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美国,纽约 >> 不打不相识,工作情缘 >> 纽约童话变奏曲作者:皑银 | 收藏本站
纽约童话变奏曲 后记 作者:皑银
    什么叫做冥顽不灵?本人就是个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

    「我要写现代!」某天心血来潮,在MSN上如是昭告一群损友。

    损友A:「写现代稿?不要吧……妳写的古代比较好看耶!」

    损友B:「妳不是说妳写一本现代就被退一次吗?」

    损友C:「……妳脑子进水啦?」

    本人雄心万丈,怎肯就此罢休,犹作垂死挣扎。「可是不出一本现代的书宝宝,我不甘心啊……我这次一定要生一本现代的出来!」

    损友B:「小姐,不是没做过的事就一定要做,OK?妳也没在大街上裸奔过,要不要试试看?」

    「……」

    不理会一群冷嘲热讽的家伙,我开始了这项半点也不伟大、却着实万分艰辛的工程。

    在纽约生活了十多年,中英混杂早就是家常便饭,经常会不小心把三分之二说成二分之三,掺七杂八,不胜枚举。写古代小说时,还可以把「小说」和「现实」分开,写现代故事却老是想不起那些日常用语,十万火急地到处求救:「啊,问你哦,那个字的中文是什么?」

    有时间到了还是举棋不定。「你确定吗?我怎么记得好像不是这么翻译的……」

    烦得一票人几乎失去耐心,直接拿本字典往我脸上摔。

    最无奈的是,有时候工作忙碌起来,整颗脑袋就被榨得空空如也,回到家只能对着电脑干瞪眼。想到梦里找灵感吧……以前偶尔还会梦见个古装少女在满天花雨中舞剑,绝美浪漫……

    可是那天,我居然梦见英俊帅气的男主角在金城发超市买菜!

    堂堂一个气宇轩昂的帅哥竟沦落至此!醒来后欲哭无泪,无言再无言,差点没在壁橱门上一头撞死。

    总之,断断续绩地写了一年多,这本小说总算是写完了。得到飞田的过稿通知时,心里那份欣喜若狂,简直难以形容。

    傻笑半晌,然后跑到MSN上昭告天下:「我的小说过稿了耶!哇哈哈,对自己写现代的信心突然大增,下一本我要写黑帮!」

    什么叫做冥顽不灵?本人就是个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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