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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个财神妻 第二章 作者:染香群
    连林玦自己都怀疑自己以前是作啥的。

    跟他同一天进帐房的还有别的庄子过来的帐房先生,大家等着看他笑话。毕竟林家的产业众多,帐又杂又繁琐,他一个连名字都忘光光的公子哥儿,大概光看帐就晕头转向了,哪容他管得什么?

    当帐房的多半都有种连成一气,和东家抗衡的心态。毕竟这么大笔的金银进出,当中贪一些几乎成了惯例,只是大贪和小贪的分别而已。林大爷斯斯文文,弱不禁风的,偏偏精明得厉害。在他的帐房本来就没啥油水好刮,若不是产业太大,进出银两多,当中报个仓损路损还算有点收入,勉强可以接受,要不谁要来干这个吃重又不讨好的帐房?

    饶是如此,这个谁也猜不透的林大爷,却空降个连自己是谁都不晓得的家伙来管帐,帐房里的先生,倒是人人都一把警惕。

    不过,一个外人,没人教导,想随随便便学会帐……帐房先生们心里都是一阵冷笑,大堆的帐往他桌上一摆,个个站得远远的,连算筹也不给他一根,就等林玦自己受不了。

    哪知道林玦拿了总帐看了大半个时辰,他自己也觉得惊异他怎么都看得懂,跟他一起进来的新帐房看得满头大汗,频频请教前辈,他却觉得困惑——这些老帐房看起来似有敌意,但是帐算得真明白,一目了然。

    新帐房还在摆弄算筹呢,林玦嘴里轻念着,已经飞快的心算起帐目了,竟是连一根算筹也用不着,就把帐给算完了;当了这么久的帐房,还是头一回见到会心算的人,老帐房们面面相觑,都有些不服气。

    不过是故弄玄虚罢了。大家商议定了,把帐都丢给他做,老帐房都围着泡茶聊天。虽然说,以后要收拾残局相当辛苦,但是总不能让东家想塞什么人进来,就塞什么人进来。

    他们帐房也是有尊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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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天以后,老帐房们面色如土的找丽婉辞职。

    丽婉倒是吃了一惊,她不动声色的将扇一展,“怎么了?帐房先生们另有高就?还是林某的薪饷令人不满意?这都是可以商量的。”

    “那倒不是。”资格最老的杨帐房拱了拱手,“爷,我等在您手下工作几年了,没功劳也有苦劳,您何苦派个这样的人逼我们走呢?他一个人就可以顶我们全部了,我们留下何用?就算对我等有什么不满,您直说就是了,何必这样削我们面子?叫我们当帐房的脸往哪儿摆……”语毕,居然有些呜咽。

    丽婉傻了眼,细细询问了一下。想当初她把林玦扔进帐房,也是瞧他应当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看他的手是惯常写字的,本来也不是让他管帐,就是抄抄写写应该还能做。

    她这些天都忙,派出去的探子又回报没有王公贵人失踪,倒是传来皇上得了失心疯的秘闻。

    身为京内第一商贾,当然是对任何讯息都很敏感。皇上发疯是多大的事情来着!这代表之后的政局会极不稳定,对于物价的波动会有很大的影响,光是生意上的事情就让她忙得不可开交,当然就把林玦的事情撇到一边了。

    偏头想了想,她安抚了诸帐房,“大伙儿也知道,这林玦是我救进来的人,说我知情,那真是冤枉了。他的来历连自己都不明白,何况是林某?看起来他不适合帐房,所以还请诸位多多帮忙了,少了诸位,林某像是少了双手,哪里成呢?”

    好生安慰了半天,众人才满意离去,她让小厮去唤的林玦,这才满脸疑惑的进来。

    “你没告诉我你会心算。”丽婉劈头就是一句。

    林玦也满脸委屈,“我自己都不知道了,怎么告诉你?”

    “你是在帐房闹些什么乱子?”丽婉忍不住叹息,“这些天京里出大事,一个不留神,竟差点闹起家变。”

    “我哪有闹什么乱子?”林玦叫了起来,“我就是要把工作做好而已啊!仓损和路损都太夸张了,这些人真的很过分,仓损和路损都报帐,私下偷偷把钱分了,说是‘避险’。我不肯收,他们就嚷了起来……”他突然顿住,表情像是很困扰,迟疑了一会儿,道:“你……林大爷,你不会追查他们吞掉的银子吧?我并不是要告状。”

    丽婉似笑非笑的看箸他,“哦?你关心?”

    林玦搔了搔头,“我是不太赞成他们这样啦!但是,他们都有妻小,若是丢了差事,以后怎么好?或者你……我是说林大爷,可以查一查,告诫一下,总不能……”

    “怎么不能?”丽婉好整以暇的喝了口茶,“我提也不会提的。”

    林玦瞪大眼睛,“……这是姑息养奸吧?”

    “非也。乃是‘水至清则无鱼’。”丽婉展了摺扇,扇了扇,“你要好好记住。宁用能吏,不用清官,能吏能贪则贪,不能贪,他也不会动手,但是能吏做事能干,贪了心里有愧,当然是尽心戮力;至于清官,心里一把骄傲,觉得两袖清风就是人上人了,做事颠三倒四,啥都不行,架子倒是比天大。这种简单道理,当皇帝的不知道,我们小老百姓就非知道不可。”

    这种言论倒是闻所未闻。虽然他一点也想不起自己的过去,却像是许久前疑惑的一个点,突然被疏通了,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见他发愣,丽婉以为他不懂,又仔细解释起来,“他们帐房经手的钱财成千累万,端地是过路财神。若当雇主的自己下去清点银两,不但旷日费时,用了人反而给自己添疲累,吃力不讨好,何苦来哉?倒不如睁只眼闭只眼,仓损路损这是小钱,能贪也是有限的,花这点小钱,却可以让他们尽力,何乐而不为?”

    “但是,若他们贪得无厌呢?”林玦又有新的疑惑了,“人性本贪,有了一丁点甜头,就会想要更多的甜头……”

    “你顾虑的没错。”丽婉赞赏的点点头,“果然是我看重的人才。这就是雇主的本领了。为啥皇帝都爱用清官呢?那是皇帝无能,只能消极的用不贪的人去治理,我们小老百姓没这么大资本浪费,当然是管事的人越能干越好。就拿帐房这件事来说好了,我知道他们报了仓损路损,但我提也不会提的,只是我每天都看帐的呢,当主子的难道是死人?件件都报,于常理不合,眼见是贪得大了。

    “这时,我当然会削减路损和仓损的成数,他们也心里有数,我这是警告,自然会谨慎收敛一点,一样也是尽心为我做事。不过这只治标,也不治本,所以每逢年过节,我都会依年资调点薪饷。老帐房拿了我的甜头,也就多少会辖治着新帐房别贪过头,免得大家都没得赚,但薪饷也不可调太多,太多就养大他们的胃口了。这就是治人之道,说破了一文不值,但连皇帝都不知道呢!”

    林玦恍然大悟,连连点头,“好方法,林大爷,你真是有一套。”

    丽婉含笑着,却细细的观察他。虽然林玦失了记忆,观其气度见识,倒不是寻常人,就算在林家当帐房,言行都和主子平起平坐,可见身分不是让人管辖的。

    他遇难时的衣物,爱姨娘一眼就认出是进贡的。当然宫里也常拿进贡的布料赏人,但是将上好丝绸拿去裁贴身的单衣,若非皇亲,必然国戚,倒是和他的言行举止搭得上。

    这笔买卖,上算。

    她露出一抹带着邪气的微笑,看得林玦有些发毛,却移不开目光。他眼前这位少年公子,面如傅粉,唇若涂朱,就算不是在笑,也噙着春风般的怡人和煦;一双丹凤眼神采飞扬,却水灵灵的,勾得人心跳,生为男人,实在是过分好看,也过分单薄了,倒是让人……我见犹怜。

    等他惊觉到自己的心态,不禁涨红了脸。是怎样?眼前这个再怎么俊俏,好歹都是男人,他起这什么念头?

    两个人转着两样心思,屋里一时之间静悄悄的。

    丽婉计议已定,展颜笑得更温和,对林玦很是客气,“林兄,真是委屈你了。虽说失了记忆,却得在我家卖劳力,只是我林家不养闲人,连小弟的三个妾都各有所司,若让你赋闲,我怕将来难以辖治下人。”

    何以突然先倨后恭?林玦心里敲起警钟,嘴里客套着,“不敢不敢,林玦的命是大爷救的,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哪提得上什么委屈不委屈?都是份内事、份内事。”

    不知道是谁硬逼他签下卖身契的?他那时清醒不到一个时辰呢!哼,这个死奸商,就是张好看脸皮骗死人而已!刚涌起的异样心思浇了桶冷水,他瞬间清醒不少。

    丽婉见他应对圆融,笑得更开怀。不错不错,果然多条臂膀,在他恢复记忆之前,她可要好好压榨一下。

    “林兄真是客谦了。以后就不用去帐房了……”丽婉灵活的眼睛转了转,“此后跟着小弟出门如何?小弟还欠个可靠的先生商议,小弟愚鲁,这么大的产业一个人实在打理不来,若得林兄之助,那真是如虎添翼了。”

    好样的,从帐房先生沦落到贴身小厮了!林玦在心里暗骂不已,偏偏在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哪儿话?林大爷恩同再造,救命之恩是永不敢忘的。”林玦心里面不断腹诽,脸上还是挂着笑,“慢说是贴身小厮,就算是打扫庭除,驱车赶马,林玦哪敢说个不字?当然是火里来水里去……”

    唷,绵里藏针的讽刺呢!这家伙恐怕是恨自己施恩望报,刻薄来着。丽婉心里暗笑,却也觉得有趣。她天生机敏过人,往往遗憾没有对手可以较劲,这个不知道打哪儿来的林玦,倒是满肚子弯曲。

    有意思。

    “小弟岂敢拿林兄当小厮使唤?”丽婉拱了拱手,“林兄如此才气过人,若非王孙,必为才子,等林兄痊愈回复了记忆,还望不要忘记小弟就是了。若林兄不嫌弃,小弟‘林立晚’愿与林兄结为八拜之交,你我兄弟有福共享,有难同当,如何?”

    林玦愣了一下,细细推测后,不禁在心里大骂“老狐狸”。这只可恶的笑面虎打什么主意?结拜当兄弟,这声大哥一叫,可还好意思跟他拿薪饷?没了薪饷,那张押了手印的借条是要还到何年何月?这辈子若不恢复记忆,没人来赎身,岂不是要当林家一辈子的识字长工?

    丽婉心里却比林玦的思量深三分。扣着卖身契,林玦是跑也跑不了,若是一辈子记忆回不来,她多个免费又狡智的识字长工;若是记忆回来了,管他王孙或世家,攀着救命恩人外带结拜知交的关系,不知道还有多少生意可以做呢!生意人嘛,总是将本求利,最好是一本万利啰。

    两个人各有心思的笑了起来,只不过林玦的笑苦得多了。

    林玦一咬牙,“既然是大爷抬爱,林玦哪敢推辞?只是林玦脑子坏了,忘了自己的来历姓名年纪,这个排行不好安排……”

    “兄弟相称,排行乃是小事。”丽婉摇摇手,“此后我尊你为兄,大哥叫我一声‘晚弟’就是了,大家也亲近些。”

    林玦见大势已去,只好硬着头皮,道:“如此甚好,以后得拜托晚弟多多照应啥都不记得的愚兄了。”

    丽婉笑得极清丽,又害林玦傻了眼,“这是自然的。”

    这笑……好看自然是好看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让人头皮发麻。林玦绝望的翻翻白眼,知道自己未来的日子不太好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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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大爷认新帐房当兄长,很快的轰动了整个林府,下人们窃窃私语,却猜不透他们这个谜样的主子究竟是在想什么。

    旁人不过随便猜猜,可红姨娘就是觉得不对劲儿,一路走到书房,不等人掀帘子,自己就进了书房。丫头们都知道红姨娘脾气最坏,见不得有人对爷亲近些,连忙躲了出去,几个略为标致的丫头还不平的恨恨看了红姨娘两眼。

    “看什么看?”红姨娘瞪大那双水汪汪的桃花眼,“恋着男人不知道要走?这么爱卖弄风情,百花楼还欠姑娘呢,别说我不照顾自己人,再丑也捧你起来当红牌!喂,跑什么跑?害臊吗?真知道害臊拿眼睛勾我们爷是什么意思?”

    她不嚷还好,这一嚷,丫头们跑得一个也不见,连小厮都躲了出去。

    “我说红儿,你这么为难丫头们做什么?”丽婉悠闲的扇着扇子,“可是吃醋了?我心里面可是最疼你呢!”

    她赏了丽婉一个白眼,“谁知道我这苦口婆心的?我这是救她们!嫁个假丈夫好光彩吗?我不这么泼辣,让人知道你是女的,大伙儿还混不混哪?”

    丽婉轻笑,“我的红儿,我若不说,你又怎么会知道呢?你也只当我是‘雄风不再’,弄堆‘大补丸’帮我补补身子罢了。”

    被丽婉提起以前的糗事,红姨娘窘得脸红直跺脚,“陈年往事,你就爱三不五时拿出来打趣我!你别混过去,我问你,你莫不是姑娘家思春了,看上了那个平头整脸来历不明的林玦?好样的,竟认起兄长来了!我可跟你说,你若真想回复女儿身,当姊姊的哪有不帮你的?只是人心隔肚皮,这个人姓啥名谁都不清楚,你可别糊里糊涂上了人家的当了!说到男人啊,这个天下的乌鸦可是一般的黑啊……”

    “停停停。”丽婉瞠目看了她一会儿,不禁噗哧一笑,“我说红儿,历来似乎只有人家上我的当,还没听过我吃了别人的亏呢!”

    红姨娘瞪了她一眼,“女人再怎么聪明、万般玲珑琉璃心肝,到底也只会栽在男人手底。”

    丽婉笑了笑,既妩媚,又风流,倒让阅人无数的红姨娘看怔了,“我哪是寻常女人或男人?”她颇为自豪,“我呢,是京里第一林大爷,没哪个男人或女人可以跟我比肩,哪怕是皇帝也不成。”

    被她这话一堵,红姨娘干瞪眼了好一会儿,嗳了一声,“傻姑娘,眼前你没让七情六欲炼化,才说出这样大话来!”

    想想自己一生飘零,万般情种皆付流水,红姨娘遥记起曾经如此风采飞扬,无曼无虑的日子,暗暗神伤起来,“好婉儿,你若一生都不动情,倒是可以如此自大一生,自由自在;但你把一个男人留在身边参议,早晚会让人看破……”

    “偌大的宅子,来往商贾无数,哪个看破我的身分?”丽婉冷笑,“常人皆迷心智,只认得银子。有了孔方兄,别说指鹿为马,我要说太阳打西边出来,哪个人不点头?我的红儿,你不用太过虑了,这人有趣得紧,又满有才干,我一个人折腾这么大的产业,也累得很了,有人帮忙总是好。你放心,我自会谨慎的。”

    红姨娘叹口气,也不再劝。

    之后,只见丽婉将林玦带进带出,连她们三个姨娘的阁楼也不避嫌,不禁让人替她提心吊胆。

    但是时日久了,发现这人不知道是否真摔伤了脑子,居然一点也不疑,她们三个才略略放心。

    到底她一个女孩儿,终日在外奔波,替她们三个遮荫庇护,情谊比姊妹还坚贞三分。虽知她有些武艺,终究只够防身,太平盛世自然无妨,但是近来京里动荡不安,皇上发疯病的消息毕竟纸包不住火,一张扬出来,简直是朝野为之沸腾。

    虽说封了六王爷为摄政王,却又涉及新旧党争,一时人心惶惶。朝廷党争,本来跟他们百姓无关,但是六王爷一封了摄政王,一批批的士兵便进驻京城,这些王爷军马纪律又不好,成天打架闹事的,屡屡和京畿的捕快起冲突,偏偏鬼捕燕无拘外出办案,不在京里。

    又有些江湖人,提刀带剑的到京里胡逛,美其名是六王爷招来的贤士,根本是四处调戏妇女吃白食的恶霸,看不出贤在哪儿,原本安居乐业的京城,开始风声鹤唳起来。

    丽婉自己叫三个姨娘乖乖待在家里,就算要看管产业,也派大队佣仆护送。她自己却只带了林玦、两个半大不小的小厮,就这样东南西北的收帐谈生意,若不是林玦露了一手,爱姨娘早顾不得会不会让爹爹抓回去,打算亲自护卫丽婉了。

    话说那天,他们收帐回来,只见每个人身上都是尘土,两个小厮各青了只眼睛,惊疑不定。姨娘们问了丽婉,她只含笑不语,逼到后来只得意的说:“我早说我做了笔上好的买卖。”说完,便笑嘻嘻的回书房去了。

    她们又不好去问林玦,赶紧招了那两个小厮裹伤询问。这两个小厮大约是跟着丽婉久了,啥都没学,就耍嘴皮的功夫学了十成十,说得颇为惊心动魄,扣人心弦。

    原来,这日她们收了近京的帐款,和绸庄老板闲聊喝茶,又谈了笔买卖,见天色犹早,就想赶路进城。

    说起来,丽婉虽然常常讽刺当朝皇帝,但是不可否认,这皇帝干得还算不错,知人善任,自从重用了鬼捕燕无拘以后,京城真的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京畿捕快常常抱怨他们做的最多的居然是抓宵禁和毛贼……这且按下不表。

    既然路途安靖,时候尚早,原本应该一路平安,哪知道离京城不到两里,居然有两个提刀拿剑的江湖人将马车拦下。

    有人杵在路中间,总不好直接辗过是不?于是小厮喝停了马,心里虽然不快,倒是颇有礼貌的问:“这两位爷,好不好让让路?这车大路小,咱们马车旋不过,给个方便如何……”

    话还没说完,小厮只觉眼上一痛,还没看清楚对方身形,已经被打青了一只眼睛,他握着眼睛呼痛,险些滚下马车,另一个小厮见状怒喝:“喂!找们好好跟你说,怎么打人哪……哎唷!”换他的眼睛也挨了一拳。

    马车内的丽婉和林玦面面相觑,先后下了车。只见这两个江湖人倒是白衣儒冠,点尘不染,长得也不算坏,但是眼角稍头却带股邪佞。

    “如何?郎兄,早就跟你说了,这公子哥儿长得颇得人怜,还比娘儿们俊三分呢,你就是不信!”一个个头略矮的江湖人邪笑了几声。

    “可不是?幸好贝弟眼尖,不然岂不是让这样的俊人儿溜走了?”个头高些的郎兄垂涎不已。“这位佳人如何称呼?在哪儿立门站户?哥哥去捧你的场子。”

    丽婉不想生事,沉吟了一会儿,想着该如何解决。这个富裕风流的朝代,所谓饱暖思淫欲,眠花宿柳已属平常,反而风行起娈童男妓,她在外行走,已经不只被错认过一回了。

    只见她满脸笑意,一展摺扇,“两位兄台误会了。敝姓林,小名‘立晚’,乃是京城人氏,并非开门迎客的。承蒙错爱,不如结交个朋友?不知两位贵姓大名,高师何处?四海之内皆兄弟,相逢即是有缘,何不到小弟的住处喝茶?”

    林玦见她舌灿莲花,倒也不惊。这两个笨蛋看起来根基虚浮,脚步不稳,拳脚花俏,华而不实,别说沁园那个深藏不露的爱姨娘动根指头就能打发,恐怕……恐怕连自己都打不过。

    想到这儿,林玦一怔。咦?他会武吗?为什么会这么想呢?

    那两个郎兄贝弟互相看了看,心中有几分失望。娈童相公,还可狎玩一番,给点银子了事,若是正经人家,那恐怕连碰也碰不得。

    但是这个小公子未语先笑,娉娉婷婷,顾盼间有一股特别的风情,越看越舍不下。郎兄贝弟左右看看,山道僻静,这行人个个都不像会武……跟到他们府里,人多势众,京畿捕快又啰唆,何不在这儿了事?

    交换几个眼神,这对郎兄贝弟心领神会,一起狞笑了起来。大约是干这类龌龊事儿干多了,默契好得很,郎兄直袭丽婉,贝弟挥掌打向那两个还在哼哼呼痛的小厮。

    竟然下此毒手!林玦从自己的思绪里回神,身随意转,行云流水似的将贝弟的拳转了方向,瞬间已交换了几招;看这文弱书生只会发呆,以为他吓傻了,没想到居然是高手,贝弟心里一惊,把剑拔了出来,刷刷几剑,把空手的林玦逼了开来。

    林玦见解了小厮的危急,顺势退了几步,反手攻向郎兄,架着丽婉的郎兄被他攻个出其不意,又怕伤了可人儿,挡得颇为狼狈,只好也抽出剑,却没料到趁这一时的松泛,丽婉袖里银影一闪,一根寸许长的银针居然扎在郎兄的迎香穴轻晃着,郎兄全身立刻又痒又麻,忍不住大叫一声,一掌轰向丽婉,她却灵活如银鱼,就地滚开。

    这对郎兄贝弟又惊又怒,一双宝剑舞得虎虎生风,却让空手的林玦逼得左支右绌,只见他在剑影中穿梭,看似没有章法,却惹得两个色胆大过武艺的狼狈兄弟互相制肘,只见他左弹弹右挥挥,两柄宝剑打架打得火星乱冒,却连林玦的一根头发都没碰到。

    这两个有苦也说不出,只觉得一股柔劲引得他们两个的剑不听自己使唤,直往不应该的方向挥去,等转到头晕脑胀了,林玦碰碰两下重拳,统统躺下不醒人事。

    这时候丽婉才上前察看,沉吟了一会儿,掏出银针飞快的在他们身上扎了两下。

    林玦眼睛都直了,“晚弟,你穿了他们的琵琶骨?”这不就等于废了他们的武功吗?

    “这么烂的武功,还是不要拿出来丢人现眼的好。”丽婉耸了耸肩,“我是为他们的师门好,省得里子面子都丢了。”

    啧啧,谁都可以惹,千万不要惹到这只笑面虎。

    “对了,大哥,你怎么知道我穿了他们的琵琶骨?”丽婉疑惑的望着他,“而且,你也没告诉过我,你的武功这么好。”

    林玦呆了呆,有点沮丧了。惨了,让他知道自己有武艺,这只笑面虎会不会又出什么新花样啊?

    “坦白说,”他疲惫的抹抹脸,“我也好想知道,为什么我会武。”

    如果可以,他实在是不想知道自己还会些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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