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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吃公子 第一章 作者:湛露
    昨宵才得饕餮去,今番又觅珍馔来。

    偶有仙家从此过,也恨未尝人间菜。

    这是挂在天下第一楼门口的诗联。据说是由前朝一位举人所书,那名举人在吃过天下第一楼的饭菜后挥笔写下这首诗,紧接著就高中状元,一时传为佳话。

    从此,这副对联就被天下第一楼的老板找人装裱雕刻,成了“镇楼之宝”大模大样地摆在店门外面,吸引著过往的宾客。

    这天下第一楼是一间大饭庄,虽然已经开业百年,但是生意兴隆,声名远播,就连远在京城的达官贵人们,如果出游路经过此,必尝过天下第一楼的菜才显身价。

    它每年净赚的银子据说都有几十万两,老板姓氏也好,姓富,这一代老板又名达仁,人送外号──富大人。

    富老板是天生的开朗性格,喜欢结交朋友,每日出入天下第一楼的客人有一半都和他称兄道弟,帮衬著他的生意更加蒸蒸日上。

    不过,今天富老板可不再是平日那副笑嘻嘻的模样了。在后楼的茶社内,他正愁眉苦脸地看著身边那位惬意喝茶的年轻人。

    “我找你来帮我拿主意,结果整整一壶秋绿茶你一杯又一杯地快喝光了,办法到底有没有替我想出来?”他很焦急地问。

    “这事说难也难,说不难也不难。”年轻人似乎故意吊他胃口,“满香楼是想和你争夺南江七省食会总长的头衔,你大方一点让出来,不就省了好多事?”

    富老板“呸”了一声,夺过茶壶,“你就只能想出这样的馊主意?那我还找你干什么?以后别来我这楼里蹭吃蹭喝,就当我不认识你!”

    “哈哈,富大人翻起脸来比翻书还容易。好好好,我再替你想一个。”年轻人跷起二郎腿,“下个月不是七省厨艺大会吗?叫你手下的厨子多做几道好菜,压住他们的锋头,再联合一些你的亲朋好友为你助威,不怕蝉联不到总长之位。”

    “这也没什么稀奇的啊。”他皱著眉说:“我早就叫人准备好了,这次满香楼根本就是冲著天下第一楼来的,听说他特意从北边找来不少名厨助阵。而我这边,老刘前一阵子被菜刀切了手,小李忙著娶媳妇回老家去了,大许又在生病,如今能拿得出手的、压得住场的名厨已经没几个了,现在再去找人又来不及。”

    “怎么会这么不巧?”那名年轻人哑然失笑。“看来是天不助你,我也无可奈何了。”

    富老板气得直拍桌子,“好歹你也是赫赫有名的四大公子之一,人家行歌公子每次出手都能化解重大纠纷,你怎么就没有人家的半点本事?”

    年轻人脸色一沉,“原来你喜欢行歌那种为人处事?哼,那就抱歉了,我是枫红,不是行歌,你要找他帮忙就去踏歌山庄请人,别到落枫草舍拉我。”

    说完他起身要走,富老板急忙拦住他,“别这样,算我说错话,给你赔罪就是了,坐下来咱们慢慢商量,我现在已经是焦头烂额了,所以说话可能不中听,你大人有大量别和我计较。”

    枫红还是板著面孔,“这样就想算了?一点诚意都没有。”

    富老板愣了愣,立刻会意,无奈地一叹,“好,我亲自下厨,给你做一道鱼香排骨当作赔罪。”

    他眼中立刻光芒闪烁,笑容重回唇边,“那还等什么?我陪你去厨房里帮忙。”

    “又让你这小子算计,我知道你馋这道菜好久了,可没想到你竟然会要挟我做给你吃。”重重地拍了他肩膀一下,虽然无奈,却只有乖乖地去厨房净手做菜。

    都说四大公子是优雅完美的典范,但是富老板却觉得,当初把枫红也算进四大公子中的人,一定是脑子出了问题。

    看他现在大吃大喝的样子,满嘴是油,哪里说得上优雅?为了一道菜还用尽心机来算计朋友,这样的人能说完美?

    “好,你吃也吃了,喝也喝了,总该替我拿主意了吧?这两天满香楼会派人来下帖子邀我过去喝茶,摆明了是鸿门宴,我倒是去还是不去?”

    酒足饭饱的枫红抹了抹嘴,笑著说:“你说这么一大堆,还不是想让我当你的保镖,陪你去见人?你知道我向来飘泊不定惯了,我保得了你一天两天,可保不了你一世。”

    “只要你肯在我楼里住上十天半个月就行了。”富老板听他口气已是同意,立刻欣喜不已。

    他伸个懒腰,“你也别操心了,我既然答应了你,肯定会帮你把事情办妥。不过厨艺大会你也不能懈怠,万一输掉了,面子可是丢不起的哦。”

    “这我当然明白,可现在叫我去哪里找个好厨子,能撑得住大场面的?”

    枫红若有所思地说:“我在来之前,听说街口拐角处的那间琳琅小店里,新来了一个厨子,做的菜很不错,你没去打听打听?”

    “那种小店能请来什么好师傅?”他才不屑一顾。

    “也不见得。所谓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说不定人家是在学姜太公钓鱼,钓你这样的大鱼上钩呢!反正我现在也闲著没事,不如去替你打探打探。”

    “贪吃鬼,你是想去找好吃的吧?”富老板不愧是他的好友,一眼就看穿他的心思。“可别走得太远啊,满香楼的人随时都有可能找上门。”

    “嗯,万一人来了,我要是不在你就别去。”枫红说著已经下楼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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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琳琅小店的老板应该是那个宋老头吧?”枫红叨念著往街口晃过去,小店还是记忆中的样子,装潢没有什么变化,但现在却宾客盈门,异常热闹。

    这间小店店面小,桌椅板凳有限,本就容不了几个客人,平时能有七、八个客人一起吃饭就算“盛况空前”了,而今天居然有不少客人在门外排队等位子,实在是让人吃惊。

    他走到队尾,问那个正在排队的人,“这家店的饭菜真那么好吃?你们为什么排这么长的队?”

    队尾的人看了他一眼,像是在嘲笑他的孤陋寡闻,“怎么?这都没听说吗?最近这里的老板高薪聘来一个厉害的外乡厨师,做得一手好菜,价钱却不贵。更何况,那饭菜味道比起天下第一楼毫不逊色。”

    枫红有些不信,“天下第一楼的菜好,可不仅是厨师的手艺高,那原料还很讲究,光买来就要花不少银子,这间小店能花多少银子置办原料?大家来这里吃,不也就是图一个物美价廉?”

    “山珍海味当然不可能在这里吃了,但是清粥小菜也可以做成人间绝品,那才高超。你要是吃过这家的水晶鸡,保证你不会再想别家的菜了。”说著,那人咽了口口水。

    “水晶鸡?这名字取得真有趣。”想他枫红吃遍了大江南北,还是头一次听说这道菜。

    听那人说得一副垂涎三尺的模样,令他不禁心动地跟著排起队。在足足排了将近一个时辰之后,终于轮到他在店中找到位子坐下。

    才一落坐,一个年纪不过十五、六岁的女孩,拿著菜牌走过来问道:“客倌要吃些什么?”

    “听说你们店里最拿手的是水晶鸡,就来那道菜好了。”

    枫红从筷桶中抽出一双筷子,回过脸时却看到那个女孩还站在原地没走,似笑非笑地问他,“客倌是第一次来我们小店吃饭吧?所以才不知道我们店里的规矩。水晶鸡不是天天都做,只有每月的初一、十五才有卖,今天不过是初三,客倌您来晚了两天,要吃就得再等十二天了。”

    一听,他枫红的下巴差点掉下来,没想到这么小的店还有这么大的规矩。“那,你们今天有什么拿手菜可以推荐的?”

    “看客倌您是想吃素还是吃荤?口味是重是淡?喜欢甜香还是咸辣?说出名目我才好给客倌推荐。”女孩子口齿非常伶俐,声音如出谷黄莺,煞是好听。

    他不禁来了兴致,“喜欢吃素你推荐什么?喜欢吃荤你又推荐什么?”

    “客倌如果喜欢吃素,我们店里的竹笙豆腐、节瓜粉丝煲,白玉五香是最好的选择。若客倌喜欢吃荤,生筋鸭掌、脆炸馄饨虾、焖滑鸡都是小店的招牌菜。”

    枫红托著腮,他故意刁难她,“那,如果我说我喜欢吃咸辣的,你们店里有什么好菜吗?”

    那女孩依然不疾不徐地说:“牛肉三丝卷、翡翠鲮鱼球都是咸辣口味,味道鲜美。”

    “有什么汤可以配的?”

    “木瓜花生冬菇汤,莲藕绿豆汤,酸辣鲫鱼汤。”

    枫红听得开心,一拍桌子,“那好,就把你刚才说的这些菜,拣那最好的给我上七、八样就行了。”

    女孩还是没走,“抱歉,这位客倌,本店还有个规矩没和您说,如果客倌是一人用饭,只能点两菜一汤,不论您是有金山银山,这条规矩都不会变。”

    “为什么?”他再度错愕。

    “我们的厨房师傅说了,个人食量有限,吃多了只是浪费,尝不出饭菜的味道好坏,不如留些意犹未尽的感觉,下次再来尝。”

    “好奇怪的厨子。”他喃喃自语,“这样开店能赚钱吗?”不得已,他只好又说:“那就随便来个两菜一汤就好,甜香还是咸辣都无所谓。”

    “客倌稍等。”女孩这才离开。

    枫红打量了下四周用餐的食客,果然人人桌上都只有两菜一汤,刚才和他一起排队的那个客人眼看就要吃完了,却将手边的鸭掌啃了又啃,根本舍不得停口。

    “这里的厨子是从哪里请来的?”他趁机套话。

    那人头也不抬地回答,“听说是从外乡逃难来此,正好宋老板缺人手,就留下来帮忙了。”

    “哦,那可真是难得,不知道这厨子手艺好,为什么不去大餐馆谋生路,却屈就于这么一间小店?”

    食客冷笑一声,“好厨子都去了大餐馆,谁管我们穷人的肚子?人家这位厨师可不是那种爱慕虚荣的人。”

    “你见过他?”枫红好奇地问:“他有多大年纪了?”

    “没见过。”食客反问他,“你吃鸡蛋,难道一定要见到下蛋的鸡吗?”

    他被堵得哑口无言,不禁失笑,“是哦是哦,老兄说得有理。”

    说话间,枫红的菜已经被端了上来,那女孩来到跟前介绍说:“这两菜一汤分别是白玉五香、牛肉三丝卷、酸辣鲫鱼汤,请客倌慢用。”

    “稍等一下。”他指著那道白玉五香问道:“你说这菜名叫白玉五香?是哪五香?”

    “豆腐、竹笋、萝卜、冬菇、青豆,客倌一尝便知。”

    枫红笑著开始低头细细品味起桌上的美食。

    一尝之下,他不由得再吃一惊。果然不负刚才的苦等和这群平民百姓的赞誉,虽然做菜用的原料都不是上等货,但味道却不逊于天下第一楼这样的一流餐馆。

    白玉五香中的豆腐嫩而不散,五香各主其味;牛肉三丝卷中的牛肉炒得咸辣香浓;连那碗酸辣汤里的鲫鱼肉都将鱼刺剔得十分干净,酸辣、热度皆恰到好处。

    要能达到这种水平,厨师的手艺必定得更高一筹才行,但在这间小小的店里怎么会卧虎藏龙,有著这么一位能人?

    “小姑娘,我想向你打听一下,你家店里的这位师傅尊姓大名?”南北十七省,但凡有本事、有名号的厨子他都能认得,会有谁不小心流落到这里来?

    富老板那边正是缺人之时,他不如介绍过去,也算是帮了朋友的忙。

    “我家师傅的名号不方便告诉别人。”女孩微微一笑,“客倌要是吃得满意,多付点银子就好,不必知道我们师傅的名字,这就好像……”

    “吃鸡蛋不一定要见到下蛋的鸡,是吗?”枫红学著方才那人的口气接话。

    女孩掩口笑道:“就是这个道理,客倌既然明白就不用我多做解释了。”

    慢慢地将两菜一汤吃得干干净净,他才明白为什么那个食客最后会露出一副恋恋不舍的表情。这几道菜看似简单,却是余韵无穷,越吃越有味道。

    眼看外面还大排长龙等候,他就算再舍不得也只能起身付帐了。

    一步三回头地走出店门。唉,怎么会这样?当初他第一次吃天下第一楼的琼瑶排骨,都没这么勾心勾肺的感觉。

    于是他走出不远后又折回头,轻轻巧巧地绕到琳琅店的后门,这里直通厨房,好奇心驱使他想去看看能做出这等美味的厨师,到底是长得什么模样。

    谁说喜欢吃鸡蛋就不能见下蛋的鸡?这厨师一身的本事,若今日错过了,才是他最大的遗憾。

    厨房地方不大,由两间小房并排而建,炊烟缭绕,显然里面正在忙著。他正要寻机溜过去,就见刚才替他点菜的那个小丫头从店前走到厨房来,迳自走进其中一间房。

    “今天生意还是那么好,想吃水晶鸡的客人有好几位,师傅仍不肯做吗?”听得出来是那个女孩的声音。

    “嗯。”含含糊糊的回答在热油烹炸的声音中,显得更加微弱不清。

    “今天还来了个有趣的食客,问东问西的想考倒我,还打听一大堆店里的招牌菜,看样子改日还会再来,我看那人的穿著倒不像一般的农户平民,也有些银钱,很气派的样子,没想到那么贪吃,两菜一汤都被他吃得涓滴不剩。”

    “端出去吧。”那个声音又响了起来,这一回清楚许多。

    枫红眼睛一亮。听这声音有些淡冷的味道,却是清澈柔细,不像是男人的……怎么?难道能以巧手做出这些好菜的高厨,竟然会是一个女子?

    眼看女孩端著菜出去,厨房内似乎又只剩下“师傅”一个人,他悄悄靠近,刚来到门口,就听到里面传出声音。

    “厨房是禁地,外人不得驻足停留,这是规矩,客倌要吃饭请到前门去。”

    这一回声音更加清晰,柔软的字音让枫红更加怀疑对方的性别应是女子无疑。

    他没想到自己竟然会被人听出足音,虽然没有刻意用武功掩饰,但是普通人是不可能轻易察觉到他的脚步声的。看来,房内的人显然不是“普通人”。

    “在下没别的意思,只是刚刚尝过师傅您的手艺,非常仰慕,所以过来拜望一下。”

    “多谢客倌抬爱,可我不喜见外人,客倌还是请回吧。”那声音冷冷地带著嘲讽,“若是对我做的菜有些许赞赏,请改日再来品尝,那就让我铭感五内了。”

    人家说得这么客气又这么白了,他自然不能勉强,只得摸摸鼻子离开。

    回到天下第一楼后,枫红将这件事转告给富老板听,他却半信半疑。

    “会有那么一个女人在琳琅烧得一手好菜?真的?你不是骗我吧?”

    “是不是女人还不确定,只是听来像女人的声音。虽然不知道她的来历,但是依我看,她还有不少本事,帮你撑过这一场应该是没问题,只是她的脾气古怪,架子很大,未必请得到。”

    富老板疑惑不解,“宋老头从哪里找来这么一个有本事的厨娘?那老家伙二十年前经营琳琅到现在,始终没有起色,到底是谁肯来帮他呢?”

    “世事无绝对,今天晚上再帮你去看看,我总觉得这件事有点古怪,又说不上是哪里有问题。”

    “你还去?人家不是已经给你钉子碰了?”富老板促狭道:“是不是那厨娘姿色出众,你看上了?”

    枫红哈哈笑著,“少胡说,我连她的脸都没见过,更何况,若吃了她的菜就要看上做菜的人,那我喜欢的厨子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

    话虽如此,但那个不知道来历,有著惊动天下的高超厨艺却甘愿屈身于一间小店中,还立下诸多规矩又不肯见人的神秘厨娘,实在吊足了他的胃口,要他不去探个究竟是不可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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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夜摸进别人的厨房,这种事情枫红还未曾做过。

    这时,琳琅小店已经打佯,前面店门虽然上了门板,但是后院还亮著灯,厨房的窗户上隐隐约约映出个人影,不知道在做些什么。

    有了白天的教训,这一回他刻意以轻功潜入。虽然四大公子中他远比不了初舞的轻功高妙,但是他的“落枫乱影”身法也是独步江湖。

    厨房内有哗啦哗啦的水声,那条人影停在窗边,忽然轻轻一叹,“还少了一样东西提味儿,若是找不到该怎么办呢?”

    就在枫红静静聆听的时候,房门被拉开,一道人影从里面款步而出,走向了另外一间房。

    他一闪身,潜入了厨房。

    看刚才那人的背影,腰肢纤细、步态轻盈,真的是个女子。

    这么晚了,她大概是忙完了,回房去睡觉了吧。

    厨房内的烛火未灭,藉著一点灯光他依稀看清了屋里的陈设。

    锅碗瓢盆等自不必说,却有一口不大不小的缸在先前那女子驻足的地方,他掀开缸盖,扑鼻的香味儿迎面而来。

    好香!枫红差点脱口惊呼。这应该是卤鸡用的卤汁,这种东西是需要特别腌制和讲究的,有些百年老店的卤汁更是一用多年都不会更换,琳琅小店从有这位厨娘到现在,应该不超过几个月的工夫,能有这样上好的卤汁实在难得.

    门外忽然又传来脚步声,他暗叫不好。本以为那女子已经走了,没想到她还会回来!情急之下,他纵身跳上屋梁,半蹲半跪在梁上。

    这一回来的不只是她一个人,还有一位老者。

    “孟姑娘,你忙了一天,也该歇息了。”这声音是琳琅店主宋老板的。

    那女子的声音响起,“这缸汤汁的味道有点不对,需要川北的辣椒提味儿,但是现在时令还未到,找不到便宜又新鲜的辣椒,若高价去买又提高成本,再过十二天就要卖水晶鸡了,我得想想办法,您先休息去吧。”

    “多亏有了孟姑娘,我这两个月赚到的钱比前两年加起来赚的还多。”宋老板说话的口气必恭必敬的,甚至有点忧虑惶恐,“上次姑娘说要到外省找亲戚,最近会动身吗?”

    “暂时不会,我还要在这里等个人。”

    厨房的门再度被拉开,两个人一前一后进门,但是前面那位孟姑娘赫然转身。

    “宋老板,请回吧。”

    他立刻明白过来,“哦,我都忘了,姑娘不许别人随便进来这里的。”

    这名孟姑娘的话似乎已经被宋老板当成圣旨了,只见他不敢稍有半点耽搁地急忙走开。

    枫红居高临下,瞧她云鬓整齐、双肩瘦削,穿著一身不起眼的青布长裙,很是寻常。她的双手纤细、长而有骨感,看上去灵活有力。

    她在厨房内忙碌,却忙而不乱,每件事情她都做得井然有序。而此时,外面已经敲响了二更天的梆鼓。

    “看了这么久,你不累吗?”

    淡淡的声音带著一丝嘲讽,虽然很轻,却使枫红差点从屋梁上吓落下来。

    缓缓仰起脸,面无表情地看著他,“蹲在那里很舒服吗?”

    想不通自己是什么时候暴露形踪的?他惊诧之余并没有惊慌失措,也没有立刻跳下,反而笑道:“从上面看才看得清楚嘛,没想到又打扰到姑娘了。”

    “你若是能一动都不动,倒也没什么。”

    孟姑娘的脸庞在烛火下,朦胧而有韵味,虽然没有过多的表情。但是他却看到她的唇角处有一抹不难察觉的鄙夷。

    “只不过刚刚你蹭下的梁灰,差点落入我用来腌制水晶鸡的缸子里。想要做梁上君子,奉劝你还是多练几年蹲梁的本事再来。”

    哈哈,想他在江湖上,好歹也是号称四大公子之一,武功即使不是天下之冠,也是名列前茅,如今居然会被一个小小的厨娘批评功夫太差?

    再也无法在梁上待住,他纵身跳下,对著她一抱拳,“抱歉抱歉,是我太大意了。”

    此时与她相距不过几尺远,他站得这么近是为了能将这厨娘看得更清楚些。

    她的五官细致,第一眼印象令人觉得很舒服,但另有一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淡,这样的神情他在四大公子之一的雪染脸上也曾经见到过。

    所不同的是,雪染的冷淡来自于他所处的环境、所处的地位、他的性格和他的武功,那是一种可以称之为“尊贵”的冷淡。但是眼前这位孟姑娘的冷淡,却像是来自于对什么事情或什么人的不满。

    眉尾稍稍吊起,眼神里透露著仿彿对什么都不在乎,又对什么都有所戒备的样子。而薄薄的朱唇没有太多的血色,肤色也过于偏白。

    “现在你可以走了吧?”她开口下了逐客令。

    “姑娘不好奇我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来这里‘拜访’吗?”枫红没有半点要离开的打算。他的脸皮够厚,不怕被人讨厌,尤其在没有替朋友达成使命之前,他更是不能走。

    那丝鄙夷的目光更深了,“不好奇。”

    “即使我来此的目的与姑娘有莫大的关连也不好奇?”

    “我对你的所有事情都没有任何兴趣。夜深了,孤男寡女同处一室,你不会觉得不妥吗?”

    枫红顿时哑口无言,站在原地有些无可奈何地想,究竟要说什么话才可以打动她这副冷冰冰的睑?

    她走到门口,打开门,“公子请吧。”

    这下他就是脸皮再厚,也不能在人家这么明显地赶人要求下还赖著不走,尤其现在的确是夜深人静,四周没有别人,即使他不在乎,也得考虑一下人家姑娘的心情。

    “那,我明天一早再来拜访,希望能尝到姑娘亲手烹调的美食。”

    “荣幸之至。”她反手关上门。

    枫红走出几步,又回过头去,只看到她淡淡的剪影还投在窗纸上。

    明天他定会再来,虽然他向来比较头疼和这种冷冰冰性格的人打交道,这世上仿彿没有任何能令她动容的事情,而这样的人,通常背负著沉重的秘密。

    孟,她姓孟?这不是本地的姓氏,听宋老板说她来自外乡,又要到别处寻人去,只是路过这里,偶然驻留罢了。而且她说,她还要等一个人来。

    她要等的人,又会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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