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中国 >> 三个人的爱情世界里没有谁是多余的,痴情一片 >> 女儿红作者:舒米 | 收藏本站
女儿红 第二章 作者:舒米
    下班的音乐声响起。

    虽然是同一段音乐,但放在早上播和下午播,却能激起人不同的反应。

    小黛伸了个懒腰,开始动作迅速地收拾东西。

    “雪雪,今天你是不是照例要去‘梅开一季’?”

    “嗯。”谭君雪点头。

    “那我先走了,我们明天见喽。”小黛拎起提包跟谭君雪挥了挥手。

    谭君雪笑看着小黛走进电梯,她才慢慢地起身收拾东西。

    走出公司大楼,她踩着不同于早晨的轻松脚步,走在人行道上。身后突然传来一阵按喇叭的声音,随之而起的是一个有点熟悉又有点陌生的声音。

    “谭小姐。”

    回过头,赫然看见一辆停在路边的轿车,而周骛远正坐在车内向她招呼。

    谭君雪走上前去,笑意盈然。

    “周经理,有事吗?”

    她看着周骛远伸手到西装口袋内,摸索了许久之后,掏出了一个异常眼熟的小东西并递了给她。

    “啊,我的耳环!”谭君雪接了过来,“怎么会在你这里的?我以为找不到了呢,没想到可以失而复得。”

    “是你今天早上撞到我的时候不小心落下来的吧。”周骛远温和地笑着。

    谭君雪努力搜索记忆,今天早上她赶着上班,路上是撞到了不少的人。

    “是这样啊,那真是不好意思了。早上我急了点,因为怕迟到。”俏皮地吐吐舌,谭君雪展现的完全是小女儿的娇态。

    “没什么。”

    “谢谢你啊。”她晃了晃耳环,“早上我发现掉了的时候真是很伤心,我很喜欢这副耳环的。”

    “嗯……你回家吗?需不需要我送你?”周骛远看见谭君雪因为耳环的失而复得表现得那样开心,他仿佛也被她的愉快感染到了。

    “谢谢,不用了。我要去的地方走过去花不了几分钟。”

    “那好,明天公司见。”

    “再见。”谭君雪挥手看周骛远的车子混入了拥挤的车流中。她退回到人行道的中间,在人群中她踏着比刚才更轻松的步子向前走去。

    ☆☆☆☆☆☆☆☆☆☆☆☆

    “梅开一季”是一间咖啡书店的名字。店里有整墙的图书,也有最香醇的咖啡。来“梅开一季”的很多人往往都会变成熟客,谭君雪就是其中之一。她喜欢这家店给她的感觉,坐在落地窗边,傍晚的夕阳倾斜在身上,耳边环绕着轻柔舒缓的音乐,整个店里弥漫的是吧台内咖啡豆蒸煮出的浓浓香味。喝着咖啡,她随时可以从书架上抽取一本她有兴趣的书细细读来,看时光就这样静静地流逝。

    翻过一页书,有人坐进了谭君雪对面的位子,令她分神抬起了头。

    “我没有打扰到你吧。”对方这样说。

    谭君雪笑了,摇摇头。

    “当然不。”

    她永远心折于这个声音,如此空灵悠远,仿似根本不属于这个世界。谭君雪合上书,眼睛看定对方。

    她的出现总是可以吸引住所有人的眼光和注意。

    “真高兴今天可以在这里碰见你,冬冬。”

    她微勾嘴角,扬起了一抹笑。

    谭君雪看着那笑,她想她是有魔力的。可以蛊惑任何人的魔力。她是这家店的老板,她的气质完全合这间店子。安静。

    不管何时看见她,她都表现得这样沉静,仿佛任何事情都不能激起她的一个皱眉。虽然她有最得天独厚的嗓音,却并不太爱说话,总是很专心地听着别人的说话交谈,久久才回上一句。

    她是神秘的。她知道她叫冬冬,店里的人也都叫她冬冬。但是没有人知道她的本名,也没有人了解她的来历。只是她开了这样的一间店,大家都喜欢。而她却也并不常来店里坐。很少能看见她出现在店里。

    她认识店里的每一个熟客,却不太会去主动招呼。独独谭君雪,每一次在店里遇到,她都会主动上前交谈几句。谭君雪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但心里是高兴的。她喜欢冬冬,很愿意跟她成为朋友。只是冬冬也是冷漠的,她清楚把握分寸。谭君雪知道她也只是把自己看作她店里的一个熟客而已。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冬冬轻声念出这样的句子来,谭君雪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她念的是自己手镯上刻着的字。

    “很美的句子,很特别的手镯。”

    “谢谢。我自己也很喜欢。”谭君雪抚摸着手镯,脸上的笑容仿佛都可以照亮整个咖啡店了。

    冬冬静默不语,盯着谭君雪的脸看了约莫一分钟左右。

    “你今天的心情很好。”

    不是一个问句,而是简单干脆的肯定句。

    谭君雪的性格开朗,冬冬从认识她到现在还没见过她有心情不好的时候。只是……今天似乎她的笑容特别灿烂。

    “被你看出来了哦。”谭君雪拿起桌上的咖啡啜饮了一口。冬冬有极敏锐的观察力,也可以说她拥有一个女人最敏感的神经以及最纤细的心。

    “相信一定有什么好事在你身上发生了。”冬冬笑着站了起来,“那么祝福你,可以把握住这份快乐美好,不要让他从身边错失掉。”

    谭君雪看着冬冬走进了吧台,开始在心中细细咀嚼她留下的话语。

    “……把握住这份快乐美好,不要让他从身边错失掉。”

    脑海中现出一个身影,他回转身来温柔地笑看着自己。他有最深情的眼神,有最低沉柔和的嗓音。他就这样轻轻掀开他的两片唇,唤了她的名字……

    谭君雪茫然失措了。

    她听见了自己的心加速跳动的声音,听见了它一声一声呼唤着一个人的名字,看见了它一点一点爬满了对一个人的想念。它一下一下地跳动着,都是为了另一个他。

    ☆☆☆☆☆☆☆☆☆☆☆☆

    时光如梭飞逝,不知不觉间,周骛远来到新的工作环境已经有一个多月了。他逐渐适应了新的环境,也与新的同事越来越熟悉。谭君雪作为秘书很称职,成了他的好帮手。

    端着一杯温水,谭君雪敲开了经理室的门。

    “周经理,你的水。”

    正埋于工作堆中的周骛远,连头也没空抬。

    “哦,谢谢。你放下吧。”

    谭君雪将水杯放在了桌子上,并注视了周骛远认真工作中的侧脸几秒钟,才打开门走了出去。

    看着自己桌子上同样的一杯清水,想着一扇门后的他,感觉就像这一杯温水。谭君雪拿起水来喝了一口,温温的,淡淡的,清清的。

    他是个只喝温水的男人,无论春夏秋冬。他说咖啡太苦,汽水太甜,而茶又太浓。她试着感受那水进入她的口腔,轻抚过她的每一粒牙齿,从喉咙流过,滋润了她的唇,温暖了她的胃。

    对着水杯中映出的脸笑了笑,她放下杯子,开始投身入工作中。她希望可以为他分担去一些忙碌。

    当谭君雪再次抬起头来的时候,时钟已经指向了十二点。同事们都已各自吃饭去了,难怪周围显得那么静。她的肚子也饿了。

    敲开那扇门,周骛远仍然坐在大办公桌后认真地工作,全然没有注意到已经是吃午饭的时间了。

    “周经理……周经理。”

    “什么事?”周骛远抬起头,看着立在桌前的谭君雪。

    “你已经忙了一上午了,现在应该去吃午饭了。”

    “是吗?”周骛远看了眼腕上的手表,的确已经十二点多了,“时间过得真快,我忙得都忘了时间了。”

    “那你现在是不是要去就餐了?”谭君雪问。她尽量使自己的口气公式化些,不应泄露太多的若有所待。

    周骛远想了想,又看看铺满一桌的文件,向着谭君雪摊了摊手。

    “不了,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看来今天是没时间给我吃饭了。”

    “那好吧,不过我还是要给你带盒饭上来的哦,饿着肚子工作可是不好的。”

    “那就麻烦你了。”

    周骛远微笑着目送谭君雪的身影消失在门后,才又低下头来继续工作。忽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

    “喂。”

    “周大哥——”

    玲珑甜腻的声音从电话的彼端传了过来。周骛远放下手中的笔,靠向椅背,脸上露出笑容。

    “什么事?”

    “周大哥,你记不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

    “五月十六日。是你的生日啊。”他当然不会忘记女朋友的生日。而正因为今天是玲珑的生日,所以他才抓紧时间,想要在下班前把工作做完,好去给玲珑庆生。

    “嗯!那周大哥有没有给我准备礼物?”

    “小傻瓜,当然有啊。”眼光转向办公桌旁的一大袋东西,是他特意让朋友从日本带回的一套限量版珍藏漫画。

    “谢谢周大哥!是什么啊?”

    “到了晚上你就知道了,对了,晚上你想去哪里吃饭?”

    “……周大哥,对不起……我打电话给你就是想告诉你,晚上我已经跟别人约好了要一起吃饭,为我庆祝生日。”

    周骛远微微一愣,他听出玲珑在说到这个“别人”时声音有些颤抖,他感到了玲珑的兴奋。是什么人呢?可以让玲珑这样高兴?

    “没关系,反正在美国的时候年年生日都是我跟你一起过的,现在回来了,你也是该跟朋友一起过一次了。”周骛远笑笑,声音依旧温厚。

    “呵呵……”

    玲珑的笑声从电话彼端传进周骛远的耳朵里。他喜欢听玲珑的笑声,听了她的笑是会连自己也快乐起来的。所有的烦恼似乎都会随着那笑烟消云散。诚然,在美国的那段日子里,他很庆幸身边有玲珑陪伴。

    “那周大哥,再见。”

    “再见。玲珑,生日快乐!”

    “谢谢!”

    “喀”的一声,电话挂断了。

    周骛远将手机放在办公桌上,复又拿起笔来,继续他的工作。没有过太久,门上便又响起了敲门声。

    “进来。”

    是谭君雪,手上还提着个扁大的盒子。谭君雪将手里的盒子举到周骛远的脸前,周骛远伸手接过。

    “是什么?”

    “你的午餐啊。”谭君雪笑着,理所当然地回道。

    周骛远疑惑地掀开盒盖——是比萨。他当然知道是比萨,他疑惑的是谭君雪怎么会给他买比萨的。

    “你怎么会帮我买比萨?”

    谭君雪将手背到身后,伏低下身子,扑鼻而来的是阵阵比萨的香味。她双眼平视周骛远。

    “你不喜欢?”尾音吊得老高。

    “不,不是,我喜欢。但问题就在于我喜欢。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比萨的?”周骛远低头再看一眼正冒着热气的比萨,“而且买的还正好是我最喜欢的口味。”

    谭君雪直起身子,手依然背在身后。她只是一径地笑着,不回答。

    周骛远手托住下巴,抬高脸注视着谭君雪。办公室里一下子显得很安静。约莫一分钟后,周骛远才缓缓开口:“谭小姐……”

    “君雪。”谭君雪打断周骛远刚刚起头的话,纠正起他对她的称呼来,“你可以叫我君雪,不用叫谭小姐这么陌生。我毕竟是你的秘书,不是吗?”

    “好吧。那么君雪,我们以前认识吗?或者说见过面吗?”

    “你觉得呢?”谭君雪将问题丢还给他来回答。

    周骛远盯着谭君雪的脸看,然后摇头。

    “应该没有。”他对这张脸毫无印象,他自认是个记忆力不错的人,如果以前他见过谭君雪的话,他相信自己一定会有印象的。然而现在完全没有。

    “那就是喽,周经理,我们以前从来没有见过面,商场的那次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这是事实,谭君雪在心里这样告诉自己,她并没有对他说谎。商场的那一次的的确确是他们之间的第一次碰面呵。

    “我相信。可是为什么我觉得你对我的喜好特别清楚呢?”周骛远拉开距离,将身体靠上椅背。他仔细地观察着谭君雪,不错过她脸上的每一个表情,想要瞧出一些端倪来。

    谭君雪只是笑着,她的笑容很清澈,不包含任何杂质。

    “周经理,我有些不太明白。你说我对你的喜好很清楚?这怎么说?”

    周骛远一手拿起桌上的水杯,一手拿起比萨盒。

    “从你做我秘书的第一天起,你给我倒的第一杯饮料就是温水。我不记得你有问过我想喝什么,而我也不相信一般人会为自己的上司准备温水,一般而言都会是一杯咖啡的。还有这个比萨饼,我记得我们公司附近都没有比萨店,只有坐车才能够买到。你应该不会是去吃饭顺便帮我买的吧?”

    谭君雪在心里吐了吐舌,脸上还是挂着她的招牌笑容。他真的是个温柔的人,他的语气完全没有严厉的质疑,只是好像云淡风轻的聊聊问问。

    “温水是因为以前林姐就喜欢喝温水,她说对皮肤好,所以我也就不知不觉地给你倒了温水。后来看你并没有说什么,于是就一直给你倒下去了。至于比萨是因为我自己很喜欢吃,所以才特地坐车去店里吃。后来想到要给你带午餐,于是也就买了份比萨给你。口味的话我挑的是一般人都比较喜欢的那种。所以,周经理,希望你不要误会。这一切只是巧合而已,我想我并不清楚你的喜好。”

    周骛远想了想,接受了她的说法,他想的确是他太敏感了一点。

    “好吧,君雪,你可以出去了。希望你不要介意我的误会。现在我该开始享受我的午餐了。我已经忍很久了,它很香,一直在诱惑我。”

    谭君雪轻笑着退了出去。

    回到自己的位子上,她立刻拿起桌上的水杯,猛灌了一大口。久久,久久,才轻呼出一口气。

    ☆☆☆☆☆☆☆☆☆☆☆☆

    谭君雪感觉自己是越来越忙了,连着好几天都已经在公司里加班到很晚。当然啦,并不只是她一个人,还有……

    回头看经理办公室内透出的灯光,她是希望可以为他分忧解劳的。所以留下来陪着他加班,她并没有什么会怨的,反倒有些高兴,因为只有在这样的时刻她才能跟他两个人单独相处。

    “咿呀——”经理室的门被推开,周骛远出现在门口,灯光从背后照上他的身体,让谭君雪有瞬间的恍惚。

    “君雪,已经很晚了,今天就做到这里吧。我送你回家。”

    “好。”谭君雪站了起来,拎起包,和周骛远一起进入电梯。

    这几天来,都是由他送自己回家的。他的理由是这么晚一个女孩子单独回家不安全,他不放心。当他说到“不放心”这三个字的时候,触到了她心中最柔软的一块地方。能够成为他放心不下的人,该是多么幸福的事。

    因为她住的地方离公司很近,而她又坚持要散步回家,因为这样一来,可以跟他处得更久一些。所以周骛远也就陪着谭君雪走路回家,然后他再回到公司,开车回去。

    走出办公大楼,一阵凉风拂面,舒服极了。

    这样夜的晚上,已经看不见什么行人,只有路灯陪伴。两个人慢慢走着,谭君雪总会不由自主地去看周骛远的侧脸。

    “我的脸上有什么吗?”周骛远感到谭君雪一直在看他,他不明白自己的脸有哪里吸引她。

    “没有啊。”

    “那你为什么一直盯着我的脸在看?”周骛远转过脸来,看着谭君雪问。有汽车开过,车头灯照亮谭君雪的眼睛,又倏忽灭下去。

    “因为你的脸好看啊。”谭君雪半真半假地说。

    “呵呵。”是低低的笑声,“我该把这当做是对我的称赞吗?”

    谭君雪故作天真地眨眨眼,浅笑着不置可否。

    “要知道对着一位男士的脸说好看,相信对方十之八九是不会感到高兴的。毕竟这不该是用在男人身上的赞美词。”

    又一阵风吹来。谭君雪享受地闭起眼睛。

    “我最喜欢这种自然的风了,吹在身上很舒服。”风吹乱谭君雪的长发,今天的她没有梳起辫子。不去伸手抚顺头发,她只是任风这样吹着。

    “我现在住的公寓在大楼的顶层,上面的风很大。一到夏天的晚上,风直直从打开的窗户灌进来,有时都可以不用开空调了呢。”

    周骛远看见谭君雪正闭起眼睛,嘴唇勾起满足的弧度。那样洋溢幸福的笑脸,让他有些闪神。只是如此简单普通的一阵凉风,就可以让她如此开怀吗?看来她是个很容易知足的人。

    “小心,是红灯。”他急急拉住谭君雪的手,因为闭着眼睛,所以看不见马路对面亮起的红灯。

    谭君雪睁开眼睛,周骛远已经放开了她的手,她攥紧自己的手心,不想让刚才的感觉消失掉。那温热的肌肤相触,带给她一阵酥麻。

    “谢谢,周经理。”

    “出了公司,私底下我们就不是上司跟下属的关系了。你可以叫我周,不用加上经理这么客套了。”过了马路,两人转入一条狭窄的小路。路两旁的灯很多都是坏了的,所以小路显得幽暗。

    “那……私底下我们是什么关系啊?”谭君雪咬住自己的唇,低着头。这里很暗,相信他不会看清她脸上的表情是多么……紧张和……一丝丝的……若有所……待……

    “朋友啊。怎么我不能做你的朋友吗?”周骛远的眼睛只是专注地看着前方的路,这一条路很难走,却又特别的长。

    谭君雪不小心被脚下看不清的石头绊到。

    “你没事吧?”周骛远急忙搀扶住她。

    “没,没事。我可以自己走。”为了证明,她快步朝前走了两步,“我们……一直……是朋友啊。”

    后一句谭君雪是压低了声音说的,而且她离周骛远有一定距离,以致后者没有听清。

    “你说什么?”他问。

    谭君雪不禁在心里骂自己傻瓜,他又怎么会知道那么多呢?他还什么都不知道呢。而现在她也还不准备说。她在期待些什么呢?要记得啊,他是有女朋友的人。

    傻瓜!傻瓜!!傻瓜!!!傻瓜!!!!

    “君雪,你怎么了?脚疼吗?”周骛远跟上谭君雪,发现她忽然低着头,久久不说话,感觉有些奇怪。

    “啊。”谭君雪这才抬起头来,连连说着,“没事,没事。现在不疼了。”

    “嗯,没事就好。”

    走过一盏亮着的路灯,有一瞬的光亮,谭君雪去看周骛远的脸,见他露出放心的表情,内心湿润。

    “私底下我叫你骛远,好不好?”他突然地冒出一句话来。

    谭君雪可以清楚听见身边周骛远的呼吸声,以及自己加剧的心跳声,却听不见他的回答。

    没有回答。

    谭君雪想要在暗中看清周骛远的脸,可是所有的表情也都暗下去了,模糊在黑暗之中。想要看清楚,好难。

    “算了,我还是叫你周好了。只有一个字,念起来也顺口。”谭君雪试着让自己的语气听上去轻松,“周,最近你一直忙着加班,就不怕冷落了你的女朋友吗?”

    “玲珑不会介意的。”

    终于走出幽暗的小路,霎时霓虹闪烁,谭君雪一下子有昏眩的感觉。她连忙闭起了眼睛,来躲避这突如其来的耀眼灯光。当她再慢慢睁开眼睛时,那些不停闪烁变换的霓虹灯光已经不再那么刺眼。

    这时,周骛远转过头来看她,脸上挂着笑。

    “我女朋友你是见过的吧,曾经在商场你们同时看中了一只手镯。”看见谭君雪轻轻点了点头,他才继续说下去,“她叫司空玲珑。”

    “很配她的名字。”谭君雪的手抚摸右手腕上戴着的手镯,她一直戴着这个手镯不离身。她们同时看中了这一只手镯,而最终是她得到了它。她应该为此而得意吗?

    “看来你女朋友很体贴你啊,如果换了是我的话,男朋友只忙着工作,而忽略了我,我一定会介意的。”

    “我跟玲珑已经交往快十年了……”

    “十年?!”谭君雪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么他不是在读高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跟她谈恋爱了。那个时候玲珑才几岁?

    “不错,我跟玲珑是在高中的时候认识的,她比我小一届……”

    “等等!”谭君雪真的不想一直打断他的说话的,只是她实在很疑惑,“她只比你小一届?!司空玲珑今年几岁?”

    “呵呵,二十六岁。”周骛远实在忍不住不笑出声来,谭君雪的这种语气和表情都是他熟悉的,只是每每呈现在不同人的脸上。

    “天啊!”谭君雪觉得自己好无力哦,她的一只手轻拍上额头,“她今年居然已经二十六岁了?她居然还比我大上一岁!”

    短短的几分钟内她连受两个打击,她还没被击垮吗?她简直不能够相信那个司空玲珑的真实年龄。谁都不会相信的,自己居然比她来得小。虽然只见过她一面,但那也足够印象深刻了。在她谭君雪的眼中她还只是个女孩而已嘛。她究竟是怎么保养的?!

    “当年你一定追她追得很辛苦吧,她那么漂亮可爱,是不是你们学校的校花?”

    “嗯……说到校花的话,玲珑好像是曾经当过一年的校花。”

    “什么?只有一年而已吗?”谭君雪的心里又疑惑了一下,以司空玲珑这种绝品的姿色,她相信做满三年的校花应该是绰绰有余的吧。

    “我们以前念书的学校,不知道为什么,相貌佳又有性格的人特别多,所以历年来很少有谁可以连续两年被选为校花。其实,能够当上一年的校花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了。”

    “不会吧。你们读的是什么学校,有这么多美女吗?”

    “的确不少。”周骛远又笑起来,那是回忆带给他的快乐,“还有一点你说错了,当初是玲珑追求我的。”

    完全没有炫耀的口气,他只是在简单地陈述一项事实而已。谭君雪知道,他是一个不懂得炫耀为何物的男人。

    “嗯。被那么漂亮的女孩子追,作为男生一定是很难拒绝的吧。我真没想到你们居然已经恋爱了这么久。”

    “是啊,真的已经很久了。从高中时代一直到一起出国求学,特别是在美国的那几年里,只有我们两个彼此陪伴。所以,我们不会像别的情侣那样要经常粘在一起,我们即使一个星期一面不见也是没什么问题的。”

    “一个星期一面不见……也……没什么问题……吗?”谭君雪陷入沉思的状态,食指轻按嘴角。

    “你呢?你这样陪着我一起加班到这么晚,你男朋友会不会介意?”周骛远随意地问道。

    “我?”谭君雪改将食指指向自己的鼻尖,“我还没有什么男朋友呢。”

    “哦,是这样吗?”

    周骛远停下来,谭君雪也跟着止步,因为已经走到她的家了。

    “周,谢谢你送我回来。”

    “应该的。”

    谭君雪走上大厦前的台阶。周骛远看着她月光映照下的背影,忽然她停住了,像想起了什么,复又转过身,走了下来。

    “周,你是个英俊的男人。”不等周骛远有所反应,她偏了偏头,“这次我用对形容词了吧。”然后轻笑着跑上楼梯,进入了她公寓的大门。

    她的身影已经看不见了,周骛远却还站在原地。回味着谭君雪最后那个精灵般的笑,和她的话,他不禁微笑着摇头。她真是个有趣的人。

    又想到了玲珑,想起了他们的初识,想起了她对自己的猛烈追求,想起了自己当时的心情,想起了他最终怎么会和她走在一起。他们开始进入所谓的恋爱,时间一寸一寸过去,不知不觉已经十年了。他跟玲珑从来没有过争吵,一次也没有。别人总会很羡慕他们之间的和谐关系。但只有他清楚他们之间有欠缺。他真打算跟玲珑就这么一辈子过下去吗?就这么一起走过人生的每一段旅途,直至终点吗?

    抬头望了望大厦顶楼亮起的灯光,他转过身,走回来时的路。

(快捷键:←)上一章  女儿红  下一章(快捷键:→)