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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海洋 第二幕 卷四 作者:楼雨晴
    学校开学了,新的环境、新的生活步调要摸索适应,大学新鲜人的身分,让我每天都忙碌到无暇去理会自身复杂混乱的思绪。

    以前读高中时,听同学讲了太多关于宿舍「不干净」的故事,刚好我胆子也不够大,就在外面自己租房子住。

    一直到现在,我还是没有勇气回想那天的情景,抵达高雄时,我曾经打过一通电话回去报平安,接电话的是予洁,我分不清该失望,还是松一口气,若另一头的人是程予默,我还真不知该跟他说什么。

    一切都安顿好后,我又打了通电话回去报告现况,这回接电话的是叔叔。

    第一个月,我回去时,程予默和同学去中部玩,没回来过夜,据予洁说,他是和女朋友一起去的。

    第二个月,学校有考试,我走不开。

    或许是他有心逃避我,也或许是我和他的缘分真的太浅薄,每每总是很巧合的错过彼此。

    而他也从没打过电话给我。

    时至今日,我已三个月没见到他,也没听到他的声音了。

    命运就像是一出安排好的戏码,将我和他错排开来,渐行渐远。

    要忘记他,比想象中的还要困难,每当我一不留神,他的形影就会跃入脑海,占住我所有的思维。

    随着分离时日的拉长,他的影像不但没有转淡,反而多了一种名叫思念的东西,它像只小虫,侵入我的血液、骨髓,一寸一寸的啃蚀着我。

    也因为这样,我学会了用忙碌来麻痹思想,每每只要有一丁点危险情绪冒出头,就拿其它的事物来转移注意力。

    我热中于社团、联谊,藉由认识各式各样的朋友,让自己没有太多的时间想起他。

    在一次的联谊中,我认识了一个男孩子,他叫童圣阳。

    他对我很好,既体贴又包容,和他在一起,让我感受到了自小所缺乏的照顾与关怀。

    我间他,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他一副被打败的表情,惊讶地说:「不会吧!小姐,妳难道感觉不出来我在追妳?!」

    是吗?他在追我?也就是说,他喜欢我?

    被人喜欢、在乎着的滋味好独特,因为我一直都是没人在乎的‥.

    叔叔当然关心我,但是他的关心会让我有压力,我得提心吊胆接踵而来的战火

    程予默或许也关心我,但是他的关心太扑朔迷离,像是雾里看花,什么都捉摸不住,让我的心随着他不明确的态度而摆荡,找不到定点。

    而童圣阳,他是第一个关心我,却不必揣揣担虑、不必茫然着慌,可以安心去感受、并接受的人。

    我这才明白,原来被人放在心上的滋味,是这么的教人感动。

    和他在一起,让我觉得很安心。

    我对他是有好感的。如果爱情有一定的公式,最深的爱恋必先由淡淡的喜欢开始,那么我想,我是很有可能爱上他的。

    于是,我接受了他的追求。

    我从小就独立,凡事一肩挑,并不是我比别人坚强,而是被迫成长,我其实也会累、会无助、会力不从心,但是和他在一起,我可以放下武装,单单纯纯的依赖他、信任他,当个不识人间愁的小女人。

    还有绝大部分的原因,是我想藉由另一段新的感情,来冲淡初恋挫折的伤痛。

    每当我又想起程予默时,就拿另一道影像覆盖过去,取代它曾经存在的痕迹,有了另一个我该爱的人,可以帮助我忘记那个不该爱的人。

    感情得到寄托,一切事情都变得容易许多。

    我做得很成功。

    那份曾经让我的心拧得发酸、发疼的感情,被我牢牢压在心灵最深处,封箱锁起,现在的我,已经不太想起他了。

    我相信,有一天我会彻底的忘记他。

    十一月天里,气候开始转凉了。

    从小就极度怕冷的我,只要稍一不小心,就会喷当、鼻水直流。

    这种天气最讨厌了,要在以前,没事我一定会躲在被窝里,睡他个地老天荒、海枯石烂。不过我并没忘记我是有男友的人,童圣阳一群死党吆喝着要见我,于是我这个丑媳妇就只好认命地见公婆‥‥嗯,是见「叔伯」。

    就这样,我难得跷了一天的课,舍命陪君子。

    一伙人杀到澄清湖去烤肉。

    先承认一点我不是什么当贤妻良母的料,你要我烤肉当然没问题,但是我的功力仅止于把食物弄熟,如果你想更进一步要求美味,那…不好意思,送客,谢谢光临,我们拜拜再联络。

    几乎我所经手的食物都有一定程度的焦黑,真要说有什么差别,那就是烤焦的地方不一样而已。

    但是童圣阳却吃得好开心。

    「哇例~~嫂仔,妳想害我们大人「落赛哇喔?」

    啧,哪个家伙说话这么不可爱?

    另一个人夹起一块不明物体端详。「果然最毒妇人心。」

    很好,有人要拜拜再联络了。

    我戳着肉片,委屈地解释。「我怕它没熟啊!」

    「我说嫂仔,它简直熟过头了,好不好?」

    「闭嘴,猴仔、阿卫!你们是要我一人一脚把你们踢进湖里去吗?」童圣阳出声维护我。

    「哇,大人心疼了耶。」

    「好怜香惜玉唔,真是羡死奴家我了。」猴仔和阿卫一搭一唱,扭腰摆臀又怪腔怪调的调侃我们,把我逗得直发笑。

    「别理那两个白痴。妳烤妳的。我吃。」童圣阳拍了拍我的手。

    「你不怕拉肚子?」

    「放心,我胃壁强健得很。」他将烤得比较完好的食物拨到另一个盘子,递给我。

    我心里头暖暖的、甜甜的,感受到他的包容与疼惜。

    烤完肉,酒足饭饱后,大伙又嚷嚷着要去唱歌。

    「好啊、好啊,去钱柜。」童圣阳附议。

    「钱柜好远耶,好乐迪不行吗?」我奇怪地问他。

    「不行,一定要钱柜!我要的是刘德华,又不是周杰伦。」

    现在连KTV竞争都很激烈,唱刘德华的新歌要去钱柜,周杰伦要去好乐迪,不然唱不到。

    「你这个固执的老伯,就这么爱刘德华污?」我去点了一下他的头。

    「不不不,伯母,他爱的是妳!」这回出声闹场的是牛仔。

    「嘿畔,妳好笨哦,我们大人是要唱「肉麻情歌是给妳听啦,妳都不懂他的心。」

    「那干脆唱「月亮代表我的心」好了。」

    「你是活在旧石器时代喔?会不会唱「王昭君」啊?山顶洞人!」

    「你才是活在冰河时期例,恐龙!」阿卫一脚往猴仔的尾椎招呼过去,直接蹦出马路,刚好一辆车呼啸而过,当场让我见识到什么叫生死一瞬间。

    「你干么用你那根顶人家的屁屁,好痛了人,万一以后都不能用了怎么办?」

    猴仔跑回来,踝着脚大发娇填。

    「你有个鸟用就好了,干么还要屁用?你是Gay啊?」

    「如果对像是你,那就用得上啦!」猴仔拋了个媚眼,娇滴滴地怅向阿卫。

    「P、K!你这个垃圾,刚才那辆车怎么没撞死你,为民除害。」阿卫再一次抬起佛山无影脚。这一次的目标,是想让他连鸟都没得用。

    我简直傻了眼。

    「他们‥‥」

    「习惯就好。」童圣阳大笑,帮我戴上安全帽。

    然后,我们真的再由澄清湖一路杀到钱柜,也真的点了「肉麻情歌」和「月亮代表我的心」。

    「肉麻情歌」是童圣阳为我唱的。

    「月亮代表我的心」是阿猴和小马耍贱,娱乐大众用的。

    咦?现在才留意到,这群人的绰号多半是动物耶,童圣阳怎么净交些「畜牲」当朋友?

    最神奇的是,他们就连行为‥‥都很畜牲。

    但是畜牲得很可爱。

    我把我的想法说给他听,你猜他怎么说?

    「这样才能衬托出我们灵长类的素质啊!」

    像是要印证他的话一般,麦克风传来高亢歌声

    「男人上吧上吧不是罪,尝尝阔别已久高潮的滋味,就算早泄也是一种经验,不如好好把握这个机会,持久一回‥‥」

    不要怀疑,这真的是「改良版」的「男人哭吧不是罪」。

    我觉得好丢脸,头埋在童圣阳怀里抬不起来,很怕等一下服务生会进来,把我们以妨害风化的罪名扫地出门。

    但是我所担心的事并没有发生,所以这群疯子就在小小的包厢里,完全不顾形象的嘶吼飙歌,我不是开玩笑的,这时候随便一个人经过,告诉他这里头每一个都是成绩顶瓜瓜的大学生,绝对没人会鸟你,搞不好还会叫你回家吃药。

    歌飙累了,喉咙也唱哑了,一群人才各自作鸟兽散。

    童圣阳送我回家时,已经快凌晨。

    我跳下后座,将他给穿的保暖外套脱下来还他。

    「晚了,自己骑车小心。」

    「真舍不得放妳走。」他楼住我的腰,孩子似的把脸埋在我肩头揉揉赠赠的。

    「难不成要十八相送啊?又不是梁祝。」

    「可以啊,直接送进我家掌厨,再奉送一副冬暖夏凉的胸膛和免费长期饭票,保固期五十年。」

    「是是是,你继续作你的白日梦。」这家伙真不知死活,非要尝尝拉到脱肛的滋味是吧?还掌厨例!

    「现在是晚上,没白日梦可作,但是妳一定要梦到我。」

    「那你也先让我睡着才有可能,我说梁兄,你什么时候才要放开我?」

    「吻别!」他耍赖,把我抱得更紧。

    我笑了,在他颊畔亲了一记.。

    这就是他和程予默最大的差异。

    很多时候,我常会不自觉的拿他和程予默相比。

    他们是两种完全不同典型的男人,程予默温静稳重,沉谁如海;而童圣阳很阳光,热情奔放。

    程予默的心思太难捉摸,从来都不是我能懂的,但是我懂童圣阳,他的爱与恨清清楚楚,没有模糊地带。

    「这叫什么吻别?好敷衍!」他哇哇叫地抗议。

    「那你要怎样嘛!」

    「看清楚哦,这才叫吻别!」接着,他迅雷不及掩耳的低头封住我的唇。

    我傻掉了‥‥

    全程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呆愕中度过,剩下的三分之一

    才有接吻的实质认知。

    他温热的唇贴着我,热情探吭,我甚至不知该怎么反应,无措多过其它感觉。

    他放开我,连眼睛都在笑。「初吻?」

    「嗯?」算吗?我答不上来,记忆中还停留着那日黄昏,夕阳余晖透过落地窗帘,洒在清逸俊雅的沈睡脸容上,我用最纯净羞涩的柔情吻了他;以及统联站外,伤痛带泪的吻别‥

    「要多练习,妳这种吻技会把男人吓跑。」

    怯,得了便宜还卖乖!

    我回送他一记如来神掌。

    童圣阳大笑着发动机车扬长而去。

    我站在原地目送他离去,并没有马上移动步伐。

    原来,这就是接吻‥

    好象也没有我想的那么复杂,不过就是唇与唇的碰触‥‥是吗?是这样吗?为什么我总觉得好象少了点什么‥

    这样的想法很不该,但是刚刚那一记亲吻,真的没有我所预期的震撼~~如果最初的惊吓不算的话。

    它甚至比不上记忆深处那一厢情愿的浅吻,所带给我的刻骨铭心‥‥

    说不上来现在是什么感受居多,有失落、迷悯,以及灵魂最深处触及不到的怅然也有释然与安心,烙上了专属某人的印记,有了更加明确的方向。

    放掉过去那段晦涩无望的情,今后,真的得全心全意去对待另一个人了‥‥

    一阵冷风吹来,吹醒了失神的我。

    好冷。

    我打了个喷厦,搓搓手臂上刚冒出来的鸡皮疚瘠,漫不经心地转过身

    瞬间呆住!

    我看到伫立在街灯下,倾长幽静的身影‥

    这是统联站一别后,我首度见到他。

    睽违三月,他的形貌依然如记忆中刻划的那般清华出众,修挺的身形像是一座山,沉稳得教人安心‥

    一瞬间,所有刻意压抑的迷乱情潮,全都泉涌而出。

    在乍见他的那一眼。

    他就这样定定地望佳我,动也没动,子夜般的黑胖,一如今晚的夜色,幽冷迷离。

    时光彷佛停止流动,定格在我转身的那一刻。

    我们谁都没试着打破沉默,只是隔着昏暗的街灯对望着。

    远方刺耳的喇叭声惊醒了我,我回过神,急忙开口。「你、你怎么会来?」

    「好久不见了‥‥」他答非所问,深揪着我,声音好沉,似是盈满不堪承载的思念‥.

    可能吗?

    来自于他的思念?

    「是啊,好久了‥‥」我无意识的附和,不知所云。

    他看着我,温温地笑。「妳把头发留长了。」

    「懊,是啊‥‥」离开台北时,仍是清汤挂面的及肩中短发,现在都过肩了。

    「很适合。」他又冒出一句,眼神很认真,我无法把它当成一句随口的应酬话。

    「唤,谢谢‥‥」

    他真的觉得我漂亮吗?比宋可薇还漂亮?.

    他的神情有着教人心悸的温柔,语调低醇得几近缠绵,揉合成一股揪扯得心头发酸的感觉‥‥

    我几乎要以为,他曾深刻地牵念过我‥.

    可恶的程予默!

    他怎么可以在我终于决定忘掉他的时候,又堂而皇之的出现,轻易扰乱我好不容易才平静下来的心湖?这样戏弄人很好玩吗?

    我恨透他暧昧不明的态度了,也不想再去猜测他的心,那太累了,我只想好好的保住难得的平静,真的,我很满意现状。

    「我们一定要这么生疏吗?」他眉宇淡郁地曙起。

    「懊,没啊‥‥」有吗?我看起来很生疏?

    「那妳一定要一直说「是吗?」

    「唤,我哪‥‥」话才说一半就打住,我们相视了一眼,同时笑出声来。

    这一笑,气氛缓和了许多。

    「要来怎么不先打个电话?」我开始有心情和他寒暄。

    「我以为这种天气,妳会在家里一觉睡到世界末日。」他淡淡地,像谈天气似地说道。

    我无言以对

    以前从没发现,他这么了解我

    「哦,我和朋友出去玩。」

    「朋~~友?」他低间,声音轻得几乎没有重量,若不凝神细听,就会飘散无踪。

    他在害怕什么?话中那抹胆怯,是我的错觉吗?

    「对呀,我交男朋友了。你是第一个知道的哦,祝福我吧!」几乎是刻意的,我用着比平常更轻快的语调说道。

    是想掩饰心里的慌乱,还是那抹动摇的危险情绪?

    再见到他,才发现心还是会为他而狂跳,情绪仍会不由自主的被他牵动‥

    告诉他,是想更坚定自己的心,彻底斩断自身的迷乱。

    「是啊,我真的没看错‥‥」他说得很小声,近似自言自语。

    扼?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是在对我说,还是对他自己?

    「程予默,你说什么?」既然听不懂,就假装没听到,等他解释。

    「没。」他目光投向远方,眼神幽沉迷离,遥远得找不到定点。

    「妳快乐吗?和他在一起,妳找到妳要的快乐了吗?」

    「‥‥是啊!」我忽然答不上来,声音干干的。「他对我很好‥‥」

    一大堆和童圣阳在一起的理由,居然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能勉强挤出几个字。

    「那就好、那就好、那就好‥‥」他一直重复这一句话,很轻很经地重复。

    「程予默‥‥」他没事吧?看起来心神恍惚的。

    「天气转凉了,要多加件衣服。爸爸很挂念妳,要我帮妳整理些保暖的衣物带过来。」

    由他手中接过手提袋,不经意碰触到他的指尖,是冰凉的‥

    「你在这里等我很久了吗?」

    「没,一下而已。」

    总是看不透他心思的我,这一刻,居然奇异的看穿他在说谎‥

    他究竟等了多久?!

    还有,这些衣服真的是叔叔要他带来的吗?

    「东西带到,我也该回去了。」

    「程予默!」我没多想,冲动地抓住他的手。「很晚了,你不留下来住一晚吗?我说过要带你玩遍高雄名胜的‥‥」

    他摇头,没说话,目光落在我缠握着他的手,但我没放,因为他的手,真的是完全僵寒‥‥天气真有冷到这种程度吗?

    「那‥‥起码进来喝杯热茶‥‥」

    他终于回话:「不了,我还有事。」

    我像被人迎头泼了盆冷水。「是和人有约吗?」

    「嗯。」

    他是急着回去会女友吧?

    上次回台北,也就是他正巧去中部玩的那一回,予洁告诉我,他正陷入热恋,和宋可薇浓情蜜意,难分难舍得很‥:

    我识相的松了手,没再试图留他。

    他走了几步,忽然停下来抬手看表,并没回头,只是轻轻地留下一句。「海宁,生日快乐。」

    我整个人彷佛被雷劈到,当场傻掉!

    今天~~是我生日

    连我自己都忘了,他居然记得

    ☆☆

    突来的揣测,震得我浑身发颤。

    他,会是为了这个专程南下的吗?因为他记得我怕被寂寞吞噬的惶惧,不要我连生日都一个人孤孤单单的过……

    是这样的吗?

    我学着他的动作抬起手……十一点五十八分‥

    他还是赶在最后的两分钟,及时送出了他的祝福;寂寞十九岁。唯一收到的祝福……

    再次抬头看向他离去的方向,他已被暗沉的夜色吞没。

    那一刻,我竟觉得鼻头好酸、好想哭。

    我有一种‥‥像是失落了什么的感觉,心,空空的。

    失魂落魄地回到屋里,我机械式的打开行李袋,里头整齐叠放的衣服,每一件都是我偏爱的,如果我自己回去整理,应该也相去不远‥‥他为什么会这么懂我?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包装好的礼物。

    我拆开它,里头是一支全新的手机,还附了一张小卡片,我认得出他端逸俊秀的字

    海宁:

    十九岁生日快乐!

    以后想哭时,别一个人躲起来,拿起电话,按下拨话键吧!我会在另一头等妳。

    别忘了,妳永远不会是孤单的。

    予默烟立冬夜

    我会在另一头等妳:

    我脑子里塞满了这句话,像是跳针的唱盘,不断重复唱着同一段

    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单单纯纯只是想当我诉苦的对象,过过张老师专线的痛?还是、还是有更深一层的涵义‥

    我心乱无比,拿起手机按了几个键,电话簿里已经事先输入一组号码。

    我看着「程予默」三个字,脑子一片空白。

    接着,我的手指不受控制,按下了发话键

    随着一声声「嘟」的声响,我的心也颤抖着。

    虽然,我还不是很明白自己打这通电话的用意,只是想向他说声谢谢?还是

    「您的电话将转接到语音信箱,嘟一声后开始计费,如不留言请挂断‥‥」

    他并没有接。

    拨给他的第一通电话,他就失约了。

    我没有留言,疲惫地挂断了,所以我也不知道,如果他真的接了,我又会对他说什么。

    我把头埋在抱忱里。脑子完全放空,任由自己沈入梦乡。

    今天,我真的是太累了。

    那一天晚上,我睡得并不安稳,梦中始终缠绕着一句话~~

    我会在另一头等妳,妳永远不会是孤单的。

    那天之后,程予默并没有再来找我。

    我饭照吃、书照读、觉照睡~~童圣阳依然是我的男友,地球依然在转动·

    很多事情都没变。

    或者说,很多事情我已经学会不去多想,刻意让自己遗忘。

    放寒假时,我让童圣阳陪我回台北去,正式将他介绍给家里的人。

    虽然那个地方,并不让我有「家」的感觉,但十多年的养育之恩是抹杀不了的,我们的交往必须有他们的认可。

    叔叔的祝福,我得到了。

    婶婶呢?她根本懒得理会我和谁交往,只要我不出现碍到她的眼就好。

    予洁‥‥我懒得理她怎么想。

    而程予默,他是早知道的,晚上吃过饭,和我在庭院独处时,说的还是那句话。「让自己快乐,他要是对妳不好,就来告诉我。」

    其实,我和他的交集并不多,生日那晚之后,就更加少得可怜了。

    再加上后来我回台北的次数也愈来愈少,难得回去一趟,他也未必在家,有时三、五个月见不上一次面都是常有的事。

    他送我的那支手机,每个月都要缴月租费的,但是我从来没收到过帐单,想必是寄到台北,他帮我缴了。

    我提过要他把地址改到我住的地方,他只是淡淡地说:「反正我也要缴,就顺道。填永久地址,不用老是改来改去。」

    虽然,我从没用那支电话打给他,而他也没打过这支电话给我‥

    电话簿里新增的号码愈来愈多,他的名字始终停在首位,我不打,却任它占着最显眼的位置。

    在南下求学之前,他曾陪我到邮局去开户,我当然不肯。

    坚持外宿的是我,说不用家里一毛钱的也是我,那是骨气问题。

    但他回我:「妳是要死守妳那没必要的倔强,还是想好好去读妳的中山大学?」

    这是威胁,也是他答应帮我说服叔叔、婶婶的交换条件。

    因为他说,既然要读书,就全心全意去当个大学生,认真上课,否则,别想叔叔会放心让我只身在外。

    所以我妥协,听了他的话,当个无后顾之忧的学生,每学期亮眼的成绩,是我对他的坚持的回报。

    直到有一回,叔叔无意间问我,一个人在外头的生活有问题吗?别让自己累到了,家里真的不缺我这一点开销‥.

    我才恍然发觉,那根本不是叔叔的意思!

    所以这几学期的学费,以及每个月固定汇入帐户里的生活开销,也不是叔叔交代他做的!

    这件事,不只我,他连叔叔、婶婶都瞒了。

    我不得不想,他是不是用了这个方法,才让婶婶没有刁难的就让我走?

    那叔叔呢?

    「予默说,待在这个家里,妳连呼吸都觉得困难,如果我真的为妳好,就放妳海阔天空的去飞,所以我才会点头。是他让我顿悟,妳能快乐,比什么都重要。」

    原来如此:

    所以他一向只问我:「妳快不快乐?」

    那不只是说服叔叔,他也坚定认为,能让我快乐,比什么都重要‥

    那晚,离开叔叔书房后,我敲下他的房门。

    他正在赶毕业论文。

    也不管他会不会一头雾水,我迎面就拋去一句:「程予默,你快乐吗?!」

    他果然呆了一下‥

    看着我眼角眉梢的笑意,好一会儿才慢吞吞地回我:「快乐。」

    「嗯,很好。我们都要快乐喔!」我笑笑地说完,又关上了房门离开。

    是的,我们都要快乐。

    虽然感情路上,我们没有缘分携手共度,但起码现在我明白,他一直像兄长般的关怀我、给我温暖,我是不该有怨怒或遗憾的。

    我希望他也快乐,和宋可薇幸福甜蜜、无风无雨的相爱到老,我会真心的祝福他,就如同他成全我的快乐的心情一样

    升大三后,我在课余兼了几个家教。

    程予默是不是仍然固定每个月汇来生活费,我并不清楚,因为我再也没去动用它,我连存折里的数字是几位数都没概念。

    我每天来回奔波在家教、学校之间,偶尔写写东西抒发情绪,赚点稿费,再加上童圣阳老是抱怨我陪他的时间太少,回台北的次数相对的就更少了。

    在那里,我并没有太多的眷恋,没有人会希望看到我的,而我也不想回去挑动战争,只除了固定打通电话给叔叔表达关心,同时报告近况。

    演变到现在,几乎只有逢年过节,以及寒暑假才会回去一趟。

    台北那个家对我来说,感觉已经很遥远了。

    童圣阳说,我缺乏恋爱的热情,老是在状况外,所以,身为我亲爱男友的他。有那个责任与义务帮我导入正轨。

    例如

    他常对我露出想直接拿花瓶砸我头的表情,但是他不敢真的砸烂我的头,所以只好很想死地拍自己的头。

    「厚~~妳是我的女朋友了也!哪有人男女朋友逛街,会隔一条万里长城的?」

    「不是啊,天气热嘛…」搂太近会流汗。

    不骗你,高雄的夏天真的会热到你想杀人!上次陪那个不知说他浪漫,还是骂他疯子的童圣阳去海边谈情说爱,结果谈到什么情、说了什么爱,我一概没印象,只记得自己晒到快脱掉一层皮。

    又例如,他常抗议。「人家男女朋友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妳却老放我自生自灭,都不会想我哦?」

    我承认我没什么诗情画意的天分,这场恋爱我谈得太被动。

    或许是自小生长的环境,造成我的早熟,我已经没什么少女该有的烂漫情怀了,我知道他是我的男友,他宠着我、守候着我,这样就够了,未必要天天见面,缠得像连体婴。

    但是他坚持就是要难分难舍,时时缠腻在一起才像男女朋友啊!

    所以就算我们都忙得分身乏术,他还是会窝到我的住处,一边赶报告、一边忙里抽空,看着我傻笑。

    我知道他很爱我,这世上,大概再也找不到比他对我更用心的男人了,所以我也告诉自己,这辈子是认定他了。

    有时晚了,他会在我这里过夜,楼着我的腰,耍赖地说要和我同床共枕。

    「你少来,我旁边这个位置,是要留给我未来老公的。」

    「那不就是我吗?」他笑得更无赖。

    「说得真好听,你娶我了吗?」我回他白眼。

    「我向妳求过婚啦,是妳自己不答应的。」呼冤就算了,干么还一副冷宫弃妇的哀怨样?想鞭苔我的良心啊?

    「拜托,我才几岁?现在就要我嫁你?想得真美。」

    最后,他还是被我赶去睡地板。

    我不是不懂他的暗示,交往三年多,有哪一对男女朋友会像我们这样牵牵小手、亲亲小嘴,再多就没了,以现今性泛滥的程度,国中生都没我们纯情。

    他这男友当得很委屈,我也知道。可是感觉不对啊,我现在是为生活操劳奔波的苦命小女子,哪有心思去想那些风花雪月的事?

    何况,当初离家时,我亲口承诺会洁身自爱,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要到时文凭没拿到,反而挺着肚子里那颗球回去,要我怎么见人?

    想得太多,哪还有心情?

    童圣阳也很有风度,并不会勉强我,只是笑笑地说:「没关系,革命尚未成功,圣阳仍需努力,我一定要拿我的魅力,来挑战妳那气死人的理性,而且发誓非成功不可!」

    「还革命例!到时要真让你革出一条小命来,看你怎么办!」

    「哪有怎么办?就结婚啊!看妳还有没有借口说不嫁我。」

    说归说,不管他气氛营造得如何浪漫,我就是…很…理…智!

    什么情人节、圣诞节、九月堕胎潮,对我来说都不具杀伤力,美酒烛光不会把我冲昏头,我没有意乱情迷,还会适时泼他一盆冷水,很奇怪吧?

    不过,这并不影响我和他的感情,我们依然稳定交往,这一交往就是四年。

    我们对彼此都有信心,对未来也有了共识。

    毕业之后,我并没有回台北,直接在高雄定居、找工作。

    台北的生活步调太紧凑,总让我觉得心脏有点不堪负荷,不若南部带点清新的淳朴气息,读书的这四年,我已经爱上高雄的一草一木了。空闲时,沿着爱河散步,我喜欢这种悠闲的感觉。

    对于我的决定,叔叔并没有反对。

    但是童圣阳却想往台北跑。

    他学的是信息管理,而台北有家知名的科技公司在招考程序设计师,他又好死不死的录取了:

    如果我留他,他还是会为我而放弃的,但是我没有留他,而且还鼓励他去为理想奋斗。

    我们都还年轻,要相聚并不急于一时,他应该全心在事业上冲刺,免得将来后悔。

    于是,我们成了聚少离多的远距离情侣。

    想他吗?还好吧!刚开始,他只要一有休假就跑回来看我,缠腻得紧,直到我送他去坐车时,都还舍不得放开楼在我腰上的手。

    半年、一年过去,也许是跑累了,也许是工作太忙抽不开身,他回来的次数逐渐减少。

    一开始,我并没有多想什么,直到近来。就连通电话时,都只能聊些淡到不能再淡的生活琐事,他不会再用哀怨到快要死掉的口气对我诉说。「好想妳,想到浑身无力,没办法工作了。」

    可以谈的话题愈来愈少,交集愈来愈淡,电话中时常冷场到接不下去,我强烈的感觉到,我和他正在疏远中‥

    也是一个明朗的大晴天,我坐在北上的统联客运上。

    看着车窗外往后跑的景物,我想起了昨晚和程予默的谈话。

    这是近几年他头一回打电话给我,看到手机上的来电显示,我还真以为自己看错了。

    我们聊了一下近况,然后他问我:「妳和童圣阳还好吗?」

    我总觉得,这才是他打这通电话的目的。

    「还好啊,怎么这么问?」我不动声色地套他话。

    「‥‥没。」

    「程予默,你很奇怪哦!」专程打电话来问我和男友好不好,说不怪谁信?

    「只是觉得,妳和他南北相隔,久了难免会影响感情‥‥」

    他用词很谨慎,让我无从探问起。

    我只好在这一头沉默。

    「‥‥有空,上来陪陪他吧!」他似是语重心长地叹了口气,那是很轻、很浅的叹息,但我还是听到了。

    我是女人,所以我有女人特有的第六感,它告诉我,如果我再不做点什么,我将会失去这段维系了五年多的感情。

    这也就是我现在为什么会在往台北的路上的原因了。

    我很少上台北来看他,除非是探望叔叔,才顺道找他,一般都是他下高雄找我比较多。

    现在想想,我这女友还真当得有点失职。

    就当是给他一个惊喜吧!他看到我,一定会很意外的。

    我眠了下唇,藏起甜笑。

    抵达台北已经过中午了,肚子有一点点饿。

    我没通知任何人来接我,直接到他的住处找他,如果他也还没吃,可以来个甜蜜的午餐约会。

    今天是周休,他应该会在家。

    我按了电铃,等一分钟,没人应门。

    我再按第二次,等一分钟,还是没人理我。

    我第三次按铃,再等一分钟,依然鬼影子都没见到一个。

    搞什么?真的不在家?!那我千里迢迢的来,是为了当门神兼喂蚊子的吗?

    我心有不甘的抬起手,就在打算四度按下门铃的时候,凌乱的脚步声传了出来。

    「谁啊」门才拉到一半,他就变成雕像杆在那里,我敢打赌,就算有蚊子飞过去,他也不会记得合上滑掉的下巴。

    呵呵,果然是一副呆样!

    「意外吧!」我跳进他怀里,勾住他的脖子,朝他绽开灿烂的笑容。

    「海、海宁‥‥妳怎么‥‥怎么会来‥‥」他还在结巴。

    可怜的小孩,被惊吓得太严重了。

    「想你啊!免得你老哀怨的说我都不理你。」我退一步,离开他僵硬的身体,

    打量他衣衫不整的样子。「你刚睡醒?猪哦~~都日上三竿了。」

    「我‥‥?;;‥‥」

    「是谁呀?圣阳,怎么开个门那么久」

    一阵熟悉的女声由房里飘出来,我僵住笑容,往声音的发源处望去,看到另一个同样衣衫不整的女人:

    程予洁。

    她半裸的肩头吻痕遍布,发丝凌乱,唇妆半残,当然,残掉的那一半在他嘴上

    白痴都看得出来,刚才这里发生了什么好事!

    我真是恨透了自己的迟钝!现在才发觉不对劲‥

    「看来我是打扰你们了。」我冷冷地笑着,连我自己都意外,我居然还笑得出来。

    「海宁‥‥」童圣阳靠近我想解释什么。

    他在冒冷汗。

    何必呢?背叛都背叛了,现在一脸的慌急是想做给谁看?

    我没心思欣赏,也没听他任何一句解释,二话不说,转身就走。

    「海宁~~」

    他大喊,我没停下脚步,他也没追上来。

    一走出他们的视线,我立刻就崩溃了,蹲在巷子里痛哭失声。

    骗子、骗子、骗子!

    说什么会疼我、守护我一辈子,这就是他疼我、守护我的方式吗?和别的女人上床?

    更可恶的是,对象还是她~~程予洁!

    一个是我名义上的姊姊,一个是我想托付终身的男人,他们却联手背叛了我…

    这是什么世界?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为什么我受的伤害,总是比别人多?

    以后想哭时,别一个人躲起来。

    这句话是谁说的?好象是程予默。

    他说对了,我太倔强,不会在别人面前哭,所以我会笑着离开,在没有人看到的地方,尽情宣泄痛苦。

    想哭时,别一个人躲起来,我会在另一头等妳

    我拿起手机,不经思考的拨出电话簿中最显眼的那个号码,那个五年来,我始终没勇气拨出的号码‥

    「喂?」

    是他的声音,柔柔沉沉的让人安心。

    「程予默‥‥」我才刚发出声音,就哽咽得接不下去。

    「海宁?!」

    「嗯‥‥」我吸了吸鼻子。

    「怎么了?妳在哪里?」

    「我在‥‥不知道,你不要管,听我哭就好‥‥」

    真的,我打这通电话,只是要他听我哭而已,没有其它的意思,也没有要对他说什么。

    因为他要我不可以躲起来哭,所以,我让另一头的他听我哭。

    他真的不再说话,默默听着我的哭泣声。

    我没去思考自己的行为有多白痴,花一个小时的手机费,什么都不说,就只是哭。

    但是他轻浅传来的呼吸声告诉我,他一直都在。

    就像他承诺过的,会在另一头等我。

    忘了我最后是怎么结束通话,怎么坐上车的。

    到现在脑子都还昏昏沉沉的。

    盯着车窗上反映的模糊影像,我的眼睛是肿胀的,声音是沙哑的,我一直哭到没有声音,眼泪再也流不出来。

    我不知道自己在街头走了多久,等到真正有意识时,人已经在火车上。

    我好象没有跟他说再见‥

    走出高雄火车站,天色已经是暗沉一片。

    我明明很累了,却没有马上回家,无意识的走着、晃着,接近家门时,脚已经走到没有知觉。

    而,家门前静静伫立的身影,更是让我瞬间震掉仅剩的知觉。

    第一次,他在我家门口等我,我告诉他交了男朋友;第二次,他在我家门口等,我面对的却是男友的背叛‥

    「妳回来得好晚。」他看着我温温地说。

    「我坐火车‥‥」

    「累吗?」

    我摇头。

    「感觉‥‥很糟吗?」

    我说不出话来,他眼底的了解、温柔。以及包容,引出我强自压抑的酸楚。蓄满眼底的泪水再也关不住。

    「程予默~~」我冲动地投入他怀中,放任自己哭出声来。

    他楼着我,像是一个心疼孩子受了委屈的父亲,很轻、很怜惜地拍抚我的背。

    「哭出来就好。」

    我听了更是心酸,很用力、很用力地哭,也很用力、很用力地抱紧他。

    他没再说话,也没出声安慰我什么,就站在街灯下,任我抱着、任我哭湿他胸前一大片衬衫。

    时间的流逝,我没概念,只觉得我好累好累,身体与意识都是空麻的

    他从我皮包里找到钥匙开了门,把我抱进去,放在床上,又离开。

    等他再回来,手上多了条温热的毛巾,我连动都没有,让他帮我擦脸。

    「有没有吃晚餐?」他坐在床边柔声问。

    我摇头,觉得现在的自己像稚龄三岁的孩童,让他照顾着。

    他想了一下,又问:「那午餐呢?」

    我呆看着他。

    他轻浅的叹了声。「要不要吃点什么?」

    「我什么都不想吃。」

    「那喝杯热牛奶好不好?」

    「没有奶粉。」

    「没关系,我去买。」

    「程予默!」我害怕地揪住他的衣角。「不要丢下我…」

    这个时候,我真的好怕孤单,不要去下我一个人。

    他回过头,给了我一记柔暖的微笑。「很快,十分钟就好。」

    从他离开我视线之后,我开始盯着床边的闹钟计时,在九分三十一秒的时候,他回来了。

    「太晚了,买不到其它的,妳先吃这个。」

    我看着他递来的东西一瓶加温的鲜奶,一个全麦面包。

    我想起了十八岁那年,统联站外,我的心碎,他的牵挂。

    一样的一瓶鲜奶,一样的一个面包,一样是7.11的袋子,一样是这双漾着暖意的眼眸,一样是如此温柔的他‥

    他从没问过我,关于那天行为失控的原因。

    见我只曰竺径的发扯,他拆开包装,插入吸管,递到我嘴边。

    「吃完就快点睡觉,天大的事明天再说。」

    他监视我一口-口的解决掉那瓶鲜奶和面包,道了声晚安,关掉电灯。

    「程予默」我轻声喊他。

    「什么事?」他躺在沙发上,低应。

    「你‥‥-挂断电话就下来找我了吗?」

    他没有立即响应,黑暗中,我看不见他的表情。

    好一阵子过后,他低低应声。「嗯。」

    「谢谢。」我庆幸这时身边有他,否则,我真的不晓得该怎么面对今晚的孤单与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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