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古代,架空,架空 >> 近水楼台,日久生情,患得患失 >> 伴妻如伴虎作者:风光 | 收藏本站
伴妻如伴虎 page 3 作者:风光
    “我就是不知道,否则傻子才会在皇帝面前毛遂自荐啊……”

    金虎族确切的位置约在昆仑山底下,高山矗立,森林遍布,众多村寨分布在低洼平坦的地方,人数约有数千人,水源是一汪碧绿的青海湖,平时以农耕狩猎为生。由于位于中原与狼族间的缓冲位置,反而甚少遭遇大型战事,只是狼族冬季缺粮时偶尔会至金虎族势力范围内打劫,逼得金虎族渐渐向中原朝廷靠拢。

    金虎族领地内村寨林立,皆由一领袖统领,小至食物房舍分配大至战争召集、政事决策等,全都由首领说了算,战时只要首领登高一呼,所有村寨就会由四面八方动员起来。

    金虎族百余年来,首领都由很久以前至中原迁至崖仑山麓一带的陆氏代代继承,目前的首领则是年约二十的年轻女孩——陆芜。

    也就是她,在朝廷派人招安时,做出了希望中原派员教化的要求。

    当初曾有人质疑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在许多部落耆老面前甚至只能算是个娃儿,如何服众?但陆芜彷佛天生就有种王者气息,让人想俯首称臣。姑且不论她鲁莽直率的个性,自她十岁那年,徒手杀死一头熊之后,大伙儿就将她视为未来金虎族头儿的不二人选了。

    所以陆芜在十六岁父亲亡故后,毫无阻碍的当上了首领,部落事务则有表兄金不换从旁协助,几年来倒也没出过什么岔子。

    然而陆芜此生最大的缺憾,便是未曾读书习字。当她偶然见到中原来的书生时,那种文采斐然峥嵘的样子令她十分向往,彷佛多读一本书,说话就会比较有道理似的。因此当朝廷使者到达之际,她顺势提出派人前来教导部落人民读书写字的要求。

    想不到对方答应了,还很快地送来回信。

    “你说,中原派来的使者不到一个月就要来咱们部落?”陆芜睁大眼,一脸兴奋的样子。

    金不换点点头,指着手里的信,也是有点不敢置信。“信上确实这么说。他们派的,还是被称为中原第一才子的司儒之,这位司大人不仅是三年前的状元,原来的职务还是翰林院编修……就是负责把全国的书籍全看过一遍,然后收集整理起来之类的,这样的人,居然会愿意来我们这儿啊!”

    在议事大厅里,围着几个重要的村寨之长,他们见陆芜开心,也跟着喜悦起来。

    “太好了,太好了。”陆芜坐不住,身着红色劲装、披着虎皮坎肩的她由座位上跳下,左右走了几圈,最后突然身形一定,大声宣布道:“咱们一定要好好欢迎这位司大才子!”

    “欢迎司大才子!”众人随之吆喝。

    “唔……你!就是你!”她突然随便指着某一个人,“把你家的羊宰了,做成烤全羊让贵客享用。”

    莫名其妙中奖的家伙一愣,接着一脸苦相。“首、首领,我家就只剩一头羊了……”

    剩一头羊?那可不成,这样那人家里就没羊奶喝了。陆芜皱了皱眉,突然计上心头,双手一拍道:“这样好了,那个……你!”她又指向另一个倒霉鬼,“把你家的羊分一只给他,然后他杀羊,这不就解决了?”

    第二个倒霉鬼张大嘴指着自己,险些哑口无言。“首领,我家没有羊,养的是马和牛啊!”

    “哎呀,烦死了!”陆芜皱起眉,一脚踢翻那人,“那你就再找个人抢羊来不就得了?”原就容易没耐心的她,因为怕怠慢贵客,显得有些急躁。

    金不换看到她这样处理事情,几乎快昏倒。说起来他算是部落里最能干的人,要辅佐这个没什么大脑、做事又冲动的傻妞,还要让部落里的事井井有条,他都觉得自己厉害到可以在中原出将入相了。

    不过他深知陆芜个性冲,绝不能当面削她的面子,必须像对待老虎一样,顺着她的毛摸,才会乖乖听取建言。

    第1章(2)

    “阿二,首领要你弄头羊,你就弄一头来,罗唆那么多做什么?”金不换向第一个被指名的倒霉鬼使了个眼色,表示羊的事他会负责。

    那阿二也知机,乖巧地点了点头,“好好好,首领说了算,小的回头就去杀羊。”

    想不到这回答,竟得到陆芜一记白眼。“贵客还有一个月才到,你现在杀做什么?脑子傻了吗?先养肥了才对。”傻妞竟然敢说别人傻,还学着那些中原人的样子,手负于背,摇头晃脑地批评起来。

    金不换与阿二顿时哑然,算了,她开心就好,真正傻的是谁,不重要。

    “只有一头羊绝对不够,不知道贵客喜不喜欢牛……”锐目扫过满室的人,每个人都忍不住抖了一下,“还是马……”她又多看了一眼那个声称自己家里养牛马的倒霉鬼,原本还躺在地上低声哀嚎,一接触到她的目光马上闭嘴。

    最后她双手一拍。“要不,咱们到山里猎熊或野狼好了,那个司大人肯定没吃过。”

    熊和狼?说的好像和打山羌、野兔一样容易,她以为有多少人和她一样有那种恐怖的怪力啊?众人面面相觑,最后求救的目光全落在金不换身上。

    金不换也只能无奈地出来当大伙儿的挡箭牌。

    “首领,招待贵客的事情就包在我身上,保证让司大人宾至如归,在咱们金虎族住到不想回家!”

    其实金虎族倒也没有想像中落后荒凉,此处屋宇错落林立,有田地与围栏畜牧,甚至还有人养鸡鸭鹅,和中原乡间的景色相似,反而和住帐篷的狼族截然不同,而且人人恬适安闲,衣着纯朴讲求实用,和京城里人人争奇斗艳的景观大异其趣。

    此时正值夏季,气候却凉爽宜人。摆脱了京城的燥热潮湿,司儒之才刚下马车,立刻觉得全身舒爽,第一眼就被这个地方的山光水色迷住。

    如果能在这样好山好水的地方颐养天年,倒也是不错的事。这样的悠闲气氛与景致,完全不若那位礼部许大人所说如同人间炼狱。

    没有人知道,在朝里谦冲自牧的大才子司儒之,事实上是个疏懒到极点的人,能坐就不站,能躺就不坐,有满腹经纶却只想游遍世上名山大川,找个山明水秀的地方隐居。如果不是阮囊羞涩到险些饿死,他也不会想参加科举领个固定的月俸,想不到自己低调再低调,还是被皇帝发现了才能,硬是要把公主指婚给他。

    开玩笑,他的志向在远方……好吧,在远方悠闲的山林溪水,而非复杂苦劳的官场,怎能被一个刁蛮公主给绑住。

    所以他来到了金虎族,为自己未来的悠闲生活铺路。至于前途是吉是凶,只能看天意了。

    司儒之往前走了几步,朝着部落里最大的屋宇一看,一抹倩影突然落入他眼中,她正踏着带有节奏感的优雅步伐,直线朝他缓缓走来,几乎让他目不转睛,眼中再也没有旁人。

    这个年轻女孩很特别……这是司儒之的第一印象。

    她皮肤略黑,双眼却炯炯有神,发色略带金红,随意地披散着,只在额上绑了条带子做装饰,五官立体,表情不羁,身形修长,十分有野性美,加上她身穿的虎皮坎肩及富有力与美的姿态,令他不由得联想到一头美丽的金毛虎。

    京城里绝对没有女人能有这种狂放的气质,司儒之今儿个是开了眼界。

    只见那年轻女孩走到他面前约十步处停住,警戒地上下打量他一番,之后看到他身后一车的书籍,才眼神一亮,从容地走到他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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