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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娘哥哥 第十一章 作者:乐风
    超能力又称念动力?!

    “至少书里是这么写的。”绾书捧着一本从书房带来有关于超能力的书籍,蹙眉阅读:“是少数人与生俱来的一种能力。与生俱来?嗯,对!”

    她点一下头,又接着往下看:但也可以后天训练而成。首先,找一只杯子——

    “杯子?”她团团转,最后把自己喝下午茶的马克杯拿来用。

    把杯子摆在离自己五十公分的桌上,然后凝神注视。

    绾书全神贯注照着书上写的做。

    心里想着移动……

    “什么?”她叫,不信地重看一遍。“该死的!”她诅咒着,瞪着桌上依旧不动如山的杯子。

    “活见鬼了,我干么训练超能力?”

    她摔下书,抓起另一本。

    超能!超越人类本能的能力。基本上,是属于潜能的一种。潜能其实人都具备,但只有少数人能将之发挥出来。

    “好像有点道理。”绾书喃喃自语,换了个坐姿。

    后天的超能力可经由训练而来,而先天的超能力会在人们还很小的时候显现出来——你可以观察你家的幼小孩童,通常孩童的年龄愈小,也正是训练的最佳时机。

    一个人一般只具备一种能力,例如,他移动物品的能力较高,反之他的破坏力就较弱……

    “是吗?"绾书想到汤玛士,他不止拥有一种能力啊。

    人们只有一颗心,超能也是一样,你千万不可以太贪心,认为自己能同时拥有多种能力……

    “乱七八糟,狗屁不通!”她忿忿地摔下书本,烦躁不堪,尤其看到书里最后一段的话,她更是惴惴不安。

    干万不要过度使用超能,你极可能引火自焚!

    “噢!”绾书叹了一口长气,沮丧地用双手捧住头。原本希望能从书里找出超能力的根源,借以解开汤玛士的心结,结果是弄得自己更烦,真是该死!

    该怎么办呢?

    “早安!”“哥哥”飞来,停在桌面上。

    绾书不耐地扫它—眼。“午餐给你吃了,不早了。”

    “早安!

    “早你个头!”她烦躁地嚷:“臭‘哥哥’!”

    “咕!”好心问安,怎么反被骂?“哥哥’委屈的。

    “你走开,别烦我。”

    “哥哥”其实是来传讯的,它避开主人挥来的手,努力表达汤玛土要它说的话:

    “绾书——”

    “滚出去!

    “玛士见。”

    “什么?”绾书猛地回头看它。

    “玛士见绾书!”呼!说完了。“咕!

    “汤玛士要见我?!”绾书大吃一惊。“‘哥哥’,你是来告诉我……天!汤玛士教你传讯?”

    “咕!”

    “天啊……唤!我是说你做得很好。”她太意外了。不过,如果汤玛士能叫“哥哥”传讯,那她也可以请“哥哥”帮忙啊……一个计划慢慢在她脑海形成。

    “见绾书!”

    “好啦!你别催,我这就去找汤玛士。”她站起来,走到门口,突然又回头对“哥哥”说:“你留在这里别乱跑,待会我有事请你帮忙,嘻!”

    “汤玛士!”

    绾书由远奔近,立在大树下的汤玛士含笑回身,张开双臂。

    “哇!”她兴奋地准备扑进他怀里。

    “绾书!”汤玛士觉得身体一阵燥热,见到佳人,他竟像个情窦初开的毛躁小子,他不禁暗自摇头。

    “汤玛土,我来了!”

    同一时间,枝头的树枝松动,直直落下来。

    “啊——”绾书及时煞住脚步,躲过树枝砸头的危险。“好险!”她低头看着树枝,它刚好掉在她和汤玛士之间。“真巧,也奇怪!怎么会刚好掉在这里?汤玛士,你说,是不是你故意吓我的?”

    笑容僵在汤玛土脸上,他呆呆盯着树枝,一动也不动。

    “汤玛士,是你……你怎么了?”

    他看她一眼,摇了下头。

    “是你的超能力吧?”她细看他的眼睛。只要一发动超能力,他的眼睛就会出现蓝光,但今天他眼色黑亮,并无蓝光。“不是你。那这树枝是自个掉下来的,真怪!”她看着躺在地上的断枝,又看看树梢。“好端端的发什么神经?”

    汤玛士没接腔,只盯着自己的手瞧,脸色忧郁而古怪。

    “算了,一场意外,别理它。”绾书随意摆一下手,挨近汤玛土身边。“你居然教会‘哥哥’传讯给我,真了不起。”

    看到她动人的笑靥,汤玛士接下愁绪,换上笑脸。“了不起的不是我,是‘哥哥’,它实在很聪明。”

    “那当然了!”绾书自傲地扬高下巴。“你不想想,它是谁养的?”

    “你哩!”他爱怜地拧拧她的鼻尖。“给你三分颜色,你就开起染房来了。”

    “别泄我的气。”她拉着他的手往屋里走。

    “我们回去喝下午茶,然后我要你详细告诉我,你是怎么教‘哥哥’传讯的。”

    汤玛土任她拉着走,不自禁回头望向树枝掉落处,眼底慢慢蒙上一层阴霆。

    古堡的地下楼,有一扇石头做成的门,或着该说,石头做成可推开的墙——门上没有门把或扶手,它外形像墙,但可以往内推开。

    门内是真正的禁地,自古堡落成以来,除了汤玛士,没有任何人靠近过。

    这一天深夜,久不开启的石门被缓缓推开,汤玛土神色忧郁地走进来。门里空荡荡的,四面都是墙,偌大的空间里,只有面向门的墙上挂了一幅画,顶端一盏终年不灭的小吊灯。

    他在画像前站定。画里的人英俊帅气,长得和汤玛士有几分相似,亦有一双篮眸;他是汤玛士的叔公,他爷爷的兄弟。

    他们家族的魔力,一直是隔代遗传,上回是他的叔公,这次轮到他中奖。

    汤玛士苦涩一笑。是了,魔力!在英国没有人会说他这一身力量是超能力,他们指称这是魔力;魔鬼的赐予,他是标准的恶魔之子。

    也许有人会怀疑,为什么知道秘密的人都守口如瓶,不露半点风声?很简单,因为他们害怕,畏惧恶魔之子的报复!

    他把眼光掉回画上,他的叔公,和他一样拥有魔力的叔公,他一生未娶,过着修士般的生活,与世无争,但还是被当时的人们以恶魔之名送上绞架,那时他才二十一岁!

    自由,多少罪恶假以之名以行之。把自由换成恶魔两字,不知是否适当?

    自从发生叔公这事件,他们家族就开始懂得注重隐私,藏于幕后,半个世纪下来,他们成了英国最神秘、也最富有的家族。

    但这阻止不了诅咒,家族里的男人总是不长寿,短命早天是家常便事,人了单薄得让人惊异;而魔力拥有老是被诅咒的一群,一生注定是悲剧。

    他们不能爱人,因为魔力会害了他们所爱的人!

    汤玛土想着,心口猛地重重一抽,痛得地倒吸—口气。

    叔公留下遗言来警告后世子孙,被诅咒的恶魔之子没有资格得到爱情!

    所以……他得孤独一生?他必须放弃绾书?

    汤玛士握紧拳,咬紧下唇,咬得唇瓣渗出血丝。他恨!他真的好恨!

    室内突地刮起强风,一阵又一阵,吹得吊灯摇摇晃晃,吹得画框铿锵作响,吹得人几乎站不住脚。

    好半晌,强风如来时乍然,止息了。汤玛土一迭声的喘气,然后抬起犹带蓝光的眸子,哀伤又绝望地望着画里英俊冷漠的叔公。

    “诅咒开始了吗?”

    “爱。”

    “哎。”

    “哎你个头。”听出“哥哥”语气里的漫不心,绾书瞪眼训它:“你正经一点好不好?我是很认真想请你帮忙,你该拿出身为一只鸟的基本礼貌啊!”

    “哥哥”长长地“咕”一声,表示同意。“爱。”

    “很好!如果你半个小时前就这么合作,我就赏你甜玉米吃了。”她在“哥哥”抗议前又道:“不过我们还有一个字要学,如果你愿意合作,我就给你两天的甜玉米吃!

    “咕!

    “好!来喔,学着我发音——‘吗’,表示疑问的‘吗’,你懂吗?”

    “咕!”

    “很好,‘吗’。”绾书发音。

    “好!——哥哥”回应。

    “臭‘哥哥’!”绾书勃然大怒,抓起抱枕迎头砸向它。“我养你。教你、供你吃、供你穿,你竟然在口头上吃我豆腐,以小犯大,你接得挺顺利,啊!”

    “哥哥”振翅绕室绕飞,躲避馆书的枕头,一面开心地咕咕直笑。

    “别躲,停下来,你这个大逆不道的臭鸟!”绾书追得气喘吁吁。

    一时间,整个卧室鸟飞人跳,夹杂着羽毛、灰尘,喧腾得热闹滚滚。

    “你们在做什么?”卧室的门洞开着,汤玛士站在门口,讶然看着这一团混乱。

    “别躲,臭‘哥哥’!”

    “咕!”

    “哥哥”叫着直直撞进他怀里,同时绾书的抱枕也砸中他的头。

    “别……呢……对不起,汤玛士……”她吐一下舌,用眼角余光瞪“哥哥”。“我没看到你。”

    汤玛士一手抓下抱枕,另一手抱稳“哥哥”。

    “你们在玩?”

    “不!我要教训它!”绾书趁“哥哥”不备,一把抓过它,掐住鸟脖子。“这个大逆不道的。”

    “好了。”汤玛士扳开她的手。“你会伤到它的。”

    “那是它活该,谁教它吃我豆腐。”

    “它吃你豆腐?”汤玛士吃惊得瞪大眼,来来回回看着她和“哥哥”。

    “你想到哪儿去了啦!"绾书气急跺脚。“它在口头上吃我豆腐,我教它说话,发一个‘吗’音,它故意回我一个‘好’字,这不是吃我豆腐吗?”

    “好。”“哥哥”又喊了句。

    “臭鸟!

    汤玛士失笑出声:“这其实怪不得‘哥哥’它是跟你学的。”

    “我哪有教它……”

    “’‘好’字是你的口头掸。遇到高兴的事,开口就说:‘好极了’、‘太好了’,再不然,就是说‘很好’,久而久之,‘哥哥’就学得透彻,运用自如了。”

    “咕!”对啊!它也是有样学样,主子怎么说,它就怎么学嘛!

    “哥哥’,你也有不对,你是故意说来气人的。一只有智慧的鹦鹉,不该做出这种事喔。”

    “咕……”“哥哥”显然听懂也同意,叫声小了许多。

    “向你的主人道歉,说‘对不起”“咕!”它是故意没错,而且汤玛土还说它有智慧,听起来挺受用的。好吧!“对不起。”

    “哥哥”又准确又谦和的发音,让绾书心里百昧杂陈,她嘟着嘴酸酸地说:

    “你这会倒听话了。哼!真不知谁是你主子,”汤玛士笑着搂住她。“吃醋啦?”

    绾书默然不语。吃醋算什么?她是心疼啊!汤玛上非常得人缘,连一只鸟也愿意服从,可是这一身的力量却累他必须避居荒岛,这是多么不公平!

    “绾书?”

    “我才不会跟一只鸟吃醋。”她做作样地撇开头,掩饰眼底的心疼情绪。

    汤冯士定定看她好一会见,嘴角咧开笑容。

    “那就好。”他拍拍她的肩。“看你玩得满头汗;去梳洗一下,换套衣服,等会儿我带你出去走走,嗯?”

    她颔首,汤玛士退出卧室,顺手把被扔在门边的遥控器抛回床上。

    门合拢了。

    绾书忧郁地回看“哥哥”。“你喜欢他更胜于我对不对?”

    “咕!”“哥哥”展了展翅膀。“绾书爱玛士、玛士爱绾书吗?”它说。这是绾书这几天来一直教它说的。

    “‘哥哥’!”绾书动容地抱紧它。

    古堡是三楼建筑,外形和印度名胜那个被誉为爱的象证的“泰姬陵”有几分相似。蕾形的圆顶和拱门,建筑完美对称。

    印度著名的泰姬陵有一段动人的爱情故事,传说位于阿格拉亚穆纳河岸的泰姬陵,是十七世纪时蒙兀儿帝国的沙贾汗为他的爱妻马哈尔所建的陵墓。泰姬陵印证了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深情。

    绾书不懂的是,汤玛士是基于什么心态,竟用一座象征爱情的陵墓为模型,来建构自己的古堡?

    她想问,又不敢问。她和汤玛上的关系太薄弱,中间隔着一大段距离,她跨不过去,也不知该如何缩短。她怕……怕极了一个不小心就毁了她的初恋。

    是了,汤玛土是她的初恋,她好希望这段恋曲能弹到永久,可是她不知下一步该怎么做?汤玛士又没说过爱她,她还能期待永远吗?

    唉!好烦,谈恋爱都会这么烦恼吗?也许她该去访问一下,问问看别人是如何谈恋爱的……

    绾书想得太人神了,浑然不觉危险将至,她头顶有块石头正在崩落,眼看就要砸中她。

    “绾书,小心!”汤玛土惊喊,一把将她拉进怀里。

    间不容发的,石块砸下来,砸在绾书脚边,跌个粉碎。破碎的石块惊醒绾书的神智,她吓得倒抽一口气。

    “啊!”

    汤玛土面色凝重地盯着石块看,不发一语。

    绾书退出他的怀抱,蹲下身去瞧那块石块。

    “啧啧啧!好险,要被这一大片石块打到,保准我脑袋开花。最近也真是奇怪,老有莫名其妙的东西相中我的头,好像嫌我这颗脑袋太可爱似的,总想砸碎它,真是怪了。”她抚着头顶嘀咕,复又对汤玛士笑道:“谢谢你又一次救了我。”

    汤玛士心一恸,突然伸手将她抓起来。

    “汤玛土……晤!”他的唇堵住她的,狂烈的情欲立即席卷她的神智。

    虽然以往他们也曾相濡以沫,打得火热,但从没像过一次这般激烈。绾书完全没有办法思考,只能全神感受他的唇在她喉舌间嬉戏,探取她口里的蜜汁,在她肌肤上烙印属于他的印证。

    热吻持续了好一会儿,就在绾书以为自己将死于窒息时,汤玛土蓦然一把又推开她,背过身重重喘息。

    绾书双腿发软,背抵着墙,好不容易才站直身子。她看着汤玛士的背部,慢慢浮起一朵笑容。

    这下总算弄明白了!他一定也很爱她,从他的行动中就可以窥知一二。他把情埋得很深,也不会把爱挂在嘴上,但他是爱她的。

    “你走吧!

    “啊?”

    汤马土回过头,轻轻地说:

    “你不是一直在计划逃跑,想回去找你的朋友吗?现在我放你走,你可以自由离去。”

    绾书呆呆站着,剧情急转直下,让她自瞪口呆,好半晌都没办法反应。

    “你……要我走?!”

    “是!”他头点得飞快,好怕迟一刻就会反悔。“走吧,管家会送你出去,如果你想乘潜水艇,我也可以送给你。”

    绾书缓缓摇着头,心里极度的错愕与震惊,反使她脸颊僵硬,没半分表情。

    “你……”她努力理出头绪,强迫自己安静,弄清楚原因。“你真的要我离开?”

    “是!”

    “为什么?”她吼出声。

    “你不是一直想离开吗?”

    “那是之前。”在我爱上你之前!她在心里说。“你不是说过我发现了你的秘密,不许我离开?”

    “我改变主意了。”他始终平平淡淡,声调没有半点起浮。“你离开吧。”N“为什么?”绾书又急又气又不解。“告诉我为什么?为什么突然要我离开?”

    “你不想回家吗?下雨天虽是留客天,但总也有雨停的时候。你是该走了。”

    他说得好合情合理,好像他们之间只是普通的主客关系,而不是一对亲密的爱侣,刚刚的狂吻好似一场梦……怎么会这样?为什么一夕生变?

    “突然要我回家是什么意思?刚刚你还吻我,我们在谈恋爱不是吗?是什么原因要我们遽然分离?给我一个理由!”

    汤玛土默默移开视线,双手慢慢握成拳。

    “告诉我为什么你改变这么大?到底发生什么事了?”绾书冲到他面前,仰望他如海的眸子。

    “告诉我,让我和你一起分担。”

    汤玛士看她—眼,匆匆又挪开目光,不敢与她相交。

    “你走吧!你肯走就是对我最大的帮助。”

    “不!”绾书猛烈摇头。“我不要这样不明不白地道别,告诉我怎么回事!为什么要我离开?难道你忘了我们之间的种种?”她含泪减:“我爱你啊!”

    “不要再提‘爱’字!”汤玛土像被烫一般,一下跳开去,反应极大。“不要爱我,我不配!”

    “为什么?”绾书吼问。他不回答,她于是发疯似的大喊:“我偏要爱!我爱你!我爱你!”

    “住口!”汤玛土猛力握住她的肩,使劲摇晃她。“不许再说爱我,听见没!不要爱我!”

    “为什么?为什么?"绾书喊着,泪水滚滚而下,随着汤玛土的摇晃点点洒落,有几滴落在汤玛土手背上。

    他倏地放开她,粗声道:

    “别哭了!”

    绾书胡乱地抹去眼泪。“那你告诉我,为什么我不能爱你?”

    汤玛士黯然望着窗外灿烂的阳光。

    “因为诅咒。拥有魔力的人是不被允许为人所爱的,我不配得到真爱!”

    “胡说!”绾书大声反驳。“哪来的狗屁诅咒?我不相信!”

    “那你要如何解释最近这一连串的危险?一会儿树枝掉下来,一会儿是石块砸头,这全冲着你来!”

    “那是意外。”

    “不是意外,这是诅咒!”他苦涩地低语。“这是你爱上我的代价,明白吗?再不走,你会被我害死的!”

    “不,不会这样的,爱一个人有什么错?”绾书急切地告诉他:“你太爱钻牛角尖了,谁说超能力者不配有爱?我就爱你——”

    “闭嘴!”汤玛士大喝一声。“叫你不要爱我,你耳聋了?还是你想死?”

    “我相信你的力量不会伤害我!"她坚定地说。

    汤玛土连声冷笑。“连我自己都无法掌握的魔力,你凭什么相信?”

    “汤玛士……”他看起来好难过,整个人委靡不振,万念俱灰。

    “别说了。”他疲惫地摆摆手。“走吧!让我安心,可以吗?”

    绾书定定注视着他。他中魔太深了,她思忖:自己无力解开他的心结,现在也许痛下狠药才是最好的办法!

    “好!”她终于出声:“我走,我明天一早就离开!”

    汤玛士握紧拳,咬紧牙根。

    “不过我不会放弃的,我把‘哥哥’留给你,你要好好照顾它,希望有一天你带着它来台湾找我。”绾书含泪说完,然后捂着脸,哭着跑出去。

    汤玛土一掌击向墙壁——

    “碰!”窗外树影摇晃不止,砖头自行引爆……

    一连串的灾情席卷古堡。

    那一天,古堡蓝光迸身,持续有半小时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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