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大陆 >> 情有独钟,波折重重,别后重逢 >> 朝露待日晞作者:于佳 | 收藏本站
朝露待日晞 page 2 作者:于佳
    他绕着湖畔走了一圈还真有点饿了,“有什么好吃的可以推荐吗?”

    她倒是真有不少好介绍,“这个天气来个水果烩饭吧!酸酸甜甜消消身上的火气。至于喝的,你要咖啡、茶,还是我们的招牌饮品——随便?”

    “随便?”他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年纪大了,居然对她的话听不大懂,随便到底是什么?

    “我们的招牌饮品啊!”

    对每一个前来的新顾客,朝露总要不厌其烦地解释函为非一时心血来潮起的这个名字,“就是根据炮制者的的心情随便做出的饮品,不过你放心,我们的水吧吧主很有一套功夫的,随便泡出的东西可一点也不随便。”

    这么个“随便”啊!老头子习惯性地摸了摸额头,“朝露小姐平时也给客人炮制‘随便’吗?我想尝尝朝露小姐的手艺。”

    “我啊?我的手艺很一般哦!只有吧主不在店里的时候偶尔客串一下。”在老头子坚持的眼神下,她走到水吧系起了围裙。

    老头子专注地看着朝露忙碌的身影,却听一声轻咳在自己的耳边炸响,“客人,您的水。”

    他接过水杯,注意到垫子上写着几个字:请别误会,为非作歹对您热情,是因为您是我们的上帝。

    他茫然地望着侍者,指指垫子上的字,侍者瞄了一眼随口解释:“朝露对每个客人都很热情,常常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所以老板让我们把这种垫子送给用别样眼神盯着朝露的客人。”

    言下之意,他看朝露的眼神很别样?连一旁的侍者都瞧出来了?

    他尴尬地扯开了嘴角,连垫子一起端着,将杯中的水一饮而尽。

    那天之后,老头子成了店里的回头客、常客,乃至老客。

    每天十点左右准时准点到为非作歹报到,先来杯随便,到了吃饭的钟点,由朝露做主送上今天的推荐餐,再来杯喝的,悠悠然便混过了一天。

    他会带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为非作歹设有无线上网,吃饱喝足的午后时光他会对着电脑一阵敲敲打打,然后点点特意携带的外接鼠标,再后来便合上了本本,那之前和之后的时间更多的用来发呆。

    呆滞的双眼总会不期然撞上墙壁上朝露随手随心填写的那些字迹,深深浅浅、短短长长、字字句句,老头子一点点看着,一点点记着。终于在这天,朝露端给他亲手做的那杯随便时,他发问了。

    “朝露小姐深爱过某个人吧!”

    “是啊!”出乎意料,她答得极为爽快,“老头子先生,你怎么会知道?”

    “朝露小姐把自己的心情都写在墙上了。”他指指这里,又点点那里,那上面写的就是一个女孩子深爱某个人的心吧!

    尤其是融合了她名字的那句“朝露待日晞”——她至今仍在等待着那个男人吗?

    朝露顺着他的手望着她曾写下的那些字句,脸上全是释然的微笑,淡淡的、柔柔的,再无牵绊的。

    “那是上大学时候的事了,其实也没什么,只是一场没有结果的单恋罢了。”

    “可以说给我听听吗?”他很好奇,不属于一个成熟男人该有的好奇,“没办法。”他冲她耸耸肩,“你可能想象不到,我这个老头子居然开了个情感专栏。”

    “我知道。”朝露再一次地让他意外,她从为非作歹的书报架上取下一叠报纸,翻翻找找,最终摊在他的面前,“这就是你开的专栏吧——《有话就对老头子说》。”

    老头子的两片脸蛋不无意外地迅速蹿上一片绯红,他从来没想过她会看过他的专栏,还积下了这么厚的一叠。

    他的表情让朝露得意极了,“头回见你我就觉得眼熟,可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你自称老头子,我立刻想起了那个专栏作家,得空的时候把为非作歹里从前的《一周》翻遍了,总算找出了那张登有你采访照片的报纸。平时看你坐在店里敲敲打打的,我就猜你一定是在写专栏呢!”

    要不然干吗对他那么热情?当然是谨遵贼老板的吩咐,对名人一定要采取明星式服务,说不定一不小心就被写进报纸里,做了一回免费却深入人心的广告。

    比奸诈,再没有人是函为非的对手,要不然她怎么能成功地自朝露手中抢走男朋友,还顺利将她收归旗下,让朝露心甘情愿为其卖命呢?

    提起她曾有过的感情故事……

    第1章(2)

    “挺悲惨的,初恋的男朋友被我现在的老板抢走了,后来单恋的男生不喜欢我。”

    两句话,概括了她全部的感情生活,简单来说:“一个字,惨;两个字,很惨;三个字,惨到家;四个字,无比悲惨。”

    随意扫过墙上那些过往留下的字迹,她托着腮,午后暖洋洋的太阳透过玻璃照进来,让人有种昏昏欲睡的冲动。

    “其实我的初恋也不能算作初恋,我和无上哥打小就认识,我们俩的父母爱拿我们开玩笑,说什么朝露长大了就嫁到我们家来当媳妇吧!我和无上哥感情一直很好,也就理所当然地把儿时的话变成现实,直到函为非的出现……”

    闲来无事跟他聊聊吧!

    如果不是函为非忽然来了兴致要开同学会,她几乎快要忘记的往事。

    “第一次见到易日晞就在我失恋的那一天。”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怎么就这样了呢?

    邺朝露满脸泪水,抽抽泣泣地在心里埋怨着。

    怎么就变成那样了呢?

    无上哥怎么会和函为非在一起?无上哥可以喜欢上任何女生,哪怕是她最好的朋友支蔓儿,也比喜欢上函为非那个坏丫头强吧!

    找了个没人的角落,她像只乌龟似的,一屁股坐在地上,把头埋在两只膝盖里干起了现在她唯一能做的事——哭,大哭,大哭特哭。

    “刷”的一声,不期然她后背倚靠的那扇白色大门从里面拉开了,邺朝露一个重心不稳,直接地向后倒去。

    她揉着吃痛的腰,挂着满脸磅礴的泪水,毫无形象地大吼大叫起来:“哪个笨蛋干这种缺心眼的事?”

    她回首望去,那道大门的里面是一个室内篮球场,最糟糕的是有个高个子男生正盯着她,停滞了三秒钟之后,款款地向她走来。

    她见过他,他们同届,却不同专业。在偌大的校园偶尔会有那么几次擦肩而过,从前她并不曾在意。

    可是这一天,注定是她生命中难以忘怀的一日。

    从篮球场上空泄漏进来的阳光披上他的后背,他仿佛是……仿佛是从天堂潜入凡间的太阳神——阿波罗!他就这么向她走来,全身散发着梦幻般的光华。

    停在她的面前,他弯下了腰,轻吐出声:“你还好吧?”

    朝露傻傻地看着他,完全忘了反应,也忘了此刻的自己正以最蠢的姿势坐在地上,以最丑的核桃眼痴痴地望着人家。

    “我是用遥控器打开大门的,并不知道门外有人,抱歉。”他伸出手想要扶她起来。

    朝露呆呆地看着他向她伸出的手,直觉地将自己的右手交付予他——他的手好宽、好大,散发着安全的味道。

    对!味道!他身上有一种奇特的味道,不是香水,却比香水更蛊惑人心,在短短的几秒钟内让朝露的心全面沦陷。

    “你还好吧?”瞥见她那对哭肿的双眼,他再度出声问道。

    “不好,一点也不好,我失恋了。”朝露从未想过她会对一个近乎陌生的男生说出这样的话来。

    头次遇见的女孩忽然跟自己说这些,显然让他很伤脑筋。总该有个相对常规的打招呼吧!他首先开口,想给她点时间稳定情绪:“我是易日晞,今年刚考进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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