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欢喜冤家,日久生情,失而复得 >> 男宠作者:朱轻 | 收藏本站
男宠 page 11 作者:朱轻
    她喜欢他叫她猫儿时,那种宠溺的表情;喜欢看他开车时专注的样子;喜欢他吻她、逗她,也享受与他在一起的时光。他们经常一起吃饭、一起到处旅行。

    她不知道严君尧竟然还会开直升机,当她坐在他的身边,在被风吹得有些摇晃的飞机上,穿行于这座闻名于世的大峡谷时,他们欣赏著它的瑰丽壮观、赞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在飞过较窄的区域时,那个男人还很坏心地突然朝岩壁飞近,近得让她尖叫出来,大呼刺激,一直说要再近一点,再近一点,惹来他的大笑。

    他们也坐上游轮去看著名的尼加拉瓜大瀑布,那雷霆万钧的美国瀑布,还有优雅秀丽的婚纱瀑布,都让汪甜惊叹不已。

    坐著电梯而下,穿过隧道,直接来到婚纱瀑布的底端,纷飞的水珠里,她在他的怀里开心地笑著,而他搂紧她,吻上那朵娇甜的笑靥。

    当然,现实里并不永远都是舒适。

    他们并没有很多空闲时间出外旅行,因为严君尧工作很忙,有时候会好几天都看不到人影。

    她是后来才知道原来他真的是医生,每天都有手术等他,而她在疗养院里实习,因为顶级、因为昂贵,所以里面的要求非常严格,她什么都要从头学起,其实也没有多少休息的时间。

    汪甜的性格非常会自得其乐,严君尧忙的时候,她也不会耍任性一定要他陪著,她自己也可以过得很开心,也许,就像他有时说她的,有点没心没肺吧。

    而且她相信,在爱情里面的两个人,也有彼此的空间,并不是非要黏到底才可以,所以当今天严君尧打电话告诉她,晚上他跟朋友有约时,她丝毫不在意地点头。

    做为一个实习护士,她忙得团团转,再加上她又有心学习东西,大家都很照顾她,喜欢带著她,这样一天下来,她基本上都在到处跑。

    等她可以在休息室里坐下来时,已经快要接近下班的时间。

    手机里,女歌手正无忧无虑地唱起轻快的歌,是爱莎打的。

    “甜甜,我们今晚一起出去玩吧!现在大家都实习,难得有时间凑到一块。”

    “啊?我不想去耶。”他们会去的地方,尤其是晚上,百分之百是夜店啦,那里除了酒,都没有什么别的东西可以吃,而且她不喜欢跳舞,不喜欢跟他们玩那种刺激到爆的游戏。

    她觉得好累喔,没有力气再跑到外面去疯。

    “甜甜,你太不给面子了!自从沈乔学姐毕业之后,你都不出来跟我们玩。”

    “小姐,我只是晚上不出来玩而已。”

    沈乔是他们学校的风云人物,长得漂亮成绩又好,去年六月已经毕业回台湾了。

    汪甜与她自从相识,就非常投缘!沈乔人很好,像女王一样很惹眼,追她的人可以挤满纽约州了,不过她的女性朋友很少,在纽约,除了汪甜,她没有别的亲密朋友。

    但她们不同系,不同年级,能凑到一起的时间本来就少,不过汪甜很喜欢这个学姐,只要她约,汪甜都会出来,沈乔是出了名的夜店女王,所以汪甜也经常跟著她去夜店玩。

    “你不知道纽约人的生活,都是从晚上十二点开始的吗?”爱莎受不了的嘀咕,“而且我们有多久没有见面了,你不想我们吗?”

    “我不去那些乱七八糟的地方喔。”

    “保证很有格调,宝贝。”

    “好吧。”汪甜爽快地答应了,想想她也的确很久没有跟朋友出去,趁机聚一下也好。

    *****

    这是一家非常高级的夜店,高级在哪里?听说是知名的设计师专门设计,东西都是用最顶级的,细微如地板,都所费不赀。汪甜打量著这种后现代的设计,非常有质感,有一种魅惑感觉。

    热闹激情的音乐在她耳边回响,四处都是扭动著的人群,不过还好,至少不会乌烟瘴气。

    她穿著很简单的T恤配短裙,厚厚的斜刘海配上可爱的丸子头,可是刚刚在门口差点被拦住不让进来。

    她很上道地立刻出示了身份证,这才得以通行,不过汪甜已经很习惯这样,毕竟她长著一张娃娃脸,再加上东方的女孩子身高娇小些,被认为未成年也不奇怪,她还曾经被国中生告白呢!查看身份证的事情,还算平常。

    这种地方,消费自然不会低,爱莎她们今天受了什么刺激?

    不过这个疑问,在看到史丹那大大的笑容时,她就明白了!汪甜当场变脸,转身走人。

    “甜甜。”爱莎连忙追上去,拉住她的手,“你干嘛这么生气?”

    “哼,不生气?”汪甜冷笑,“等你们卖了我,再帮你们数钱吗?”

    “哪有那么夸张。”

    “没有吗?”

    “好好好,是我不对。”知道她的脾气,爱莎连忙道歉,甜甜平时都是一脸笑意,性格又好又开朗,可是如果惹她生气,她发起火来是非常可怕的,“真的不是故意的啦!我打电话给你的时候,刚好被史丹听到了,他就一直跟我讲,想要一起,他真的很喜欢你啊,甜甜,我们都觉得他条件很好,你可以跟他试一试。”

    “爱情是衣服吗?”

    “噢,拜托,宝贝。”

    是,她知道自己的想法很不纽约,就算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受这里的教育,可是从小外婆就告诉她,女孩子一定要学会爱自己,要相信爱情,要懂得付出,坚持自己的想法,并不可耻;保守也并不是错误。

    所以,即便身边的朋友都在十几岁时,有了性经验,而她到今年二十一岁,却依然是处女,她并不觉得有什么丢脸的,她不喜欢那种一分钟看对眼就可以上床的短暂激情,她受不了自己在派对上,身边的男人都跟她上过床那种糟糕的感觉。

    她是保守,是古板,但她活得开心,活得心安理得,对得起自己。

    “甜甜,你知道我们学院有多少女生想要跟史丹来一次?”爱莎握住她的手,“但他却只喜欢你。”

    “我不喜欢他。”这句话她已经说过无数次了,可是她的朋友却无法理解。

    史丹是出生在富豪之家,他家里开了好几家大医院,祖辈都是从医的,有体面、有地位。

    那又怎样?与她何干?

    “他那么帅。”

    汪甜觉得跟爱莎实在说不下去,爱莎是一个很不错的朋友,有义气,非常健谈,可是却太纽约了,她是纯粹的纽约女孩。也许,爱莎没有错,而是她汪甜太不上道。

    “爱莎,我跟你讲过无数次,我对史丹没有兴趣,请你至少听进去一次。”

    “好好好,对不起,是我自作主张。”爱莎很爽快地道歉,涂著深色眼影的眼睛讨饶地朝她眨著。

    汪甜看著她,半响,叹气,“算了。”她接受不了爱莎的观念,同时也不能奢求爱莎理解她的执著。

    但她们是朋友,不能改变彼此,却可以包容,这也是汪甜为什么可以跟她做朋友的原因,爱莎也许强势一点,随性一些,但如果她知道自己不对,她绝对不会死不承认。

    “抱歉,爱莎,我真的要走了。”既然不喜欢,就不要给别人一点点的暧昧空间,这样对彼此都是不好。

    “甜甜。”爱莎拉住她的手,“其实我们今晚都是陪梅恩出来玩的。”

    “她怎么了?”想到自己的好友,汪甜紧张地追问。

    真是惭愧!她自从实习开始后,除了电话,就没有怎么关心过自己的好友,真是太不应该了。

    “她还是不开心。”梅恩出院后,其实心情就不太好,所以他们才相约出来玩一下,散散心。“所以,就当陪陪她吧!你今晚不要走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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