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失忆,久别重逢,误会冰释,破镜重圆 >> 只是,忘了离婚作者:千寻 | 收藏本站
只是,忘了离婚 page 24 作者:千寻
    他想打造一个中价位,高品质、高设计的购物区,他甚至考虑在每个专柜里规划展示区,让设计师亲自在里面工作吸引消费者的关注。

    这项企划比下午茶企划更冒险,不过现在闵钧说话,反对的声浪越来越少,所以案子很快就通过内部同意,今天下午四点他即将和申请入驻的设计师们见面。

    为了这次会谈,他准备不少资料也与内部员工开过多次会议。

    闵钧看看手表,已经两点钟,他还没吃饭。

    这时候,下午茶餐厅成了他的首选。他挑了一间强调健康饮食的餐厅,他喜欢他们在玻璃柜里种蔬菜,喜欢他们一有客人点餐就去拔些新鲜菜叶做沙拉,他已经很久没有吃到“现做”的食物。

    忽然,他被站在餐厅前面的小女生吸引住目光。

    她的皮肤很白,穿着一身浅蓝色的小洋装和浅蓝色的皮鞋,头发很长到腰际,用一个浅蓝色的发箍圈着。

    相同的纱花出现在她的发箍、衣服和鞋子上面,一看就知道不是成衣便鞋,而是手工特制的。

    他的设计师专区,想要的就是这种商品。

    小女孩很漂亮,圆圆的大眼睛被玻璃柜里面绿意盎然的蔬菜吸引,粉粉的舌头舔了舔唇,小小年纪就有性感的本钱,将来长大一定不得了。

    她像从画册里面走出来的公主,有不少顾客被她吸引,还有人偷偷拿手机在帮她拍照录影。

    小女孩突然转过头,对上闵钧的眼睛,四目相望,眼光胶着,这种感觉……很微妙。

    如果站在闵钧对面的是个美丽女人,他身上出现麻麻的触电感还可以解释得通,但对方只是一个五、六岁的小女生,他又不变态,难道真的有前世今生?

    葳葳与闵钧对望,不知道为什么,她好喜欢这个陌生叔叔哦。

    没有人教过她搭讪技巧,但是她走上前拉住闵钧的手,仰头问:“叔叔,为什么蔬菜没有种在泥土里,却种在玻璃柜中间?”

    她说的是一口流利的英文,可她明明是东方女孩。

    闵钧不是亲切和善型的居家好男人,可是他无法拒绝这样的……触电感?更何况,在触电之后,淡淡的、甜甜的幸福争先恐后冒了出来。

    顺应自己的心,他蹲在小女孩面前用英文回答,“植物成长的主要元素是阳光、水、空气和土壤,更正确的说法是阳光、水、空气和土壤里面的养分。

    “玻璃柜上面的灯泡模拟太阳光线,而蔬菜下面的液体不仅仅是水,里面还放了营养素,可以提供蔬菜成长所需要的养分,有阳光、水、空气和营养,蔬菜就能存活、长大。”

    他解释得很清楚,却不晓得这么小的女生能不能理解。

    葳葳扬起笑眉说:“谢谢叔叔。”其实,她最高兴的不是因为百分之百听懂叔叔的话,而是终于有人可以用英文和她对答。

    “你爸爸、妈妈呢?”闵钧问。

    “爹地、妈咪在工作,UndeJerry在上厕所,等一下就会出来。”她指指厕所方向。

    闵钧问:“想不想吃冰淇淋?这里的优格冰淇淋不错。”

    冰淇淋是她的罩门,一听到这三个字,葳葳的眼睛瞬间发亮,那是妈妈的拒绝菜单,可是好好吃哦。

    “好啊。”她用力点头。

    闵钧牵着葳葳进餐厅,特地挑个从厕所出来就能够被看见的位置。拿起目录,他和葳葳一起研究要点什么。

    葳葳很会说话,脑袋也清楚得不像个五岁小孩。

    她指着看起来很可口的芒果冰淇淋,对闵钧说:“冰淇淋有很多化学药剂,妈咪说会伤害我还没长大的肝脏。”

    哇,家教真不错,闵钧问:“你知道肝脏在哪里吗?”

    “知道啊。”她拍拍自己的上腹。“肝脏坏掉会变丑。这里的冰琪淋有很多化学药剂吗?”

    “不会,他们的冰淇淋是用新鲜水果和优格做的,很健康。”

    她点点头,指着目录说:“我要一个这个。”

    点过餐,两个人聊天,闵钧不擅长找话题,但葳葳是这方面的高手。

    “叔叔常常来这边吗?”

    “对。”

    “我也会常常来哦,以后碰到,叔叔再跟我吃冰淇淋,好不好?我请客。”

    让一个小女生请客?这种事他做不出来。“常常来?你不必上学吗?”

    “妈咪的衣服要在这里卖,我就可以来啊。我不喜欢上学,上学不好玩。”

    “你妈咪的衣服有没有名字?”

    “有啊,叫做Vivian,如果叔叔穿起来一定超帅。”她发挥小小销售员的功力。

    竟然是Vivian!这是个美国品牌,它之所以出名是因为设计师Ashley和不少大型服装公司合作过。

    闵钧相当喜欢她的设计,知道Ashley是台湾人之后,他力邀Vivian进驻亿新百货也得到善意回应,一个半小时后的会议里他将会和Vivian的经理人碰面。

    所以她是品牌创办人的女儿?难怪她的打扮和一般小孩子不同,看起来干净舒服,尚未进行正式会议,他已经深有好感,无论如何一定要把Vivian引进亿新。

    “为什么不喜欢上学?同学对你不好吗?”闵钧问。

    她摇头叹气,回答,“功课很多写不完,中文很难、数学很烦。”

    在美国,幼稚园的小朋友只要用力玩就好,不像在这里……奶奶说,要认真读好数学、中文,还要学钢琴和画画,以后才可以读好学校。

    唉,读好学校好累哦,她想回美国和Rick玩“爸爸妈妈”。

    “你跟不上吗?妈咪知不知道?”

    葳葳点点头。“妈咪想送我去补习班,她说在台湾念书,分数很重要,但UndeJerry说补习会把小孩变笨,他们常常争来争去,爹地很头痛,就带我出去避难。”

    一个小女孩不会有太多的内涵和学识,聊天的内容不可能精彩丰富,照理说应该无趣的,但……很奇怪,他居然觉得有意思,居然整个人轻松起来?

    闵钧无从解释,但他联想到那年和小妻子对坐在餐桌前,一顿饭吃三倍时间,听她叨叨说着没有建设性的话。

    但吃过饭,肚子饱了、心也足了。

    是不是过量的工作把他压榨得太严重,让他渴求一段不花脑筋的时光?

    如果是的话,他可不可以和Ashley建立良好关系,然后要求对方让葳葳跟着自己学习,他愿意负责她的中文、数学,愿意负责带领她适应台湾。

    这个荒谬念头,让闵钧的心情无比飞扬。

    “我最喜欢吃炒饭和南瓜汤,你呢?”

    在闵钧的自我陶醉中,葳葳更换新话题。

    炒饭、南瓜汤啊,这也是他脑海中最甜蜜深刻的记忆。

    那年,他不愿意错过每顿晚餐,餐桌边的交谈是他最大的渴望,但身为亿新的接班人躲不掉应酬,他不会喝酒、痛恨饭局,因此往往回到家里总是饥肠辘辘。

    那时,不管她在做什么总是会立刻跳起来,趁着他洗澡的时间为他做一盘炒饭和南瓜汤。

    热腾腾的饭、热腾腾的汤,热腾腾的笑脸,为他的一天划下完美句点。他越来越……经常想到他的小妻子,越来越想去挖掘离婚的真相,但是他的头脑像上了一把锁,即使抓起斧头怎么劈也劈不开。

    “我也喜欢炒饭和南瓜浓汤。”他说。

    “下次妈咪做炒饭和浓汤,叔叔一起来吃。”葳葳大方邀约。

    “好。”闵钧喜欢她的大方。

    两人说得太愉快,竟然把Jerry忘掉了,就在他们开始谈论最好看的卡通时,播音器里传来服务台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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