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外国 >> 死缠烂打,阴错阳差 >> 醋味大丈夫作者:妮妮 | 收藏本站
醋味大丈夫 第一章 作者:妮妮
    殷小琪——是我的名字,沉醉在爱情世界的我,一直认为,自己是最幸福的女人。

    这天我和远在上海的男友雷蒙仁聊了一个钟头的越洋电话,明.明知道用上网的方式费用便宜多了,但为了能够听见他的声昔,再昂贵的电话我也付得心甘情愿。算算在这一个月来光是和男友谈情说爱的通话费,已足够我买半件法国名服装设计师Gianniversace所设计的小礼服了。

    Versace的设计简单大方,强调肩带的各种变化,我看中了一件黑底银色勿忘草花纹的尖领小礼服,但简简单单的一件洋装要二十三万,我实在买不下手。

    老姐殷小荷却因而嘲笑我,“老爸老妈钱多得用不完,我们不帮忙消化一些,难道要让他们把钱给带回地狱去?!”

    她长我五岁,然而我们两姐妹却是完全不同的典型,在她的眼里我就像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姑娘。反观她。却是个热情艳丽、慷慨大方、花起钱来毫不客气的女人。

    她会这样不把钱当一回事,我想是因为她在潜意识里想借着花钱来发泄心中的愤怒——她和我一样心里积存着太多对父母亲权威教育的不满。

    虽然这样,她却一直住在家里,反而是平日乖巧的我,考上大学后马上就搬出去住,而为了不想再伸手拿父母的钱,从那时候开始,我开始了半工半读的自立生活。或许,应该也算是另一种反抗的方式吧!

    而拿我没办法的父母,面对我的坚持与姐姐的劝说下,也只能勉强答应了。

    看了看时钟,嗯,时间不早了,我迅速换好衣服,抓了包包便往外冲去。昨天刚从欧洲血拼回来的老姐约我到餐厅喝下午茶,虽然我和她性格不同,但感情却很深厚,所以这个约当然是得去赴不可喽!

    “你应该去改变个造型。”这是小荷看见我匆忙奔进餐厅时所说的第一句话。

    她常这样,每次和我见面不是要我去染发,就是叫我去隆鼻,要不然就叫我干脆去做全身整型,反正在她眼中,没有人是比她美丽的,我已经习惯了她对我的挑剔。“好姐姐,不要每次看见我,就要打击我的信心嘛!”我笑着说。

    小荷站出来真的比我出色多了,该大的地方大,该翘的地方翘,我们一起去逛街,售货员招呼的一定是她,但我从来不嫉妒。因为我很爱她并且以她的漂亮为荣。因为她是个好姐姐。

    妈咪工作忙碌,一年有半年在空中飞来飞去;我是听姐姐说床边故事长大的小孩,因此我对她特别的依赖。

    这次见面,我还有一堆事情要和她分享。我常觉得自己是个很有福气的人,能够拥有一个比妈妈还亲,比朋友还交心的姐姐。

    “不是姐说你,你不要以为你年轻,就可以穿得那么邋遢,每次姐和你见面,你不是牛仔裤就是牛仔裙,不然就是牛仔背心,天啊,你干嘛,准备嫁牛仔啊?!”殷小荷一副受不了的表情。

    “我和你不一样,我以自然为师,你没听过自然就是美吗?要我没事穿像你那么正式,打死我吧!”招来了侍者,我随便点了杯咖啡。

    “身上穿的衣服质料和颜色也会有磁场,我的衣服可以吸引来和我一样有品味的男人;买得起发表会上名模穿的衣服是要有高所得的,这是我挑选男人的最初条件。”

    “那你的男人在哪里?”

    “喂,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以为我没人要啊?!”

    “我不敢!”我笑着举起双手表示投降。知姐莫若妹,我这老姐虽然条件好,但相对的眼光自然也就高。

    她身边总是有不少绕着她转的蜜蜂,可惜没有一个合乎她条件的,因此她目前还是单身贵族。

    我常糗她,说她是台北最后一个高身价的单身女郎,因为她太昂贵所以没人养得起。

    喝了口果汁,殷小荷的表情转为严肃,“告诉你,像雷蒙仁那样的男人,我是看不上眼的!”

    我笑了笑,不作任何回应。

    我和雷蒙仁在一起,小荷一直很不以为然,她认为我的家世和条件可以挑到更好的男朋友。

    在她的观念里,认为一个男人没有自己的事业是没法让女人快乐的。一个女人要快乐才能享受美好的爱情。然而小荷虽然不赞成我选择雷——相伴终身的男人,但她还是替我在父母面前隐瞒这件事,因为如果让他们知道,不只我会从此失去独立自由的生活,连雷蒙仁也会遭受波及。原因无他,只因数年前小荷曾被一个不老实的穷光蛋骗了真情。记得那段日子她极端消沉.父母见状心疼不已,只懂得用高压政策的他们便严格要求我不可步人小荷的后尘,否则他们便要我搬回家住。

    聪明的我,当然知道“爱情诚可贵,自由价更高”的道理,虽然过了这些年,小荷已从情伤中走出,但我相信,父母当初的“警告”绝不会因此而消失。

    唉!可偏偏聪明的人也会有失误的地方——

    踌躇了许久,我还是决定开口,“姐,我怀孕了。”

    “雷蒙仁的?”殷小荷差点被刚人口的果汁呛到。

    “你当我是什么,不是他,还有别人啊?”他可是我的初恋耶!“你们不是都有作防范措施吗?”她是知道这宝贝妹妹和男友现处半同居状态,亦不曾严辞加以反对过,但……那是因为她对小琪的“聪明”有信心哪!

    我强颜欢笑的向她说:“上个月是我们相识三周年的日子,一时意乱情迷下,就……”

    “就那么巧中了特奖?!”殷小荷无奈的拍拍额头。“你打算怎么办?”

    “我想生下他。”

    “你用什么养?可乐啊?”

    “我可以和雷蒙仁结婚。”

    “你找死,光老爸那关你就别想过,难道你忘了我的事吗?”她毫不留情的泼了我一桶冷水。

    “我可以去杜塞道夫生完小孩再回来,他们不会知道的。”我的工作是布料花版设计师,公司人事科已经有消息传出来,派调去德国杜塞道夫一年的进修人员名单里头说不定会有我。如果真是如此,我刚好可以在德国生产。“别傻了,公司会派一个怀孕的女职员去德国吗?而且,你怎么知道雷蒙仁要不要孩子?”

    这句话倒指出了我的烦恼。

    雷是不要孩子的。

    “就算我们结婚了,我也不想要有小孩,生活已经够辛苦了,我不想再制造一个小生命来这世界添麻烦。”这是他最常对我说的一句话。

    他的顾虑是大部分现代未婚或已婚的男女或多或少会面临的烦恼,当初我并不很在意,人的想法会变,我认为时间到了,他自然就会想要小孩了。

    然而,我万万没想到他真的不要。

    前几天我们在昂贵的电话线上,为了我肚子里这个孩子已经吵了好多次,虽然今天我们的通话最后是以甜蜜收场,但那是因为,我没再提到孩子的事。

    “他不要。”我呐呐的说。

    “那以后呢?”

    “我自己养孩子,现在单亲妈妈多得是。”

    “你太天真了,你以为单亲妈妈那么好当的啊?!”

    “我……”我犹豫了。没错,这是最坏的打算。

    在我的观念里,认为只要经济条件不差,当个单亲妈妈应该不会很难;并且我不相信把孩子生下来后,雷会舍得不要他。虽然他曾说过要等事业有成再来讨论结婚的事,但毕竟小生命是无辜的不是吗?

    “别再犹豫了,现在爱情和小孩,你只能选择一个,再说小孩一旦出世后,你和雷蒙仁能保证给她一个完整的爱吗?”小荷终于说动我了,她说得一点都没错,如果我没有能力给孩子一个健全的爱,那是一件很残忍的事。“好吧,等雷蒙仁下个月回来后,我和他一起去把孩子拿掉。”

    殷小荷反对的摇摇头,“现在就去拿,再等下去,你会改变主意的。”其实我已经开始在后悔了,小荷看出我的心思,她坚持马上去医院。

    于是,我立刻拿出手机打了一通电话到上海告诉雷我的决定。、

    “需要我请假回台湾陪你吗?”他柔声的问。

    “不用了,你才去上海一个月就要请假回台湾,那会影响你的考绩的。”

    “那——谁陪你去?”

    “姐姐。”

    “对不起,让你一个人受苦。”

    我的泪珠滚落脸颊,难过的说:“这是没办法的事。”

    “自己要小心。”

    “我知道。”

    小荷等我讲完电话后,从她那只粉红色的paloma的皮包里拿出了一副白色的YSL太阳眼镜。

    “送你的,我从欧洲带回来的礼物。”

    “谢谢。”

    “我们走吧!”她轻轻拉住我的手。

    “我好害怕。”

    “别担心,有姐姐我陪着你。”

    上了手术台,护士为我注射麻醉针。在失去知觉的前一秒,我迷迷糊糊的喊了一声——

    “雷!”

    TTT

    雷在我拿掉孩子后的第三天回来了。

    他来的时候,小荷刚走。

    她帮我熬了一碗生化汤,并且为我炖了一锅麻油鸡,她说小产和生产一样,疏忽不得。

    她还交代我,不准胡思乱想、不准伤心、不准哭,什么都不能做,唯一要做的事就是睡觉。她照顾我就像妈妈在照顾女儿一样,我觉得她有一颗很温柔的心,但因过去的伤口,让她遗忘了自己有颗体贴且善良的心。

    她走后,我听她的话,正想好好睡一觉时,雷蒙仁突然出现在我眼前。心头猛然泛出一股酸涩,我忘了小荷的交代,窝在他怀里撒娇的哭了。他吻干了我脸上的泪。“是我不好,都是我不好!”他自责又难过。

    似乎想到什么,我抬头问他,“你怎么可以回台湾?”

    因为他的公司在上海成立一问专营手机的经销据点,他和两位同事被调到那里负责训练门市人员。

    “这个月我有两天的假,本来打算留训练门市人员的工作结束后回台湾再休,那样就可以有多_.点假期陪你玩,然昨天听你在电话哭,我急死了,马上向旅行社订了机票。”他的话让我很感动,我赖在他怀里:“你不该回来的,只有两天的假期,这样奔波会很累的。”

    “不回来我不放心。”他温柔的吻着我。

    这夜,我惶乱不安的心,因为他的拥抱而逐渐平静……隔天,雷蒙仁走了。

    他不让我去机场,他要我好好保重身子。

    小荷又再一次和他擦身而过,我告诉她,雷特地从上海来看我,她用羡慕的口吻对我说:“在情字这条路,你比我还好走,姐真替你高兴。”

    “你不反对我和雷了?”我讶异她的反应。

    “我从来也没反对过,只是觉得以你的条件还可以挑更好的。”

    “现在你还这么认为吗?”

    “我还是喜欢沈东明。”

    沈东明和雷是高中同窗,两个人在高三那年习为了追求我,在夜间篮球场打过架;为了争夺一个高一的小女生,两个好朋友把对方打得鼻青脸肿。

    他很会赚钱,我们都笑他是靠女人吃饭的男人;他是经营鞋厂,以女鞋外销为主。

    “为什么?”

    “我觉得他比较稳重,不像雷蒙仁一点都不成熟,而且也没有自己的事业。”

    我不喜欢小荷拿他们两人比较,我不服气的说:“沈东明是因为家里有钱所以创业容易,雷他一切都靠自己,不过我对他有信心,有一天他会成功的。”

    “如果我是你,我会选择沈东明,至少可以少吃苦十年。”话不投机半句多,我一点都不想和小荷继续这个话题,那样一点意思都没有,所以,我便低下头,开始猛喝她刚热过递到我眼前的麻油鸡汤。

    TTT

    销假后,我才进公司就被人事主任艾美叫逊她的办公室,她是我的好朋友。

    “十二月公司伦敦有一个家饰布料展,展期一个月,人事科开会决定派你去,你愿意吗?”

    雷蒙仁十二月初回台湾,如果我去伦敦势必又要和他分开一阵子。我很矛盾但又好想去。

    这是一个很难得的机会,那个展览是国际性的,去一趟回来我的脑子里会有很多的新创意。

    对设计师是很重要的吸收专业知识管道。

    我想了一下后点点头,“我愿意。”同时我又问:“德国杜塞道夫的进修人员名单确定了吗?”

    “决定了。”艾美的表情告诉我我不在名单中,所以我就没再继续问。虽然没去德国很可惜,但到伦敦去的机会亦是我所渴望的。

    下班后,我接到雷打来的电话,他担心我的身体。

    和他聊了半晌后,我闷闷的告诉他我的决定,“下个月你回来就见不到我了。”

    “为什么?”

    “公司派我去伦敦参展一个月,可是我有一点不想去。”我并没有告诉他,我已经决定要走了。

    “这是好机会,你不能放弃。”他明理的说。

    “可是那时你才要从上海回来,我们又得分开了,难道你一点都不想我吗?”我故意说。

    他很认真的告诉我,“伦敦一直是你想去的地方,我不想让你因为我而放弃你的愿望,这样我就牵绊了你,我只想爱你不想牵绊你。”

    他是那么的了解我,所以就算我们总是聚少离多,我也不后悔爱他。

    TTT

    今天好友凯伦找我去她开的酒馆,她的酒馆有个很浪漫的名字叫“远离非洲”。劳勃瑞福是她心目中的情人,酒馆的名字是以他拍的一部电影名所取的。

    她和小荷一样都认为我不该择选雷,凯伦不是不喜欢他,而是她认为他长得太帅,太帅的男人容易花心。

    再加上雷不要小孩的观念让她不能接受,因此,凯伦总是劝我还没受伤害前赶快离开他。这一点,我真的替雷叫屈。我去酒馆的时候,东明也在那里。

    “前几天你去哪里了?手机和家里电话都打不通,公司也说你请假了,怎么都找不到你,真急死人了!”他着急的问。那几天我拿了孩子后向公司请假在家休养,小荷为了怕吵到我,便把电话线给拔了起来,手机也关了,难怪他们找不到我。

    我问凯伦,“什么事,找我找得那么急?”

    “不是我急是他急。”她指着沈东明。

    我微笑问他,“有事吗?”

    “这星期你连续两天没来乐团练琴,又断了联络,我有点担心。”沈东明和我都是玫瑰天主堂乐团的团员,每个星期我们有两次练琴时间,我拉大提琴,他拉小提琴。

    “我只是感冒,在家休息了两天。”

    他神情紧张,“有没有去看医师?”

    “我现在没事了。”

    “这下你可安心了吧。”凯伦笑着拍拍沈东明的肩。

    她虽然是对东明说,但我觉得她好像是在说给我听,自从雷到上海后,她总是有意无意把他推到我身边。

    这个女人不晓得在玩什么游戏,真该打她屁股,明明知道我和雷相爱,还……真受不了!

    “前天雷回来了。”这句话,我是说给东明听的。

    “他人呢?怎么没和我联络?”他很讶异的问。

    我轻描淡写的回答,“他昨天就走了,来不及找你们。”

    “他回来干嘛,怎么那么急?”凯伦一脸的疑问。

    “听说我生病,他不放心赶回来看我,但只能请两天的假,所以留了一夜就走了。”

    “他还真痴哪!”她很不以为然的说。

    我知道她话里的意思,便偷偷在她耳边警告,“别再玩花样了,小心我把你歹lJ人拒绝往来户。”她向我扮了个鬼脸。不知道什么时候,沈东明已经走到舞台上,拉起了小提琴,那是“英伦情人”的主题曲。

    他拉琴时的表情和举止很迷人,他的琴音总让我不由自主的被吸引,今夜,我陶醉在他的琴音中,有短暂的时间遗忘了远在上海的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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