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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七十二变 第四章 作者:莫颜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转眼间,时间已过了三年。

    中正机场的入境大厅里,守着大批的媒体记者,个个引颈期盼地望着入境大厅的入口,焦急的脸上尽是一片兴奋难耐,他们有的手持长镜头相机,有的拿麦克风,有的扛着摄影机,摄取镜头的最好位置老早人满为患,为的就是等待来自法国的贵客。

    好不容易盼呀盼的,总算盼到了人影。

    当一行法国人出现在入境大厅时,镁光灯立刻此起彼落地闪烁着,捕捉最抢眼的镜头。而这些法国人当中,有两名美丽的东方女子,其中一位留着俏丽短发的女子低着头,显然是被刻意保护在中间,她脸上的墨镜虽然遮住了大部分的面貌,依然可从精致的五官中窥见其姣好的长相。

    「迪欧纳先生,请问您这次到台湾,是否为了贵公司征选广告女主角一事而来?」一名记者用英文抢着访问。

    蓝眼金发的迪欧纳,是法国庞德集团的行销经理,庞德是法国数一数二的大企业,名号享誉国际,旗下有许多跨国产业,其中最有名的即是手机及化妆品两大产业。

    这次迪欧纳是代表法国总公司来台湾开拓手机市场,庞德手机尚未上市,却早已引起各方媒体关注,尤其庞德集团之前已放出风声,要征选亚洲市场的手机代言女主角,更是在演艺界引起一阵不小的兴奋与骚动,也因此记者才会抓住机会,直接切入问题重点。

    拥有西方人高大英挺身材的迪欧纳,碧海蓝眼闪着生意人的锐利光芒,神秘的笑意浮上嘴角,老练的以英文回答记者的询问。

    「是的。」

    此话一出,记者们更是争先恐后地丢出问题。

    「您打算公开面试吗?」

    「您想用东方人,还是西方人?」

    「女主角的条件是什么?冶艳?清纯?还是可爱型?」

    「预计何时征选,采用歌星还是影星?」

    「听说多家经纪公司试图跟您接洽,是真的吗?」

    众记者你推我、我推你,拚命把麦克风和录音机推到迪欧纳的面前,只求他给个劲爆的独家新闻。

    迪欧纳仅仅回了一句。「你们很快会知道。」

    在黑人保镳的护卫下,一行人上了车,包括那两位东方女子,戴墨镜的那位始终没说话。

    直到车子驶离机场,短发女子才摘下墨镜,露出精雕细琢的瓜子脸蛋,慧黠美眸闪着灵光,凝望车窗外久违的家乡风景,一朵一朵的白云,像极了软绵绵的棉花糖,飘过窗外的蓝天。

    冬末初春的时节,天气晴朗得令人心旷神怡,正午的阳光正发挥它的热情,让人深切感受到台湾这块宝岛的气候,什么叫做四季如春。

    「终于回来了。」温云妮感慨地轻叹,再踏上这块土地,心境全然不同,恍如隔世。

    「等会儿到了饭店,妳就好好地休息一下,把时差调过来,如果睡不着,要我陪妳去逛逛也行。」程书婷笑道。

    迪欧纳乔了个舒服的坐姿,大手搭住女友书婷的肩膀,用法语问她们在说什么,程书婷回他娇艳一笑,以流利的法文跟他沟通。迪欧纳是她的男友,在法国兼职当模特儿的她因为工作关系跟迪欧纳相识,进而相恋,开放的两人,也不管有没有云妮这个第三者在,便舌吻了起来。

    温云妮老早见怪不怪了,数落道:「与其陪我,还是陪妳的迪欧纳吧,我自己一个人去逛,才不想当你们的电灯泡呢!」

    「哎呀,嫉妒啊,那就快找个伴呀,看是选欧菲斯还是乔治,这两人条件都好得很哪!」程书婷说的是目前正殷勤追求好友的两位法国人,欧菲斯是大学教授,乔治则是舞蹈教室的老板,一文一舞,各有特色。

    她赞叹地欣赏云妮这几年出落得越来越美丽的外表,肥胖不见了,窈窕的身段包裹在巴黎时尚春装下,显得格外妩媚动人。阳光穿透朵朵白云后,化为和煦的金光洒落在那白嫩的容颜上,衬托出东方女子特有的精致粉嫩;丝缎般的长发也给照得闪闪发亮;一对水眸恍若诗人歌诵的一江春水,更增添了东方女子的神秘浪漫气质。

    虽然已三十三岁,但云妮得天独厚的轮廓,在细心的保养下,看起来就是比实际年龄年轻许多。

    不能说她是绝世美女,但独特的味道绝对是最令人印象深刻的,难怪要让法国男人趋之若鹜了。

    「我才不要呢,一个人多自由,没心情,我心如止水。」她轻哼,就连说话的仪态也多了分妩媚,这都要归功于两年的模特儿专业训练,改变了她的气质,增添了女人味儿。

    程书婷顽皮地逗她一句。「是对『他』心如止水,还是心如泣血?」

    「臭书婷。」

    瞧好友嘟起嘴儿羞嗔的模样,程书婷忍不住噗哧笑出。好友对任何男人的确是心如止水,但只要一提起某人,心如止水就破功了,也只有这时候,可以见到那成熟的容颜上显现出孩子气的可爱。

    「我又没说是谁,妳就那么激动,这叫不打自招。」

    「才没有呢!」她忙避开眼,贝齿微咬着下唇,分明此地无银三百雨。

    程书婷又长吁了一声,摇摇头。「就知道妳还没忘记他,咱们这么麻吉的姊妹了,我会不了解妳?尽管外表变得如何风情万种、性格洒脱,骨子里还是改变不了妳那没药医的专情。」

    「胡说,我才不会去想一个移情别恋的男人呢!」

    「是吗?不知是谁一听到庞德企业要将事业扩展到台湾,便立刻答应接下广告,连价码都没谈呢!」

    被猜中心事,云妮双颊染上一朵红云,却还死鸭子嘴硬。「我只是要让他知道,没有他我过得更好而已。」

    程书婷坏坏补充一句。「是呀,而且变美了。」

    「妳们到底在谈什么?云朵,妳的脸怎么那么红?」迪欧纳问。

    云妮的名字因为有个「云」字,所以在翻成法文时,便以「云朵」作为法国名字,迪欧纳都这么唤她。

    「我们在谈云朵那位英俊无情的前夫,迪欧纳,你可要叫广告公司把云朵拍漂亮点喔,让她前夫惊为天人,后悔莫及当年为什么家花不疼,去沾野花。」程书婷用法文撒娇道,细滑的两手攀上男友比东方男人更为宽阔的肩膀,舒服地偎入他的胸膛。

    迪欧纳爱恋地搂着她,并转头对云妮笑道:「云朵妳放心,这次的广告企划案跟妳的故事很搭,一定可以将妳特有的韵味拍出来。」

    云妮一听,恍然大悟地看向书婷,改口用法文说:「喔,我懂了,我还奇怪为什么妳自己不接下这个手机广告,硬要我代替,原来是跟迪欧纳串通好设计我。」

    「我是好心呀,趁这个机会让化腐朽为神奇的温云妮重现在台湾观众面前,当年那些在背后嘲笑妳、欺负妳的坏女人看见妳变美了,一定会找个地洞赶快把自己埋起来,免得遇到妳来不及羞愧地躲开。而且这可不是我一个人的主意喔,迪欧纳也认为妳很适合,所以才用妳当广告女主角,至于我呢,则正好偷个闲,赖在他身边好好放个假,是不是呀,迪欧纳?」

    迪欧纳回她深情一吻,才讲几句,法式舌吻又搬上舞台,热恋的两人爱得如火如荼。

    温云妮脸红地避开。书婷原本就个性豪爽,交了个法籍男友,两人一碰上,无异是干柴遇上烈火,经常在她面前完全不避讳地展现热情。她虽没书婷那般开放,但其实心下是羡慕的,书婷敢爱敢恨,如果自己也像她那样洒脱就好了,偏偏她管不住自己的心,始终无法接受其它男人的追求。

    在法国的这三年,她学会了法文,也适应了新环境、扩展新视野,开始懂得爱惜自己。因为书婷的关系,让她明白世界上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所以她努力钻研保养之道,开始打扮自己,让原本臃肿变形的身材逐渐回复苗条的曲线,肌肤在细心呵护下越变越好,发质也不再粗糙干燥。

    她虽然年过三十,但东方人的外型天生就比西方人年轻许多,加上保养得当,让她拥有二十五岁的外貌,摇身一变成为西方人眼中的东方美女。

    或许是幸运之神的眷顾,东方模特儿不多,让她有机会受到重用,开始了兼职平面模特儿的工作,又由于工作的需要,公司请专人训练她走台步,进行美姿美仪、舞蹈等课程,并接受更完善的肌肤及美体塑身保养,让她出落得更加倾国倾城,好比一块原石,在经过琢磨后成了耀眼的钻石。

    如果现在走在台北街头遇到以前的邻居或同学,肯定没人认得出她,就连她自己也不敢相信三年的努力可以让外貌改变这么大,想当年,她可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的家庭主妇,还是超级市场特价大拍卖时横扫千军的常胜军,如今摇身一变成了广告和平面模特儿,人生的际遇真是奇妙呀!

    「云朵」这个名字,同时也是她担任模特儿的艺名,心如其名,何时她才能停下脚步,让心有依靠,而不再随风飘流呢?

    眸光随着窗外的景物移动,心思却已飘向天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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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地重游,不为其它,而是为了某个人。

    温云妮戴着一副典雅大方的太阳眼镜,一袭巴黎时尚装扮,身着披肩式的红白相间毛衣,毛衣下襬的流苏在走动间轻轻摆动,下半身搭配牛仔裤,合身的剪裁让修长的双腿一览无遗,长发如黑瀑般披泻在肩上,随着她的肢体摆动闪耀着光辉。

    一举手一投足,已有巨星的架势和风采,走在曾经生活过的巷子里,立即引起街坊邻居的注目。

    这些人她认得,巷口的陈伯伯依然喜欢午后坐在门口晒晒冬末的暖阳,对面的张太太依然习惯提着菜篮和林太太东家长西家短,隔壁的小黄猫不改牠在屋顶睡午觉的习惯,一切的一切,都和三年前一样。而那些人看她的目光,除了惊艳之外,没人认出她就是温云妮,全拜高科技的保养品及规律的运动所赐。

    一抹得意浮上她嫣红的唇,她已经变身了,不再是身材发福、穿着俗气的欧巴桑。

    趁人不注意时,她用钥匙开了门,偷偷溜进了以前的家。

    应昊宇白天要上班,所以趁这个时候回来拿东西最方便了,当初走得太匆忙,她只带了些衣服跟私人证件。

    前往法国前,她曾写信告诉家人她已经和应昊宇离婚,信中未提及离婚原因,只说她找到了住的地方,请他们不用担心,并请妹妹帮忙找个时间将她的东西搬回家。预料观念传统的爸妈必然会勃然大怒、加以阻止,所以她选择了远走他乡。

    不过期间她曾偷偷和妹妹连络,才知道应昊宇一直没把她的物品送回南部老家,所以她只好偷偷回来拿了。

    他跟焦莉雪结婚了吧?这个猜测令她内心的某个地方抽痛了下,很快的,用理智挥去那不该有的依恋。

    她跟他已经是过去式,没有任何关系了,他要娶谁是他家的事。

    不过这个想法,在她进入房间后,很快被推翻。

    没变!什么都没变,景物依旧,最令她讶异的是墙上那帧结婚照,新郎依旧英俊冷酷,新娘的含羞笑容也依然带着傻气,明显的就是她自己。

    「怎么会……」柔荑轻触白色泛黄的相框。墙上应该挂着他与焦莉雪的结婚照才对呀!怎么没有呢?

    她不想多做无谓的臆测,换不换照片她根本管不着,要管,也该由他的美娇娘去管,由他的美娇娘去帮他张罗、做家事、拖地抹桌、洗衣煮饭……

    「我的天!」她低呼。

    盯着杂乱无章的衣橱,她呆了,怀疑自己是否开错了门,再仔细看看,她很确定这是衣橱,不是仓库,眼前的景象令她咋舌,乱堆乱放的衣服、乱摆乱扔的内衣袜子,说是衣橱,反倒像是堆放旧衣的回收桶。

    体内某条神经蠢蠢欲动着……

    不会吧!她竟然有想整理的冲动,原以为那个家庭主妇的自己已经离开好久了,不可能在自己成为美丽模特儿的时候又跑回来作祟。

    不关自己的事,算了,衣服慢点再找吧!她转身往厨房走去,有一套幸运草茶具组是她的最爱,记得收在厨房的碗柜里……

    「我的妈呀!」她再次不敢置信的瞪大眼。

    瞪着流理枱上堆积如山的碗盘,吃剩的泡面、大包小包的垃圾,以及没倒掉的残羹菜汤,从那发霉的程度判断,至少超过一个月以上。

    体内某种本性似乎被唤醒……

    太夸张了吧!那焦莉雪难道是不谙家事的人吗?一个家最该保持基本整洁的地方就是厨房,因为厨房关系着全家人的健康,稍一不慎,疾病可能由此衍生,那女人也未免太不尽责了吧,有够懒的……

    咦?她的两只手在干么?当她意识到时,惊觉自己的手竟然伸出去要整理。

    不行!再次对自己警告,不关自己的事!

    茶具还是改天再来拿好了,她赶忙把脸甩开,来个眼不见为「净」,但好死不死的,转开的脸正好对上阳台,又让她的眼珠子差点没掉出来。

    「要死了!」她低呼。

    洗衣机的盖子没盖上,灰尘跑进去,衣服还洗得干净吗?

    晒在衣架上的衬衫没弄平,等干了不跟抹布一样绉才怪!

    毛衣不能用衣架晒好不好!会变形的!

    噢,老天爷!置衣篮里的衣服是积了多久啊?想熏死人吗?

    不会吧?居然把袜子和内裤混在一起放!

    她深深地、深深地、深吸了一口气,冷静地告诉自己,不、关、她、的、事!

    决定了,改天再回来拿东西,多待一分钟,只会让她全身上下都不舒服,大步往客厅门走去,撤退!

    猛地,她全身僵住,爆凸的眼珠子锁住那移动的小黑影。

    小黑影一会儿溜达东、一会儿溜达西,那悠哉悠哉的举止,彷佛这里是自己家,甚至还就地休息一会儿,洗洗它油亮亮的脸,打理它英挺挺的胡须,因为名声响亮,女人见了它通常会尖叫,它不挑食,兴趣广泛,但最讨厌拖鞋──

    「啪!」

    为何讨厌拖鞋?因为尽管英名一世,但最后它们通常就死在拖鞋底下,它们姓蟑,单名一个螂,外号「小强」。

    当温云泥回神时,蟑螂已惨死在她拖鞋底下,打下去的那一剎那,心里有种无以言喻的畅快。

    她的眼神变得深沈,目光变得锐利,体内沈睡已久的家事杀手温云妮也苏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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