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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故事 第五章 作者:亦舒
    我觉得她很美丽,头发那么长那么干净,打理得真好,她常常笑说她花了生命一半的时间来洗头,但还是值得的,在早上,她看上去那么美,一脸的迷茫,我想我们还是年青的,还甚有前途。

    百灵真是史麦脱,她喜欢把双手插在裤袋中走一整街,一整条街上的女子还是数她最出色,脸上洋溢着秀气,她是属于城市的。

    在下午,他来了,要订地方请一百三十五个人吃饭,老板叫我去摆平他。

    我很客气,问他要什么。

    “最好的乐队,最好的香摈,最好的菜。”他说。

    “我们也许没有期。”我翻着簿子。

    “你们一定有,我早半年已经订好了的。”他说,“现在来计划一下详情。”

    “当然,生活的每一部分,你莫不是计划好的。”我微笑。

    他沉默了半晌,“也不是,”他说,“有时候也会失算,你这个人。”

    “我妨碍了你什么?”我问,“我们先讨论菜色。”

    “中菜。”他说。

    “这不是我本行,”我说,“我找中菜大师傅夹。”

    “不用,菜早就定下了。”

    “好的,让我们讨论座位的问题。”

    “当然今天下班你会与我一起去喝杯酒的,是吗?”

    我们把细节都研究好了,我说:“一百三十五个人,你真是喜欢大宴会。”

    “总要请的,一次请完了,可以心安理得的睡觉。”

    “有钱人太不懂得花钱。”我感喟的说,“这样子一顿吃,足够很多一家四口一年的开销,大观园吃蟹的奢侈,在今日还是可以看到的。”

    他怔一怔,苦笑说,“我有钱,难道是我的错吗?”

    “我想是的,各人命运不一样。”我说,“我也希望我能这样子花钱。”

    “对,还有一样,我不想要女侍,你是知道的,全体男招待。”

    “是,先生。”

    “去喝一杯如何?”他微笑。

    他看上去无懈可击,深灰色的西装,银灰色领带,永远白衬衫,他永远不穿别的颜色,那时候他跟我说:“做我的女伴,最容易穿衣裳。”

    他的衣着给我的印象至深,很久很久以后,在街上看见一套深灰色的外套,我还是会想起他。我很感慨,这些事情他永远不会知道,我不会说给他听。

    但是他现在站在我面前,我知道这是我最后一次机会,如果我不能完全得到他,我就完全不要他。

    我们去一间会所喝酒,他说:“啤酒是不是?我记得你是不喝混合酒的。”

    “谢谢。”

    “‘粉红女郎’有什么不对?”

    “喝起来像蹩脚古龙水加洗头水,应召女郎喝的东西。”

    “别这样说,我妻子喜欢喝这种酒。”他微笑道。

    “那又不同,她喝起一定是高贵的。”我说,“对不起。”

    他温和他说:“你知道我喜欢你,丹,你答应我,去找一层房子,装修全归我,你甚至可以买你喜欢的古董,只要我付得起,我们在一起会很愉快的。”

    “你的意思是,我会做一个一流的情妇,是不是?”我说。

    他还是微笑。“你为什么一定要结婚?我不能与你结婚,离婚会引起大多的纠纷,生意的往来,财产的分割,我妻子一年中有半年在马来西亚娘家渡过,你不会觉得难堪,她连中文也不会说。”

    “但如果她父亲是橡胶王,那又不同了。”

    “你会怪我吗?我家在星马的厂没有她支持,早就关门了。她说:‘没有这些财产,你会看中我?’”

    “你要侮辱自己,我也没有办法。”

    “这是事实,”他说,“你认识多少男人?其中总有十个八个想成为你的丈夫,为什么你不嫁他们,你不是单想结婚,如果我也一朝变成穷光蛋,我对你又有什么用?我们总得吃饭,而且想比别人吃得更好,是不是?”

    我不响。

    “如果我不能开着车子来接你,我又何必跟着你一起挤公路车?公路车还不够挤吗?”

    我不响,我用手支撑着头。

    “总有一大你会老的,你能做到多少岁?三十岁?四十岁?你的老板有退休的一天,新老板也许喜欢用一个年轻的大学生,可是你还得生活,你打算做一辈子?老了谁服侍你?谁照顾你?”

    “如果我是你的情妇——有五十岁的情妇吗?”我说。

    “至少你会有点钱在身边。”

    “钱我会赚。”

    “但赚一天花一天,等着发薪水的日子是不是?一点安全感都没有。每一个人都如此。”我说,“不是每个人都像你那么有钞票。”

    “但是你不一样,丹,”他说,“你有过机会,我给你的机会,将来说不定你会后悔。”他缓缓他说下去。“从来没得到过机会是一样,相信你也明白。”

    我缓缓摇摇头。

    “不要固执。你对目前的生活难道没有不满么?”

    我动动嘴角。

    “我除了钱之外不能给你任何东西,跟着我或者你会更寂寞更无聊。我希望你是爱我的,这样你比较会有寄托。”

    “你可以找很多像我的女子,她们对你没有恨的回忆,她们会比我更适合你。”

    “这点倒错了,不是很多女人像你的。”

    我拍拍他的手,“谢谢你。”

    “你可以去找房子了。”

    “多少钱一幢的?”我问,“五十万?六十万?两百万?三百万?”

    “这样吧.我去找房子。”他沉吟一会儿,“我不会委屈你的,但这不会是太豪华的一所房子,它决不代表你的身价,只是代表我的心意。”

    “像谈一笔生意一样。”

    他笑,不分辩。

    我有的是考虑的时间。跟着他,每天可以到最好的店去买衣服.可以去蒸气浴,到欧洲旅行,不消一年,我便是一个贵妇,我可以继续工作,那时候工作只是为消磨时间,谁都得对我刮目相看。

    受日常生活琐碎的折磨惨了,这种引诱是不可抗拒的,是的,我渴望环境可以转变。

    他说:“至少你可以对人说:我爱他才为他做牺牲,我本身也有高薪收入。”

    但是月薪与银行存款是两回事。

    “我会考虑的。”

    “好的。”他说,“越快告诉我越好。”

    我与他去吃了一顿很好的晚饭。

    坐在他黑色的宾利里,我觉得有一种安全感。

    我想起来说:“车牌,我的车牌掉了。”

    “这么麻烦?”他笑,“到英国去重考一个吧。香港太慢。”

    “如果我自己不想开车?”我犹疑地问。

    “请个司机。”他简单的说。

    他可以帮我解决一切问题。一种虚荣侵袭上心头。很少女人可以拒绝他,能干的不能干的,受过教育的。没受过教育的。

    路上那么多人在等车,再美的美女在车站上吹半小时的风,染着一身的灰尘,再也美不起来了。

    我不是太年轻了,十六七岁的女孩子一代代成长,我们的机会越来越少。

    他给我一小盒礼物。

    “什么?”

    “还不敢送戒指。”他说,“是香水。‘哉’。”

    “我不能搽这个上班。”我坦白的说,“一里路外也知道是‘哉’,这是太太情妇们用的名贵货色。”

    “你可以做我的情妇。”他简单的说。

    说完之后,他向我眨眨眼,我不说话。

    车到门口,百灵正在用锁匙开铁闸。

    她的长发在风中扬起,一只手放在袋中,另一只手在拉铁门。

    我的手搭在她的肩膀上,她抬起头,先看到我,再看到我身边的人,呆了一呆,然后笑了。

    “这么晚?”我问。

    “是,去看了场电影。”她看我一眼。

    他并没有问百灵是谁,说:“如果你们结伴上楼,我就告辞了。”

    “再见。”我说。

    他等我们进电梯,然后弯一弯,走掉。

    在电梯里我们有一刻沉默,然后百灵问:“那是他吗?”

    “是的。”我说。

    “你还在等什么?如果你不能有一个有钱的父亲,你就得去找一个有钱的情人,你在等什么呢?”

    “人们会以为两个舞女在交谈。”

    百灵笑,“舞女才是最纯情的,动不动为情自杀,你我可做不到。”

    “他的确除了有钱,还有点其它的东西。”我承认。

    “他看上去有种孤芳自赏的书卷气,你知道有个男明星叫鲍方,他在银幕上有那种味道。”

    “他比鲍方漂亮。”我说。

    “你是怎么认识这种人的?”百灵问。

    我放下手袋,“我想一想。许多年前了,我在一问酒店里工作,他来订一百三十五人的酒席……”

    “就是那样?”

    “是的,”我说,“我曾经一度非常爱他,倒不是为了他的钱,像他那样的人才,很容易找到月薪一万八千的工作,可以生活得很丰裕,现在也不是为了他的钱,他实在是与众不同的一个男人。”

    “至少他会选你做情妇,越是能干的男人,越会不起眼,他们的情妇只需有女人的原始本钱,男人喜欢有安全感与优越感,你说是不是?”

    “我们可以去休息了吧?”她问,“你看上去精神好像很好。”

    “你一个人去看电影?”

    “不,”她但白的说,“是张汉彪约我的,他对我很客气。”

    “真的吗?他真的会约会你?太棒了,喂,你觉得他怎么样呢?”

    “他如果没有什么毛病,早就结婚了,我如果没有什么毛病,我也早就结婚了,我们总有点不对劲的地方。我并不想结婚,不是每个人可以弥补我生活不足之处。”

    她换了睡衣,在床上看武侠小说。

    我想去买点家具,十多二十岁的时候坐在地下是蛮好的,够新潮的,几个垫子搞掂,但是年纪大了,蹲下地简直起不了身,还是坐沙发比较好。

    沙发……请他来吃饭……

    电视闪来闪去,强烈的光芒。

    嫁给他,做他的情妇,到欧洲去旅行,不必工作,不用担心将来,一天天可以有时间呻吟寂寞。穿最好的衣服去喝下午茶。

    这些并不见得有多吸引,但是可以出一出怨气——你们以为我一辈子完了吗?并不见得呢。

    钱,大量的钱,随带而来的舒适,不必挤公路车,不必在灰尘处处的街上行走,不必自己去交水费电费,不必把存折拿出来研究。

    我一大只有二十四小时,我愿意把家务交给佣人,我愿意放弃这份工作,把时间拿来逛古董店,去字画店,学刻图章,练书法,做我一直想做的事情。做一间小黑房,拍照片,冲印。

    甚至带张小凳于到弹棉花店去坐一个下午,夕阳下一边吃冰淇淋一边默然看人家工作,这样的享受,我会喜欢的,我会很喜欢。

    但是除非有很多钱,否则这种自由不轻易获得。人们对于这种奢侈的自由见解不一样,如果那个人没钱,他们说他不上进,如果他有钱,他们说他会享受。

    住在香港不外是因为人挤人,大眼对小眼,成名容易,往往提鞋也不配的人可以有知名度,但是要去一个像样的公园,最近的地方是英国。

    可以逃走,可以到外国去住,可以完全置身度外,可以从新再活一次,这些——可全靠张汉彪了。

    其实我已经决定了。

    只有他才能帮我,只有他。

    我在安乐椅上睡着了。

    天渐渐亮起来,我睁开眼睛,百灵睡得很稳,奇怪,我并不疲倦,我烧咖啡喝。

    今天还是要去上班的,一定要去。

    我到酒店的时候很早,破例去吃早餐。

    吃的时候我说:“看,有谁够兴趣,可以写一间酒店的故事。”

    “有人写过了,”大师傅说。

    “别扫兴,可以重写。”我白他一眼。

    “咖啡如何?”

    “酸掉了。”

    “乱讲!”他说,“乱讲。”

    有人来请我,“周小姐,牛排间说,你好久没去,帐簿是否要交给会计室?”

    “我又不能做帐,交会计室去。”

    “是,银器咖啡壶掉了两个,要重新订货,周小姐最好去看看。”

    “是是是。”我说,“我一会儿就来。”

    “杯子破坏的也很多,索性买一批,数目也请周小姐去看一看,是三倍还是四倍。”

    “先要申请,这是一笔大开销,不容忽视。”我说。

    “请周小姐快代我们申请。”小职员说。

    大师傅说:“我们的杯子也要换——”

    “你少见风使帆!”我瞪他一眼。

    我跟那个人上去检查杯子,在士多房我想:现在我应该去逛摩罗街,太阳淡淡的,穿一双球鞋。可以留长发,有大把时间来洗。

    我还不是很老,如果再工作下去,很快就老了。很快。

    打开瓷器店的样板,挑了两只样子,算了价钱,把样传阅各人,跟上次一样,谁都不表示意见。去老板那里申请,老板批准,叫我关注那些人,洗杯子当心。下订单,交给采购组,楼上楼下跑了五次,丝袜照例又勾破了,一日一双,十块八双。

    喝一杯咖啡,没有吃中饭,下午时分有点倦,伏在桌上一会儿,老板嘀咕,说他的伙计晚上都在做贼,累得爬不起来,不去睬他。

    下午,厨房跟顾客吵了起来,顾客说:“等了三十分钟,等来的食物货不对板。”要见经理。

    不肯下去,老板哀求再三,于是允承。顾客是一个年轻洋人,刚到贵境,口带利物浦音,以正宗的牛津音问他:“有什么事?”代厨房出一口气,无中生有的客人很多。禁止领班说:“我就是经理。”

    酒店大堂中的打手也可以说,“我就是经理了。”

    只觉得自己是一个女秘书,老板喜欢把所有重要的事务揽在一身,杂差漏下来给我。

    我也可以幼稚的说:“请经理出来!”当不必再做伙计打工的时候。

    我会觉得很高兴。幼稚往往是快乐的。

    放工放得早。

    门口放一束花,百合花。

    大束大束的鲜花有种罕有的魅力。

    美丽的鲜花。

    我怜惜地捧着花进屋子,把花插在瓶子里。

    我开始抹灰尘。熨衣服,钟点女工把我们忘了,三天不来。

    把咋日的烟灰缸消除,杯碟洗掉,女佣做的工夫并不符合我们的要求,屋子从来没像今天这么干净过。

    或者不久就要搬离这里,很快很快,我会拥有一层房子,一层可以装修得十全十美的房子,有朋友来坐,喝咖啡,吃我亲手做的蛋糕。

    朋友走了,他会来,他如果不来,他的鲜花也会来,永远充实,做情妇连心也不必担一下子。

    我坐在地下吃多士。

    电话铃响了,我转过头去,多么愉快的铃声,有情感的铃声,是他,他来约我看电影或是吃饭,像多年之前,他又再进入我的生命。

    我拿起话筒,不是他,是张汉彪,我并没有失望,很是高兴,“张?你又来约百灵?她没下班。”

    “是的,如果你有空,也一样。”

    “不,我没有空。”我说,“百灵很快就回来了,你要不要迟些打来?”

    “也好。”他无所谓的说。

    愉快的人尽力要把愉快散播开去。

    “怎么?香港住得惯吗?”

    “很寂寞,大都市往往是最寂寞的。”

    我说:“又来了,人家说寂寞,你也说。”

    “是真的,我不是没有朋友,见了他们却老打呵欠,我想朋友们都是靠不住的,所以人人要找情人。他们——很幼稚,真的。”

    “幼稚?”我说,“觉得别人幼稚的人才是最幼稚。”

    “胡说,”他很固执,“如果他们是原子粒收音机,我是身历声。”我必须承认他很坦白。

    我沉默了半刻,“你几时发觉你自己是身历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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