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古代,架空,架空 >> 重生穿越,青梅竹马,情有独钟 >> 农家夫人有官威作者:寄秋 | 收藏本站
农家夫人有官威 page 11 作者:寄秋
    封锦文一百个不愿意,奈何身不由己。

    “有得是你的好处,别短视的只看到眼前。”眼光要放长远,稚嫩的小树苗会长成参天大树。

    “大哥,我觉得你在坑我。”他才十岁,哪想得到那么久以后的事。

    自从封锦城赋予其弟重大使命后,封锦文不得不收起少爷派头,很认命地结交起私塾中最被夫子看重的王秀轩,拉下身段和人家称兄道弟。

    这一攀起关系,他还真觉得得到的好处不少,在功课上有了切磋对象,帮助良多,连夫子都夸他进步颇多,而且一起求学问,反倒少了怠惰的心。

    有朋博闻,是他之幸,王秀轩像是考不倒的,不论有任何疑惑,虚心求教他必有解答,不曾故作清高,温润如玉的性格少有恶言,一捧起书便有如一代圣贤,高洁而不可攀,令人敬畏。

    但是一碰到他的小青梅,他的态度是全然叫人诧异,彷佛神仙走入红尘道变成凡人,一身烟硝味的护花。

    “年关快到了,你怎么还不回家过年?”以往的这时候他早已返家多时,想找人也找不到。

    “有事。”王秀轩回答得很简单,手中一本书册,看也不看一眼穷极无聊的某人,视他为无物。

    “有什么事,兄弟我虽不才也能帮衬帮衬一二。”情谊要扎得深就得两肋插刀,刀山火海照闯不误。

    “不用。”他断然拒绝。

    “何必跟我客气,我这人没多大的本事,但对兄弟绝对够意思,你有事我一定挺你到底。”他拍拍胸脯表示情义相挺,但因拍得太用力反而咳个不停,把胸口都拍疼了。

    “跟着我无利可图。”和封锦文的家世一比,他王秀轩不过是一根门钉,无足轻重。

    “谁跟你讲利了,未免太瞧不起人,我就看重你为人实在,没什么纨裤之气,是个真正向学的上进少年,我就想跟你多学学怎么当个正人君子。”他要奋发向上,走光明正道。

    “不要想藉由我靠近小蝉妹妹。”他们的意图明显得叫人忽视不了,是瞎子都看得出来。

    他一听,整个人都蔫了,十分委屈的瞪圆了眼。“我大哥是暴君,有道理你跟他讲去,我不过是池鱼之殃,谁让我的零花银子是大哥给的。”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他也是没办法,慑于恶人的淫威,只得乖乖执行任务。

    此时正在账房算账的封锦城打了喷嚏,他揉了揉鼻头,暗忖着是谁在背后数落他的不是,议他是非。

    听他似是而非的推卸之语,王秀轩无奈的阖上书。“你就不能少来招惹我吗?让我能安静的看会儿书。”

    “不行,兄命难为,你就认命吧!别老想着甩开我,我黏人的功夫……嘿!嘿!你是见识过的。”他不无得意的炫耀,好像他这手紧迫盯人的绝活是值得夸耀的事。

    “你……唉!你到底是来念书还是来做生意的?”真拿他没辙,死皮赖脸的功力令人自叹弗如。

    自求上门的朋友不要还不行,拒于门外他直接翻墙而入,有门也挡不住,令人苦恼万分。

    “这不矛盾呀!谁说读书人不能懂些行商之道,而商人之子当不得学问人,我两者兼得,厉害吧!”他将来肯定是不得了的大人物,成就非凡,一代名商非他莫属。

    “小心行舟江心两面翻,得陇望蜀,难。”脚踏两条船的人船翻得快,两者都想得,反而落得一场空。

    读书是为了增广见闻,求知是不想一无所知,功名不功名的倒是其次,他求的是能明事理。

    王秀轩并无远大的志向,天性淡泊名利,不汲汲于功名利禄,他和一心求出头的父亲王至诚不同,只想过着和乐的小日子,不求高官,不求厚禄,平平安安过一生便是福气。

    可是他父亲不这么想,自个儿热衷科举也要逼儿子上进,十年寒窗苦读弄个官儿做做,像他堂伯父那样在朝廷做个三品官光耀门楣,给他们这一房扬眉吐气,为祖宗争脸。

    所以刚过了童试的王秀轩目前的目标是考秀才,然后过个几年再考举人,接着是进士及第,成为天子门生,封官晋爵,步步高升,能爬得多高就爬得多高。

    只是,这不是他的梦想,他还不晓得自己的路该往哪里,但至少先把该学的都学好了再说,日后再来琢磨。

    根基不打好,何来谈其它,无疑是笑话。

    “喂!兄弟,不要打击我的雄心壮志,我以后也要像我大哥一样撑起一片天,你要说些鼓励的话,别老是泄我气。”没理由大哥成他不行,都是父亲寄予厚望的嫡子,他一定也能成功的。

    封锦文不信邪,他有志气和大哥一拚,可是……他还小嘛!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让他慢慢来又怎样,老虎再小也有牙,等他长成了便虎啸山林,震慑山中万兽。

    “我不是你兄弟。”少来攀亲带故。

    他自个儿也有弟弟名叫秀材,却是不成材的,对念书没兴趣,一拿起书就头痛,整天只想着胡作非为,他或父亲一不在家就想往外跑,哪里有好玩的就往哪里凑,静不下心。

    母亲根本管不住弟弟,甚至宠溺、放纵,将没办法在他身上得到的撒娇、承欢膝下,转而寄望在么儿身上,因此更加纵容弟弟为所欲为,把人养得更为娇气,脾气渐长,毫无文人的骨气。

    “哎,别说些伤感情的话,咱们好歹有同窗之谊,你整日卷不离手不累吗?走走走,到街上逛逛,年节将至,到处热闹得很,你也买些应景东西给你的家里人。”空手而回太无诚意了,一家人也要热络热络才不致生疏。

    “他们什么也不缺。”他不为所动。

    封锦文贼眉贼眼的扯他的手。“那你的小青梅呢?总要买几样贴心小物哄哄她,你别看她小,我大哥说她有大造化。”

    他兄长看人很准,那双眼睛毒得很,从未有过失误。

    “什么小青梅?”王秀轩一头雾水,压根没想到朱小蝉,对他而言那只是同村的小妹妹,不过投缘罢了。

    以手肘一顶,封锦文故作暧昧的挤眉弄眼。“少装了,不就是你那位想买地种棉的小丫头吗,我看她长得普通,明明是涩得难以入口的青梅子,偏你护得紧,让人连缝都没得钻。”

    一提到凡事认真的小姑娘,王秀轩小大人似的正经脸孔变得柔和,想到她专注的小脸,不自觉嘴角凝笑。“胡说什么,她是我们村子里的孩子,你少拿她说嘴。”

    “但是你不能否认你们是打小一起长大的吧!是名符其实的青梅竹马,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多好的感情,旁人求都求不来,由小相伴到大。

    “不要乱编词,我们哪有……”看着封锦文一边做着骑竹马吆喝的样子,一边撩发装娇羞,一人分饰青梅、竹马两角,话到嘴边的王秀轩突然凝住,他竟想不起朱小蝉更小的时候是何模样,完全没有一点印象。

    两人的相熟始于开春的那桩落水事件,他将人救起时她已经没气了,全身发紫,冰冷的就像刚化冰的河水,那时的他心也凉了,想着给她渡气,拚命挤压出她腹中积水。

    当她活过来的时候他也吓了一大跳,他以为救不回来,正在惋惜,打算停止施救时,那两只瘦得像树枝的手突然捉紧他双臂,口中直喊着好渴,一双黑得映人的眸子骤地张开。,

    他也没法说是发生什么事,但之后来两人莫名越走越近,朱小蝉一开口要他教她识字,他二话不说便张口应允,学习的过程中,两个人相处得越发融洽,好感骤生,往往彼此一个眼神、一句话便能了解对方的意思,不必开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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