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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色公主酷狼君 第一章 作者:梅贝尔(梅贝儿)
    九里镇,顾名思义,从镇首到镇尾,不多也不少,刚好九里长。

    在北方,像九里镇这样的小镇多的不胜枚举,不过,却很少像它那么出名,原因无它,只因九里镇最接近狼王居住的王宫,虽然尚隔了有数十里远,但人们只要一仰头,就看得见王宫最高的塔顶。

    镇上大部份住的都是土生土长的北方人,南方人若夹在其中,很容易就分辨出来,因为南方人的骨架较瘦长,不似北方人高大,五官都较为突出,肤色也较深。

    街上人来人往,彼此都像一家人,见了面皆热络的打招呼;在这样的小镇上,彼此想不熟悉对方也很难,只要某户人家娶媳妇或嫁女儿,不消半天,就可传遍整个小镇了。

    人群中出现一名衣衫褴褛的小乞丐,身材纤细修长,一眼就知道他是打外地来的,只见他头戴布帽,满是补钉的衣服,一双黑色泛白的布鞋,手执打狗棒,肩上背着大布袋,坦坦荡荡的晃着,一点也不在意别人的眼光。

    太阳缓缓落下,气温也随着降低,一阵冷风从远处的沙漠吹来,小乞丐缩了缩身子,从大布袋内取了一件也是缝满补钉的短袄穿上,又继续他的旅程。

    这是哪门子的鬼天气啊!小乞丐心中嘀咕着,早上分明热得可以闷死人,一到晚上,却开始凉起来,看情形还会更冷,今晚得快点找个避风落脚的地方才行。

    他不自在的摸摸脸颊,有股冲动想洗把脸,尽管他只刻意的在脸上划上两三道污痕,但天性爱美,岂能容忍一点脏污在他白皙的肌肤上,一双丹凤眼往上翻了翻,他无奈的垂放下手。忍耐!忍耐!他在心中为自己打气,要扮乞丐就要扮得像,谁见过干干净净的乞丐呢?要怨要恨也该记在那位远近驰名、骁勇善战的狼王头上,要不是他,他怎么会落到有家归不得的窘境?

    四处张望,他挑了靠墙角的地方,拍去地上的灰尘,这才放心的坐下,将一只破碗置在地上,开始准备做生意了。

    “好心的大爷、大婶,施舍一下吧!”他瞅着从面前走过的路人,面露哀求的道:“可怜我这小乞丐流落异乡,无依无靠,好心的大爷、大婶一定会有好报的。”

    奇了,怎么这镇上的人一点同情心也没有,乞求了老半天,连点收获都没有,会不会是他的方式错了?应该不会吧!将衣服行头卖给他的乞丐明明讲解得很清楚,他完全照他的方式做了啊!是不是他的样子不够可怜?

    “呜……伯伯、叔叔、婶婶、姨妈……可怜可怜我这小乞丐,从小就被爹娘拋弃,身体又不好,咳……”他故意咳了几声,又道:“想工作又没人要用,所以流浪到贵镇,希望好心的叔叔、婶婶、爷爷、奶奶发发善心,同情同情小乞丐,咳……”

    “真的很可怜,你们看他皮包骨的模样,不知道几天没吃饭了。”

    有人开始停在他脚前了,小乞丐更卖力地咳了。

    “唉!咱们九里镇好久没出现乞丐了,听说南方的人都很穷,看情形是真的。”

    是啊?是啊!快把银子扔下来吧?他又假装干咳了几声。

    “你们看他咳个不停,是不是病了?要不要帮他找个大夫?”

    不用了,不用了,只要把银子留下来就好。小乞丐心里急死了,这些人真啰唆!

    “愈来愈冷了,咱们快回去吧!免得着凉了。”

    “是啊!走吧!走吧!”

    小乞丐瞪着一哄而散的人群。不会吧!那些人说了老半天,什么也没留下就走了?这地方的人究竟哪里有问题?望着空空的破碗,他叹口大气,从怀中取出一小块干粮,索然无味的啃着。

    当初他该扮个翩翩佳公子,而不是个人见人嫌的小乞丐,身上仅有的钱全买了这些破烂,肚子都填不饱,还妄想深入民心、体会民间疾苦;这是狼王的地盘,干他……不,干她云霏公主啥事?

    敢情这小乞丐竟是闹得黄金城鸡飞狗跳的逃婚新娘子,云霏公主是也!没错,她就是号称天下第一美女的云霏公主,自从那夜逃婚后,胡蒙瞎混的竟跑到狼王的领地,她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找那位打遍天下无敌手的狼王评评理,他随便放个风声,便害她由公主的身份沦落为乞丐,挨饿受冻、惨不忍睹,实在是气煞人了。

    云霏抹抹嘴,将剩下的干粮又收起来,这吃完了可没了,得留着明天吃。

    背起行里,准备找个地方碰碰运气。她跨上一家客栈的石阶,店小二见了连忙斥道:“这客栈不是你这乞丐可以进来的地方,出去!出去!”他挥着手,像在挥赶一只害虫似的。

    她赔笑道:“小二哥,你行行好,明儿个我有了钱一定付,请你施舍一碗饭吧!”

    “去,去,就算你有钱,我也不会议你进来;快走,再不走就对你不客气……客倌,快进来,本店应有尽有,包君满意。”店小二的表情可真是说变就变。

    这就是生意人势利的嘴脸,云霏总算见识到了,以前她总无法体会到这点,因她高贵的身份,很少有人敢对她无礼,她也就理所当然的接受,没想到这半个多月的流浪,使她领悟许多过去从末体会过的生活。

    “小二哥,你心肠好,财神爷一定每天来光顾你生意的,小二哥──”

    “叫你滚听到没有?妨碍本大爷做生意,小心我海扁你一顿,滚开!”

    店小二用手推了她一把,云霏一个没站稳,从石阶上摔下来,当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她揉着摔疼的臀部,哀声道:“我小乞丐初到贵宝地,才知这就是你们九里镇的待客之道,算我来错了,原来狼王的子民全是一些恃强欺弱、见钱眼开之辈,唉!我看我小乞丐还是走的好。”

    “你敢污蔑我们王上,小乞丐,你是活腻了吗?”

    云霏抬头挺胸,理直气壮的问道:“难道不是吗?或许在你们眼里他是英雄,但在我小乞丐眼中,他只不过是个专门打家劫舍的强盗。”

    店小二慌张的左右细瞧,“小乞丐,你就算想死也别拖我下水,小心隔墙有耳。”

    “是吗?”她笑得有点贼,索性朗声道:“我懂了,小二哥是怕被狼王的密探听到你在说他的坏话──”

    “我……没有说,你乱栽赃!”他吓得舌头打了好几个结。

    “你明明有,还想拖我这可怜的小乞丐当垫背,狼王何等英明,一定会还我小乞丐的清白。”

    “你这奸诈的臭乞丐!”他见有人渐渐驻足聆听,表面上笑笑的,骨子里却想将这小乞丐碎尸万段。

    云霏故作震惊的表情叫道:“你怎么可以骂你们的王上奸诈呢?难道你不怕──唔!”一只手立刻捂住她的唇。

    “你到底想怎么样?”店小二上下两排牙齿摩擦得格格作响。

    云霏比比自己的嘴,他不放手她怎么说呢?

    店小二不情不愿的松开手,“说吧!”

    “不过是讨碗饭吃而已,小二哥别那么吝啬嘛!”

    “你想让我卷铺盖走路吗?我跟你有仇啊!”

    云霏一脸谄媚的道:“以小二哥的能力,别人可是争着要请你过去,况且,这客栈全靠小二哥一个人才支撑得下去,掌柜的可舍不得炒你鱿鱼。”

    高帽子人人爱戴,店小二被她这一吹捧,哪还有理由再推托拒绝。

    “那也不能让你光明正大的坐在里头,不如你从后面巷子进去,我吩咐厨房帮你盛碗饭。”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书上好象是这样说的,算了,就把它当作是一种磨练吧!

    “那就先谢过小二哥,改天再来打扰你。”

    “不……你不要再来了,快走吧!”他招架不住地猛催促云霏走,自言自语道:“这年头怎么专出一些麻烦人物?看来,九里镇从此不太平了。”

    ※※※

    吃了一碗大杂烩,云霏满足的打了个嗝,幸好她现在的身份不同,不然,她天仙般的形象就全都毁了。

    这小镇小归小,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头疼的是连块多余的瓦片都没有,她可不想夜宿街头,天气冷不打紧,万一睡姿不雅,不就被人看光了吗?还是找个可以遮风挡雨的屋子,像破庙、废屋都可以。

    “锵!锵!锵!”街的那一头传出敲锣的响声,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所有人一听到那声音,全都静止不动,似乎在等待什么。

    “出现了!出现了!”制造出噪音的人边跑边喊道:“大家快躲起来,出现了!”

    原本不动的人忽然全动了,而且以极快的速度往四面八方散去,摆地摊的贩子顾不得地上吃饭的家伙,拔腿就跑,人人不是跑回自己家中,就是奔入客栈内,一家家门窗迅速的拉上。

    “大叔,出了什么事?大婶──”云霏站立在街中央,目睹着眼前的一切,究竟他们在怕什么?

    “有谁能告诉我出了什么事吗?”她有点像在对空气说话,因为根本没人理会她,只顾着逃命要紧。

    热闹的小镇一眨眼间变得像座死城,静的只听到咻咻的风声和她的呼吸声。

    “小兄弟,小兄弟。”是不是有人在叫她?

    从一处门缝中探出一张脸,她问道:“大叔,你叫我吗?”

    “快躲起来,别待在那边,赶紧找地方躲起来!”

    “干嘛躲起来?”她反问道,还是猜不透原因。

    那好心的中年人干脆将门再打开一些,急急地招手道:“你快过来,快到屋子里躲一下,再晚就来不及了。”

    云霏愣愣地被拉入屋里,“大叔,你们在怕什么东西吗?为什么大家都躲起来了?”

    “你是外地来的当然不知道,我们这镇上来了个可怕的怪物。”

    “怪物?真的吗?它长什么样子?”她兴致勃勃的问道,跟屋子里那一家四口的表情呈现强烈的对比。

    中年人的老婆搂着两个孩子躲在角落,“孩子的爹,你门有没有拴好?再用椅子堵好,免得让那小魔女跑进来。”

    中年人照她的话做,又道:“你只要不发出声音就好,那小魔头可厉害得很,还是小心为妙。”

    “大叔,你们都叫那怪物小魔女,它真的那么可怕吗?是不是跟传说中的怪物一样,有两个头或八只脚,要不然就是会吃人?”她那追根究底的个性可不是今天才有的,她就是非得弄清楚才甘心。

    “嘘!别说话,你听听,来了!来了!”

    她竖长耳朵倾听,除了远远飘来的铃铛声外什么也没有,瞧他们个个脸色发青,莫非那怪物真有三头六臂?这机会可不是每天有的,不看一眼岂不浪费。

    云霏不听他们的劝告,悄悄将窗子拉开一条缝,铃铛声愈来愈大,终于在门前停住了,屋里的人无不暂时停止呼吸。

    她瞧了一会儿,回过头质问道:“大叔,你骗人!哪有什么怪物,只有一个小女娃罢了!”

    “就……是她!”中年人的声音颤抖的厉害。

    那小女娃不会是狐仙变的吧?她透过细缝,以一只眼睛仔细的研究这“怪物”,瞧她不过十二、三岁,俏皮的圆脸上衬着一双浓眉大眼,菱形的小嘴边酒窝微现,此时她的嘴角像突发异想似的高扬着,就像个想恶作剧的顽童般,看她一身的打扮不似平常人家的孩子,身上的短袄皆用上好的金线车缝,脚上的短靴更是完全由兽皮制成。

    她跨坐在一匹迷你马背上,云霏从没见过这种新品种的小马,通体雪白,两眼黑不溜丢的,跟那小女娃倒挺相配的;铃铛声显然是从马额上垂挂的那两串铃铛传出的,这小女娃倒嚣张,明明知道人人都怕她,还特地挂上铃铛,让人家知道她要来了。

    “大叔,她是什么来历?”她转过头要问。咦?人跑哪里去了?在屋子找了一圈,原来他们一家人全躲在床底下。“大叔,她不过是个小孩子,你是大人耶!”她特地加强“大人”两个字。

    中年人垂头丧气道:“她我惹不起,我还有老婆小孩要养,得留着这条小命。”

    “拜托!大叔,她到底有什么本事把你们吓成这副德行?再凶、再坏,也只是个孩子,修理她一顿不就成了?”

    “你千万小声点!这小魔女可是很有来历的,若惹她生气,大家可是吃不了兜着走。”

    云霏摊开手道:“好吧!愿间其详,她是哪座山中的怪物变成的?”

    “她叫贝烈兰,是烈云军师的幺妹,也是狼王最宠爱的人之一,这下明白了吗?她的靠山就是我们至高无上的王上,所以,根本没人敢对她怎么样。”

    “那又如何?”她十分不以为然,“她这样骚扰你们,难道你们不会去告她一状吗?倘若你们那个王上真有那么好,他一定会帮你们的。”

    中年人摇头道:“没有用的,平常老百姓想见王上一面是不可能的,说不定他也被蒙在鼓里。”

    “你们可真忠贞不二,到现在还在替他说话。大叔,她究竟做了什么事?别告诉我她会变法术。”

    “当然不是,她只是有事没事来镇上逛一逛,不巧若让她看到顺眼的人,她就命人将那人带进宫陪她玩。”

    “就这样?”

    “还有后半段,刚开始大家都很高兴能被邀请进宫,那可是天大的荣幸,却没想到隔了三天,原本用走的进去的人被抬了出来,人是活着,可是被整得非常凄惨,足足在家躺了三个月才复元,从此以后,只要她出现,所有人都落荒而逃。”

    “哇确!那么离奇,不知道她是用什么办法?”

    她的好奇心完全被挑起了,难怪他们叫她小魔女,她倒想见识见识。

    云霏重新回到窗前,贝烈兰似乎正在找寻下一个目标,云霏紧张的差点就整个人爬出窗外。

    “你要害死我们吗?窗子关紧一点好不好?”中年人扯住她的衣服将她拖进来。

    “不要拉我啦!她已经走到前面去了。”

    贝烈兰环顾四周,笑容愈来愈显得诡异,这简直有点像猫捉老鼠,她是猫,而他们这些人则是老鼠,再逃也逃不出猫的手掌心。

    只见她作势要下马,马虽是迷你型的,不过,高度算满高的,她一只脚尖先探了探,采到了地面后,才要放下另一只脚,结果,人算不如天算,一个不稳,她双手急着抓缰绳,身子已往下坠,当场跌个四脚朝天。

    云霏克制不住的大笑,好滑稽的摔法,换作是她,一定跌得比她优雅好看。

    中年人惊恐的低叫:“我好心救你,你却存心想害死我们,老天爷会惩罚你的。”

    “别紧张,她不会听见的,她又不是顺风耳,隔了那么远,她不可能──”

    “谁说的!”她脑后突然冒出一句话,声音有些稚气。

    哇!屋内一阵惨叫连连,云霏瞪着窗口上那张笑吟吟的脸蛋,见她缓缓爬进屋子,这次,她小心的踏稳脚步后,拍去身上的灰尘。

    “刚才是谁在偷笑?”任谁看了也知道她不怀好意。

    “他!”屋内四个人异口同声的指向云霏。

    真没江湖道义!好汉做事好汉当,承认就承认,没啥了不起。“不错,就是小乞丐我,怎么样?”

    中年人全家赶忙溜出屋外,左右邻舍,几乎全镇的人都围在屋外观战。

    “你知道我是谁吗?”贝烈兰高傲的问道。

    云霏索性装蒜的道:“不知道,你是谁?”

    “天下第一神算贝烈云是我大哥,他是狼王的亲信,现在你知道了吧!”

    什么态度嘛!她佯装害怕的拍着胸脯,叫道:“我好怕、我好怕喔!”

    “哼!你知道害怕就好,敢嘲笑我的人,我大哥跟狼王哥哥都不会放过他的。”

    “好了不起喔!那你想怎么样?”

    贝烈兰思索一下,道:“嗯,虽然脏了一点,也瘦了一点,不过,也只好‘加减’用,你跟我进宫去吧!”

    “进宫?为什么?你说走就走,那我不是太没志气了吗?起码也得派个八人大轿来请我还差不多。”

    “你这小乞丐敢违抗我的命令?”贝烈兰开始变脸了,云霏没见过这么霸道的小鬼,小魔女这称呼可是愈发贴切了。

    云霏坐上椅子,跷起二郎腿,“这普天之下,能命令我的可没几个人,凭你?省省吧!”

    “你不怕我狼王哥哥杀了你?只要他一根手指头,就可以要你的命,你信不信?”

    “很遗憾,我小乞丐一向只相信自己的眼睛,眼见为凭,你去找你那狼王哥哥来,我就坐在这儿等他。”

    这恐怕是贝烈兰头一次遭到如此大的挫折,只见她气得涨红脸,双眼燃着火。

    “好,你别走,我这就去找我狼王哥哥,我要他将你处死,到时,我要看你哭着求我救你。”

    “哈!要我求你?小鬼,下辈子再作梦吧!”

    贝烈兰一跺脚,叫道:“我不叫小鬼,不准你叫我小鬼,听到没有?”

    “你是个小鬼这是事实,就算你不承认也不行,乖乖的回家去吧!别再来找这些可怜人的麻烦了。”

    “你等着!我会再回来找你的,不准逃走!”

    云霏打了个呵欠,“我不会逃的,慢慢来,别急!”

    屋外,马蹄声走远,众人冲入屋内直向她夸个不停。

    “你怎么办到的?你是第一个赶走她的人。”

    “太感谢你了,今晚就住在我们镇上吧!”

    “是啊!赶快帮恩人找睡的地方,还有,准备一些吃的,快,别怠慢了恩人!”

    被人崇拜的感觉真好,不是吗?才三言两语她就赚到一晚免费的住宿,世上再也找不到她那么聪明的人了。

    ※※※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怀香楼内,每年此时,白狼就会到这宫中最僻静的小楼内静静的待上一天,让深沉的思念之情笼罩他;凝望着画中佳人,美貌如昨,却在十年前早已香消玉殒,那是一段痛苦的回忆,也是他至今仍无法拋却的爱恋。

    心中默默念着这阙词,不记得是中原哪位词人所作,此刻却完全与他的心境吻合,即使他鬓发未白,十年依旧是漫长的岁月,为了忘记她,他将自己放逐在长年的征战生涯中,但每当午夜梦回时,她的倩影仍和他如影随形。

    狼,不要忘了我,一生一世都不要忘了香香,答应我!白狼抱住头抗拒那声音;香香!我不会忘记你的,生生世世,我对天发誓!请你不要再逼我了,不要再缠着我了!

    画中佳人柔弱的笑容使她像朵即将枯萎的小花,眸中不再散发光彩,但她美得令人心疼,令人想永远呵护她。

    “王上。”白狼听到叫唤声才扬起头,比子夜还深的眸子有些湿润,棱角分明的脸庞因痛苦折磨而扭曲着。

    “有事?”他的嗓音因情绪起伏而显得粗嘎。

    贝烈云,也就是白狼最信任的军师兼挚友,他不过二十四岁,却有“天下第一神算”的美名,传闻中,他能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无所不通,无所不晓。

    “王上的哀悼也该结束了。”他大胆的直言无讳,神情一派轻松。

    白狼没有因他的话而发怒,只是平淡的道:“它不可能有结束的时候,烈云,能忘早就忘了,这十年我努力过了,可是没有用,香香始终在那里,我赶不走她。”

    “臣相信王上试过了,香姑娘的死不是王上一人的错,王上太过自责,在潜意识中不肯轻易忘掉她,就像不肯轻易原谅自己一样。”

    “不,该怪我,明知她不适合北方的生活,却硬要将她留在这里,我该早些送她走的,只因我舍不得她才害她丢了性命,不怪我怪谁?”他强烈的自责不断地鞭打他的良心,他的自私、他的无理竟活活害死了她,她是他初恋的情人,他一辈子的伴侣,如今天人永隔,只剩下无边的悔恨。

    贝烈云明白如何劝他也无济于事,便不再多说。

    “王上,臣夜观星象,南边的星象有异,这是臣来此最主要的目的。”

    “如何异法?”他收起纷乱的思绪问道。

    “两个月前,南方的星象一直保持着平稳状态,但静中生异,隐约中藏着变量,所以,臣曾建议王上将目标转往南方,将有利于我们。”

    白狼点头表示记得,“不错,你是说过,不过,因朱雀国突生变故,计划也就作罢。”

    “当时臣以为一向平静,且按时进贡的朱雀国发生变化是受到南方星宿的影响,但今晚再次观察方知,臣的推测只对了一半。”

    “一半?烈云,你也有失算的时候,那另一半是好是坏?”

    两人行至楼外,仰望着满天星斗,贝烈云掐指一算,会心一笑,道:“对王上而言自然是好,朱雀国的事件不只能扭转乾坤,也使南方的气势恢复稳定,反倒北方起了重大的变化,尤其是王上的本命星,在近日必有一劫。”

    瞧他说得不疾不缓,白狠也不急着问,是吉是祸他又能改变得了吗?

    “王上不问臣此劫是什么劫吗?”贝烈云看出他不会问,忍不住卖起关子。

    白狼走过长廊,离开怀香楼,笑道:“有事你自然会为我化解,我又何必多问呢?”

    “王上,臣虽有‘神算’之名,终究不过是个凡人,岂能有法子与天争命,或许臣那师弟有办法,但他人在栖星山,也帮不上忙──”

    “烈云,你就非要我开口问才说吗?说吧!什么劫?”

    “桃花劫。”他一说出,便仔细观察白狼脸上的表情,果不其然,白狼惊愕得目瞪口呆。“王上,此劫难逃啊!”

    白狼是相信他的推断,只是,他不认为世间再有女子能掳获他的心,他的爱早已随香香埋入一堆尘土中了。

    “我不会再爱上任何一个女子了,即使她美如天仙,对我而言,她也不过是副躯壳罢了。”

    “王上,人算不如天算啊!臣劝王上坦然接受上天的安排吧!”

    “好了,你别再说了。”他想到一个人,问道:“兰儿呢?今天一整天没听见她的声音,不会又溜出宫去了吧?”

    贝烈云想到他那么妹就一个头两个大,他再有通天本事,也改不了她顽劣的个性,此刻,她大概又在镇上闹得鸡犬不宁了。唉!只怪他太宠她,太放纵她了。

    “臣今天也未见到她,兰儿不会有事的,人人见了她像见到怪物一般,躲都来不及,怎么可能伤害她。”

    白狼不放心,“还是留意些,近来传闻各国对我屡次出兵攻占有诸多不满,正欲聘请高手狙杀我,兰儿是个大目标,万一被擒,我岂可不顾?”

    “臣谢王上对兰儿的关心,她将来的命好得很,王上不必为她操心──说人人就到了,她回来了。”

    他话声刚落,就传来脚步声,贝烈兰出乎意料之外的绷着脸,眼下坠着两滴泪,呜咽的扑进贝烈云怀中。

    “大哥──有人欺负兰儿,呜──”

    白狼和贝烈云相视一笑,终于有人代替众人出气了。

    “兰儿,普天之下竟有人有此能耐,大哥不得不甘拜下风,佩服之至。”

    “大哥,你好坏,兰儿被欺负还笑人家──狼王哥哥,你非要帮兰儿教训他不可。”她又投向白狼怀里,眼泪鼻涕全往他身上猛擦。

    “好,是谁那么大胆敢欺负你,我叫人把他抓起来。”白狼顺着她的意思安抚道。

    “是个小乞丐,他还说不把狼王哥哥放在眼里,叫你去见他,他要揍你一顿。”

    贝烈云斥道:“兰儿,不许加油添醋、胡言乱语。”

    “兰儿才没有。是真的嘛!狼王哥哥,快叫人去把他抓回来嘛!再不去,他就逃掉了,快一点嘛!”

    白狼这下不知该不该答应她,“兰儿,他不过是个乞丐,你就别跟他一般见识,你一定是说了什么无礼的话他才欺负你,对吗?”

    她不承认也不否认,耸耸肩道:“兰儿好心请他进宫来玩,他居然不屑一顾,兰儿当然生气了。”

    “这就是了,你回房换件衣裳去吧!”

    “不,兰儿非要他进宫陪我不可,狼王哥哥,你答应兰儿好不好?”

    贝烈云暗暗掐指一算,上前道:“王上,臣也替兰儿请求,就让那小乞丐进宫来吧!”

    “烈云,怎么你也──”他想不透贝烈云为何会做如此要求,为了芝麻小事抓一名乞丐,怎么说也说不过去。

    “王上,那小乞丐并非寻常人,他或许可以帮王上化解此一劫数也不一定。”

    白狼考虑了半晌才同意,贝烈兰的高兴自是不在话下,而贝烈云唇上也扬起莫测高深的笑意,一切皆在他的预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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