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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的巧合 第五章 作者:秋风醉
    苏曼竹到家时,那放鸽子女王依然人影不见。明明记得她今日没排班,那肯定又是跟男友或哪个酒肉朋友出去混了。对好友的此类行径早已习以为常,她也不以为意,到冰箱中取出装菊花枸杞茶的塑胶壶,为自己倒了一大杯。

    坐在沙发上,她打开电视,无聊地啜著茶,随意转到新闻台。

    仔细想想,跟雯君的孽缘至今仍未断绝,还真有点不可思议。

    她俩自幼就是邻居,双方父母交好,有要事时常将小孩互相托付,因此她从小就像有个妹妹跟在屁股後,怎么赶也赶不走——虽然她们其实同年。

    从幼稚园开始,两人上学、放学、上补习班,几乎全在一起,因为父母都崇尚「互相照应」那套,直到二人高中各自升学,生活圈才渐远。高中生涯结束後,二人分别考上台北和宜兰的大学,负笈离乡。她从不是主动的人,而雯君交了许多新朋友,每天疯狂玩乐,自然更疏於联络。

    大学毕业後,她在北部工作;雯君因为向往台北这花花世界,也北上求职。父母知悉此事,命她好好代为照顾,其时她租赁的房子正好租约到期,於是她们便顺理成章找房子一起住了。

    几年岁月改造,雯君不复以往,变得很时髦,爱追流行、爱玩。一开始她对其感到陌生,不过後来却慢慢发现,骨子里,她还是那个喜欢撒娇,有时可爱有时任性的女孩,半点也没变。

    一直以来,两人的个性就是南辕北辙,曾被不少人质疑过,她们怎能安然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

    她也没有答案。

    可能是自己已习惯了吧。习惯在她难过时看她哭,习惯在她高兴时看她笑,习惯照顾自己时顺便算她一份。

    因为那个长不大的女人,就像自己的亲妹妹一样。

    虽然她常为自己找来麻烦,但也有贴心的时候……例如自己现在喝的茶。

    菊花和枸杞都是雯君某日兴匆匆带回来的,她听说那对眼睛好,一口气各买下一大包。当时雯君发下宏愿,要每天泡给她喝,以减轻她长期用眼的疲劳。不过王大小姐的耐性有多少众所皆知,结果当然是不了了之,现在变成她偶尔心血来潮时自己泡一壶来喝喝。

    即使如此,她仍能感受到那份真实心意。

    而她不会忘记,自己刚投入写作这行时,曾受到雯君多大的支持。

    当初她因为工作不顺心,考虑再三,终於决定辞职,在家中努力创作。父母得知此事,皆不表赞同,每在电话中谈及,总免不了产生口角。

    她习惯骄傲,就算屡次投稿失败,表面上仍表现得自信和满不在乎,不许自己显露半点沮丧。

    其实有谁跌倒时不会痛的?但她会冷冷地说:「这算什么?」

    而这时雯君会走过来,替她的伤处呵气敷药,笑咪咪地说:「你真的好厉害喔!要是我,早就哭爹喊娘了。」

    她嘴上会回一句:「你最没用,大家都知道。」心里却忍不住微笑。

    有时她熬夜写稿,雯君会坚持在旁相伴,要不就拿本杂志坐在她床上看,要不就戴耳机看她房间里的小电视,但最後一定都是陪人的先不支倒地,搞得工作完毕的人无处可睡。

    她会说:「就算你在这陪我也毫无实质助益,只证实你毛病不小,有觉不睡,怪不得脑力永远不够。」

    而雯君会说:「一定有用啦,肯定只是不明显,所以你感觉不到。」然後固执地继续作陪。

    如今,她做到了靠笔耕养活自己,雯君也不再夜半相陪,但她仍清楚记得那些往事。

    电视的声音在耳边嘈杂,她没将心思分给它,直到新闻播报结束,她才醒觉,暗笑自己怎么像个老人般回忆起过往来。

    看看时间,「都会迷情」正要开始,她转到那一台,见到上演中的综艺节目不禁微愣,随即才想起今天是星期六,不播连续剧。

    实在没事干,又不打算碰稿,於是她将就锁定这台,看著主持人竭尽所能说些很难令人笑的笑话,一个又一个无聊至极的单元如流水帐般过去,她眼皮渐渐有些沉重;进入第三个广告时,终於正式宣告睡著。直到一阵开锁声吵醒她,她睁开眼,看向门口,再看向壁钟,才发现已近凌晨三点。

    如果她的记忆没出错,雯君明早有排班,今晚居然还玩到这么晚回来,是又想早上爬不起来,然後被老板请走路?

    王小姐的抗压性低得令人皱眉,每次只要在工作上受了点委屈就大喊不干,因此没一个工作做超过两个月,这点让她父母非常忧心,也因而牵累他人。

    一想到可能又要听人抱怨,苏曼竹顿时心情大糟,瞪向门口,决定要好好骂她一顿,再立刻把她赶上床睡觉。

    却怎么也没想到,门开後,出现的是张泪流满腮的脸。

    「曼竹!」王雯君喊了声,门也不关,三两步跑到她身前,哇哇大哭起来。

    苏曼竹有些错愕,但没说话。这状况不是第一次了,她太清楚发生了什么事。

    怪不得雯君今天爽约,还弄到这么晚才回来。

    起身将王雯君按在沙发上,她命令:「坐好。」上前将门关好,家丑不可外扬。

    接过苏曼竹抛来的面纸盒,王雯君抽了一张又一张,终於擦乾泪水,她吸吸鼻子,可怜兮兮地看著苏曼竹。「曼竹……我失恋了!」

    苏曼竹在另一张沙发上坐下,有点爱理不理。「我知道。」

    王雯君诧异抬头,一时忘记难过。「你怎么知道?」

    「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笨。」同一套戏码上演不下数十遍,早看腻了,要假装不知道都很难。

    王雯君眼中又泛起泪光。「他、他也嫌我笨……」

    「哭小声点,很晚了,我不想让人误以为这边半夜在宰猪。」苏曼竹看了眼她狂抽面纸的模样。「面纸好像快用完了,这几天记得去买点回来。」

    「你怎么老是这样……」王雯君呜呜咽咽。「一点同情心都没有。」

    苏曼竹翘著二郎腿,神情闲适。「我有同情心,只是不想浪费。」

    「更少要关心我一下嘛!」王雯君嘟嘴。「人家真的很难过、很难过耶。」

    「相信我,重复两次并不会让人加倍同情你。」苏曼竹叹了口气。好,关心是吧?「这次是哪一个?」

    「就是那个对我很好的,你看了照片说长得很像——」

    喔,她知道了。「哥爸妻夫。」

    「是妻夫木聪!」王雯君微恼。「你究竟是故意的还是真记不住啊?」

    「都有。」苏曼竹耸耸肩。那是雯君的偶像,又不是她的。「你可以说是『差点成为孩子的爸』的那个,会更直截了当。」说到这,她面色不禁微沉。

    说实话,有时她真想把王雯君的脑袋拿去抡墙,看看里面装的究竟是什么!

    那次,王雯君月事迟来,心惊胆颤地要苏曼竹陪她去买验孕棒——幸好最後发现没事,否则苏曼竹现在可能因为不小心掐死她而在蹲苦牢。

    问她大小姐有没有做安全措施?她果然回答没有。

    於是苏曼竹有了结论。「跟那人渣分手,不用费时准备了,现在、立刻。」

    「啊,你不要这样说他啦!」王雯君有几分扭捏。「因为……他觉得那样不舒服嘛。」

    「把它割掉不就没感觉了。」苏曼竹冷笑。「我也不用问你为什么不吃避孕药了,凭你的智商,不知道那是什么也很正常。」

    「我知道啊,可是吃避孕药对身体不好……」反驳得很虚弱。

    「原来如此。」苏曼竹一脸要笑不笑,眼神却很冷列。「夹娃娃很健康,可以促进新陈代谢是吧?那请问一下,你这台没脑的夹娃娃机,该从哪里投币好啊?」

    知道她气炸了,王雯君低下头,不敢多话。

    「阁下今年贵庚?年纪都活在狗身上了吗?嗅,对不起,我不该这样侮辱狗。」

    王雯君嗫嚅道:「你别生气嘛……」

    「我一点也不生气。」苏曼竹和善微笑。「那是你的身体,不是我的,你爱怎样就怎样,都是你的事。我只是不爽你浪费了我宝贵的时间,要我陪你一起去买娃娃探测棒而已。」

    「别这样嘛!我发誓下次一定做好万全的准备……你别不爽嘛!欵,巷口不是新开一间西餐厅?今晚我请你去吃好不好?」

    「承蒙厚意,我不饿。」气都气饱了。但一看到王雯君那副楚楚可怜的样子,她头痛了,暗自叹息。「……听好,要是哪天你真因为这种白痴原因变成大肚鱼,就不用回来了。此处不欢迎。」

    「知道了!」王雯君比个童子军的敬礼姿势,知道她已气消,松了口气,上前亲热地拉著她手臂。「嘻嘻……我觉得你好像快变成我妈了。」

    「我要是你妈,早让你重新投眙了。」苏曼竹没好气地道。

    「你哪舍得?」王雯君脸皮厚起来,世上少人能敌。

    「的确是不舍得再让另一位无辜母亲受苦。」她瞥她一眼。「你决定怎么处置那人渣?」

    「别叫他人渣啦!」抗议完,王雯君认真地点点头。「嗯,我会好好想一想的。」

    所以当时她想一想的结果,就是决定继续跟他在一起?

    不过没差,反正今天还是被甩了。

    见苏曼竹脸色阴晴不定,王雯君小心翼翼地问:「曼竹……你不会还在为那件事生气吧?」

    「我不记得我为『你的』哪件事生过气。」

    果然还在气……「我们都分手了,你应该安慰我才对啊。」

    「我不会浪费生命做无意义的事。」她耸肩。「反正不出三天又有新欢。」

    「欵,你别把我当成那种一直换男友的女人嘛。」

    「不,我只当你在换衣服。」

    印象中,王雯君从没跟谁有过稳定的关系。她喜欢被人宠爱,享受被人呵护,但苏曼竹总觉得她只是不晓得自己想要什么……而像她这样的人,在现代的社会中似乎还不在少数。这城市明明该算是富裕了,怎么许多灵魂反而变得空虚?真令人费解。

    「哭够没?哭够了就去睡觉。」

    王雯君扁扁嘴,终於明白想自苏曼竹身上得到温情是不可能的,只好不甘愿地自沙发上起身,准备投向周公怀抱。但下一秒,一个新发现使她停下脚步。

    「哇!是我眼花了吗?你也会去拍大头贴?」她一把抄起桌上的钱包,细细端详上头贴的那张照片贴纸。

    苏曼竹暗叫一声糟!那张照片贴纸是stephen硬要贴在她钱包上的,她当时懒得跟他吵,反正以後再撕掉就好,但一回到家,却把这事给忘了。

    然後她只能眼睁睁地看著王雯君哇哇大叫起来。「天哪、天哪!这不是那个遛狗的帅哥吗?你怎么会跟他在一起?咦!中间这小孩是谁?」

    苏曼竹不客气地夺回自己的所有物。「停止你打破砂锅的无聊游戏。」

    「好奇无罪。」她掩嘴,笑嘻嘻。「喂……那该不是你跟他的孩子吧?」

    苏曼竹瞬间脸绿。「无论你是真问还是假问,都只代表你很低能。」

    「什么啊。」王雯君噘嘴。「这么开不起玩笑。」

    「你那是哪国玩笑?」无聊透顶。

    王雯君眨眨眼。「台湾玩笑。」

    「请勿侮辱台湾人。」

    「哎呀,反正你今天一定要说清楚啦!」耍赖也是王雯君的强项。「不然我就不去睡觉。」

    「恕不奉陪。」苏曼竹懒得理她,迳自站起。「我可要去睡了。」

    王雯君当然不依,上前拉住她。「别这样嘛!拜托告诉我一点点就好,否则我真的会睡不安稳耶。」

    苏曼竹揉揉额,对她的死缠烂打感到厌烦。「你自己打电话问他。」指指桌上的手机,打个呵欠,入内准备洗澡。

    王雯君大感诧异,随即惊喜。依曼竹的个性是不会轻易给人联络电话的,这太耐人寻味了!

    她拿起苏曼竹的手机,按到通讯录查看。虽然她早已忘记那男人的名字,不过苏曼竹的通讯录上数来数去就那几人,因此她很快便锁定目标。

    记下电话号码,她窃笑著回房,脑中的幻想未曾间断。不用说,最後当然落得整夜失眠的可悲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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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获王雯君的来电,徐谦大感意外,因为他不记得自己曾给过她手机号码。

    不过在她迫不及待切入主题之後,他顿时明白前因後果。

    看来苏曼竹丢了个烫手山芋给自己。他笑著摇摇头,倒也不生气,耐性地一一回答好奇小姐提出的问题。

    能问的都问完之後,她公布压轴题:「你们两个是不是在交往?」

    他扬眉。「她说的?」

    「怎么可能!」王雯君叹息。「曼竹的嘴比蚌壳还顽固,所以我才来问你啊!」

    他微微一笑。「那我的回答是:不是。」

    「啊?真的吗?」

    「真的。」她声音里的失望太明显,使他颇感兴趣地道:「为什么这么问?」

    「因为……因为……唉!她每天都闷在家里,根本没感情生活可言,太苍白了啦!」顿了顿,又说:「你可别告诉她这是我说的喔,我太清楚她会有什么反应了。她一定会冷冷地说:收拾你的一厢情愿,滚出我的视线。」

    他莞尔。那的确很像她会说的话。

    「其实曼竹虽然说话不好听,但人很好,非常会为朋友著想,真的!」她开始努力为好友制造良好印象。「就像我小学时,曾写情书给一个我暗恋的男生,结果被那人拿去到处传阅,我成为大家的笑柄,哭著去找曼竹,曼竹一听,二话不说卷起袖子跑到我们班,一拳就往那男生脸上招呼过去。」叹了口气,幽幽地道:「後来我们两个只好一起转学了。」

    他闷笑,想到她之前在诊所前踹电卷门的夸张行径。

    「不过、不过!你千万别误会她生性暴力!」糟糕,她刚才举的例子好像不大好,男人都喜欢柔顺的女人啊。「那件事之後,苏伯母狠狠训斥了她一顿,告诉她『君子动口不动手』的道理,所以她就再也没动过手了。」

    他终於忍不住低笑出声。「难怪她的嘴巴那么厉害。」训练有素啊。

    「这我倒不否认,不过现在重点是——她是个很会为朋友著想的人!」这点一定要再三强调。「从小到大,她不知道为我出头多少次,每想到那些事,我就觉得能当她朋友真是三生有幸。」

    她的口吻不知不觉变得无比认真,不再有推销意味,他因而有些动容。

    「其实不管以前还是现在,我都一样幼稚,一点成长也没有,不会拒绝一些明明对自己不好的事,面对她时又任性自我,动不动就惹她生气,但她还是愿意对我好……」她忽然沉默了。「……怎么办?我忽然不想把她让给你了。」

    他大笑起来。「现在这样说,会不会有点太迟?」

    她愣了愣。「怎么会?你们又没在交往。」

    他但笑不语。

    二人又谈了一会儿才收线。他躺在沙发里的抱枕上,懒懒地闭上眼,脑中想的自是方才的话题人物——苏曼竹。

    他没有刻意去了解她什么,却在无意间愈来愈清楚她的各色形貌。这幅逐渐精采的拼图,到底有没有完成的时候?他很好奇。

    从一开始,他们之间的一切全由层层巧合牵引而出。慢慢地,在他自己还未察觉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在期待起与她共有的下次巧合。

    这是否就叫缘分?

    他找出那枚代币,在手上随意翻转。当初自己将其取走的模糊动机,在此时渐转清晰。似乎是……有点厌倦了等待。因此决定,若等不到下次见面,在她常去的游乐场,这枚代币或许能成为一个他们相遇的藉口。

    届时,他可能会矫情地说:「真巧,走到哪都能遇见你。」又或者开门见山地表明——「因为我想遇见你。」

    她会有什么反应呢?他扬唇,已经开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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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息不到三天,苏曼竹又开始赶稿生活。

    她窝在家中整整一星期,哪也不去,每天的栖息地除了电脑桌前就是床铺,故事的细节部分大致安排完毕,还差片段就能构全结局。

    正在苦恼之际,联络人来电。据说局势有变,约她出门共商大事。她有种不祥预感,却也只能硬著头皮赴约。

    下了公车,天公不作美,下起毛毛雨,她自背包中取出摺叠伞,阴暗的天色使她眉头紧皱。

    他们约在一间吃到饱的下午茶店,那里的蛋糕相当有名,得预约才有座位。

    但当她走出店门,却无法形容这家店的点心究竟好不好吃。

    脑子里一团糟,心情一团糟,这个世界则早就一团糟。

    如果约她喝下午茶的人可以稍微体贴一点,晚点告诉她那令人翻桌的消息,或许她就不会如此食不知味了。

    她在街头闲晃许久,久到连双脚都失去知觉,才顶著细雨回家。

    一打开门,却有更糟的事等著迎接她。

    地板上,她家的地板上——有件男性衬衫。

    再往里面,皮带、长裤、四角裤,当然还有长裙、细肩带小可爱、女性内衣……蜿蜒成一条小路,终点何处不言而喻。

    那瞬间,她以为自己记忆出错,不久前并没有人在她面前为失恋哭得唏哩哗啦,直嚷著要人安慰。

    然後,她慢半拍地醒悟到,有人吃了熊心豹子胆——不、要、命、了!

    转头看向玄关前那面全身镜,她讶异未见到自己怒发冲冠。

    她感到自身仿佛变作一颗气球,被怒气愈吹愈大,愈吹愈大,愈吹愈大……最後,「砰」一声巨响,变成一块乾瘪的破烂胶皮。

    许久之後,她回过神,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离开了大厦,置身於捷运站内。

    她摸出硬币想买票,望著色彩交错的路线图,却不由得发起呆来。

    谁能告诉她……该去哪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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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phen过几天要回美国了,只在台湾待了短短几周,他仍意犹未尽。

    临走前,他最挂念的竟是那座电动游乐场。身为一个疼爱外甥的好舅舅,徐谦只好舍命陪君子——当然,其中还有一原因就不足外人道了。

    抵达目的地,Stephen高呼一声,首先奔向上回激战过的那台游戏机。

    徐谦在四周瞄了一眼,没发现那熟悉身影,耸耸肩,抹掉那些失望,走向上次就座的位子。那休息座跟游戏机有段距离,不会直接受到噪音干扰,又能看到彼端情况,不怕小孩乱跑或被恶人拐走,是最适合他的好地方。

    绕路走近,却远远见到那位子已有人,他看清那座上趴坐的背影,眉毛一挑,唇也随之扬起,适才那些失望已消失。

    那当然是苏曼竹,苏小姐。有时他真忍不住怀疑,是否有根绳子将他们无形中牵在一起,否则巧合何以多到这种夸张的地步?

    他上前笑问:「小姐,请问这边能坐吗?」

    她没回答。

    以为她在睡觉,他走至她面前,却发现她双眼未闭,正无神地直视前方。

    「苏曼竹?」

    她依旧未答。

    他蹙眉,发现她脸色很差。虽然之前亦见过她糟糕的模样,但当时她并没有现在的无精打采。

    他伸手摇摇她的肩,还没来得及说话,她猛地抬起头来,差点撞到他下巴。

    待看清他的脸,她一愣,眉心拢聚,有气无力地道:「怎么又是你?」

    他笑瞅她。「为什么不能是我?」

    她反常地未回嘴,重新趴上桌面。「走开,别妨碍我在这发霉。」

    察觉她真的很不对劲,他矮身平视她。「你还好吗?」

    要在平时,她定会回以一句「你有没有发现自己的问题总是缺乏意义?」但现在她实在无力逞强,面对他的柔声关问,胸口竟因此一酸,觉得自己好悲惨。「……糟透了。」

    讶於她难得的示弱,他更感忧心。「你在这等我一下。」

    他绕至游戏机旁,跟Stephen说了几句话,带著他一起到柜台买了杯热饮,踅回递给她。「喝杯热饮,感觉会好点。」

    她接过杯子,闷不吭声地轻啜。

    Stephen也担忧地看著她。「阿姨……你不舒服要不要回家休息?」

    回家?此二字使那未平息的火焰又开始在体内焚烧,她咬咬牙。「我今天不回家。」

    Stephen不明所以,抬头望向舅舅,见他对自己比个噤声手势,便乖乖闭嘴。

    她花了几分钟把热饮喝完,胸腹温暖之後,情绪也舒缓了些。「谢谢你的饮料。你们继续玩,我走了。」不打算继续留在这丢人现眼。

    「等等。」徐谦起身拉住她,坚定地道:「我送你。」

    「好啊好啊!阿姨,你就坐我们的车嘛!」Stephen也上前拉住她另一只手。「我玩好久,好累,想回家了。」说著悄悄对徐谦眨眨眼。

    徐谦为他的懂事而微笑。「走吧。」担心她拒绝,握紧她的手,迈步前行。

    手心传来的温度使她有些脸热,却没打算挣脱……现在她的确需要些温暖。

    徐谦将Stephen先送回父母家,转头问她:「想去哪?」他并未漏听那句「今天不回家」。

    她还在颓丧,随口道:「天涯海角,哪里都好。」

    他微微一笑。「Okay。」发动汽车,驶向闹区。

    二十分钟後,他们到了「天涯海角」——一间咖啡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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