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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爵迷情 跋 作者:舒小灿
    舒小灿之谜

    ——给读迷们的一封公开信

    亲爱的读迷们:

    我答应<禾马文化>的大姊们这封信不能写得太三八,所以我收敛一下,你们也暂时正经一点喔!OK?

    首先,我打从内心深处感谢妳们在过去这两年来,对我的热情支持及鼓励。没有读者,就没有作者;没有你们,就没有舒小灿;没有布鲁斯威利,就没有黛咪摩儿……噢,对不起,我又太兴奋了。

    在过去两年中,我收到不少读者来信,部分读迷们,你们收到我的回信了吗?因为来信太多,很抱歉,我一个人只有两只手,连两脚都派上用场了,还是没办法每封都回。不过也许有一天妳会突然在信箱裹看到我那一手「据说很丑」的字迹喔……多多来信吧!

    在无数来信中,我发现你们对我充满了好奇,也提出许多写作上成私人方面的问题,而且据闻现在坊间也有不少对舒小灿的窃窃私语,我在想,既然这是一封「公开信」,那就让我「公开」一些我的小秘密和读迷们分享,让妳我能够更亲近一些,同时也回答几乎每封读迷来信或多或少会问我的问题。

    首先,让我告诉你们,为什么我不能一一回读者的信?为什么我不举办读友会或签名会?为什么那些曾收到我回信的读迷们,却是在发信之后的一、两个月?

    这些问题有一个共同的答案:因为我并不住在中华民国台湾,日前我是澳大利亚的华侨。

    知道澳大利亚在哪里吗?就是澳洲啦!它是南太平洋中一座很大的岛(世界第一大马和最小的陆地),我住在雪梨市,但是我有部分家人因为事业关系仍住在台湾南部,而我平均两年才回台探亲一次。

    从这一点,顺便延伸到许多读迷们问我的共同问题:为什么我在书中常描述一些富豪世家的情节?在此坦白一句:因为那是我从小到大最熟悉的环境!

    <禾马文化>的大姊们常在电话中私下笑我,说我是个「衔金汤匙出生」的人,却还这么「打拚」在爬格子。这跟我的个性有关,因为我只是「生」在这种世家背景,但是我并不「苟同」这种生活形式,在雪梨,我也没有和家人住在一起。

    为了写作,我曾经和在政经二界颇具影响力的父亲吵到「离家出走」的地步。顺便一提,我的「出走」,并不是从台北到高雄而已,而是从台湾到美国,再到欧洲,又到东南亚,最后来到南太平洋!

    这也是为什么我在书中可以对很多国家、地方的各种事物了如指掌,并时常以世界各地为故事背景,因为我以「离家出走」加「自助旅行」的方式,走过了三十二个国家!

    妳们可别以为我因为家境关系,而到处去「玩」喔。我靠写作「打工」,已经有十……呃,算十年就好,我十八岁就以别的笔名开始出书。我红过、风光过,也曾经穷到没钱住旅馆,睡在巴黎火车站的长条椅上。

    在这段到处流浪的日子里,有大约四年的时间待在美国,完成了我的硕士和博士学位。看吧!我并没有只顾着「玩」,人生要玩,也得玩出一份好成绩,以此和小读迷们共勉,妳们从此不看舒小灿的书没关系,但是一定要用功读书、完成学业,达到妳们的理想目标!

    这么一说,你们大概也猜得出来,我的年龄并不是只有十几岁了,唉,岁月不饶人哪,二十四小时都不够用,要玩耍读书要写作,还要拨出时间找个人谈谈恋爱……

    不管怎么玩笑,我一直希望能够秉持自己的原则。在写作上,我的原则是:宁缺勿滥,写不出来就不要硬挤出来嘛,所以有时候我会空好几个月没出书,因为我在寻找写作题材,请各位姊妹们(噢,听说也有兄弟在看我的书)稍安勿躁,耐心期待!

    就像我在<情网密谋六部曲>的《魔咒之星》一书中写到程信安的家时,因为我已经有好几年没去马来西亚了,为了能写得「巨细靡遗」,我背上背包、挑上飞机,飞去吉隆坡的一位友人家住「四天。是的,程信安在一片橡树林中的家,就是现实生活中我朋友的家!

    这么不辞辛劳,除了有「爱玩」的成分之外,这也是我在写作上的努力,而这种小例子很多,却是妳们无法发现或知道的。(另外一例是:在《名媛历险》一书中,我为了搞清楚皇室爵位的细节,三更半夜从雪梨打越洋电话去瑞士,问一个在现实生活中有「贵族」头衔的皇裔朋友。)

    噢,顺便声明一下:这些机票费啦、越洋电话费啦,都是我靠写作赚来的,跟我老爸无关!

    这同时也说明了一项我在写作中的「缺陷」:因为长年住在国外的关系,我对台湾在流行什么、有什么习惯用语和俏皮话,根本是一窍不通,这在写作上格外吃力辛苦。在写到《紫纱密使》一书中最后一幕追杀情景时,我甚至还打越洋电话问<禾马文化>的林淑华姊姊几个蠢问题:石门水库在哪里?离台北还不远?把它「炸掉」有没有关系?后来淑华说把石门水库炸掉太离谱了,桃园地区的供水问题怎么办?所以我才没写「爆炸」。这不能怪我,毕竟只有在台湾读小学时,去过石门水库一次。

    所以啰,如果我「拖稿」不是没有原因的,而是有许多读迷们意想不到的原因,但是我会加倍努力学习,尽量改善缺陷,这是我的自我期许,也是对各位读迷们的写作责任。

    至于那些问我要不要写「古装言情」的读迷们,我的回答是:我最喜欢穿的衣服是牛仔裤,妳要我穿上水袖古装、脚踩三寸金莲,这样还像舒小灿吗?这也是我的另外一项原则:我不愿意因为市场上什么书最畅销、最多人爱看,就去写一个自己根本不熟悉的背景和题材,我自认现在还没有这份能耐,也没有这个打算。

    从牛仔裤谈到书中男女主角的衣服,也顺便回答一位读迷的问题。我并不是学服装设计的,而且我很猎遏、很懒得打扮,每次写到宴会服饰时,我只要打开我老妈或我宝贝弟弟的衣橱看一眼就好。

    为什么我对侦探、间谍的事了如指掌呢?关于这个问题,嘿嘿嘿,这可不能乱说,隔墙有耳哪!我只能这样回答你们:我最喜欢看艾嘉莎·克里斯廷的侦探小说和00七电影,另外我认识几个替政府情治单位工作的朋友,但是总而言之,这类数据来源都是因我住在国外之便。

    另外,我大约提一下我的私人喜好,太多读迷问了,真是伤脑筋,下回来信别又呆呆地重复问喔!

    我是魔褐座,血型A,不胖也不瘦(不过还不矮,一七一公分,穿平底的时候喔),在家排行老大,下有一弟一妹(弟弟在台湾做生意,妹妹在美国念书),最热爱的休闲活动是打越洋电话跟我七十岁的「阿妈」讲闽南话,以前长发,现在则是小男生头,我最爱吃蜜饯跟油味(尤其怀念台北的「新东阳」(,最喜欢黑白两色一不是黑就是白,看心情而定。顺便提一下:没错,写到「黑爵士」和「白女爵」的各种怪癖,其实我是在写自己,只是一分为二而已一,我最怕猫(对不起,「魔魔」),最喜爱的小动物是「宠物蛇」(太爱幻想的读迷们是不是有点失望?),最讨厌人家说我字写得很丑一妳还没看到我的错别字哩),最恨的人是坏人,最欣赏的服装设计师是香奈儿,最爱看的男明星是「漫步在云端」的基诺利瓦伊,最爱听玛丹娜的慢歌,最喜欢的台湾明星,没有(因为很少接触,不过听说金城武不错,妳们有谁认识他吗?介绍一下如何?)。

    好了,就此打住,写信比写作还累哪。总而言之,妳们不必对我太好奇,我很平凡;也不要猜疑,因为——

    我就是舒小灿。

    在此向各位拜个年,恭喜发财、身体健康、事事如意!

    舒小灿于澳洲雪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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