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芝梅的朋友……」
「什么?警察……」
他重听得厉害呢!
走进花园,两条狼狗立刻对曾曼大吠特吠起来,幸好被拴起来,否则从两犬含恨目光看来,非把曾曼咬得支离破碎不可。
「它们好像认识你喔!」园了露出缺牙。
--那要感谢这位小姐了。
曾曼心想。
老园丁看起来慈眉善目,背有些驼,留着长长的白胡子,活像童话里走出来的人物。
对于童话故事,丁蔷兴趣可高了。
「留这胡子可不容易喔!会不会常常打结?」丁蔷放大音量问。
「不会,大概留习惯了吧!一点也不觉得麻烦。」
穿过小径,那曾经是曾曼提心吊胆越过的地方,现在走起来仍然步步维艰。
当时是夜间,看不清花园景观,现在花簇于阳光下灿烂奔放,煞是美丽。
--是个好园丁。
不过,阳光也照出土地上细小颗粒,白白的,反着光……
「我眼力可好喔!就是耳朵听不太清楚,所以放些滑石粉在地上,第二天就会知道有没有小偷来过。」
这下子,两个人吓得魂飞魄散。
「有没有小偷来过?」曾曼先冷静下来。
园丁歪着头才听到他说话,有些难堪笑笑。
「有时候自己先踩乱了滑石粉,所以才要买看门狗啊!」
胡涂园丁!丁蔷想。
他们走进客厅,老园丁转身想走却被曾曼唤住。
「路上很热,可不可以请你倒点水?」
「都忘了……」园丁摸着头恍然大悟,立刻倒来两杯水。
「你们先坐一下,有什么事就叫刘太太出来。刘太太!」他自己先叫刘太太下来了。
「好好招待客人。」
刘太太毕恭毕敬点头。
--园丁当然不会发现,他们正快乐吃着刘太太送来的小点心。
刘太太是个约莫五十来岁的女人,皱纹很多,嘴唇极薄,态度十分拘谨,不太爱说话,看得出来十分尽责。
「听说李小姐很喜欢猫?」曾曼趁她收走点心盘时问道。
她两个眼珠瞪得圆圆地,看起还很紧张。
「你们是警察?」
丁蔷开口就要说话,幸好被曾曼抢了去。
「差不多。」
刘太太立刻缩起肩,防卫似急忙摇头。
「我什么都不知道……」
「妳不知道的事我不会问,例行公事而已。」
刘太太呆呆站着,留也不是,走也不是,只好硬着头皮回答问题。
「李小姐婚姻美满吧?」
「很好,她很疼她的丈夫,就像……」察觉话太多,立刻闭上嘴巴。
「像什么?」
「她的孩子。」犹豫半天,她终于说出来。
「也像猫。」曾曼接下说。
刘太太露出迷惑。
「母猫有时因为太疼孩子,而把牠吃进去……」
「李小姐不吃猫的!」
丁蔷当然愣住。
--什么意思嘛?牛头不对马嘴。
「妳提醒我们有人吃猫啰?」曾曼带着笑容。
刘太太脸色变得惨白。
「不是……我只是比方……」
「妳认识李小姐多久了?」
「打从她襁褓时就待在李家。」
「结婚后,她请妳过来帮忙?」
「我自己也愿意。」
「所以,你对她的身世相当清楚了?」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刘太太微愠说。
「老园丁和李芝梅什么关系?」
「你说什么!」刘太太好似被人打了一拳般惨叫。
「除去他的假胡子,他和李芝梅有几分相似,我猜他是她的……」
「父亲。」
换成丁蔷被人打了一拳般惨叫。
「珠宝大商变成老园丁,到底怎么回事?」
「他不是珠宝商人,他是爱女儿的可怜父亲。」刘太太吮着泪说。
「妳又是……」
「她的姑姑。」
又跳出一位亲威,丁蔷实在太惊讶了。
「我们是穷人家的子女,原来哥哥有个幸福家庭,可是小梅妈命薄,生下小梅后不久就病死了,后来哥哥生意失败,被债主逼得走投无路,只好把小梅送给有钱人家领养,那时我就在李家帮佣。哥哥一直无法忘记小梅,为了小梅前途又不敢和她相认,直到李先生死了,哥哥便自动到这里,为了看女儿宁愿只当个园丁……」说着泪汩汩涌上,丁蔷急忙递上面纸。
「李小姐知道吗?」
刘太太拼命摇头。
「她的丈夫……」
「怎么会关心她?他们只为了李家的钱!」刘太太面目变得狰狞。
「你们可以阻止啊!」丁蔷回也气得红通通。
「拿什么资格阻止?我们只是下人……」
大家默然了。
「她老公的死……」
「我们很高兴,认为小梅解脱了。我哥哥还替他们烧香呢!他就是个心肠软的人,当初才会把小梅送出去,留下自己一个人受苦。」
曾曼还想问话,门口突然发出声响,刘太太急急对他们抛了眼色,他们只好暂时搁下话题。
丁蔷紧张地等候,该是主人回来了,情节已到达高潮,彷佛凶杀真相就在此刻分晓……而曾曼却傻傻盯着墙上挂钟。
--他该不是饿了吧?
李芝梅从门口回来,曾曼迟迟回过神,终于会晤了案件重要关系人。
正如影片显示--矮矮胖胖、满脸青春痘疮疤的女人,但是说话声娇滴滴的,不致让人讨厌。
「有客人啊,哎呀!是丁老师!」李芝梅高兴地握住丁蔷。
丁蔷傻着一张脸,她早就忘了这名学生长相;缴了学费后自然而然忘记。
「贵客临门了,快点拿些水果什么的来招待啊!」李芝梅不客气的对刘太太叫着,丁蔷看在眼底差点就冒火,曾曼慌忙制止她急欲起身的动作。
看看他们,刘太太只有堆着苦笑退下去。
坐定下来,李芝梅便用她特有的娇滴滴声音开场白。
「我常做妳教的减肥操,效果不错喔!」
丁蔷羞得无地自容,那套减肥操是她用来骗饭吃的伎俩。
「这位是……」
终于她看到曾曼了。
「男朋友。」丁蔷无声明。
曾曼蓦然张大眼睛--他们的关系发展得可真快……
「我想不出其它理由,只好委屈自己。」当李芝梅不注意时,她压低声音对曾曼说。
--也不羞耻啊!
曾曼心里嘀咕着。
「刘太太不太爱说话,她是我从娘家请过来的管家,从小看我长大,很疼我。」李芝梅解释着。
--也说了许多了。
他们又吃了些甜点,属于女人爱吃的那种高卡路里的油炸点心,曾曼则半点不沾。
「丁老师怎么有空过来?」
李芝梅想到这问题。
「我是政府心脏医学研究的研究生,想了解妳丈夫的病例,做为未来心脏医学研究方向。」曾曼立刻解释。
冠冕堂皇的理由,任何人都拒绝不了。
「那丁老师……」
「她介绍的。女朋友嘛!当然要帮男朋友的忙。」
此间,丁蔷紧闭着嘴不语,只是闷闷看曾曼表演。
李芝梅露出极度羡慕的目光。
「我还以为任律师喜欢丁蔷呢!原来是他自作多情了。你们看起来才是郎才女貌,非常匹配呢!」
不知是豺狼虎豹,还是郎才女貌,看样子她并不知道任子扬苦苦求丁蔷的事,否则就要露出马脚了。
闲话过后,曾曼慢慢步入正题。
「李小姐的先生都是死于同一病因?」
「对啊!心脏病突发。」
李芝梅一脸毫无防备之样。
「以前他们是否有类似症状发生?」
「没有。医生说是潜伏性心脏病突发,怎么说……凡是过胖、过度劳累、生活作息不平衡,任何人都可能突然发生的急病,就是说血液突然全部聚集于脑,使得血路阻塞、脑部缺氧引起的。」
那么……每个人都可能随时离奇暴毙了。
「三次妳都刚好在现场?」
李芝梅露出迷惑表情,曾曼用了「现场」之专用名词,使她想好久才明白意思。
「对,他们半夜突然死去,我就睡在旁边。」
「一点求救讯号都没有?我是说没有任何声音惊动妳?」
李芝梅愧疚似垂下头。
「坦白说,没有。我睡前有服用镇定剂的习惯,常常连闹钟都叫不醒我。」
「刘太太也没听见,她可能睡在离你们房间很近的地方?」曾曼瞄一下楼上,事实上据他猜测,刘太太必睡在楼上某个房间里。
「大概没有吧,听到的话她会叫醒我。」
「所以妳第二天醒来,就发现丈夫死在身边。」
她点点头,心有余悸似发着抖。
「在睡梦中死去的?」
李芝梅抖得更厉害,嘴唇立刻泛白。
「他们……好像很痛苦,眼睛张得好大,紧紧抓住睡衣……」说着,像受不了当时所受到的打击,哽咽一声便哭出来。
「别问了,她好不容易才忘记当时的情景。」
丁蔷抓住李芝梅的手,转头怒斥曾曼。
--这种侦探……任何三脚猫的演技都能骗过她,何况是计策已久的狡猾罪犯?咦,猫?
「妳喜欢养猫?」
李芝梅从丁蔷肩头上抬头,想到猫和心脏病有何关联时,就忘了哭泣。
「猫啊!那是我老公坚持要养的,说也奇怪,我嫁的老公都爱养猫,真巧啊!我大概也跟着他们爱养猫了。」
说着,那只叫做圆圆的猫咪爬到她脚边,她把它抱在怀里亲热地抚摸。
「他们死后,有三只猫也跟着死了?」
「自杀死的!」
她口吻坚定,却又很害怕似的抱紧圆圆。
「猫是很奇怪的动物,至少我们养的猫都是这样,从牠们主人死后就跟着食欲不振、郁郁寡欢,结果都死了。」
「妳曾保过险……」
见到李芝梅脸色急变,曾曼立刻闭上嘴。
「这也和心脏病有关?」
「嗯……我们研究单位正考虑--是否让这种可能发生心脏病的高危险群,也能加入健康保险?」
她吐一口,也相信了。
「是的,我曾投了三次保。」她把猫举起来,疼爱无比似亲着牠的面颊。
「为什么?妳好像并不缺钱?」
「缺钱?我不缺钱,我有好多利息可以赚的。会参加保险其实是帮朋友的忙,我有个朋友在保险公司上班,叫做任子扬,丁小姐认识的。」
丁蔷用力点头,好像凡是问案时候,她只有点头的份。
「他是保险公司律师,没有业绩压力,妳有没有保险,对他并没有太大好处。」
「是吗?这我不知道,反正顺水推舟,李医师说需要保险,我就想到任子扬的公司了。」
「李医生?家庭医生吗?」
「不是,猫的医生,兽医。」
◎◎◎◎
「妳认为如何?」
和李芝梅道别后已经很晚了,他们在马路边等出租车,那两条狼犬趴在铁门上猛对曾曼狂吠,害得好几部车快速闪过而不敢停下来。
「凶手是……刘太太!」
侦探总爱语出惊人,好像不这么说就吓不了人。
「为什么?」曾曼带着好玩的眼神。
「小说里不都这么写,最不值得、最会令人忽视的人嫌疑最大,所以想来想去,最没有杀人动机的就是刘太太了。」
颇有理……歪理。
「事实上她最有杀人动机。」
丁蔷睁着大眼看他。
「她为什么一直留在李家?如果据她所说,必是把小梅介绍给李家当女儿,想必也是为了解除当时困难才如此决定。既然李先生给了钱,就不会再留下刘太太,恐怕日后发生牵扯不完的骨肉亲情。而刘太太却留下来了,可想而知她和李先生交换了什么条件,她等于看着小梅长大,而后眼睁睁看着一个又一个男人欺侮如她亲生女儿一般的李芝梅,她会有什么反应?」
「杀了他们!」丁蔷立刻反应。
曾曼却不点头也不摇头。
「可是……」丁蔷歪着头苦思。
曾曼扬起眉。
「这样凶手就不是她了……」
--又是什么歪理?
「根据侦探小说理论,嫌疑越高的嫌疑,最后都不可能是凶手,所以刘太大可以从嫌疑犯名单上剔除了。」丁蔷得意洋洋说道。
「凶手是……老园丁!」
--啊!又来了。
「同样的道理,他比刘太太更具杀人嫌疑,因为他爱女儿,不忍女儿受人欺骗,所以就杀了他们!」
这次他不予置评。
又看到丁蔷歪着头想。
「不然就是……兽医!」
--哈!可能想到的名字都被她猜去了,侦探游戏一点都不好玩啊!
「妳怎么不说任子扬?他最可能谋财害命。看得出来他和李芝梅的交情非薄,而且他有充分理由贪婪李芝梅的财富。」
「当然……也可能……不过真的要我相信他会杀人,又觉得不可思议。」丁蔷面色凝重。
女人……口里说恨死对方,心里又舍不得对方真死了。
她靠着墙壁显得疲惫,这几天发生的事太多,令她有措手不及的感觉,尤其当真的要承认任子扬是凶手之时,她竟有些舍不得。
「任子扬……他虽然惹人讨厌,但又不是真的让人讨厌,很多女人喜欢他……」
「所以变成妳不接受他的地方?」
她摇摇头。
「他很英俊、很多金、很有前途,但是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
「妳喜欢哪种类型?」
她有意无意瞄向曾曼,他不由得心跳加快。
「和案情有关吗?」她学李芝梅的口吻。
「帮助我多认识嫌犯。」
「好吧!」
她低头看地上影子,把手插进裤带里。
「他是拜金社会下的典型产物,可以为钱做任何事,以前我们认识时他还不会这么势利,不过事业越发达,他变得喜欢用钱衡量道德标准,我想他是真的想要省下保险金,以收入自己的裤腰袋里,但是不至于谋财害命。」
「有妳这种红粉知己,他做鬼也风流了。」
她怒目瞪他,曾曼忽生勇气不理会。
终于有部出租车停下来,两人一起上车。
丁蔷匆匆告诉司机地址,车子平稳往前开。
「任子扬和我哥是好朋友,他们对他的评价可高了,总认为他们唯一的妹妹就该嫁给这种前途似锦的大律师,安心待在家里当个贤淑的家庭主妇,更可恶的,他连我父母都收买了,一副怕女儿嫁不出去的样子。」
曾曼边听她的话,边注视前方。
前后视镜里,司机似有意无意看着他们……
「父母传统的观念,差点扼杀可能成为举世大侦探的天才儿!从小,我就是侦探小说迷,希望将来成为除暴安良的好警察。不过我家里的警察实在太多了,所以我想少一个我也无所谓吧……」
曾曼虽然对路不熟,不过他来过一次,也不认为非走条小路不可。
他注意到司机的手突然探到底下……
「所以我一步步发展我的侦探事业……」
忽然出租车停下,司机掉过头来。
「对不起,我忽然尿急……」
「去吧!」丁蔷大方地说。
司机下了车,曾曼发现他手里握着东西。
车内只剩下他和丁蔷,她依然滔滔不绝发表她的伟大侦探事业学说。
附近没有人烟,司机钻入草丛里,他看到车前方落有个微微发光物体,然后不顾丁蔷尖叫,用力扑向她,两人冲出车外。
一声震耳欲聋爆炸声响起,出租车被炸成碎片……
◎◎◎◎◎◎◎◎◎◎
出乎意料,曾曼显得非常冷静,他还在微笑着呢……
由浪漫月光带领,他正背着丁蔷往前走。
而丁蔷始终一脸灰白,好像被炸弹炸坏了脑部,以致神经错乱不能言语。
他们走了两小时山路,原来司机把他们载到更远的荒郊野外,因为李芝梅住在近郊处,才让凶手得逞。
那些机敏的运动神经都不知跑到哪里去了,丁蔷只觉得两腿发软,走一步便要软下来,只好任由曾曼宰割。
幸好她只是高,体重不致太重,而且男人可能背负不了五十公斤水泥包,但是背负五十公斤的女人绝对绰绰有余,而曾曼也确实发挥了男人最大潜力。
躲在曾曼身后的丁蔷,竟然有种安全的感受。那是自从她离开警察世家后再也没有出现的奇怪感觉,觉得……被正义之气包围。
或者曾曼受警察单位委托,她才会有更加亲近的错觉。
丁蔷死命也不搭出租车了,他们用走的回到丁蔷住处,曾曼已满头大汗。
放下丁蔷后,她两腿也能正常活动了,基于感谢和安全事谊,她坚持邀请曾曼共度一夜。
现在换成曾曼吓得两腿发软。
「啊……不好吧,怕会引起邻居误会……」
丁蔷扬起眉。
这年头要对男女误会什么?尤其,她从没把曾曼当成「男人」过。
「你以为我差点被炸成碎片后,还能安稳地睡上一觉?」
她是个急性子,不能容忍问题就此搁着不管。
曾曼只有硬着头皮进去。
幸好丁蔷住处没有充满女性芳香的香水味,否则他会连连打喷嚏。
简单的单身住屋。大概二十坪左右,两个房间、一个小小客厅,到处显示主人简单的性格。
很干净,没有灰尘,很中性的气氛……曾曼的形容。
她匆匆倒来两杯水,他们在藤制的沙发椅坐下来。
「不喜欢软软的椅子,觉得重心不着地。」她提出居家看法。
喔?
他倒觉得软软的椅子极好睡觉。
「书房有一张沙发床,等我问完你就可以好好睡一觉。」
啊……真失望。
不过看她一脸正经表情,不敢提出异议。
「有人想杀害我们!」
丁蔷以类似尖叫的声音开场白。
「对啊!把弹药藏在车内,然后利用尿急借口逃掉了。」
那种说话声音,充分显示漠不关心,令丁蔷心底阵阵发寒……
「如果不是我反应得快,我们可能跟出租车被炸成碎片!」
如果要等她「反应」,结果正是如此。
「是谁……」
越问,她心底越寒。
「某个知道妳会去找李芝梅的人。」
「陈榆……」
「可能。」
「徐组长……」
「也许。」
「任子扬!」她歇斯底里叫起来。
他捂住耳朵,无可置否。
丁蔷显得非堂激动……
「案情已经十分明显了。」
那是丁蔷说的,曾曼只觉得眼皮越来越重。
曾曼终于如愿抵达丁蔷为他所准备的暂时客房里,几乎头碰到枕头就要呼呼大睡了。
不过睡前,他还是小心地锁上门,并不是怕半夜被人「侵犯」,倒是怕睡得正熟就被一个突发奇想的大侦探扰乱好梦。
事实也正是如此,当曾曼闻着满屋子侦探小说旧书味、梦见他骑着心爱脚踏车遨游天涯之时,身体突然被一双手猛力翻过来。
当他看到丁蔷苍白面容,立刻拉上棉被,脸色青红不定。
房间有些闷,而且确定房门已经锁上,他才敢脱得只剩下一条内裤。
--难得见到的四角花纹内裤--丁蔷不悦地想,然后一屁股坐在床沿上。
--难得见到的斜纹男人睡衣--曾曼惊慌地想,下意识把棉被抱得更紧。
「妳……怎么进来的……」曾曼支支吾吾地。
「我有钥匙啊……哎呀!躲什么躲?我又不是没见过男人只穿一件内裤的笨样子,我那四个哥哥都是这样子睡的呀!」
他松一口气,翻开棉被坐起来,见到他裸露瘦削胸肌时,丁蔷开始觉得不对劲。
「你还是罩上衣服,和我哥的强健身材有些距离。」
丁蔷转开头,双颊有些微红。
曾曼急匆匆把刚脱下的衣服重新穿好,连皮带都系上才敢面对丁蔷。
「我还是不认为任子扬真的会对我下毒手。」
她似乎有意回避他吃人的目光。
曾曼皱皱鼻头,自己几时变成爱情顾问了?
「虽然他坏到极点,臭美、自大、唯我独尊、和……受人欢迎,不过对我……怎么说?还算好啦!至少从来还没有伤害过我……你懂我的意思吗?」丁蔷难堪万分说着。
「不懂!」
「这么说吧,他爱我,懂了吧?」
喔!女人,死到临头才会说出真心话,原来她早就明白对方情意,其它都是追逐爱情的游戏……
「有个故事这么说,猫爸爸爱猫妹妹,当遇到强敌,深知不能保护猫妹妹时,就把她吃进去,那也是一种保护行为。」
「你认为他真的是凶手?」
「有调查的必要。」
他如此说道。
◎◎◎◎
有调查的必要,但也不必穿得这样进行调查啊……
曾曼躲在草丛后面,看到丁蔷打扮光采艳丽站在街角,而且特地裸露两条粉白肘臂,那是她翻遍衣橱最后才下的决定。
非常大胆的创举,对丁蔷而言,如同赴汤蹈火般谨慎。
她上了妆,把原本精致的五官描绘得更突出,那袭朱红色连身套装将她修长身材展露无遣,如果以前不认识丁蔷,会认为现在站着的是一位十足的大美人,只是,她站的姿势有欠优雅--那样顶着墙壁,把一条腿弓起来。
她不耐烦地等人。
临早,曾曼便匆匆赶回住处写报告,待他整理到某一程度时,丁蔷便变成这个样子。
「非常危险的行动,我希望你能听到我们的谈话。」她不安地拉拉衣襟。
是这样子吗?
曾曼差点转不开眼珠子,然后皮下脂肪严重颤抖起来……
「他捉弄我为乐趣,本人也相当阴险狡猾,要套他的话十分困难,但是以你的头脑必能听出他话里的语病,而我可能被他的甜言蜜语弄昏了头。」
被大侦探称赞头脑好,应是值得高兴的事,但是,当他看到她手臂十分危险地暴露在外头时,就一点也不觉得高兴了。
由于丁蔷的老爷车还在保养厂内,曾曼只好用脚踏车载着美人,来到与情郎会面的地点,幸好脚踏车发挥退休前最大的功力--顺利地到达目的,也让曾曼气喘如牛了。
结果他被赶到草丛后,美人则忐忑不安地等候任子扬到来。
时间准时,任子扬驾着银色奔驰车来到,他,就和他的车一样高贵耀眼,穿了一袭名牌休闲服饰,淡绿色系列衬托他蒲洒自若的神情,就像朝阳下的青松,高挺而充满生命力。
相形之下,曾曼就像被太阳晒过头的枯草,只剩下一头征服世界的脑细胞。
见到丁蔷,任子扬立刻吹了声口哨--像剑一样刺穿曾曼的脑细胞。
「小蔷,妳适合这样装扮的,会让太阳都逊色。」
太阳?
曾曼抬起头,夜晚时刻太阳都已经回家抱儿子、月亮跟着出来接班,哪一国的赞美词?
不过丁蔷却乐意接受过来,嘴角还出现笑窝呢,女人……
「没想到妳会主动邀我,真是受宠若惊呢!该不是阴谋吧……」
「开玩笑的,我忘了妳最不能容忍别人拿妳的智慧开玩笑。」
--完了……完了……连任子扬都怀疑她的智慧,这场侦探游戏局势垂危。
接着,丁蔷柔媚一笑,她可能只是淡淡一笑,但是同时有两个男人为之神魂颠倒,而后她挽起任子扬的手(害得曾曼也高高抬起手),他们一起走人附近小酒馆。
曾曼马上转移阵脚,假装客人般跟着走入酒馆。
人声鼎沸的时刻,吧台前站满了人,曾曼选择靠近出口处的小圆桌坐好,一来容易逃生,二来从这个角度可以清楚看到酒馆内的情景。
他们选了靠近小型舞池的桌子,可以一面聆听优美音乐,一面品尝美酒。
丁蔷叫了水果酒,淡淡的滋味比较没有酒味,那也引起任子扬的震撼了。
「嘿!妳不喝酒的。」
「你太了解我了,虽然我不喝酒,但是偶尔和好朋友在一起时会喝点。」
不知在哪本书看过这样的对白,丁蔷对完额上已经在流汗了,虽然冷气四面吹来,胸口却紧张而收缩。
「我得重新认识妳,一个豪气万丈的大侦探,一个美若天仙的丁蔷本色。」
任子扬俯身贴近她的面颊。
她以为她会躲开,但是她没有。
他的鼻尖轻轻掠过面颊,好似被蚊子叮了一下,不是顶难受的感觉--被蚊子亲了一下……她低头喝一口酒,被呛了一下。
该给他一巴掌!曾曼猛然也喝一口啤酒。
油腔舌调的男人不是她能对付的……
气氛、酒味、音乐使周围气氛飘飘然,任子扬始终瞇着眼看她,她只好喝了一口酒……
笨蛋!话都没问一句,就想把自己灌醉吗?
曾曼气呼呼地又灌满一杯酒。
「跳支舞吧!」任子扬忽然开口。
「什么……」丁蔷急忙抬起头。
英俊脸庞堆满笑容,迷迷蒙蒙地,小舞池上有几对情侣婆娑起舞,节奏缓慢的音乐袅袅流泄着,丁蔷蓦然又举起杯……
他压住她的手,她感到电流穿过掌心,想躲开,却被轻轻拉起。
「我知道妳的目的不单纯,不过我的目的很单纯,只想邀请女伴跳支舞。」
低沉嗓音似不容反抗,她觉得脸好热,被揭穿了面目吗?
任子扬绝不是省油的灯,而她又穿得……嗯,这么女性化,邀他到酒吧喝酒、听音乐、享受浪漫气氛,那不是丁蔷的作风,也不是任子扬曾受过的待遇,除非有某种企图。
是的,企图。她想套他的话,证实他是否涉嫌杀害李芝梅的老公,可是她老是忘了问,就像现在可以问了,她却不想问,只想再喝一口酒,那种甜甜腻腻的酒,满好喝的……
于是她被他拉起来,不忘再喝一口酒,然后被他带到舞池中央。
她觉得重心不稳,老以为自己没有踩在地板上,他撑着她的胳臂,或者她的
胳臂软软靠在他肩上,他的手移到她的腰部--双手,麻麻的滋味,却没有力气阻止。
「妳好美……」他在她耳边低唤。
她翻了白眼,把脸靠在他肩上,脑里飞舞各种色彩的花朵,好像喝太多了,她一向不胜酒力,只要被老哥灌一杯啤酒,就要昏昏沉沉了,而她一共喝了三杯,一句话都没说出口……
曾曼桌上的半打啤酒早就空了。
他躁热的拉开衣领,舞池上人影揽得好紧,他听到手指关节扭动的声音,到底是来审问嫌犯,还是谈情说爱?
大侦探的话绝不可信任。
尔后,他看到任子扬低下头,把脸贴到丁蔷的脸颊;而她,似乎闭上了眼,整个人瘫在他身上……
火气似发射的火箭筒冲到脑门;带着十足酒精勇气,曾曼忽然跃上舞台,两眼闪着暴戾火花,不顾一切拉开他们。
「我是政府调查员。」曾曼亮出证件。
那家伙(丁蔷)根本就是醉了,迷迷糊糊抬起眼看曾曼一眼,又垂下去。
任子扬脸色变成紫色;短短一秒内又恢复自然色彩,他微笑地看着这位头发凌乱、两眼布满血丝的醉汉,不自觉转动了粗大的拳头。
「她满二十岁了吧?我不认为在酒吧里谈情说爱也需要被调查。」
「关于李芝梅的案件,警方认为有调查你的必要。」曾曼老练地回答。
任子扬扬起眉,他看了一丁蔷一眼;而她,昏沉沉打开眼皮说:「不是说好由我问吗?」既而脚又软下,由曾曼撑住才站稳。
他们回到曾曼的座位,那个比较偏僻的地方,丁蔷已趴在桌上睡了。
任子扬沉着脸,好像一肚子火气的样子。
「没想到我的小情人,居然会用拙劣的方法审问男朋友,其实她不必这样,直接在床上问我,我就会全盘招供。」
曾曼鼻孔冒烟,他最痛恨这种自信、自大、自吹自擂的臭美心理,不过他似乎也具备吹牛的条件。
「你和李芝梅的交往情形。」
「你是指上床?关于此点,我可能不记得,因为人数太多了。」任子扬微笑着说。
曾曼咬着牙,希望此时丁蔷立刻醒来,就可以清楚看到她心爱的人的真面目,可惜她已睡得不醒人事。
「她因你的缘故而投保……」
「说正确点,她认识我才会投这家公司的意外险。」任子扬立刻打断他的话。
「你对她的财务情况清楚吧?」
「应该说,非常清楚。从她继承珠宝事业到转让事业的各种财务纠纷,都由我替她解决的。」
「她老公死亡之遗产继承手续……」
「也由我替她办理。」
「你认为她的理财情况如何?」
任子扬倒入椅背里,微笑的唇形含有几许嘲弄。
「要不是因为她,同样一无所有。」
「你是说……如果想谋财害命,有可能是她丈夫而不是她了。」曾曼托起啤酒杯浅尝一口。
任子扬似乎动了一下,他只喜欢捉弄别人,不喜欢被人捉弄。
「你怀疑我教唆李芝梅杀夫?」
「你说的,不是我。」
任子扬爽朗地笑了几声,笑声似乎惊动了丁蔷,她迷迷糊糊抬起头,又倒下去。
「我以律师身分向你提出警告,如果你继续以审问嫌犯方式问话,我有保持沉默的权利。」
曾曼立即举手投降。
「好,那我以丁蔷朋友的身分问你,为什么私下请她调查本案?」
任子扬又洋溢起充满男性魅力的微笑。
「你要学吗?那是追求女孩子的一种手段,亲近她,不如让她主动亲近妳。」
忽然丁蔷抬起头,半垂着眼皮望他们一眼。
「可不可以再给我一杯酒?」
随即又倒下来。
「谁和李芝梅接洽投保之事的?」
「徐成浩,保险公司意外调查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