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古代,架空,架空 >> 重生穿越,近水楼台,日久生情,患得患失 >> 高门遗珠(上)作者:千寻 | 收藏本站
高门遗珠(上) page 25 作者:千寻
    闻言,侯一钧严肃的剑眉微弯,淡淡地道:“送人了。”

    若仔细看,会发现他的耳垂微微泛红。

    侯一灿不满。“喂,那是我给你的,你怎么可以送人?”

    “你自己那块不也送人了?”

    侯一灿撇撇嘴,“以后不送东西给你了。”

    “最好。”侯一钧扬扬手中的地契。“最好连庄子都别送。”

    有人收礼收得这么嚣张的吗?侯一灿瞪他一眼,转身快步离去。

    望着弟弟的背影,想起那只不知为何叫米妮的老鼠,他放纵笑容外泄。

    那块玉佩他送人了,送给一个把生活过得很粗糙的姑娘,她不温柔、不贤慧,却真诚率直,能够带给人温暖。

    吁一口气,他真希望能够尽快回北疆,他想她了……

    第七章不同的阅历(1)

    骑白马,没有过城墙,城墙上面也没有三十六把刀,但侯一灿脸上是满满的春风得意。

    对啊,因为他刚刚义正辞严地成功说服皇上搞外遇——

    侯家不需要一个后宫妃子来增光,我们要侯家女儿安安稳稳地活着,若非堂姊需要皇上的爱情才会快乐,我才不想要一个万人景仰的堂姊夫。

    这话让皇帝感动不已,侯家和别的世家不一样,不要权、不要利,功劳全是自己在战场上一刀一枪挣来的,而侯家女儿不要名分,只要爱……

    高高在上的皇帝不缺金、不缺银,独独缺少感情,他没有父亲,只有父皇;没有兄弟,只有竞争敌手;没有妻子,只有贵妃皇后,那颗枯萎的心灵,需要感情来浇灌呀。

    于是,皇帝将养外室的重大任务交到他手上,还送了他十家铺子,就在他刚走过的那条路上,那是京城最贵、最繁华也最多人抢的地段,等同于台北市的信义区。

    说说,他怎能不得意?天啊!他应该改名叫做聚宝盆。

    那年他买下第一间铺子同文斋,然后慢慢地扩展,到后来食衣住行什么店都开。

    上辈子得到艾滋病,对于事业,他的态度很随便,但这辈子,他身强体健,却不想上战场,攒银子成了他的重大成就。

    在同文斋下马,缰绳一丢,侯一灿快步走进铺子里。

    关宥慈正在和杨掌柜说话,他半声招呼不打,拉着她直接往后面跑,雪球见状便也跟着跑。

    杨掌柜考虑了一下下,还是不确定自己该不该跟着跑。

    但跑不跑不重要,重要的是,内定媳妇已经被主子爷订走,唉……时势比人强,看来他只能放弃了。

    关宥慈被拉着进了自己的房间,侯一灿从怀里掏出从大哥那里抢来的匕首,绑在床头,一面说道:“这匕首见过不少血,能避邪。”三两下绑好后,他转过身,笑出一张桃花脸。

    “以后,你就不怕作恶梦了。”

    她突然觉得心头暖暖的,是孙婶告诉他的吧,没想到他竟放在心上了。

    “我昨天没作恶梦了。”

    她也大吃一惊,天天都重复的事,昨天竟然会破例?

    她试着寻找原因,可是这几天,她的生活作息照旧,只除了……除了失踪的他回来了。

    “不管有没有都挂着吧,反正不占位儿。”他凑上前,在她耳边又道:“作恶梦不丢脸,我床头也挂一把,和你这把是一对的。”

    他怕她觉得作恶梦丢脸,在安慰她?这么体贴,难怪所有人都喜欢他。

    “好。”她点点头。

    “来,我们说说正事。”侯一灿拉着她走到桌前坐下。

    “什么正事?”

    “我看过你写的小说了。”

    “咦?”才刚回京,事情多如牛毛,他这么快就看过了?

    “是杨掌柜让你写的?”

    “不,是我自己觉得可以试试。”

    “喜欢写吗?”

    “嗯,挺有意思的。”

    “知不知道你的小说问题出在哪里?”

    “知道,情节架构不丰富。”

    她占优势的地方,是对女子心情的描述比其它人更细腻,因此买书的客人几乎都是女子,她们对她的评语是感同身受。

    “知不知道为什么你写不出大架构、大布局的故事?”

    关宥慈摇头,对于这点,她也很苦恼。

    “因为你的生活经验太少,没有骑过马,如何描述乘风的快感?没有进过青楼,怎么写出红尘女子的哀伤?没有见识过歌舞升平的景象,你如何叙述太平盛世?要当一个好的写书人,就要多走、多看、丰富阅历。”

    他说得她蠢蠢欲动。

    侯一灿又道:“我这阵子很闲,要不要带你到处走走看看?”如果不理会大老板的话,如果把事情都丢给岳锋的话,他确实很闲。

    “可以吗?”望着他,关宥慈的疑问从他们有这么熟吗,变成他为什么对她这样好?

    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不是容易解答的问题,所以……问题搁置。

    他笑得风流倜傥、俊逸非凡,“当然可以!”

    青龙寺楼高二十八层,是京城最高的建筑,长生殿位于最顶层。

    不是人人都可以登楼,因为门票一人一百两,这种钱,打死关宥慈都不花。

    但是有很多聚宝庄的侯一灿,想也不想就带她上楼了。

    不只带她,连安溪也带上来了,不是因为他是好老板,喜欢提供员工优渥福利,而是他发现这丫头年纪小小,就有招蜂引蝶的高超本事。

    京城里,钱多官多,纨裤子弟更多,总有那么几个不长眼的凑上前,而他又是个不动手的,如此一来,安溪存在的意义就相对重要了。

    一张五百两银票递出去,消费额三百两,他给出七成小费,他觉得自己超大方,简直是大周朝的郭台铭。

    三人爬上数百阶,好不容易站在最高楼层。

    关宥慈往下看,见来来往往的百姓像蚂牺似的,穿梭在一片片园林之间,真有意思。

    爷说的对,不登高怎么能领略高处不胜寒的滋味?不登高怎么能晓得俯瞰众生的感觉?

    全新的体验让她笑逐颜开,即使这份经验昂贵得让人很心疼。

    “不害怕吗?”侯一灿看着拉长颈子往下看的她,笑问道。

    不确定是因为惊讶还是惊喜,她紧绷的小脸松开了,微微的扬眉,扬出一副好姿色,他承认,虽然尚未长开,但她的美已经看得出来,假以时日肯定会千娇百媚,让人别不开眼。

    关宥慈侧过头望着他,回道:“不怕。”

    弯弯的眉、弯弯的唇,三弯美丽的月亮停在她的脸上,让侯一灿有一秒钟的窒息,回过神来,他看着仰头等待自己说话的她,叹道:“丫头,可不可以不要长得这么美丽?”

    并非调戏,他是认真的。

    美丽的女人很辛苦,天底下对美女无法免疫的渣男很多,万一她被人骗去?万一她被渣男欺凌?他一定会非常生气。

    她的笑容又扩大了几分,她不晓得有多久没这样开心过了。“我可以把爷的话当成恭维?”

    侯一灿摇摇头道:“我想,你对我的要求无能为力。”

    他没有回答她的问题,是因为在认真考虑把她藏起来的可能性,但是她误会了,她认为前后两句凑在一起,没错,就是一种高明的恭维。

    天底下的女人,不管五岁还是一百岁,容貌被恭维,都会无比开心。

    “爷的要求确实太强人所难,不过既然是爷的指示,我会尽力达成。”

    侯一灿哈哈大笑,没办法让她变丑,但能让她变得快乐,这五百两花得忒值。

    “来,学我。”他张开双臂,把背挺得直直的,仰头、闭眼,用力吸气。

    关宥慈依言照做,挺背张臂,闭上双眼,她发现其它的感觉更敏锐了,她听见风在耳边呼啸,她感觉凉意从肌肤渗入,她吸到风中带来的沁心舒畅,那个味儿落在唇舌间,她尝到微微的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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