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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棉花糖 第五章 作者:夙云
    幻笛神秘兮兮地休学了。

    她搬进了金雍宇的豪邸,过着外界难以想像的生活。

    许多蜚语流言不胫而走,将她说成是拜金女郎,是金雍宇的情妇……而他们之间其实是清清白白,完全只有主仆的关系而已。

    她何其有幸,能遇见商业大亨金雍宇。

    金雍宇不惜花钱栽培她,唯一的要求是,她要成为他唯一的心腹,并且不可以背叛他。他虽然没有和幻笛立下任何契约,但他清楚明白地告诉她,唯有当他不要幻笛的时候,她才可以离去。

    幻笛知道跟着金雍宇,是她唯一的机会,只有这样,她才可以摇身一变成为有钱人。因此她相当上进,努力学习所有的商业知识。

    其实幻笛的生活,几乎不是人过的。

    每天一早起来,密密麻麻的学习课程已经开始,金雍宇请老师教她股票、期货、汇率、电脑、英文、拉丁语……除此之外,她要负责的事可多了,她是这栋豪邸的管家,不但要负责清洁,还得准备金雍宇的三餐……还要找时间复习功课,而金雍宇一抓到机会,就会测试她,根本不管她的时间够不够用。如果她一旦答不出来,或是回答得不够好,脾气刚烈的他随时会对她恶言相向。

    “我可不要白费工夫,我已经在你身上砸下了大笔的银子,如果你做不来,你赔得起这笔钱吗?”利字当头的他,对于一切,都是用金钱来衡量其价值的。

    面对他无情的责骂,幻笛从来不敢掉一滴眼泪,因为她很清楚金雍宇根本不允许有一个爱哭的“随从”。所以她的眼泪只能往肚子里流……流干了,再继续走下去,她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因为她根本没有失败的本钱。

    日子久了,她逐渐由刚开始的懵懂无知,进步到出精明干练。假以时日,她会是他的好帮手,金雍宇满意极了。

    他看准了,幻笛会是他的最佳“特助”……

    和幻笛分手后,葛震霍尝到何谓失魂落魄的滋味。

    他虽然仍是跟父母说说笑笑,跟麦雅唐虚情假意,可是他整个人仿佛行尸走肉般,灵魂早已被掏空了。

    “这真是太好了,”葛母的心永远在儿子的身上,如今她真的是心想事成。

    “震霍,你答应跟雅唐订婚,答应到美国留学念经济,答应爸爸继承家业,妈妈真的好高兴……”

    那个乖儿子仿佛又回来了,乖乖听从母亲安排他的末来,毫无异议,不像前一阵子抗拒得很。对嘛!这才是她心目中永远的好儿子啊!

    葛震霍根本听不到妈妈在说些什么,他的心仍是停留在不可能再见到面的“棉花糖”身上……

    哎!他傻、他痴,纵使她背叛他,欺骗玩弄离去后,他仍是对“棉花糖’情有独钟呢!

    其实麦雅唐可以强烈地感受到,震霍的心在谁身上。

    当他们独处时,葛震霍根本对她不理不睬,但她仍默默地忍受了下来,毕竟她爱他,无法忍受失去他啊。

    “我知脊,你的心里还有幻笛——”她小心翼翼地说道。

    “我……对不起,卑鄙地利用了你。”葛震霍知道这辈子他永远对不起麦雅唐。“我不爱你,却为了要讨父母的欢心,逼自己和你订了婚……这对你是不公平的。”

    “我不会恨你的。”麦雅唐心甘情愿道。“我可以等,一直等,等到有一天你爱上我……”

    葛震霍听了麦雅唐的深情告白,心底涌起了一股强大的痛楚。傻雅唐,难道你不知道除了幻笛,这一辈子他心底再也容不下任何女人。

    “我怕你的‘付出’,到最后都会付诸流水!”也许唤不回早已深陷爱中、无法自拔的麦雅唐,可是他仍要狠心地提醒她。“这太委屈你了!跟一个不爱你的男人……”

    但麦雅唐只是耸了耸肩,一副不以为意的样子。

    这让葛震霍觉得十分好奇。这些日子以来,麦雅唐完全变了一个人,跟从前无理取闹,动不动就大发脾气的千金小姐有着天壤之别,现在的她,知书达礼、温柔体贴得让他良心不安。

    哎!要让震霍彻底死心还不简单吗?如今时机到了,现在,她要让他永远无回头路可走。

    麦雅唐狡猾地将话锋一转,装作不经意地说着:“幻笛休学了,也搬出了安乐社区,听说现在……”

    这讯息让葛震霍的心跳漏了半拍。她走得真干脆,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而他却思念她到柔肠寸断,痛不欲生。

    他逼自己不要管幻笛的事,可是偏偏心口不一,很不争气地问着:“她人在哪里?”

    “既然你这么想她,我想在你出去前,再去看看她也好——”麦雅唐假装和颜悦色地说着。

    哼!她早学会了不要在他面搬弄幻笛的是非,不过她要亲自带他去登门拜访。

    眼见为凭是杀人不见血的最高招术。

    那是辆价值不菲的法拉利跑车,那是比葛家还富丽堂皇的豪宅,那是……金雍宇下了车,随即幻笛也打开车门下来了。

    他们两人有说有笑,亲密地揽在一起。

    “那是金雍宇,你应该听说过他的大名吧!他们家的财富是你们葛家望尘莫及的,他长得跟你一样帅……看样子,幻笛又钓到一只大肥羊喽!”麦雅唐故意比较着,要让葛震霍的自尊永远狠狠地被踩到脚底下。“我看你是比不上金雍宇的。

    我爸爸和金家有生意上的往来,我听他说,商界的人都说他们已经同居,幻笛是他的情妇……”麦雅唐乘胜追击,撇撇嘴残酷道。“我说得没错,‘棉花糖’为了钱,是不惜跟男人上床的小太妹。

    震霍,她根本不值得你爱,你真的要死了心,不要再执迷不悟了。”麦雅唐温柔地说着。“不管你爱不爱我,起码我是爱你的。被爱总比爱人好。我求的不多,只要能待在你身边,跟你在一起就好了!”

    幻笛啊!是你逼我接受雅唐吗?葛震霍难过得心在淌血。

    仿佛心心相印似的,幻笛突然回过头来,她一下就看到了远方的他们,脸色立刻比石膏还白,整个人呆若木鸡,无法动弹。

    “怎么了?”金雍宇没有回头,沉声问道。

    “他们……”她眼底的悲伤让人看了心碎。

    他们经过一阵子的相处,已经十分有默契,不用多说,便能了解对方在想些什么。

    金雍宇威严地说着道:“去反击吧!让我看看‘训练’的成果!你不再是一无所有,动不动就被人嘲笑的蒋幻笛了,你现在什么都有,将来更是会让人不敢小觑的女强人。”

    “是的。”幻笛对老板露出自信满满的笑容。“我要把心底的伤痛完全忘记,不让他们专美于前!”

    她泰然自若地走向前,威风地站立在他们面前。

    “好久不见了。”幻笛笑容可掬道。

    麦雅唐又被她的气势压了下来,气得破口大骂:“你根本是个花痴,见一个爱一个,来一个要一个——”

    “而你正好捡我不要的垃圾——葛家大少不过尔尔,金大少可比你值钱得多,你比得上吗?”幻笛犀利的言辞,让葛震霍顿时陷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中。

    是的,他根本比不上金雍宇……

    “为了钱,我会跟任何男人上床的。”幻笛故意把自己说得十分不堪。

    穷然之间,葛震霍用力握住麦雅唐的手,轻描淡写地说着:“‘我们’是来告诉你,‘我们’除了订婚,‘我们’还要一起出去了。”他的话句句提醒着幻笛,他们现在是一体的。

    “喔!”幻笛冷笑道。“恭喜你们了!”

    话一说完,她便转身离去,没有丝毫留恋,没有任何犹疑,从此与他们形同陌路……

    那一夜,幻笛流下了最后一次的泪水,流干了最后一滴泪,她的心也枯竭了。

    把你藏在我心最深处。

    她告诉自己,葛震霍是不存在的。

    从此以后,她拼命地往上爬,活在掌声与金钱堆里。

    在金雍宇的协助下,她成了他的“特别助理”,让金氏企业的员工,每天都戒慎恐惧地活在她一板一眼、不苟言笑的阴影下。

    她是快乐的。她靠自己的实力证明了她有本事成为财经产业界的女强人。

    可是,她的心底一直有一个人……

    八年后——

    我试着把你忘记……

    尽管在这么多年后。

    蒋幻笛急忙地冲向电梯。“糟了,要迟到了……”气死她了,怎么从一搬家以后,就诸事不顺呢。

    她居然会睡过头,慌乱中戴隐形眼镜时,隐形眼镜居然破了一只,害她只能戴回又厚又重的近视眼镜;化妆时居然用错了左右两眼的眼影;擦口红时,又不小心被尖锐的指甲刮到嘴角,流出鲜红的血;整理头发时,梳子居然不小,一掉到马桶里,有洁癖的她,就算捡起来再怎么洗,还是不敢拿出来梳头,害她一头长发凌乱不湛,整个人披头散发的。

    更离谱的是她才一奔进电梯,丝袜就不小心被皮包的钩子勾破了一个大洞。往镜子一看时,才发用鞋子的颜色居然不一样?一只脚是竭色,一只脚是黑色……活了二十五个年头,她从来没有如此衰的一天。

    不,也许有……不过那已经离她好远了。

    这都怪老板突然打电话约她到摩天大楼的顶楼喝咖啡,谈公事。也不早点通知,害她因为时间太赶,而频频出错。

    终于到了。这算是吊在半空中的咖啡厅吧,让她联想起卡通的“天空之城”。

    她气呼呼地冲出了电梯,找寻金雍宇的身影。没多久,便看到他在对她挥手,她立刻奔了过去,沿路就开始破口大骂:“要谈公事,到办公室就好啊!那么浪费钱干嘛?”

    话一说完,她便噤住了口,心几乎要从嘴里跳了出来,整个人像被抽掉神经般的陷人虚幻游离里。

    眼前坐着的不只金雍宇一个人,身旁还多了个他。

    这么多年来,他杳无踪影,直到前些日子,媒体报导他要结婚的消息……

    “我来介绍一下——”金雍宇不知是真不知情,还是故做正经?他慎重地介绍着:“这是天盛集团的葛震霍先生。这是找的心腹幻笛,她是商界的名女人,你一定知道她的。”

    “阶好!久仰大名!”葛震霍伸手握住幻笛的手。

    那一秒间,她可以感到他的手加上了力道。

    “你们先聊,我先离开一下。”雍宇的行动电话在此时响起,他一听到是萨儿的声音,便喜孜孜地起身,前往长廊准备好好地甜言蜜语一番。

    “雍宇……”幻笛想叫住他,尾随他出去,她不要一个人孤军奋战。

    出乎意外,葛震霍竟然不动声色地伸手从桌下拉住她的膝盖,让她无法动弹。

    “你——”大庭广众之下,他的“明目张胆”没人看得到。“放手!”她咬牙切齿,双眼喷出火花。

    “这是你吗?”葛震霍真的要大失所望了。“你难道忘了十七岁时的你,是个开放的小太妹,不知羞耻地主动要跟我上床……怎么?用在二十五岁了,反而越活越回去,成了拘谨古板的老淑女……怎么回事?‘棉花糖’!”

    一提到过去,幻笛就一肚子气。

    “谁没有过去?”幻笛大言不惭地反击着。“就算我在十七岁时跟你上过床,也不表示我二十五岁会‘再’跟你上床!”她狠毒地说道。“你——已经不列入我的名单之中了。我会跟任何男人上床,就是死也不会选择你——”

    她要让他看看她这几年的“功力”,她绝对不再是哀怨自怜的“棉花糖”……

    葛震霍大笑三声,不屑地说着:“我就说嘛!‘棉花糖’何德何能,年纪轻轻就能坐上台湾产经界女强人的位子,这不过就是靠双腿一开,任男人对你予取予求——”

    她目光一闪,愤怒地伸出手来,打算用力地挥向他的面颊。谁知她的手立刻被他狠狠地握住,只能停留。

    “你十七岁时打过我,现在休想我会再任由你打。”他咬牙切齿道。“没人敢打我,只有你。就算是过了八年的时间,我都还记得你欠找的一巴掌。”

    “住口!”幻笛手足无措时,总是习惯性的咬咬下唇,这小动作并没有逃过他犀利的目光。她每每心烦意乱时,更会把下唇咬得发紫,那总是让他心疼她的樱桃小唇。八年了,她的坏习惯仍是没变。

    “我有今天的财富和地位,是完全靠自己的实力和头脑得来,我警告你,不准你侮辱我,胡言乱语。”她愤恨地说着。

    “是吗?”葛震霍根本不以为然。“我记得你曾经为了钱,不惜跟我上床……”他的手放在她的大腿上,仍然没有移开的意思。不但说着充满挑逗的话,还不怀好意地用力捏住了她的大腿。

    “住口!”幻笛气急败坏地低声叫嚷着。“我唯独跟你……”那是她生平最大的错误——

    当她正想继续骂下去时,却突然住了口。

    算了吧!何必跟他解释得那么清楚,就继续让他误会吧!让他认定她就是认钱不认人的小太妹,让他气得半死。

    她怀疑八年后他再度出现的动机,她不明白他为什么对她玩弄他的事总是耿耿于怀,选在媒体宣布他要结婚时又回来找她,而且他的末婚妻还是她高中时的同学麦雅唐——

    “算了!随便你怎么想!”她用力推开他放在她腿上的大手。

    “葛焚裁,如果没什么事,我要走了!”她直言道。“我会来是因为雍宇找我来谈公事,我没时间跟你鬼扯!”她快速站起了身。

    “你撇不开我的——”他的嘴角牵动起一抹足以让她不敢小觑的微笑。

    金雍宇急急忙忙地从餐厅玄关走了进来。“对不起,我现在要赶回去开会,幻笛,你帮我招呼一下葛总裁——”他使了个眼色给幻笛,小声地说着。“干万别搞砸了,天盛集团是我们公司即将合作的对象。”他随即又大声交代着幻笛:“你下午再回来公司开会,我有事要跟你说!”

    金雍宇急冲冲地离去,让幻笛一个人孤零零地面临她心底最恐俱的挑战——葛震霍一直是她多年来,心里的一个死结。

    “回来坐吧!”葛震霍笑嘻嘻地说着。

    从前那个斯文、温柔、文诌诌的大男孩消失了。他真的变了一个人。

    一样的英挺伟岸,英俊潇洒,可是却多了股世故成熟的味道。他的微笑虽然依旧迷人,可是似乎隐藏了一股危险。他那莫测高深的模样,不但充满了神秘,也让人无法捉摸。

    幻笛心不甘情不顾地坐了回去。

    他们要谈什么?她怀疑他们根本无法好好交谈。沉重阴暗的记忆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令人窒息的气氛围绕着他们俩。

    “这八年来——”他居然从口袋里取出一个银色的小盒子,打了开来,拿出一枝上好的雪茄,开始抽了起来。

    他居然会抽烟了?

    “这八年来,过得怎么样?”幻笛嗤之以鼻。

    他嘴角上扬,讽刺道:“我抛弃了我最爱的音乐,到美国学经济,我继承家业,我让自己沉迷于追逐金钱的游戏里,我让天盛集团从传统产业成功转型成为国际上大放光芒的企业——”

    “真是恭喜你了!”她冷冷地笑着。“不过,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他突然开始激动起来,恨恨地说道:“八年前,我看到你琵琶别抱,找到一个比我帅、也比我有钱的金雍宇,甚至是为钱不惜和他同居……那一刻,我就发誓总有一天,我要洗刷你加诸在我身上的耻辱——”

    “少把你的成就归功于是对我的报复!是的!我看到了,如今你功成名就,媒体大肆报导,争气的企业家第二代,成就远远超越你的父亲……你已经成功的洗清了被我甩开的耻辱了!”幻笛一直紧绷的神经,顿时放了开来,她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这又如何?我跟你是八竿子打不着的——”

    他面无表情,保持沉默,只是拼命地抽着烟。

    此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震霍,对不起,我迟到了……”是麦雅唐!

    当她意外看到幻笛时,慌乱的神色一闪而逝,立刻又迅速地遮掩住。

    两个昔日的情敌,竟在八年后相遇——

    麦雅唐明艳的脸孔看来十分刺眼,她一身白色紧身的露背小礼服,衬托出玲珑有致的身材。老天爷真是太厚爱她了,经过了这么多年,她还是光芒四射。

    而幻笛呢?这些年来为了表示自己高高在上的主管地位,她的穿着越来越保守,不但总是穿着朴素正经的套装,表情更是严肃得可以。

    这种装扮其实也是为了要跟那些喜欢穿着暴露的女人有所区别,她很想抛弃过去那个放荡随便的小太妹形象……

    尤其在这一刻,她戴着厚重的黑框眼镜,披头散发,还在麦雅唐故意用着大眼上下打量时,拼命遮掩今日频频出错的穿着。这让幻笛感叹到上天真是对她不公平。

    她多想向麦雅唐炫耀,当年贫穷的丑小鸭已经不见了,她已经摇身一变,成为商场上赫赫有名的女强人……

    “好久不见!”麦雅唐一副大家闺秀般的模样,率先问候着。

    “是啊!好久不见。”幻笛强颜欢笑,虚伪地说着。“你仍是那样的光彩耀人!震霍有你,真是他的福气!”

    “对啊!我们是回来举办婚礼的——”麦雅唐娇羞如花道。

    “真是恭喜了!”幻笛得体地祝贺着。“别忘了寄喜帖给我喔!我一定会包个超级大红包祝福你们——”

    “没问题。”麦雅唐故意贴震霍,亲密地握住了他的手,甜蜜地笑着。“结婚是女人的大事,我当然不会忘记向昔日的‘好同学’宣布我的喜事。”

    话题很难再继续下去了。幻笛拼命忍住即将夺眶而出的泪水,她只想拔腿就跑。

    “那你们慢慢用餐吧!我还要开会,我先走一步了!”幻笛立刻起身,抬头挺胸地离去。

    她没有遗漏麦雅唐在她身后的批评。“震霍,你看她的丝袜破了呢!好好笑,同一种款式的鞋子穿的颜色竟不一样。你刚有没有注囊她的妆,化得一团糟,头发又乱得可以,这种样子还敢出现在公众场合,要是我,早就一头撞墙去了……就是有人不认命,认不清自己出身贫陕,癞蛤蟆还妄想会成天鹅……”

    八年后,原来,大家都变了。

    震霍意气风发,不可一世,威风凛蹿,浑身散发出一股邪气。麦雅唐仍是美得让男人心痒难耐,而她,也以升成为商界的女强人。

    不!其实什么都没变,在葛震霍和麦雅唐面前,她永远遮掩不住“棉花糖”是来自贫穷的家庭,是个放浪形骸的小太妹的事实……

    很久了,眼泪早不存在于她的生活之中,而今为什么她的脸颊会流下一串又一串的泪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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