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一见钟情,女追男 >> 痴心百合作者:向晴 | 收藏本站
痴心百合 第一章 作者:向晴
    美好的一天,由一杯香浓馥郁的咖啡开始,这是常伶俐的习惯,从她成为社会新鲜人开始便没间断过。

    这天,她踏着轻盈的步履,如常地前往咖啡店外带提神“圣品”,静谧的店内客人并不多,气氛有点冷清,这是因为时间尚早的关系。

    为了避开拥挤的上班人潮,常伶俐习惯较早出门,今天本应一切如常,想不到一个小小的意外,促成了一段恋情的契机。

    “总共九十五元。”收银机前的服务生扬起专业的亲切笑容,语调轻快有礼。

    常伶俐伸手探了探提袋,本应放置皮包的地方竟然空空如也,她只好朝服务生歉然一笑。“不好意思,请等一下。”

    放下手提公事包,她慌忙打开提袋仔细寻找,糟糕!莫非是早上更换提袋时,不慎把皮包遗留在家中了?

    就在她努力不懈地搜寻时,站在后面等候的男人终于忍不住开口道:“我帮她付。”

    “不用了,我……”常伶俐闻言,迅速抬头婉拒,可是在看到男人的脸时,她的声音戛然而止,就连手上的动作也停住,一瞬间,她整个人呆愣住,完完全全被眼前的男人“煞到”了!

    “我赶时间,给我一杯Espresso外带。”男人头也没回,迳自向服务生交代。

    瞧客人没再拒绝,服务生依言照办。“是,先生,总共一百六十元。”

    当常伶俐回过神的时候,男人早已拿着咖啡翩然离去,留下怅然若失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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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整天下来,常伶俐都在心神恍惚中度过,早上偶遇的男子令她难以忘怀,不是平白受了人家恩惠之故,而是那一张似曾相识的俊脸与雷同的情境,令她有种熟悉又怀念的感觉,心湖止不住怦然悸动。

    “你今天怎么了?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多年同学兼同居好友程永怡,在神游太虚的常伶俐跟前晃动五指。

    出身中上家庭的常伶俐与程永怡老家都在台中,两人一起在台北读大学,毕业后便共同租了这间小公寓,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

    魂魄归位,抱着抱枕的常伶俐轻咬下唇。“我今天遇见一个男人,他长得很像孙建洋。”

    “很相像吗?”程永怡的好奇心全被勾起来了,长得很像她初恋情人的男人?一定很有看头。

    “嗯,相貌与感觉都很像。”常伶俐忘不了惊鸿一瞥的刹那,时间好像回到从前,孙建洋深烙在她心头的那一刻。

    “该不会就是本尊,而你认不出来吧?”瞧她一脸依恋陶醉的模样,程永怡戏谑道。

    常伶俐白她一眼,笑容甜美地揶揄。“我又不是某人,连自己家的闪光也会认不出来。”

    那次可真是糗大,程永怡居然错认闪光,从背后把人家抱个满怀,吓得陌生男人面色铁青,旁边的正派闪光则杀气腾腾,两人差点以分手收场。

    “谁教那个男人与我家闪光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不能怪我认错呀。”程永怡不以为然,很快回到正题上。“你是怎么遇到那个男的?”

    常伶俐把今早的巧遇向好友报告,回想起来,她当时的模样一定很驴、很蠢,发光的两眼直瞪着男人不放,恐怕只差口水没流满地了。

    真是逊毙了,那男人一定以为她是个花痴,才会对她置之不理吧,她优美的淑女形象全没了。

    唉!谁教那时实在太震撼,一张酷似初恋情人的俊容突然蹦出来,而且情况又那么相似,不能怪她手足无措呀。

    犹记起第一次与孙建洋交谈的情境,那是在高一刚开学不久的时候,那天她在餐饮部买午餐,却因为身上的钱不够而卡在付款处不知如何是好,适时替她解困的人正是同班同学孙建洋。

    他低沉有力的一句“我帮她付”是那么的温柔体贴,俊脸上的淡然浅笑是那么的耀眼闪亮,瞬间便掳获了她的芳心,从此进驻她的心房。

    “这么说来,你对那个男人算是一见钟情了。”这是女性的直觉。

    常伶俐俏脸微热,没隐瞒自己的心思。“一见钟情还不至于吧,我想不小心被电到比较贴切。”

    “不管怎样,会帮忙素不相识的人,这个男人的品格应该不错,而且既然长得像孙建洋的话,外貌应当也不错,你可不要错过这个大好良机。”程永怡津津乐道地分析。

    “什么意思?”

    “你不认为这是天赐良缘吗?这一定是命中注定的邂逅,说不定他就是你的真命天子。”程永怡发挥她的联想力。

    会吗?常伶俐想起男人冷漠的面容,心头异常炽热,孙建洋似乎也是这种外冷内热型的男生呢。“只不过是一次偶然巧遇,恐怕连再见面的机会也没有。”

    “那个时候会出现在咖啡店,表示他一定是在附近上班,所以再碰上他的机率虽不能说百分之百,但一定也有百分之九十以上。”

    “可是为什么我以前从没遇见过他?”

    “说不定他才刚来这边上班。”程永怡相当乐观。“如果再遇见他的话,你一定要把握机会,趁机认识他。”

    “真是的!你竟然要我去倒追男人?”常伶俐害羞地低喊。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难得遇上对盘的男人,即使要你主动去结识又何妨,再说,如果那个男人条件超优,绝对值得你去倒追喔。”程永怡用力鼓吹。

    常伶俐不是没有心动。“这样会不会太急进?好像太没女性矜持了。”

    “我又没叫你立刻倒贴男人,只不过是先认识一下,当个朋友,有没有发展空间还要留待日后观察。”

    “真的遇上再说吧。”常伶俐不敢抱太大希望。

    “你还是忘不了孙建洋吗?”程永怡突然冒出一句,反正都说开了,何不趁机好好劝说。

    常伶俐心虚地别过脸。“初恋总是教人难忘嘛。”

    “我真不知道该说你是个浪漫的女人,还是个现实过头的女人。”程永怡忍不住要念一念这个由国中起就是死党的好友。“你暗恋了人家足足二年,终于如愿以偿等到他主动告白,以为你们两情相悦可以幸福快乐下去,殊不知恋情维持不到一年,孙建洋便要举家移民美国,而你则毫不犹豫地提出分手,我真不明白你为何不愿意跟他一起前往美国?”

    “你明知我不会走的,我放不下家人,而且我喜欢这里的生活,压根儿不想要留学。”俗话说人离乡贱嘛!

    “即使为了喜欢的男人也不行吗,牺牲掉这段恋情你真的从没后悔过?”程永怡真不了解她。

    “讨厌啦,那已是七年前的事情,反正一切都已经过去,别再讨论下去了。”常伶俐把脸埋在抱枕中,不愿再去想令人懊恼的事情。

    “好,过去式甭再提,我们就来谈现在式。”程永怡一把揪她出来,不让她当鸵鸟。“这么多年来你身边也不乏追求者,可是你却从没正眼看过他们,全被列为‘好朋友’户籍,我还以为不会再有男人能令你动心,你就这样不再谈恋爱,自此死守那段初恋。”

    “你别说得那么夸张,我可没那么吃香,他们真的只是普通朋友。”常伶俐忙不迭辩解。“再说,我承认自己对孙建洋还是念念不忘,但我可没打算为他放弃追求自己的幸福,只是一直遇不到有感觉的男人,我也没办法。”

    “好,你这样说我总算可以放心了,难得大小姐你再次被男人电到,如果你真正放开了,就积极去争取幸福,展开新恋情吧。”这个死心眼的女人,令她再次动心的男人,还不是因为长得像她的初恋情人!

    那个男人真的会是她的Mr.Right吗?虽然常伶俐还不能肯定,不过唯一肯定的是她想再见他一面,那种久违的心动感觉全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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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的日子,常伶俐比往常更早出门,她刻意选了咖啡店靠门口的位子,似是一个人在静心品尝咖啡,实则目不转睛地盯牢玻璃大门,没有错过每一个进出的身影。

    随着大门的开合,她的心情高高低低起伏,由紧张地屏住呼吸、心跳加速,转为松一口气,继而失望沮丧,她感觉自己就像情窦初开的少女,患得患失地等待心上人出现,不管希望是否渺茫,只为能见上一面。

    可惜连日来都无功而返,就在她开始考虑放弃的时候,这天终于如愿以偿给她碰上了。

    步进咖啡店,常伶俐习惯性地环视室内,视线很快被坐在窗边的一抹高大身影吸引住,就是他!

    惊喜过后,常伶俐反射动作般地躲了起来,她在不远处的位子坐下,稳住略为高昂兴奋的情绪,拿出镜盒检视仪容。很好,头发没有乱掉,唇彩没有糊掉,眼睛明亮有神,一切OK。

    整装完毕,她悄悄放眼打量男人,拿起咖啡啜饮的男人正微侧头望向窗外,正好可以让她仔细窥视。

    坐姿端庄直挺的男人相当高大,长腿优雅地跷起,皮鞋刷得漆黑发亮,雪白衬衫配上黑色斜纹领带,西装外套则随意放在椅背上,一丝不苟的俊帅打扮看来非常名贵高级。

    微鬈的浓密黑发梳理整齐,刚毅的侧脸轮廓分明,尖削有力的下巴将鼻梁衬托得更为挺直,紧抿的薄唇流露出严谨冷静,狭长的眼睛深邃炯亮。男人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风流儒雅的骄贵气质,以及运筹帷幄的自信傲慢。

    眼前的男人无疑是个成熟稳重又极富魅力的杰出才俊,与当年还只是个俊朗稚气青年的孙建洋不可同日而语,不过从他们七分相似的五官看来,在常伶俐眼中看见的仿佛就是“进化”版的孙建洋。

    尤其那头天生的浓密鬈发,同样带点桀骜不驯,却出奇地柔软滑溜,而最为神似的莫过于那双狭长沉郁的眼睛,她忘不了孙建洋开怀大笑的模样,眼睛会变成两弯月儿,非常可爱迷人。

    常伶俐不禁会心一笑,孙建洋给她的回忆全都是美好而难忘的,不知远在彼岸的他可好,是否俊朗如昔,有没有同样思念着她……

    此时,男人回过头,放下咖啡杯,似有意离去,常伶俐赶紧拉回飘远的心思,重整心情与思潮,再三默念一遍早已想好的说词,然后紧张地站起来。

    “先生,你还记得我吗?”

    一阵娇柔悦耳的女声突兀地响起,男人缓缓抬头看向陌生女子,他狐疑地扬一扬浓眉,不置可否。

    不得了!这男人近看之下更为俊帅,深刻立体的五官带点混血儿的味道,一股电流瞬间击中常伶俐,害她的心“扑通”乱跳,为之目眩神迷。

    纵然是个美女,这种场面他早已司空见惯,但女人毫不掩饰的爱慕目光仍非常刺眼,男人不禁皱眉,厌恶之情骤升。

    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闪神失态,常伶俐慌忙收敛视线,并且绽放一个甜美笑容。“就在数天前,我忘记带皮包,那时你刚好排在我后面,并且帮我付了款。”

    男人睨着她,靠在椅子上一语道破。“小姐,你这个搭讪的借口并不高明。”

    她的意图这么明显吗?常伶俐的俏脸火速烧红,虽然事实如此,但打死她也不能承认,这可攸关她的面子呢。

    “你别误会,我并不是借故搭讪,你是真的帮了我一个忙,所以我才会特意来把钱还给你。”常伶俐把早已预备好的零钱放在桌面上。

    男人瞥一眼,没碰的意思。“抱歉,我没印象。”

    “是真的,如果你不相信的话,可以找当时的服务生问问看。”她着急了。

    何必多此一举!“你收回吧,那就当我请你。”

    “不行,我不能平白受别人恩惠。”这是原则问题。

    “不管如何,我不会拿。”男人同样坚持。

    “可是……”

    男人俊脸一凛,明显不耐烦,霍然站起,斩钉截铁地回绝。“只是一杯咖啡,并非什么大恩惠,但如果小姐继续纠缠下去的话,就不得不让人怀疑你的动机。”

    说罢,男人拿起西装外套迳自离去。

    可恶!这个男人有需要如此直截了当吗?竟然当面拆穿她!被他这样挑明了拒绝,教她感到窘迫难堪、犹豫不决,不知是否该继续“纠缠下去”。

    最后,常伶俐顺从心意追出去时已经太迟,男人早已消失不见,她顿感怅然若失,想不到活了二十五个年头,头一遭舍弃女性矜持主动出击,便惨遭滑铁卢,严重的挫败与无力感袭上心头,教她十分沮丧难过。

    可是仔细想想,男人的态度固然有点可恶,但如果他是那种欣然接受任何女人搭讪的随便男人,岂不是更糟糕?这样想来,不正好表示他是个行为端庄的正人君子吗?!

    没错,没错,这年头不为女色所动的正派好男人几乎已濒临绝种,更何况是像他这种条件超优的才俊,所以呢,她绝对不能轻言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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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生,总共六十五元,谢谢。”

    男人取出皮夹,还没抽出钞票,突然一只纤纤玉手不知打哪里冒出来,抢在他面前付款。“我替他付。”

    又是这个女人!为免被纠缠不休,看来他要考虑不再光顾这间咖啡店了。

    “既然你不肯收钱,那这回就让我请你吧。”见男人没再拒绝,常伶俐满心欢喜,以为终于成功偿还人情,笑容因而特别灿烂。

    殊不知她活像花痴的笑容徒增男人的不快,像她这种阴魂不散的女人他遇得实在太多,依恃着自己有几分姿色,再加上故作纯真的甜美笑容,自以为对男人无往不利,只要是相中的猎物,弄不到手便誓不罢休。

    很可惜,女人的这种伎俩对他无效,而且还刚好是他最讨厌的把戏,他压根儿瞧不起随便在街上勾搭男人的女人,管她是美女还是绝色,他都不会放在眼里。

    他施振南可不是一般庸俗的男人,单凭个人优越出众的条件已能轻易掳获任何女人的芳心,更遑论加上显赫尊贵的头衔,什么名门淑女、大家闺秀没交往过,他又怎会看上一名莫名蹦出来的陌生女人。

    最重要的是,他是个喜欢操控主导权的男人,绝不会任女人摆布,更别说会被女人牵着鼻子走。

    施振南紧抿弧度优美的薄唇,一言不发地离开。

    常伶俐见状,忙不迭地大声叫唤。“等等,你还没拿咖啡。”

    可是男人却置若罔闻,头也不回地笔直离去,常伶俐连忙追上前,有点着急地伸手拉住男人的衣袖。

    被纠缠得不耐烦的施振南一个转身,本想甩掉惹人厌的手掌,却反而被煞车不及的常伶俐撞个满怀。

    结结实实撞进男人的健硕胸膛,常伶俐一阵晕眩,有点站不稳脚步的她,自然而然地抓住男人的臂膀,微微闭目喘息。

    果不其然!又是个想借故亲近他的女人,施振南不动声色片刻,瞧女人还没有放手的意思,冷不防说出一句鄙夷讥讽的话。“我对投怀送抱的女人没兴趣。”

    什么跟什么?常伶俐霍地睁开眼眸,抬头直瞪着满脸不屑的男人,朱唇微启想要解释,不过男人已快一步离开,徒留杏眼圆瞠的她杵在原地。

    施振南决定了,他从此不会再踏进这间咖啡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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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数一数二的庄士敦集团,是十七、十八世纪时,英国皇室庄士敦公爵嫡系子孙,在美国所创办的公司。庄士敦的主要业务为高科技产物的研发制造,如各式各样的电子产品、电脑应用软体等。

    为了重整亚太区业务,公司最近撤换了管理高层,被调派接任的新任行政总裁年仅三十岁,据闻其领导能力与经商手腕非常高超卓越,是公司极力提携的年轻一辈。

    而最为众人津津乐道的莫过于他的出身,他竟是一名在台湾土生土长的华人,十多岁时才前往美国留学,是名天才型的跳级生,据闻在哈佛大学以一级荣誉生毕业时只有十九岁,其后便一直留在美国发展事业至今。

    亚太区总公司设在台北,新官上任随即掀起一阵骚动热潮,不单单是因为新任总裁明快俐落的超高办事效率与精益求精的严苛要求,还有他出众的容貌气度,竟然比偶像明星还要英俊迷人、器宇轩昂,最重要的,他仍是个未婚单身汉。

    这下子怎能不教所有雌性动物们发情疯狂,每天都卯足了劲盛装打扮,穿得花枝招展去上班,不过可惜的是上任不到两星期的老板施振南压根儿没发现。

    施振南合上厚厚的文件夹,交给邻座的助手James,金发蓝眼的James家系庄士敦家族分支,同为年轻有为的新一辈接班人。

    James进入庄士敦集团不久,随即因为仰慕施振南的才能而自动请缨辅助他,之后便一直跟随施振南,成为他的心腹兄弟与得力助手,不知不觉已有五年时间。

    深谙老板有一目十行与过目不忘的本领,想必这两个星期内看过的所有资料数据已输入脑内熟读牢记,James不敢怠慢半分,忙不迭地把笔记型电脑开机就绪。

    施振南环视室内严阵以待的高层主管,俊容波澜不兴,低沉有力的声线铿锵平稳。“对于公司的现况我已有概括性了解,关于如何重整业务、拓展业绩,我想先听听你们的意见。”

    室内一片静默,没人敢轻率发言,他们都还未摸清这位新老板的性情与喜好,唯恐祸从口出,沉默是金方为上策。

    唉!这就是东方人与西方人的不同之处,较为保守被动的华人一向不会争取发言权,换作是在美国总公司内,难得有表现的机会,众人早已争相发表高见,甚至雄辩滔滔、争锋相对了!

    James在心中轻叹,偷偷瞄老板一眼,果不其然,施振南正忍住皱眉的冲动,明显地并不欣赏这种老式华人社会的“风俗习惯”,凡事讲求效率、行动力十足的他一向最讨厌得过且过、毫无建树的无能之辈,所以,趁老板还未变脸发火前,还是由他这个特助缓冲一下吧。

    “各位别客气,有什么意见尽管提出来,老板最喜欢听取不同的声音。”他都已经这么明示,如果众老臣子们还不领情,华人不是有一句成语叫做“爱莫能助”吗……

    满口流利国语的特助远比英气逼人的老板亲民许多,有他这盏明灯指引,众高层们稍为放宽心,面面相觑后相继发言。

    不过高层们提出来的意见,全都是笼统保守的客套说词,总括而言,根本没什么可取的具体方案与实质行动。

    最后,面无表情的施振南扫视众人一眼,虽没有任何褒贬之词,但从他锋冷的眼神已可瞧出端倪。

    “我们首先要做的是提升公司形象,重新建立品牌地位,在最短的时间内打响知名度,并且找个最有利的位置站稳脚步,方能在新一季产品上市时漂亮出击。”施振南语调凛冽地宣布。“至于详细的具体方案,我会在下周会议上公布,今天就到此为止。”

    待所有高层离场后,会议室内只剩下施振南与James两人,施振南大皱眉头,没半秒钟迟疑迅速地交代事情。

    “立刻撤换现有的公关顾问公司,尽快重新洽商一所更具规模的公司,最好能找到有负责环球公司经验的顾问人才。”

    “是。”

    “再替我物色几位市场总监的人选,不管是公司内还是外面的人才都可以。”

    “没问题。”

    紧接着还有一连串大小事情交代,飞快记下的James脸色越来越难看,这下子终于轮到他锁紧眉头。老天!这种非人的工作量,他还有时间可以睡觉吗?!

    他又不是精力旺盛的施振南,每天只睡上二、三小时便足够,他真要怀疑这个工作狂如果不是铁造的,便一定是外星生物,不然生理时钟怎会如此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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