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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娘嫁到 第1章(1) 作者:玛奇朵
    有时候,希望太大,失望就更大。

    这句话对于已经进城绕了大半圈,却还没找到那个据说很有名气的孙家饭馆的阮家姊弟来说,正是准确无比的形容。

    最后还是阮龄娥边和路人打听,边带着弟弟往人群稀少的街弄里走去,直到在一家看起来连个掌柜都没有的破败屋子前停下时,那股失望的情绪才腾升到最高点。

    眼前这孙家饭馆并不气派,根本就不像阮父说的都城第一餐馆,否则也不会让他们在进了城,连问了好几个人后,好不容易才找到这里来。

    只是他们没想到,看到的会是这样一副景象。

    几乎不见人烟的巷弄里,唯一看起来特别高大却又破败的一家餐馆,上头写着孙家饭馆的招牌摇摇欲坠,上面的灰尘看得出来已堆栈了很长一段时间,而大门甚至只开了一半,暴露出里头正趴在桌子上打瞌睡的店小二,和大堂里头空荡荡的几张桌椅。

    双目所见的一切都让姊弟俩忍不住面面相觑。

    “姊姊,这……真的是我们要找的孙家饭馆?”阮龄年看了看似乎只要风一吹就会跌落的招牌,又看了看没有半点人烟的大堂,有些不太确定的问着。

    “应该……应该是吧。”

    阮龄娥其实对这打小指腹为婚的未婚夫不熟,他家也只来过那么一次,而那时候年纪还小,很多事情已记不清了,只是对于那时来来往往的人潮如龙还是留有一点印象的,不过事隔多年,她怎么也没想到当初那赫赫有名的孙家饭馆,怎么会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只是不管再怎么怀疑,他们也不能离开了,要不他们今儿个晚上说不定得去睡破庙里头。

    硬着头皮,姊弟两个互相搀着走进孙家饭馆,趴在桌上的店小二丝毫没感觉到有人来,还继续趴著作白日梦,直到阮龄娥动手摇了摇他,那店小二才迷迷糊糊的站了起来,懒懒散散的招呼着。

    “喔,客官来了?要吃点什么?”

    一早起身赶路进城,两姊弟除了喝点水止渴外,根本就没吃什么东西,又走了这大半天的路,陡然被这么一问,顿时觉得饥肠辘辘起来,想着离晚上还有一段时间,不如点些东西先垫垫肠胃,顺便好好打听打听这到底是不是他们要找的地方。

    “喔,那来一碗汤面就好。”阮龄娥身上没什么钱,只能挑一般馆子里比较便宜的东西来点。

    那店小二尴尬的笑了笑,手里绞着一条看起来已经不怎么干净的抹布,扭捏的说着,“小店没有卖汤面……”

    阮龄娥还以为他说的是没有卖面食,改道:“没有汤面……那来碗白饭或者是一个大馒头也行。”

    店小二维持着同样的姿态,怯怯地看了他们两人一眼,“呃……这些小店也没有。”

    这下连阮龄年都惊诧的看着他,忍不住脱口问道:“那你们店里到底有卖什么?”

    店小二见两人不是上个月那种不小心路过又穷凶恶极的人,也就不遮遮掩掩的直说:“小店只有茶水……还有瓜子仁。”说完,他摸了摸头,一脸尴尬的朝他们又笑了笑。

    阮家姊弟这下真的是无话可说了。

    一家饭馆竟然什么都没有,只剩下茶水和瓜子仁,那招牌怎么不干脆改成茶铺?不对,就是外头他们刚刚看见的茶铺,也还会提供两三样简单的干粮呢!就是再小一点的茶铺不提供热食干粮,也会提供一些酱肉或者是炒花生等小菜,这哪里还有当年都城第一餐馆的样子?

    姊弟两个面面相觑,最后还是阮龄年忍不住扯了扯她的衣袖,小声的说着,“姊,该不会我们找错了地方,其实这里还有第二家孙家饭馆?”

    阮龄娥心中其实也这样猜测着,只不过还没开口回答,就被一个语调慵懒中带着张扬,又有些急躁的声音打断了最后一分期待—

    “全城就只有我家这一家孙家饭馆,要吃就吃,不吃就滚!”

    一旁的店小二听到这话只觉得眼前一黑,又想感叹着这久久才得来的生意又要没了,手上的抹布差点扯成了两半。

    哎哟,我的好少爷!要作乱怎么也不挑别的时间来,要知道这餐馆已经多久没生意了,难得有这两个看起来就是外地来的傻孩子要光顾,这下被您一吓,也许等下就跑了。

    就在店小二不停的在心里哀怨感叹时,孙绍鑫横眉竖眼,大步走了进来,身上毫无意外的还带着一身酒气,穿着一身已经不太鲜亮的袍子,直接走到阮家姊弟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他们。

    阮龄娥一听这男人的声音就连忙站起身,并转过头去看是谁说出这样的话,只是没想到,一入目的却是一个隐约有些熟悉的脸孔,让她忍不住怔愣了下。

    “你是……”

    “我就是这孙家饭馆的少东家。”孙绍鑫说着,下巴微微抬起,双眼自傲的往斜上方瞄去,只留一点眼尾余光轻轻瞥过眼前这对看起来就像营养不良的姊弟。

    不是他太不把人放在眼里,只是眼前这两个像是小鸡仔一样的姊弟,他随便都能用手给拎起丢出门去,他实在不想多费工夫去理会。

    阮龄娥这下几乎可说是绝望了,因为在他开口承认后,往日那一点稀薄的回忆逐渐和眼前几乎把眼睛长到头顶上的男人对上。

    她不得不承认,这就是爹交代她走千里也要寻得、那小时指腹为婚的未婚夫。

    他长得又高又壮,完全承袭了她以前对孙伯父的一点微弱印象,而他五官分明,若是不开口说话,就这长相出了门也算是在人群中数得着的俊俏。

    而就她对他小时候的印象,他就是个浓眉大眼、大嗓门却带着一点跋扈个性,记得那时候他能为了和她抢一盘炸果子把她弄哭,最后还是孙伯父出面,将那炸果子分了她几个,但也换来他恶狠狠的瞪视。

    过去的回忆并不那么美好,她忍不住皱眉,看了看眼前这个有点熟悉却又陌生的男人。

    浓眉大眼依旧,只是脱了儿时那一点稚气,脸也变得有棱有角,刚毅的线条和轻抿的唇让人看了就明白,主人的脾气大概是不怎么讨喜,略显苍白的面容和眼下的一抹青色则说明了他多半是过着日夜颠倒的生活。

    阮龄娥快速的打量了他全身,还是忍不住心中那一点奢想,脱口问道:“所以你是孙绍鑫?”

    一听这像豆芽菜一样的丫头直接喊出他的名字,孙绍鑫终于施舍似的垂眼看着她,“小丫头怎么知道我的名字?难道妳是因为爱慕本公子才找来的?”说着,他还鄙视的看了她一眼。

    瘦不拉几的小身板、凌乱又干燥的头发,整个五官看起来明显就是还未脱稚气的样子,又穿着一身破布补丁的衣裳,上上下下都看了遍后,似乎也只有那一双灵动大眼还有几分可取。

    唉,这样的小豆芽实在不对他的胃口。

    一听眼前这男人用轻佻的语气说话,再加上最后那鄙视的眼神,阮龄年忍不住想张口骂人,却被阮龄娥压着,只得忍耐下来。

    阮龄娥深吸了口气,压制住心中那酸涩又恼怒的复杂情绪,简单的在他面前福了一福后说着,“小女子名阮龄娥,是孙家少东家孙绍鑫指腹为婚的未婚妻,家父临死前让我带着幼弟前来投靠望能履行婚约。”

    闻言,孙绍鑫挂在脸上的张扬笑容顿时僵住,就连手上自以为风流而拿的那把折扇也不搧了,整个人像是吞了一整颗生鸡蛋一样,话梗在喉咙里,上上下下的就是发不出声音来。

    这是在开什么玩笑?这个豆芽菜竟然是他指腹为婚的未婚妻

    都城里这几年在小儿之间最流行的一句顺口溜就是—嫁麻子、嫁傻子,就是不能嫁王钱孙家的败家子。

    话说这三家公子说是败家子一点也不为过,瞧那当初名满全城的孙家饭馆在孙老爹死后,才不过几个月的工夫,整间饭馆就几乎了无人烟,再也不复之前每天座无虚席的热闹模样

    如果只是这样,或许还不能成为有名的三大败家子之一,在餐馆破落至此时,孙家少爷没有半分长进也就罢了,竟还把家产拿出去变卖喝酒,大部分时候都可以看见他在夜色初上时分出门,而后早上带着一身酒气回家,让本来就已经对这败家子不屑到极点的人们更是鄙视和厌恶。

    尤其是原本住在孙家饭馆附近的几户老人家更是替孙父感叹不已,生了这么一个败家子,还把他一生的心血糟蹋成这个样子,要是孙父地下有知,只怕连死都不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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