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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女奇缘 第一章 作者:谢上薰
    双轮马车以老牛拖步的速度行进。

    敝旧的车厢和劳累终生的驽马是丁家少数的贵重财产之一,和坐在前头赶车,一辈子都在丁家服劳役的老奴财伯一样,是用来代表中年秀才丁耕义与一般村民的身分大不相同的重要象徵。

    「筱樵,你看,多优美的田园景色!」那个趴在窗口、姿势不怎麽规矩、随著马车晃动而摇头晃脑的女孩,正张著一对兴致勃勃的眼睛打量著她们即将定居的新环境。「这个大村庄真是少见的好地方呢!一路上所见到的田地、菜园、果林、花树都那麽生机盎然,不见一片荒地废土,连路边的野花也笑得花枝乱颤。筱樵,快过来看嘛!」

    「我以後再看,现在我的头好晕,我想我大概晕车了。」年长她两岁的姊姊林筱樵,有气无力的软瘫在座位上,和阿姨两人互相偎靠著闭目休息。

    「好奇怪,我连一棵桃树也没瞧见,为何叫桃花村呢?」

    「我不知道,也许很久以前是有的。」她是个软心肠的好姑娘,不忍妹子老是唱独角戏,勉强半睁开眼皮应和她。「我弄不懂你,来弟,怎麽你依然这样有精神?你一点也不感觉疲倦,或头晕吗?」她们可是第一次坐马车。

    「不会啊!坐车子很舒服。而且,我一想到新的环境、新的生活,心里既期待又欢喜,早忘了疲累这回事。」

    林来弟陶醉的凝望窗外富饶的田园景观,这意味著不会有贫困和饥饿的威胁。想到过去一个月,等待舅舅丁耕义的回音,眼看家中的存粮一天天减少,每晚入睡前都恐惧著没人肯收留她们这一对孤女,筱樵还提到要去有钱人家里当奴婢赚钱养活她,吓得她每每抱住姊姊大哭,直到五天前姨妈出现为止。

    幸好,最糟的时刻已经过去。

    丁勤花只觉得全身的骨头都快摇散了,漫长的旅途令人疲惫不堪,雨後的道路满是泥泞、凹凸不平,三个人加上行囊,挤在狭窄的车厢里,不是她这身老骨头消受得起。

    一路上,除了林来弟的吱吱喳喳声,真是沉静得愈发使人提不起精神。为了省下每一分钱,她们不住客栈,运气好时可以借到农家或猎户家的地板窝一夜,两床被枕是筱樵、来弟少得可怜的值钱宝贝之一;既然自己有铺盖,还需花钱住客栈吗?多浪费!丁勤花给她们的见面礼是:节俭!再节俭!吃的是从丁家带出来、放一个月也不会坏掉的硬帮帮的乾粮,偶尔会有一片咸肉乾佐味;经过市集时,若丁勤花心情好,也肯买两粒果子给她们解解馋;碰上吃饭时间就买四碗热呼呼的杂烩汤好泡软乾粮下肚,再多就没有了,喝的是自备水葫芦中的清溪水或井水。如此这般节俭,丁耕义所给的盘缠才勉强够用。

    若是将盘缠全数花光,丁耕义起码会摆起臭脸一个月。丁勤花太了解大哥「严以律人,宽以待己」的性格,所以能省一分就多省一分,这也是为两名外甥女著想,不要一开始就留给了耕义一个「奢侈」的坏印象。

    总算,快到家了,她有欣慰也有烦恼,家道中落的丁家如今又添两张嘴……

    「天哪!那是谁家的宅第?」

    伴随一声响彻整个车厢的尖嫩嗓音,林来弟突然跳下她当成椅子坐的老旧衣箱,掀开车门布帘,以敬畏的眼神看著可望而不可及的奇迹——一条岔路分开了两个世界,那条以石板铺成的私人道路一直延伸至彷佛遥若天边的私人宅院,庭院深深无可窥视,远远的只见一角飞檐突出於苍翠林木之上。

    「多麽壮观的府邸,理应放在京城才是。」林筱樵也以敬畏的口吻说。

    赶车的财伯好像知道她们的好奇心,将车暂停於岔路边。

    「筱樵,这儿果真是好地方,我没说错吧!」

    「来弟,你真是的。」妹子就爱胡思乱想,八成已在幻想巨宅里住著某位神秘的英雄人物。想到这,她情不自禁的露出微笑。「一间漂亮屋子,不表示这里一切都很完美。」

    「至少是个不错的地方,不然谁肯花钜资在这里盖大房子。」

    「说的也是。」

    丁勤花大声吩咐,「财福,赶路。」她似乎不乐意多停留。「来弟,把车帘放下,姑娘家瞧见什麽都好奇,太不像话!」

    老马拖著一身老骨头继续赶路。

    「阿姨,那里面住著什麽人?」来弟挨近问。

    丁勤花原想闭目不理,但瞥见筱樵亦是求知若渴的模样,倒不忍心了,这孩子长得貌美如花惹人怜爱,而今又没爹没娘,往後要多爱护她些。

    她似乎忘了,没爹没娘的不只筱樵一个。

    林来弟生得瘦瘦小小,一副发育不全的样子,不出声的时候,很容易使人忽略她的存在。

    「如今村里的人都称它为石园。」丁勤花对筱樵说:「那个园子原是前朝梁姓大官退休回乡所建造的居所,在过去是登封县属一属二有名望的人家。在咱们村里梁家就好比皇帝老子一样伟大。怎奈富不过三代,後人不争气,没能力养护这个园子,任它荒废了好些年,直到两三年前突然来了大批的工匠在里头敲敲打打,花了一年工夫将它改造得焕然一新。听说连粱家原有的田地和产业也全被他买过去,成为这里的大地主。」

    「可是,你没说他是谁呢,石园的新主人?」来弟在一旁问。

    「不知道,村里的人都没见过他,只知主人姓石,而负责管事的人姓黑,黑心肝的黑。」丁勤花语气刻薄的说。

    「阿姨,你讨厌那个人?」来弟感觉敏锐。

    「胡说,我根本不认识他。」丁勤花对林来弟是瞪白眼的时候多。「你就不能多学学筱樵,安安静静的不惹人心烦吗?」

    「可是我好奇嘛!既然往後我和筱樵要在村里生活,如何能够对村中第一号大人物和他手底下大总管的事迹半点都不闻不问?你说对不对,筱樵?」不忘拉姊姊下水。

    林筱樵犹豫一下,点了点头。好奇之心谁没有?

    「‘村中第一号大人物’这句话不许再出口,你舅舅不爱听。」丁勤花不得不严厉对待她,这孩子没定性、问题多,怕不能讨得丁耕义欢心。

    「为什麽?听阿姨叙述,就知他是村里最有钱的人……」

    「有钱不见得有名望,你舅舅在桃花村算是最有名望的人。」

    「是吗?」她嘟起小红唇,眼睛瞄向乾粮袋,咸肉乾吃光了,今早她只吃了一小块乾粮,连碗热汤也没有,实在食不下咽,有名望的人每天就吃这些?

    「你这是什麽态度?你娘没教过你长辈怎麽说你就怎麽听吗?哪来这麽多问题!你这孩子毛病挺多,太令人烦心了。」

    「你不解释清楚,我怎麽会懂呢?娘常说不懂装懂才是不好的。」她觉得被伤害了。两年前爹去世,剩下母女三人相依为命,日子自然清苦得多,却也温馨,没人嫌过她,「慈爱」是寡母唯一给得起的奢侈品。

    「我不得不说琼花姊太纵容你了。」

    来弟薄怒。「说死者的坏话,你不害羞吗?」

    「来弟!」筱樵快吓昏了,妹子竟敢触怒长辈。「来弟,不要乱说话。」她忙移向衣箱和来弟一起坐,拉住妹子的手示意她别多话。「阿姨,我代来弟向你道歉,她不懂事,你别动怒,以後我会管好她的。」来弟很不服气,但她不想害姊姊挨骂,所以圆睁著一双秀目,敢怒而不敢言。

    「你最好说到做到,管住这匹小野马,为了你们两姊妹的将来。」丁勤花的口气意外地温和。「毕竟,我们全要寄人篱下,告诉来弟,不要太任性了。」说完,她彷佛疲倦极了,合上眼睑小憩。

    但她的警语已在两姊妹心田投下一抹阴影。

    丁勤花十六岁出嫁,七年来无所出,夫婿暴病而亡,婆家容不下吃闲饭的人,将她送近娘家,从此依恃兄长过活,在帮著了耕义操持家务的日子里虚度了七载春秋,曾经有再婚的机会,但丁耕义以「烈女不事二夫」为由回绝了媒婆,扬言他养得起苦守贞节的孀妹,赢得村里人的赞佩。丁耕义不以现实角度考虑她未来的日子怎麽过,只看重丁家的清誉,只在乎村人敬重仰慕的眼光而打肿脸充胖子。丁勤花差不多对自己死心了,她只有提醒林来弟,随心所欲的日子已经过去。

    「我才不怕。」林来弟小小声的咕哝,赌气的成分大。

    「来弟,我们不能给舅舅、阿姨添麻烦。」筱樵拥著来弟瘦小的肩膀,柔声劝慰,相依为命的感情浓郁。

    丁勤花没有睁眼,由鼻孔哼出一声。「下月初六,你舅舅的续弦夫人就要过门了。」

    宛如要为这个号外加强震撼效果,马车的右轮突然陷人了一个大窟窿里,车厢受到震荡,倾斜了一边,车里的人被颠得东倒西歪,老马失蹄伤了脚,嘶呜不已。老财福鬼叫咒骂:「该死的雨!泥浆掩住了凹洞,害车轮陷下去。」

    意外突起,难免惊慌失措,莺啼燕号,一片混乱。

    丁勤花是最先能够冷静下来主持大局的人,先是自个儿小心翼翼的下了车,再把两个面色惨白的女孩抱下车。

    老天爷大概看她们不够可怜,此刻又下起雨来,虽说寒冬已过,湿凉的春雨仍教姊妹两人搂在一起还感觉冷。林筱樵抱住比她矮一个头的瘦小妹妹,没多久浑身已湿淋淋,抖著身子,无助的看著丁勤花和财伯以肩膀顶住车尾奋力地推车,两人弄得一身狼狈,还是没办法让笨重的车轮从大窟窿中脱困。

    「筱樵,我们要不要过去帮忙推车?」

    「我们使不出力,没办法的。来弟,你冷是不是?」她俯下脸贴著来弟冰凉的额头,有点著急。来弟这两年来一直没再长,显得比同龄女孩弱小。爹尚在时家里还有足够的东西吃,一个多月少说也能吃到两次鱼或肉,爹去後就一天不如一天,能有两顿粟米粥填饱肚子就算好的了。希望以後能让来弟吃得好些,帮助她发育。

    两人跑到一棵树下避雨,等候中,来弟的肚子饿得咕噜叫。

    「忍一忍,到了舅舅家就有好东西吃了。」

    「我不要再吃乾粮,我想喝热粥。」

    「我也想喝粥。会的,来弟,我们会有热粥吃的。」

    「真的吗?舅舅好像很穷,他真的不在乎多养两个人?」

    「你不要胡思乱想吓坏自己,舅舅怎会养不起我们?他有仆人还有马车,比一般人好多了,咱们家可从没使唤过仆人。」

    林筱樵天生娇怯的嗓音说著保证未来的话。此时雨下得更大,一个念头掠过她脑海:她想坐在厨房的火炉旁,喝上一碗热气腾腾冒著白雾的肉粥,她们好久都没喝到肉粥了。後来

    她又想到这些日子以来所吃的乾粮和坚韧得像老羊皮的咸肉乾,她的期望自动缩到最小——只要不饿肚子就好了。

    「我看,有仆人似乎也不太管用。」

    遥望看起来比老马车年轻不了多少的财伯,林来弟打了个冷颤,心里始终不踏实。自从爹仙逝後,她时常恐惧著噩运会再一次降临打击孤女寡妇,不想娘真的被带走了,使她们完全失去依靠。所幸舅舅肯收留,可是谁敢保证她们未来衣食无忧?

    屋漏偏逢连夜雨,若没有这一次意外,马车直抵村尾的丁家,教来弟一直抱持著「时来运转」的快乐心情,就不至於想太多,弄得自己忧心仲仲。

    林筱樵知道她必须做点什麽转移来弟的注意力,免得来弟又发病。不需阿姨挑明了说,已懂得人情世故的筱樵也揣测得出舅舅并不乐意多养两个赔钱货,若需再支付一笔额外的医药费,他铁定要说出刻薄难听的话了。

    她连阿姨都没告诉,来弟的病是这两年来才突发的,每次发病都是因为生活突然发生变故令她无法承受。她只要让来弟保持精神愉快就好了。

    「不会有事的,来弟,相信姊姊。」蓦然,她的心往下一沉,她想到: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来弟不再叫她姊姊。

    她温暖柔软的指腹轻轻抚平来弟蹙起的眉头,语若春风拂心坎。「深呼吸,来弟,放松心情,深呼吸,慢慢的,对,慢慢的吸气、吐气,不要慌,什麽坏事都不会发生,这个小意外很快就会过去,我们都会平平安安的抵达舅舅家,坐在火炉旁喝热粥……」令她揪心的是,她一介弱质女流无力保障来弟的生活,让来弟产生不出安全感、依赖感。

    不一会,来弟觉得好过多了。筱樵想尽早结束这个意外。

    「我看我过去帮忙推车好了,你留在这儿不要走开。」

    「我也去。」她最怕发生灾难时自己却被独自留下。

    「你太小了,不行。我们就在前头,你看得见的。」

    她冒著雨跑了出去,来弟跟著走出树荫,但听话的没凑上前去,只是想在雨中看清楚他们。雨不断下著,湿滑的路面使他们定不住脚跟,使出的力道也因此消去一小半,即使加上筱樵也没多大帮助。唯一的男人是财伯,他偏偏又老又瘦。

    林来弟意识到他们必须借助好心人的帮忙才能尽快脱困,可是路上连一个人都没有。离此最近的一处民宅是那座不晓得多富有的石园,光是那条私人道路,和雄踞於外人眼前的壮观围墙,就不是他们这些小老百姓敢厚颜亲近的。

    但眼前已顾不了那许多,林来弟迈开两条细腿去讨救兵。

    她唯一的一双棉布鞋就穿在脚上,她一向珍借得很,出门时才穿,已经穿了三年,而今被污泥浸泡得看不出鞋面上原有她白己亲手以细棉线绣出花姿可爱的凤仙花,感觉泥水正由鞋底破洞浸蚀她的脚趾头,有泥沙磨肉的不舒适感,但她已无暇理会,只想快点摆脱厄运,害怕更糟的事情会发生。

    她滑倒了两次。她的两手被磨痛了,双膝也隐隐作痛,只是她人还好好的,爬起来又继续往前跑。

    恐惧苦涩地涌上喉头。自爹去後,一切彷佛都不对劲了,生活已成一叶急湍中的小舟,随时有可能舟毁人灭顶。

    她想哭,但那毫无用处,哭泣从来都解决不了困境。

    石园已在望,她想到:如果她叫不开门呢?听说有钱人会在家中豢养凶猛的狼犬,为了赶走讨厌的访客,会放出恶犬把人吓走。即使内无恶犬,在这麽糟糕的天气下,谁肯走出乾净暖和的居室,为一个小姑娘弄脏自己漂亮的衣裳?

    她眼里充满了泪水,怀疑自己是不是太天真?她的模样比一只落汤猫还狼狈,通常有钱人都厌恶被穷人碰到衣角,怕沾了晦气似的。

    她已经跑不动,拖著脚步走在石板路上,像小狗一样张嘴喘气,冷空气吸进肺中使她咳嗽起来,喘得加倍厉害。这一切真是糟透了。

    就在这时,两扇高大厚实的巨门突然敞开来,令人措手不及,来弟站在原地惊呆了。她先感到马蹄敲击地面及车轮滚动在她脚底下引起的震动,接著她看到她短暂生命中所见到的最高大的一匹马。她站在路中,被那压顶而来的大马吓傻了,完全忘了她应该快快闪开。

    那马看见了她,车夫也瞧见了,只是她出现得太突然……

    ********

    石不华讨厌坐车,他喜欢骑在与人肩膀齐高的马背上,享受飞驰的快感,所以他讨厌下雨天出门,那使他不得不乘坐马车。

    他的总管黑决明是个才三十出头的精壮汉子,头脑新、体力充沛,就是他自己设计图样请有名的工匠制造这辆外表看来普通,实则暗藏玄机的大马车,车厢内宽敞舒适,适合长途旅行或接待贵宾。他还另外设计了一辆小巧便利的轻便马车,用於短途,到邻近的城镇走走逛逛,可不受风吹日晒之苦。

    石不华曾讥讽他把精力浪费在这等事上,他不疾不徐的回道:「既然你决心做一名乡绅,当一个地主老爷,该摆的派头绝不能少,常言道:‘黑眼珠见不得白银子’,首先必须让村人对你肃然起敬,往後办起事来才容易得多,老爷。」

    「老爷?!」石不华的口气好像跟这两字有仇似的。

    「这只是一个称谓,主人,迟早你必须习惯你的佃户、部属、仆佣们这麽尊称你。」黑决明那张年轻又老成的聪明面孔上,露出了解的笑容。

    「那你最好早日教会他们正确的称谓。」

    「是的,主人。」黑决明搔搔後脑门,这个主人的言行,有时真的不是普通的乖戾和任性,令人难以理解。「这两辆马车是属下的一番心意,望请你不要拒绝。」

    石不华没在这事上和他争辩,事实证明他是对的,至少他们不必冒著被雨淋湿的倒楣心情赶去十里外的大城迎接一名贵客。

    此时,两人面对面坐著。想到即将驾临的娇客,黑决明一直弄不懂他们之间复杂的关系,老天,三男一女,谁理得清?今天,看他脸色不错,便试探地问:「不知大小姐能不能适应乡村生活?」她会是我的主母吗?

    「琉仙不是娇生惯养的女孩。」他说出一个事实。

    「这点属下不敢怀疑,只是大小姐并非池中物,这回你突然回归乡野,她一直不能谅解,难保她不是来劝你回去的。」

    石不华脸上掠过的神色与其说是不悦,不如说是困惑,瞪著眼睛似笑非笑的看著他。「我何需求她谅解?你理应比谁都更明白我不是一时兴起才突然决定退出组织。这想法早已萦绕我心头多年,只因义父待我恩情深重而不忍背离,如今……再不走就不智了。」

    黑决明沉默了一会,消化这一事实。但他怀疑施琉仙能否认同石不华的重大转变。她向来认为石不华才是他们义父谷天尊之继承人的第一人选,第二人选是另一位义兄郭冰岩,第三才轮到谷天尊的亲生子谷莲修。施琉仙乃是谷天尊最宠爱的义女,说话自然有分量,再加上有一回谷天尊酒後曾言道他的两名义子都比他的亲生子强,这些话听在早已认定自己才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的谷莲修耳中,难免心中不平,猜忌犹烈,妒恨交加,所以石不华才决定在这最敏感的时刻提早引退。

    当然,只要是人,少不了存有私心,施琉仙也不例外。

    黑决明内心暗自猜测,不知他的主人看出来没有?

    他没来得及深思,在雷霆乍起的马嘶声下,车子猛然拐向另一侧,大马一摆头,跃跳了两下,车子跟著左摇右晃。若不是坚固的车门关得牢牢的,坐在门边的他难保不被抛出车外去。

    「见鬼的,这马发疯了不成?」他怒气冲冲的抬起头,却见主人一脸平静的正由车窗探视外面的情形,他不免佩服老大的临危不乱,又暗恼自己痴长几岁却改不掉急性子,一乱就现出毛躁的坏习惯。

    「老天,一个孩子!」石不华低呼。「被撞死了吗?」

    「一个孩子?」与他对坐的黑决明移动臀部凑近窗口,果真有一个孩子倒卧在石板道上。老天!他们初来不久,撞死村人的孩子,万一引起公愤……

    「老何,」他对雨大喊。「你怎麽撞上人家的孩子?」

    驾车的老何惊魂甫定,便跑来报告。「那个孩子突然出现,谁都料不到,但是……但是我应该没撞上她的。」

    「快过去看看。」

    一阵冷风挟带雨丝扑进,黑决明回头,主人不见了。

    最讨厌淋雨的石不华,此刻却为了一个孩子冲进滂沱大雨中,他抬头瞪了老天一眼,跑近那孩子的身旁。她全身蜷缩成虾状,好小的两只手掌正抱著她的头呻吟,她没死,石不华先是松了一口气,复又紧张起来。

    「孩子,你是不是撞到头了?要不要紧?」

    黑决明跑近他身旁时,正听见他这麽说,彷佛还看到他那双冷澈一如寒泉的黑色明眸闪过一丝忧虑。他说服自己那是他本身心情忧虑所看到的反射,石不华不可能对一名陌生人产生情绪反应。虽然和郭冰岩相较之下他显得更有人情味,但无疑,在他温和的外表下始终隐藏著一颗很自我、冷漠的心。

    「主人,老何说他没撞到人。」他怀疑有问题。

    「在突发的情况下,他怎敢确定?」

    黑决明不敢再说,这躺在地上的小女孩的痛苦不像伪装,他伸手翻过她身子,大雨不留情地击打她苍白得像鬼、眉眼皱缩成一团的痛苦脸蛋,转眼她又反身侧缩,不住叫痛、痛、痛……他有点慌了,这孩子显然伤得颇重。

    他想把她抱起来,但石不华已先一步抱起那小小的身子,这时老何将马车驶过来,只听他吩咐道:「去请最高明的大夫来。」

    老何迟疑:「驾大马车去?」城里的有名郎中也没这麽大面子。

    石不华已转身离去。

    「快去快回!」黑决明知道主人最讨厌下人质疑他的命令。

    老何这才警觉自己错了,赶紧动身。

    「总管,我给人驾车二十年了,很清楚马性,我还是认为马车没有撞上那女孩。」老何临走前这几句话使黑决明又起疑念,虽说桃花村民风淳良,但也不是没有讨厌的人,住村尾的丁秀才就是其中之一。

    人心难测,不能因对方是小孩就粗心大意、吃亏上当。

    过去惊险、复杂、独特的生活经验,令他遇事时会自然而然地考虑得多一点。

    他以最快的速度冲向花厅,先听到女孩的哭喊声,「我痛……爹爹……我的头好痛好痛……您不要走,不要离开我们……痛、痛、我好痛……您不要抛下我……」他立在门口,被眼前这一幕深深吸引住,一动也不能动。

    石不华实在检查不出她有伤口,可是她的头痛愈来愈剧烈,终於哭叫起来,抱著头在长榻上左右翻转,看得一旁的人焦心旁徨、束手无策。他试图拉下她的手,她却彷佛抓到一根救命浮木似的,反手抓住他,喘著气喃喃道:「您不要走,不要丢下来弟……爹爹……爹爹……」

    「小姑娘,你认错人了。」

    她突然伸长双臂抱住他的腰,把脸贴近他温热的胸膛,近乎喜悦的道:「我捉住您了,您是我的,谁也不能把您带走,阎罗王也不行……」哭喊声转为啜泣。

    有好一阵子,石不华震惊得凝立当场,甚至连呼吸也忘了。自他懂事以来,不曾有任何人在他毫无警觉的情况下贴近他,更何况是主动的抱住他不放。但是,当他倾听她喃喃耳语,也伸手去环抱她时,这突然其来的亲密令他产生一股奇妙的感觉,一股长久以来深藏体内的感情似乎在这一刻苏醒了。

    「是不是我抱住你,你就会舒服些?」他察觉到她不再那麽痛苦,索性将她整个人抱进怀里,换他坐在长榻上,腾出一只手轻揉她的太阳穴,哄孩子似的说一些安慰人心的话。直觉上,他认为她的病并非来自外伤,虽然他仍旧不明了,然而此刻的她太忧愁、太虚弱,除了设法使她平静下来外,他别无他法。

    施琉仙曾骂他薄情寡恩,真能够硬起心肠抛下他们所有的人,连郭冰岩都做不到的事,他却做了,而且做得毫无愧色、十分开心,她气得破口痛骂他是该死的混帐!该死的自私、自我、自尊、自大!如果今天站在门口的是她,瞧见石不华也有充满温情的这一面,心中会作何感想?这是黑决明回复神智後第一个闪过脑海的念头。

    「她一定很不服气。」他归纳出这个结论。

    连他都没见过有任何女人敢在没有石不华的召唤下靠近石不华身前三步。当然,她还不算是一个女人,只是一个小孩子。

    女人都迷恋石不华,却也畏惧他。他年轻、英俊、富有、绝无粗鲁习性,具备了一切吸引女人的条件。他看似温文尔雅,但其实非常的爱讥诮,这一方面是迷人、幽默的特点,另一方面却常使别有企图的男人或女人十分难堪。

    而他,玩世不恭,不在乎使人难堪,尚且洋洋得意。

    这个本性顽劣的男人,虽然有不少人骂他不是好东西,咒他下十八层地狱,但是却有更多的人喜爱他、迷恋他、崇拜他、倚靠他,由得他横行到现在。而显然的是他从不思改过,打算继续横行下去。

    此刻,他被一名小姑娘扰得心神纷乱,平日洒脱无碍的神态此时转为激切,一双老是在嘲讽什麽似的炯亮双眸这时却柔得似要滴出水,两片薄唇时而低声轻语,时而激昂浩叹,显然他也悟觉自己的失常,可又捺不住的袒露情感。

    「我八成是年纪大了,深藏已久的父爱一碰上小女童便不由自主的流露出来。」石不华低头看女孩在他的怀抱中情绪逐渐平静,可见「父爱」已发挥功效,心情满复杂的。「也许我该娶个妻子,生个孩子来抱抱。」

    如果这不是父爱,又该如何解释呢?虽然他还没有仔细看清她的一鼻一眼,但直觉她并没有教人眼睛一亮的美貌,生得又是瘦弱矮小,像随时都会被一阵大风刮走似的,而且心智脆弱,易受伤害,种种等等皆与他理想中的女性形象相悖离。

    待发觉自己在比较,他真有几分气恼。

    「真是的,我在想些什麽?」他怀疑自己是愈来愈不正常了。「我竟然把这个乳臭未乾的小女孩拿来和墨寒、慧凡、琉仙等奇姝相比较。」

    实际上,他从不比较女人。但无法否认,过去他所接触的各类名花,都有其特殊和厉害之处,却不曾有人哭倒在他怀中。

    「我真的疯了,竟让她这样待我,甚至私心窃喜,暗暗陶醉。」他喃喃自责,却又很快找到理由自我安慰。「反正她错当我是她爷,我施予父爱并无不妥。」

    既然动机纯正,他也就更加肆无忌惮的疼宠她。

    「我可没有恋童癖。」把五指插入她濡湿的发中,他不自觉的帮她梳理起来。「没想到疼女儿的感觉这麽好。该死,她家里的人是如何养她的?头发是身体的镜子,看她一头长发毫无生气,分明是营养不良,怪不得她弱不禁风。」

    林来弟的神智似乎奔向了梦境,不像过去总是一个噩梦又一个噩梦,每次都要伤痛好久好久才平复得下来,如令,模模糊糊的,地飘呀飘的,飘向了父亲雄健温热的怀抱,飘到了父亲双手构筑起的世界,那是无忧无惧的乐境。

    她听到坚定有力的声音问:「你怎麽会到这里来?」

    她悠悠恍恍的回答:「马车掉进洞里,在前面不远的地方,阿姨和筱樵都没办法,我找人去帮他们……」

    然後她似乎警觉到他在问什麽,爹爹怎会不明白她们的困境?她虚弱的抬起脸来,好一会儿影像模糊,眼前的东西似乎在她周围跳起舞来。她眨一眨眼再眨一眨眼,一张容貌英挺、肤色微黑的年轻男子的脸突兀地出现眼前。

    「你是谁?」她嘴里迸出了一声惊问。

    「石不华,石园的主人。」他轻手轻脚的将她放在榻上,默默的凝视她满是疑问的小脸蛋,一双眼在小巧的脸上显得出奇的大,令人印象深刻。他迟疑了一下,伸手贴在她额头上,果然,开始发热了,和他预想的一样。

    「老黑,你带几个人去找她的家人,把他们带回石园来。」

    黑决明二话不说,转身就走。

    来弟放下心中一颗大石,但仍惊疑不定的看著他,听他又唤来一名中年仆妇,下达一连串命令。

    「你叫什麽名宇?」他口气一转,十分温柔。

    「来弟,林来弟。」她有点害怕,从没见过这般倜傥不群的奇男子。光看他的体魄,对娇小的她而言,他就像一座高山向她压顶而来,让人自觉渺小又可怜。

    「你这个小孩让我担心得够了。」看出她忐忑不安,为了缓和她的情绪,他微笑著继续若无其事的说:「幸好你并无大碍,虽然有点发烧,但大夫很快就来,相信几天内即可康复。」

    她想说她不是小孩,却不知怎麽,总说不出口。

    「谢谢你……等阿姨和筱樵来了,我们不会再麻烦你。」

    他的微笑和温柔的话语,令她的心踏实了些。

    「我很高兴你出现得正是时候。」他深深的看了她一眼,几乎是快乐的,脸上浮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可是……」她知道,没人喜欢无缘无故惹麻烦上身。

    「相信我,我有一堆仆人,你不会麻烦到我什麽。」

    他伸臂将她整个人横抱起来,感觉她轻得像一片羽毛,当下决心喂饱她。

    「我初到石园,你是第一个上门的访客,若不好生招待,岂不让人笑话!」石不华豪爽道:「相逢自是有缘,来弟呀来弟,我必须承认,我非常喜欢你这个孩子。怎麽办?我实在很想要一个像你这样的女儿。」

    只差没开口请她父母自动让宝。

    林来弟听得头晕目眩,差点昏倒。这个男人是视力很差还是拐弯抹角损她?她看起来真的那麽小,可以当他的女儿?

    「你没有结婚?」她忽然对这个问题万分好奇。

    「我尽可能避开这种令人羡慕的身分。」他眼中闪动著有趣的光芒,深深的看著她。「为什麽问?小姑娘。」

    他的眼睛好深好沉,有一种咄咄逼人的威力,他的声调虽然温柔且含带笑意,却有著不容人反驳的力量。来弟的心灵为他而震动。呵,怎样的一对眼睛,怎样的一个男人,既骠悍又温存,神气清朗中透出深沉奇诡的狡智!

    她被他瞧得脸上有些发热,还不曾有男人目不转睛的盯著她看。

    「因为你好奇怪,突然说出让人听不懂的话。你怎麽可能会喜欢我呢?筱樵才是令人一见就爱的美人儿,等她来了你自然明白,到时你就会後悔说那些话了。」

    「我不肤浅,小鬼,再美的女人我见得多了。」石不华抱著她走出花厅侧门。「没有人说过你很可爱,非常讨人喜欢吗?」

    「只有我爹娘和筱樵,筱樵是我姊姊。」她喃喃的说。

    跨下石阶,朝後院走去,步行在长廊上,发现雨已经停了,天气仍然潮湿带著寒意。湿透的衣裳贴在身上,来弟猛打寒颤和喷嚏,石不华不再多言,快步来到舒心楼。

    这楝占地宽广的楼宇,是主人起居之处,下层有门房两间,有仆役当值,前堂三间,为招待密友和日常聚集的小厅房;後堂有厨房、酒窖、贮藏室,不过与前堂相隔较远。上层则完完全全是主人私人生活之处,不闻铃声召唤不得上楼。

    楼前还有一座精巧的花园,园内花木相映,假山流水恍若天成,水禽栖聚,彩鱼跳跃,於清幽之中平添一股灵动之气。

    不远处,另起一座较小的藏书楼,是主人静心及办公之处。

    雨後,落英缤纷,触目狼藉,只有秀竹碧翠欲滴。

    舒心楼中一切准备就绪,女仆的总管庆嫂已侍立门侧。她素以任劳任怨、处事公平、对人谦卑为主人所激赏,黑决明将她从某官家挖过来,果然连石不华也挑不出毛病。其实,面对一位精明厉害的主人,哪个仆人敢不谦卑呢?

    不过,把女仆交由庆嫂来训练,的确很令人放心。

    她是懂事内敛的妇人,即使瞧见高高在上的主人怀中抱著一个衣衫褴褛、神情像个迷路羔羊的小姑娘,她也没有一丝惊讶。直至看清小姑娘精神萎顿地躺在他怀中几成半昏迷状态,她这才流露出一点母性,关怀的问:「是不是先为小姐换下湿衣裳?」

    「嗯。」石不华直接登楼,庆嫂尾随在後。

    「火盆烧得正旺,热水也准备好了。」

    来到里侧的一间斗室,门窗密闭,中间摆著好大一个澡盆,烧起的火炉使屋内温暖如春,驱散来弟身上的寒气,教她微睁双眼,慢慢绽出了微笑。

    「小心伺候著。」

    不知何时,她被脱光了衣物浸泡在热水中,感到很舒服、很安全,陶醉地闭上了眼睛,神智缓缓滑入了梦乡。

    庆嫂笑著摇头。「好个天真无邪的孩子,这麽放心的待在一个男人家里,丝毫没有女性自觉,果真是小孩子。」

    目前的问题是,林来弟该穿什麽?

    她当然可以拿一件小女仆的衣服给她,但石不华的态度使她不敢任意作主,他对这孩子太特别,没原则可依循。

    石不华正换好衣裳,面对这问题也挺伤脑筋的。

    「你有什麽主意?」

    「府里刚买进两个小丫头,个子比小姐大些,勉强可以将就。」

    穿丫头的衣服?石不华不喜欢这主意。

    「她现在怎麽样?」

    「在澡盆里睡著了,脸上还带著笑。」

    石不华听了,心里很快活。「好一个教人操心的孩子,不是吗?」语似埋怨,实则宠爱,他自己都不明白为什麽。「取我衣袍给她裹上,小心伺候著。」

    庆嫂力持镇定。「是的,主人。」

    男人大都忌讳自己的衣服被女人穿过,因这显得有失体统、尊严。在官家待过的她更能深切体会这点,收拾衣物时千万小心不可让女服压在男服之上。

    石不华是个绝对自我、人格独立之人,他有他的一套准则,世俗规范理所当然被他丢到他的准则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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