我发现原来“人生如戏”这四个字是真的。

    我的人生果然真是一场笑闹剧,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而且总在你最意想不到的时候。

    天空下着绵绵细雨,路上车水马龙,每辆计程车上都坐了乘客。我站在路上衣服很快便湿了,一脸的粉妆恐怕也已残败。

    我决定走路回家,一个钟头的路程走起来艰辛异常。想想一个二十九岁的女人,却要在这种时间踩着高跟鞋、穿着湿透的衣服、顶着一脸残不忍睹的妆在路上走一个钟头——我不知道是我特别不幸?还是每个人都会经历这样的过程?

    “雅格上车!”

    车水马龙中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为了继续我的悲惨,我甚至连头也懒得回,索性当成没听到。

    “雅格,我叫你上车!”车里的人不死心的硬将车子往前开,来到我的身边大叫。

    我为什么要上车?尤其看到车里的人正是方药的时候,我只想掐死他、吐口口水到他脸上。该死的!我这个人真是懦弱到了极点;我甚至没种对他破口大骂、没种叫他去死、没种把稿子甩在他脸上跟他说我不干了。

    方药对我沉默的坚决感到很意外,他蹙着两道眉毛瞪了我好一会儿之后竟然叹口气:“我知道我刚刚很过分,我向你道歉,现在你可以上车了吗?”

    如果继续坚持下去便显得我这个人小家子气,更显得我是个没度量的女人——我真的完全不知道我为什么要上车,只有自我解嘲说因为我终究是好面子的女人,明知道对自己没有好处,偏偏狠不下心得罪人。

    叹口气,我还是上了车。

    方药随手指指车子后座:“那里有面纸,把你自己弄干吧。”

    我抽了一大把的面纸,好不容易才把身上的雨水擦掉一些,但是阴冷的天气还是让我忍不住打哆嗦。

    方药有点无奈又有点好笑的回头看我:“这就是耍性格的下场,刚刚叫你上车你为什么不上车?”

    方药这个人,在设计界许多年了,也算是小有名气的设计师,得过几个奖项之后似乎变得心高气傲起来。没错,方药的确很有几分才气,但是他的性格却教人不敢领教,暴君似的男人实在有点可怕。

    他早已习惯人人对他言听计从,谁敢拂逆他的意思便是杀无赦。我亲眼看过无数个员工只因为当面得罪了方药,便让他一句话踢出公司;理由很简单:他是公司的主要设计师,没了他这家公司便垮了一半,而他自然不能与不顺眼的人一起工作。设计公司方药有一半的股份,虽然不管内务,仍然是半个老板,他想炒谁的鱿鱼自然是他的自由。五年来,我和他只有业务上的接触,光是业务上的接触已经教我痛不欲生,如果没有必要,我连靠近他一公尺都觉得背脊发凉。

    “我一定很让你生气对不对?”

    该怎么回答?他是老板,我是员工,基本上我连大声说话的权力也没有。

    方药看我一眼,眼晴里居然有几分钦佩似的光芒。“你的脾气在公司是公认的好,我却让你生这么大的气。刚刚老陈说我对你的态度大过差劲了,要我向你道歉。”

    “不必了。”

    “你很讨厌我?”

    我摇摇头:“你是老板,我是你的员工。你是设计师,而我是AE,我没有生你的气的权力,要怪也只能怪我自己能力不足。”

    “但是现在不是在公司,你大可不必说这种场面话。”方药微微一笑。“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性格和脾气。”

    他言下之意当然是说我没有脾气。人怎么可能没有脾气?我也有我的脾气,只不过我有自知之明,在方药的面前发脾气?呵呵!就算不想干了,起码也给自己留一点自尊吧?方药这个人,骂起来根本不把人当人看;更何况以我的口才与他开骂,十成十会死得很难看。

    “方药,你要去哪里?”

    “一起吃个饭?”

    “我这个样子不适合吃饭,我想回家。”

    “那么我送你回家换衣服,然后去吃饭好吗?”

    我觉得不可思议,方药要请我吃饭?

    他笑了笑,后脑勺的马尾很潇洒的晃了晃:“我们已经认识五年了,除了公司聚餐之外没有一起吃过饭,我觉得今天该请你吃饭算是赔罪,你愿意赏光吗?”

    我心里有一百万个不愿意,但是也没有什么理由拒绝。我叹口气点头:“当然愿意,现在请你先送我回家。”

    一路上方药没有再说话,偶尔目光接触,两个人都觉得不自然。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已经认识许久的人,同在一个小空间里却想不出任何合适的话题。

    我在公司大概是个很不出色、也很不显眼的人物;除了上下班,我几乎不与公司里的人接触,我是中立的、隐形的,几乎感觉不到存在的一个人。也许像我这样的人对公司其实没有什么建设,因为我的业务成绩也不算好,只能勉勉强强维持在一个限度之内。所以我一直以为自己没办法待在这种广告设计的公司,可是我却一待就是五年,连我自己都感到意外。

    广告公司的人事流动量很大,许多业务人员熬不到三个月便消失得无影无踪,设计人员的替换率也不低,一年来个三、四个设计、走三、四个设计也是很平常的事。最近经济不景气,客户减少了,人员也跟着减少,否则像王先生那种中小型企业主的案子,方药根本不屑做。

    我不知道方药为什么要请我吃饭?方药的女朋友多到我们数也来不及数,当然更别提要去记她们的芳名了。我不相信他说要向我道歉的这个理由,方药这个人在设计界呼风唤雨,他为什么要向我这样一个默默无名的小AE道歉?也许是公司要裁员——想到这一点,我觉得豁然开朗起来。

    “方药,如果你是要跟我谈工作的事……”

    “我下了班之后从来不谈公事,上班已经够辛苦,下了班还不能放过自己,那岂不是太惨了?”

    “那你到底为什么要请我吃饭?”

    “只是吃个饭也一定要有什么了不起的理由吗?”

    “我觉得很不可思议。”

    方药将车子转进巷子里,停在小公寓的门口,然后回头对着我淡淡一笑:“你大多疑了,我只是觉得应该请你吃饭而己。上去吧,我在巷子口等你,不必太正式,随便吃个便饭好吗?”

    后面有车子跟进来,不耐烦的喇叭声震天响着。如果我再继续问下去,这条巷子会变成停车场。

    没有别的选择,我只好下车,关上车门之前还是十分疑惑的看了方药一眼——他为什么要请我吃饭?我觉得其中一定有什么阴谋,可是我想不出来。

    上了楼,开始换衣服的时候我才发现:方药怎么会知道我住在什么地方?而且似乎非常熟悉?

    我楞楞地想了足足一分钟,把过去五年来与方药接触的情况都想过了一次……方药从来没来过我住的地方,甚至员工地址写的都还是过去与俊朗一起租房子住的地址——那方药怎么会知道我住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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