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相爱容易相处难,破镜重圆 >> 近水楼台先得月作者:楼雨晴 | 收藏本站
近水楼台先得月 序 作者:楼雨晴
    最初,爸爸说……

    故事,是这样的。

    「……后来,英俊的王子,就骑着白马,带着灰姑娘遗落的玻璃鞋找到了灰姑娘,然后,他们就一起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昏昏欲睡的女娃娃揉了揉眼,稚气地轻问:「一定要骑白马吗?」

    「对呀,所以萱萱不可以随便跟人家走,要等王子骑着白马来接妳,这样才会幸福哦。」男子合上童话书,揉了揉女娃娃的头,笑着回答。

    「那,为什么一定要白马?不行骑着铁马,带着棒棒糖吗?」女孩困惑不解。她比较喜欢棒棒糖啊,鞋子她已经有好多了。

    「嗯……这个……爸爸也不知道耶,这是『大会规定』。」男子被问倒了,好为难又好抱歉地看着女儿。

    「好无聊哦!」这么没道理的规定,她为什么要遵守?

    啊,被嫌弃了!「萱萱不喜欢这个故事,那爸爸换一个——」连忙亡羊补牢,挽回女儿的芳心。

    「不要,恩恩明天要来,我要睡觉了,你不要吵。」

    他、他吵?一向最爱腻着他撒娇听床边故事的女儿,居然嫌他太吵

    一直到被赶出房门,大受打击的年轻父亲仍无法接受失宠的事实。

    呜呜!女儿变心了,他不再是她的最爱了……

    有人说,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如果这个理论没错的话……

    「老婆,我失恋了。」他伤心欲绝,回房向妻子哭诉。

    以前都说把拔最好了,我长大要嫁给把拔;现在却说恩恩明天要来,你不要吵我睡觉……呜呜呜,女儿是全天下最没良心的动物!

    「乖乖,可怜的老公。」完全可以想象丈夫的心情,拍拍他的头聊表安慰。

    「她还嫌弃我讲的故事太烂!」持续控诉。

    「本来就没创意啊!」大家来说说看,「王子与公主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哪个人小时候没听过?现在的小孩可没那么好拐了。

    他不服气。「王子骑着白马而来,充满绅士风度地执起公主的手深情相望,背景有一道彩虹,外加落花飘飘,哪里不好?」很唯美、很浪漫啊!「她居然只要铁马和棒棒糖,不要玻璃鞋和白马!」

    「你应该庆幸女儿够实际,否则她这辈子别想嫁得出去。」这年头哪还有人骑着白马来提亲啊?别笑死人了!

    他怨天尤人地叹气。「女儿一点都没遗传到我。」亏他还写尽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没想到女儿浪漫细胞却少得令他悲泣。

    「那是因为棒棒糖比玻璃鞋实用,而铁马王子现成就有一个。」

    夫妻俩对望了一眼,脑中想的,全是同一件事——

    懂得把握身边的幸福,而不去追逐遥不可及的风花雪月,他们的女儿,好聪明呢!

    最初的最初,郎骑铁马来……

    「,不可以……」捣蛋小娃娃最近喜欢上纸张撕裂的声音,刚上幼儿园的小哥哥手忙脚乱抢救作业簿,而她兀自笑得开怀。

    「不哭,哥哥抱……」第一次出水痘,发烧哭得满脸通红的小娃娃看起来好可怜,小哥哥心疼地抱着,然后,也传染给他,他再传染给同上幼儿园的小宇,小宇再传给苹苹,同是天涯长痘人,痘痘相连到天边……

    「乖,吃饭饭才会长高高……」好高兴看见他的小娃娃踢蹬着腿,吹口水泡泡欢迎他,喂食的小哥哥好没辙,一碗饭掉在地上的比吃进去的还多。

    「,那个脏脏,不能吃,这个给妳……」制止长牙小娃娃拿积木往嘴里塞,小哥哥大方将牛奶糖分她。

    一句又一句,甜稚的关怀越过数载年岁,直到那声温柔轻唤,在她心底烙了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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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萱萱!」

    由睡梦中清醒,一时分不清现实或梦境。

    「萱萱!」梦里那道熟悉的呼唤嗓音再度传入耳中,这一次她确定了真实性。

    咚!不明物体敲击落地窗,她下床穿鞋,打开玻璃门,捡起阳台上那包蜜梅,探出头去。

    稚气的小小男孩走出梦中,抽长成清朗优秀的少年,在现实生活中,持续守护。

    「哇,有鬼!」窗下男孩惊叫。「七月半还没到,干么提早出来吓人?」披头散发,有够恐怖。

    「闭上你的嘴,魏怀恩。」都熟到不行了,拿这副蓬头垢面的鬼样子荼毒人家的眼睛,她一点都不愧疚。

    男孩眼神温柔带笑。「就知道一包梅子可以把妳引出来。」

    小姑娘嗜吃梅子,举凡酸梅、话梅、甜梅、蜜梅,爱到没人性的地步。

    「你大清早跑来鬼吼鬼叫,就为了丢一包梅子给我?」顺手拆了包装,拈起一颗入口。

    「不早了,太阳都晒到妳可爱的小屁屁了。」

    她娇俏逗人地吐吐粉舌。「我屁屁可不可爱关你什么事?」

    「也对,我没那种癖好……」喃喃低哝了句,二楼的窗户冷不防打开,言季秋力持面无表情——

    「你们确定要继续限制级的对话吗?」

    魏怀恩脸一红。「萱萱,我在楼下等妳,妳快点下来。」

    「知道啦!」绕回房,用最快的速度梳洗,出门前喊了声:「爸,我跟怀恩出去喽!」

    闻声追出书房,想再叮咛两句的言季秋,只来得及目送她坐在魏怀恩脚踏车前的横杠,相依相偎的姿态看起来好甜蜜。

    他笑了,好一个两小无猜啊!

    这该叫什么?郎骑铁马来,遶窗丢酸梅?

    「萱萱不可以随便跟人家走,要等王子骑着白马来接妳,这样才会幸福哦!」

    「为什么一定要白马?不行骑着铁马,带着棒棒糖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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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女儿当年的童言稚语,不是没道理的。

    亏他还一再叮咛,结果她一看到骑着铁马来的王子,三两下就跟人家跑了!

    「怀恩,我们要去哪里?」微风吹动发丝,她双手缠抱在男孩腰际,螓首枕靠温热胸膛,甜嫩嗓音问着。

    「先吃早餐,晚一点再去找小宇。」

    「为什么不直接去大伯家?」省一顿早餐钱啊。

    「因为我有话跟妳说。」他好笑地道。随便瞄一眼都知道她脑袋瓜在转什么念头。

    「那去大伯家吃早餐,边吃边说?」

    「不要。我要在吃早餐前说。」

    「那先说完再去大伯家吃早餐?」她非常坚决省早餐钱。

    「妳够了。」弓起指头敲她一记。「拜托给我一点单独相处的空间,我需要培养情绪和气氛。」如果说完后,她还记得省早餐钱的事,那他就真的服了她了。

    「噢。」她仰起头。「你要说什么?」什么事要用到培养情绪和气氛?

    「萱萱,我推甄考上医学院了。」

    「咦?」她吃惊地张大眼。

    「妳放心,我和小宇不同,不以读台大为目标,我会留在高雄。」

    「噢。」她松了口气。还以为……

    「妳以为怎样?」

    「没有啊……你功课一向很好嘛,考上台大我也不会意外……」她嗫嚅,声音愈来愈轻。

    他握住手煞车,低头凝视她。「妳知道我不会走的,这里有妳。」

    「唔……呃……这样啊……」好像应该说点什么,可是,糟糕,变笨的嘴径自不知所云。

    「萱萱……」她脸红的样子好诱人,没有预期地,他的唇与她重迭。

    这是他们之间的第一个吻,她十五岁,他十八岁,年轻的心,火热真挚;他们的情,纯净透明。

    两人都是生手,不懂更高深的吻技,只知生涩地摩擦、吸吮,感受对方的温度,心脏跳得好快好快,紧张得快休克。

    「我不走,因为我想和妳在一起。」将她压进胸口,由着她聆听此刻狂热的心跳,那是他对她诚挚无伪的心意。

    「哦。」他干么突然说这个啦!反正……谁都知道她是他的嘛,突然肉麻兮兮的,害她都不知道要怎么反应了……

    「妳没什么要说吗?」没错,他在告白。她应该听得出来……吧?

    「……」她蠕动嘴唇。

    「什么?」他没听清楚。

    「我们……要不要去大伯家吃早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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