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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饱了撑着的幸福 番外篇五 作者:青岚风
    江远淮这个无聊啊,在大街上闲逛了整整三个小时,没有目标的东游西荡东瞅西望,突然间一个下意识的回头,正发现警察先生远远的跟在自己的身后,用一种非信任的眼光跟踪著自己的身影。天,江远淮一身的汗水顺着脊背流了下来,被当成贼了,裂开嘴,甩给了警察一个自认为是阳光灿烂的笑容,一溜烟的落荒而选。

    为什么?因为在陈越定的公休日里,如果他选择睡觉,那么江远淮永远只有被逐出家门的境地。

    明明是我家呀,房租是我在付,饭是我在做,卫生也是我在搞,为什么说了算的却是陈越,而自己却一副寄人篱下的拖油瓶样?江远淮到现在还想不通。

    江远淮的家附近有一座教堂,名字太长,没记住,正赶上黄道吉日,在里面结婚的新人还真不少。反正也没处去,索性就坐在教堂长长的椅子上,欣赏著一波波的婚礼。

    新娘洁白的婚纱,新郎笔挺的西服,婚礼温馨又浪漫的气氛,江远淮陶醉得五体投地。

    想想过去,自己也曾经向往过这种场面,只不过当时幻想中的另一个主角是陈然而不是陈越。

    哎,江远淮认命,既然选择了陈越,就代表这样的场面永远与自己绝缘了。

    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越想得到,实在没有办法过过干瘾也好啊。于是,江远淮一路从教堂的最后一排坐到了第一排。

    眼见得一对对新人交换了彼此的信物,立下了一辈子的誓言,虽然江远淮心里很明白现在所谓的婚礼无非是一种形式,出了教堂的大门,谁都不记得自己曾经对上帝说了些什么,该离婚的就离婚,该婚外恋的照样婚外恋,可天生自带浪漫情怀的江远淮还是忍不住对种人类史上曾经最为圣洁的仪式产生了极大的渴望。

    江远淮真的希望自己和陈越也有机会可以一起步上这猩红的长毯,然后对著亲朋来宾炫耀一番自己的幸福时光。

    坐在教堂最前排的长椅上,新郎和新娘的样貌尽收眼底,那新娘真是美,娇小的身材,妩媚的笑。和裸露著的光洁手臂,江远淮不禁流出了几滴口水。呀,那新郎穿的是白色西服?够扎眼的。对那白西服多看了几眼,突然发现那个人的身材和陈越有几分相像,要是陈越穿上这样的西服一定很好看,江远淮的心澎湃著,一幻想到陈越身穿西服和自己并排站在神甫面前的场面,心里就开始酸溜溜的疼,这辈子在公众面前宣誓我爱你的可能性恐怕比连著中三次彩票头奖的机率还要小。

    心里一疼,江远淮的眼睛一红,眼泪不自觉的就开始往外涌,发现势头不好,赶紧使劲的眨著眼睛,把那眼泪往回收,可越收心里的痛就越大,眼里新郎纯白色的身影就越是与陈越相重合,这一切又能怪谁?谁让自己选择了陈越,既然爱上了,这辈子就不回头了。

    含着眼泪,红著双眼,江远淮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走到正要交换戒指的新郎和新娘的面前,抓起新郎惊慌失措的手,用力的握了握,「既然你选择了她,就要好好的疼她,一辈子爱她……祝你幸福……哎,我是不行了,你……一定要幸福呀……」

    擦擦眼角的泪,挥了挥衣袖,江远淮飘然走出这令自己倍感伤心的地方,就听身后一片哗然。

    「说,他是谁?」新娘子扔了手中的花束。

    「我不认识他呀……」

    「那他还祝福你……还哭……」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呀……」

    「呜呜……我早知道你花心,可没想到你……竟然连男人也不放过……」

    「天呀……冤枉啊……」

    新郎官,好好解释吧,这是你通往婚姻生活的第一关,凭女人们的多疑性格,以后让你解释的机会还有很多,要是连这关都过不去,呵呵——以后也难喏……

    回了家,陈越已经从床上爬起来,在电脑面前端著枪躲在墙角准备冲进敌方司令部。江远淮一头扎在沙发上,开始攻读今天的早报,随手翻到以前从来不会留意的生活副刊,江远淮会心一笑,上面刊登着一篇小短文《总有一句求婚语适合她》。

    不能去教堂,也还有别的方法吧。

    拎著报纸,江远淮推开书房的门,「陈越……」

    「呃……?」陈越转身,手指勾了扳机,远处大树后面立刻倒了一个人。

    江远淮低头,小方块里写著:黑色幽默型,适合富有自嘲精神与脾气好的女孩。「你愿不愿意死后埋在我们家的祖坟?或者我埋到你家祖坟里也行?」

    「……」陈越转移到那个人身边,拣起他脚边的枪,显示器上角的某个指数立刻有所增加。

    江远淮再低头:家常幽默型,适合重视亲情,顾家的女孩,「你不觉得每天早上有我叫你起床很幸福?」

    「……」陈越跑进了一楝古老的建筑物里。

    「我想和你一起去竞选模范同性恋夫妻……」

    「……」推开一扇神秘的门。

    糖衣炮弹型,适合喜欢浪漫的女孩,「给我个机会,我想证明五十年后我依然爱你。」

    「……」陈越惊险的越过火焰池。

    「我不会用中国银行换你,因为你无价……」

    「……」越来越接近司令部,路上遇见的防守也越来越紧张。

    「当花瓣雨飘飞的时候,请做我美丽的新娘……啊?花瓣雨?会飘起来才怪,这句不算。」

    「……」陈越路遇强劲对手,眼见得到了最关键的时刻。

    「如果还是雨季,我愿与你同行,如果已有夕阳,我愿与你共赏,如果我有钱,我愿买下所有的玫瑰和巧克力……呀,真浪费,还是存在银行里比较好……啊,不,我的意思是说,我将把我的心和这一切奉献给你。」

    陈越不敌,胸口中枪,目前的等级还买不起防弹衣这种高级玩意,所以显示幕上立刻被溅得猩红的一片,gameover了,推开键盘,陈越十分不爽的看了江远淮一眼,「你到底要说什么?」

    江远淮贱笑,「陈越,我们结婚吧。」

    陈越媚眼一转,含情脉脉的赏给他一句话:「滚。」

    江远淮很深刻的领会了领导话中的含义,「陈越,你喜欢中式还是西式的……你没意见啊……那就中式吧,爱国,啊,我去查一下日历,看看哪天适合结婚……对了,你说都请谁来好?当然,我们没谁能请,可如果一个人也没有那多没面子呀,太寒碜了,你说是不……呃,还是拟个名单吧,你说,我写,呀?笔呢……还有……纸……」

    江远淮捣著快乐的碎步找文房二宝去了。陈越斜吊著眼睛看了他一眼,晃了晃滑鼠,换个身份,开始了又一次的进攻,「神经病。」

    拟好了名单,虽然一共也就十多个人,而且都是在感情上最为要好的朋友」心理上最值得依赖的人,但毕竟还是有那么几个人,那婚礼就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形式上的事还是要的,于是江远淮占据了客厅的一角,抱著电话,开始烫起了电话粥。

    「喂?张铁柱吗……不是?就是你们老板……什么?你们老板是马克·皮·张?就是那小子,你给我找来……喂?我,江远淮,怎么?开了影楼,当了摄影师连名都改了生意怎么样?马马虎虎?骗谁呢?瞧你乐的那样儿,铁定是日进斗金吧,我还不了解你……对了,我想朝你借样东西……就是你们影楼里拍照的服装,你家外头挂的那套中式结婚礼服,凤冠霞帔的那套,什么?不能外借?那是姻照的道具?说什么呢?还有良心了吗你……呜呜呜,白眼狼……我交友不慎啊……也不想想当年都是谁借作业给你抄,考试是谁给你传小抄,没我,你能毕业吗你能考上美大吗?你能当上马克·皮·张吗?我不管,反正你一定要借给我……啊?你服了我了……那就好,记住,十月二号,到时候我去取——你问我干嘛?因为我要结婚,你也来吧,看在你借给我礼服的份上,不收你礼金……啊?租?有借的我干嘛要用租的……新娘是谁……你认识,我原来的老板,陈越……呀?你把电话掉在地上了吗?怎么那么大声……」」喂……刘彼得……我,江远淮……怎么样?牧师大人,你的上帝身体还好吧……可不呗,高中毕业都多少年了,一直也没见过几次面,对了,我要结婚了,我想请你来主持……你答应了?太好了……那就麻烦你给我们主持了……你问在哪个教堂?……不在教堂,中式的……什么?你说你是牧师不是婚礼司仪?我不管,反正你一定要来,上帝不是很博爱吗?上帝不是爱世人吗?不是深爱著各国人民吗?那就顺便爱一下各种宗教子民,把他的宝贝儿子借我用一下吧……」」

    「喂?李小麻……我,江远淮……听说你最近在玩乐队?」

    「……」

    总之,婚礼的一切细节都在江远淮的操控中进行著。

    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

    电视里的男主角轻轻的拥住了女主角的肩,幸福的望著天上的月亮,画面很唯美,虽然创意有点落俗。但是江远淮却看得如痴如醉,钻石,钻戒,戒指,没有结婚戒指哪能成婚礼呀。

    江远淮数了数手里的纸钞和存折上的数目,钱数的总和比商店里戒指身上的标价还要差上—大截呢。

    一切都已经那么完美了,看,有礼服,有主持,有乐队,什么都有了,怎么能在这小小的戒指身上沦陷呢。江远淮开始动起了小脑筋。

    其实戒指也不一定要是钻戒,没错吧,江远淮盘算著,什么戒指不是戒指啊,代表爱情就行了呗,形式嘛,找什么东西代替一下就好了,可是拿什么代替呢,戒指嘛,当然是要圆形的。

    书上提到一个故事,说的是一对很贫穷的恋人用易拉罐上的拉环代替戒指作为信物,定下了彼此的终生,呵呵——易拉罐呀,这个我家有,江远淮冲到冰箱门前,取了两罐啤酒,拉下拉环,往手指头上套。

    「哎哟——」江远淮哀号,「他妈的,谁编的故事,害人呢……」

    拉环套进了江远淮中指的第一个骨节就再也套不进去了,反而卡在上面怎么也取不下来,若是能用这种东西当戒指,那需要是怎样的纤纤玉指啊。

    难道是文化差异,日本那边易拉罐的拉环比较大?一扬脖子,连灌了两瓶「某京」啤酒,「浪费啊,啤酒也是要钱的呀。」

    还有什么是圆圈的昵?突然间,江远淮的眼角瞟到了桌子底下稍微露出的一角,扯出来一看,正是一包正方形小塑胶袋,里面隐约能看见一个圆圈形的物体。是什么?呵呵——就是做爱做的事时的必须品了——

    抄起那小小的物件,江远淮冲进了书房,对著陈越摇著手里的东西,「陈越,你看,我们交换戒指的时候用它行吗?」

    陈越看清了他手里的东西,脸色变的铁青,「欠揍是不……」

    小媳妇江远淮又委屈起来。

    陈越瞟了他—眼,轻飘飘的说:「把我外裤拿过来,不是那件……左兜……」

    江远淮把手伸进去,摸到一个硬邦邦的东西,掏出来一看,竟然是一个首饰盒,打开,里面静静的并排躺着两只精美的戒指,在灯光的抚慰下,上面明晃晃的宝石耀著灿烂的光辉。

    「路边摊买的,二十块钱一对……」自始至终,陈越的眼睛就没离开过电脑萤幕,可游戏里的人物却死了两回。

    江远淮掏下了一把感动的泪,「陈越……」

    「干嘛?」

    「陈越……」

    「嗯……」

    「我好感动……」

    「嗯!」

    「陈越……」

    「……」

    「陈越……」

    陈越终于又一次over了,按下POWER键,「找死……」

    江远淮快乐的被陈越拉到卧室继续攻城略地去了。

    ***

    十月二号,值得纪念的日子,至少是江远淮觉得值得纪念,因为那天是江远淮与陈越结婚的日子。场地,江北度假村的一栋别墅——你以为在居民区举办这两个人的婚礼不会造成轰动吗?

    时间,下午四点半,江远淮说了,中式婚礼嘛,中国人当年都是傍晚结婚的,婚——昏也,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那天的上午要出去送菜。

    人物,江远淮,陈越,如果敢有第三个人出现,江远淮会学非洲的狮子,亚洲的老虎,毫不客气的赏他一口伶牙利齿。

    到场宾客,陈然,方凌胤,蓝熙,张小菲,以及江远淮的损友和被张小菲拉拢来的原公司同人女们。江远淮倒不介意人来的多,毕竟每多来一个人就会多一份贺礼。

    小别墅是独立存在的,四周附近没有其他建筑物,当然,在通知过管理者后,也不会有闲杂人等前来打扰,这就是铁公鸡咬了牙狠心租了这别墅的原因,这可是已经近乎疯狂状态的江远淮仅存的理智了。

    眼见得西边的日头就要下山了,偏偏陈越却不见了,江远淮从卧室的床底下到卫生间的马桶盖里,找遍了所有的角落也不见陈越的影子。不会得了婚前恐惧症吧,江远淮猜测,据说不少人在结婚之前都会产生一种莫名的恐惧感而放弃结婚的念头。天啊,不要——江远淮的心在淌血。

    迎面遇见乐呵呵的捧著一束鲜花的陈然,看见江远淮哭丧著脸的样子,陈然笑得花枝乱颤,「我哥说屋子里太闷,到外面花园里透气去了。」

    江远淮直奔出大门,推门一看去点没背过气去,只见太阳的光辉中,陈越面前一个衣着朴素的年轻女性正抱着似乎不足一岁的孩子泪眼婆娑的擦眼泪。

    江远淮登时小媳妇一样软在门框上,想咬人的霸气全不见了,瞬间,心里闪过了无数个电视剧的画面,从《水云间》到《人间四月天》,个个都是纯言情剧里的经典镜头。

    「陈越,你……就知道你是负心汉,看,人家找上门了吧……陈然………」

    陈越的眼睛照例冰冷的射向江远淮,吓得江远淮立刻像青蛙遇见了美女蛇,想动都动不了了。

    那个青年女性完全无视于江远淮的指责,哭天抹泪的轻声泣诉着,「先生,真是太感谢您了,自从孩子得了病,我家花光了积蓄出来乞讨,还从来没有人像您这样……」

    再看那女人,哪里是衣著朴素,分明是破衣烂衫。

    送走那个女人,陈越斜吊著眼睛看江远淮,「神经病……」

    江远淮委委屈屈的小声嘟囔:「我……我以为您不要人家了嘛——」末了,还特意学电视剧里的小女生拖了个黏黏乎乎的大长腔,以期博得同情。

    陈越险些恶心得吐出来,「要,我想『药』死你……」

    「陈越……」江远淮扯了扯陈越的袖子,「你以为我真的只是因为一时好奇,没事闲的,想办个婚礼来玩吗?我就是没安全感才想和你结婚,我根本不知道和你的关系能维持到什么时候,你看,就像今天这样的日子,我连通知我父母的勇气都没有,而你呢?除了陈然和方凌胤,不也是不敢告诉其他任何人吗?我曾经对陈然情有独钟,你也是曾经喜欢过杜皓。尤其,你曾是—个大机构的总裁,你有能力,有才识,一旦有一天,你厌倦了现在的生活,或者又遇见了类似杜皓的人物,那么你会怎么做?如果有一天,我的父母发现我的秘密,我会怎么选择?这样的日子总是让我对未来产生怀疑,我不知道接下来要何去何从,所以,我想,有了这个婚礼,即使没有法律上的一纸文书,我们不会是『合法』的夫妻,但是起码会是『合理』的夫妻,不是法律上的约束,而是一种感情上的契约。我不管神或佛的旨意,我只想尊重自己的感觉。我爱你,所以,我不想失去你,想束缚住你,霸著你的一生,谁也别想抢走……可刚刚我才体会到,如果有一天,你找到比和我在一起更为幸福的归宿,我想,我会放手……因为在我的心里,你的幸福大于我的幸福………」呼……累死我了,自从高中毕业,好久没有一口气说这么多话的机会了。

    日落如紫,霞飞漫天,陈越歪著头站在一片花海中,一双漂亮的眼睛盯着眼前的江远淮看,「那我们就一起去『性』福去吧。」

    揪著江远淮的衣领子,在一片唏嘘中将他拖到二楼的卧室,反划上门锁,将婚礼中一种叫做「洞房」的仪式擅自提前举行了。张小菲清了清喉咙,宣布,「呃……看来两位主角也许会迟到一点……那个,也许会迟到很久也说不定……那么就请各位先随便玩点什么,不要辜负了铁公鸡忍痛拔下来的的一身毛啊,这楝别墅的租金不便宜呢,我们唱K吧,唱K怎么样?」

    「同意——」方浚胤第一个回应号召,「我要唱孙燕姿的《神奇》。」

    「啊……不行,」陈然抢过麦克,「我要唱《绿光》……」

    「……」

    「……」

    ***

    换上礼服,江远淮在镜子前学古天乐,摆了个自认为超酷的pose,回头问陈越,「呀你怎么还不换衣服呀?时间快到了啊。」

    陈越蹙起眉头,「这是什么?」

    「凤冠霞帔啊,你没见过吗?礼服,结婚礼服呀,这可是我们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文化遗产啊。」

    「我是在问,为什么是我穿这玩意。」

    「呵呵——因为你更适合呀,来穿上看看……」江远淮抓起陈越的胳膊往上套袖子,「果然,好美,倾国倾城啊……」

    「江远淮……」陈越气得牙齿打著颤,「你就美吧你,今天先笑着看我以后怎么收拾你……」

    江远淮释然一笑,「你天天都在『收拾』我,还怕什么呀?」

    放下凤冠上的珠串,盖上红盖头,陈越被陈然推下了二楼,直奔大厅而去。

    刘彼得穿着一身牧师的礼服,站在乐队声声不断的中式礼堂正前方,明显看得出表情有点哭笑不得的模样。

    江远淮扯著陈越手里的红绸布,意气风发,神清气爽。笑嘻喀的冲著刘彼得傻笑。

    「你,江远淮,愿意同陈越结婚,一生一世,不离不弃,即使贫穷与生病也不能将你们分离,直到生命的尽头吗?」

    「我愿意,我愿意,我非——常愿意……」江远淮不停的念下去。

    「行了……一遍就够了!那么陈越,你呢……」

    陈越闷闷的声音透过重重的盖头,「还好。」

    「……还……还好?算了,那么——……一拜天地……」鞠躬,行礼。

    「二拜上帝……我不管,我不管,反正没有高堂要拜,就拜上帝吧……」

    算了,拜拜就拜拜吧。

    「夫妻对拜……」

    两个人面对鞠躬,陈越—个不小心把头上的红盖头甩到了地上,江远淮慌忙上前去拾,结果太紧张,竟然连著拾了好几次也没从地上把盖头捡起来。

    张小菲抿著嘴,「看,小江这么心急呀,都行多少个礼了,没完没了。」

    「礼毕,好了,交换戒指。」

    掏出一直放在自己胸前的戒指,将还存有著体温套在陈越纤细的手指上,江远淮幸福的感觉盈满心头,虽然来宾只有那么几个人,但是对于自己来说,能成为这种场合的主角,一直是可望不可及的梦想,现在,愿望正在被实现,只希望永远保持在这一刻,可不行啊,明天早上还要出摊卖菜,永远停留在这一刻倒没什么问题,但是钱呢?钱谁出?所以,还是乖乖的让时间它流走吧。

    史无前例的中西合璧典礼过后,自然是东北式折磨新人的各式花样,诸如给在座的各位挨个的敬酒,表演各种稀奇古怪的游戏专案。江远淮乐此不疲,陈越却觉得是在演猴戏。其中最经典的要算喝交杯酒的画面,江远淮连着三次把酒颤巍巍递到陈越的嘴边,每饮酒水都因为太过激动找不著方向而顺著陈越的嘴角流到衣服上,陈越气得用寒冰冷眉眼横了他好几次,马克·皮·张哭著哀号,「求您了,江爷爷,交杯酒要讲求狠准稳,一击即中,那套礼服造价好几万块呢,啊——」又一滴水酒滴在了礼服上,马克·皮·张登时晕倒。

    当大家都觉得尽了兴,散了局,安排好各位的住宿。江远淮终于瘫倒在床上,身边的陈越早就挂掉了。

    「这是结婚吗?」陈越抱怨,「累死人了。」

    「忍忍吧,就这,我还省略掉好几道程式呢,要是都给你招呼全了,恐怕我们也可以直接进棺材了。」

    「……呃……天啊……」陈越惨叫,「一辈子一次就够了。」江远淮好笑,「呵呵……这辈子你恐怕是没机会再来一次了,呃……除非到了我们金婚纪念日,那天我们再来一次现场实况重播……」

    「……」

    「陈越,我变卦了……我不会让你一个人去幸福了,因为我认为只有我才能给你最幸福的生活。」

    「唔。」

    身穿新娘子礼服的陈越翻身压住江远淮,很冷静的扯开了他身上大红色礼服的纽扣,场面显得有点诡异。

    「喂,陈越,你想干嘛?」

    「不要吗?」

    江远淮立刻手脚并用的缠住陈越,「要,要……但是,先闭灯好不好?」

    「……」

    「那,拉上窗帘怎么样?」

    「你真罗嗦。」

    「啊——那我没意见了,你随便吧。」

    「这还差不多……」

    于是,春光无阻好,恕不外泻。

    啊,对了。顺便说一句,陈越买的那对戒指,后来江远淮机缘巧合,无意中在某珠宝店做了一个鉴定,结果是,那果然是地摊买的十块一对的便宜货-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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